================= 书名:梦回北齐 作者:风信子YY 文案 一梦生,一梦死。生死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论生死,终究只是一场繁华的梦。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重生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倾城,宇文邕,施岑 ┃ 配角:高长恭,冯小怜, ┃ 其它:古风言情 ================== ☆、第一章 似梦非梦   公元554年,正值南北朝战乱时期。西魏君主授宇文泰之意,以拓宽领土为由,特派遣于谨,杨忠,宇文护等人亲自携带五万精兵攻打江陵。   江陵君主萧绎因秉性残忍,与人稍有不合便灭其满门,,最终导致众叛亲离。内臣叛国,与外贼里应外合,城门大开,以至于以于谨为首的西魏兵很快攻破江陵。一时间,原本祥和的江陵之地狼烟四起,尸横遍野,一片狼藉。   萧绎因遭亲信背叛,被西魏兵所虏,死于非命。江陵一带尽数陷落。于谨带着五万精兵将江陵十万多余百姓尽数虏于长安城。   孟梦合上书,摘下眼镜,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往身后的软椅靠去。这部关于北齐的书是好友顾小枫推荐的,既是一部狗血的悲情剧又是一部略略掺杂历史的正剧。   她十分无语的靠着软椅,虽然自己非常非常不喜欢看小说,但小枫那道如果你不收下,你我就恩断义绝的眼神着实吓着了自己,无奈之下,她只能悻悻地收下那足足有板砖厚度大小的两本书,然后在好友笑眯眯的眼神下,抱着书回家。   孟梦想了想,觉着自己的好友小枫最近肯定是脑子抽风了,不然明知道自己的爱好所在,为何还偏偏要强人所难?看来她势比要将己所欲,硬施给别人的品德发挥得淋漓尽致方才罢休。哎…她眯着眼睛,瞥了眼桌子上的书,光是开头,就足够让自己头疼了。   虽然自己曾经是文科生,但作为文科班不爱看小说的另类,早在高中时,便与班中的诸人格格不入,当一群缺乏脑细胞的小女孩正沉溺于爱情小说的悲伤中哭得梨花带雨时,她正飞奔在球场上与诸多男生抢篮球,挥汗如雨。   老妈总是说她不像女孩,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过一个女孩该有的矜持,老妈说贾宝玉是在女人堆里长大的,而她孟梦便是在男人堆里长大的。   三岁时就学会拉着同岁的男孩驰骋小镇,好不威风。五岁时,在幼儿园里已然是一帮男孩子的头头。十岁时,和街道拐角处的一家面馆的胖子揪打在一处,虽然对方比她高了半个头,身子也宽了两倍,但她丝毫不畏惧。虽然最后挂了彩,但是她觉得光荣,因为她为朋友出了恶气,教训了该死的胖子。   儿时的记忆在孟梦脑海中很是清晰,她觉得那时的自己,大概是四肢发达了点,所以总是想着到处惹是生非。   直到读了高中,当家里人都以为她会选择读理科好继续与男人为伍时,她却出人意料般地选择了阴气颇重的文科,与诸位娇滴滴的美人儿做伴。事后家人问及原因,她只能表示无奈,因为理科,她着实学不懂。   城市的夏日总是格外的喧嚣和闷热。即使是凌晨两点,透过玻璃窗望去,外面却灯明如昼,宛若一片璀璨的灯海。   因为玻璃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孟梦眯了一会儿,耳边除了一片嘈杂,便再无其他。明日虽说是休息日,小枫给的工作不说,便是自己手下的工作也还没完成,一想到组长那张酷似灭绝师太的脸,她就忍不住直打哆嗦。   所谓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啊!年少时,因为觉着成长总是很遥远,所以会有一些很天真的梦想,长大后,当自己亲自在社会中摸打滚爬一番后,才会突然发现,年少轻狂,果真不知所畏。   她静静地回思过往,洁白的面孔隐在窗外的灯影下,半是明亮半是朦胧。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是一条黄沙弥漫的大道,大道上有万千军队排成一条长龙,在军长的带领下,迅速向着前方迈进,她静静地站在道路旁,看着身着玄色铠甲的士兵,个个手握雪亮的战刀,面色肃静。在他们中间,是成千上万的百姓,他们中有耄耋之年的老者,有正当豆蔻的少女,有刚刚会哭的小孩和面色苍白的妇女,此时此刻,他们如一群鸭子般,被人驱赶着往前跑,孟梦看不到他们每个人的神情,只是透过那一重重高高扬起的黄泥沙尘,她听见了百姓们悲怆的哭喊声。那声音不大,却如同锥子般刺破空气,一点点钻进她的耳蜗。   这是哪里?梦?   孟梦感到十分疑惑,她试着抬了抬脚,却未料到刚提起右脚,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便铺天盖地袭来,她双眼一闭,心道,完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此文乃娱己之作,望诸君慎入。应文之需,文中亦有胡编乱造之处。 ☆、第二章 她的名字   孟梦是被耳边的嘈杂声惊醒的,她睁开迷迷糊糊的双眼,甫一入眼帘便是张惨白如死尸的脸正放大在自己面前。   她心下一凛,还未来得及惊叫便被人死死地抱住。:“环儿,你终于醒了,环儿…”声音刚落下,妇人便忍不住呜咽起来。   妇人双手紧紧抱着她,孟梦被她勒得差点断气,双颊憋得通红,她试着推开她,奈何她使出了全力,抱着自己的人仍旧纹丝不动。难道一觉睡醒,自己的天生神力消失不见了?她暗想。   当她以为自己快被勒死时,妇人终于放开了她,她还未来得及喘口气,便被眼前的阵仗给吓着了。只见面前黄沙滚滚,无穷无尽的人群就好似一条奔涌的长江朝着前方滚滚流去。他们个个身着古代普通百姓服饰,每个人都大包小包,拖家带口匆匆往前跑,孟梦看得痴呆,恍惚间回神,发现自己正躺在人群的旁边的道路上,而方才紧紧抱着自己的妇人惨白的脸上满脸泪水,双眼布满血丝,此刻却散发出一丝欣喜。   孟梦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妇人衣着华丽,一身绫罗绸缎,因着路途奔波而满是尘土,身子看起来很是消瘦。娇好的面容也因为过度的伤心劳累而憔悴不堪。乌发零乱,越发显得脸色苍白。   孟梦见她一双枯瘦的手正搂着自己的肩膀,“是娘不好,娘没能保护好你,环儿…呜呜…”妇人一句话未说完,眼泪便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孟梦平生最害怕女人哭,尤其是当着自己哭,更何况对方是一个美人儿,落难的美人儿。   “呃,别哭呀,”看着对方哭得那么伤心,她有些手足无措。刚想宽慰一番,却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我…”   天哪,耳边传来的声音虽不大,可实实在在不是自己的声音啊。这分明是一孩童的声音。孟梦感到有些心慌,看着妇人前方的古装人群,再看看自己眼前的古装美人,她无比悲催,又无比惊诧地想,这是怎样狗血的剧情,她穿越了,而且穿越成了一个孩童,具体年龄她暂时不晓得。但是一觉睡醒便穿越这种事情,让她有些难以置信。   “做什么呢?还不快走。”她还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便被几声厉喝打断了思绪。   “环儿,快,快起来,”妇人顿时惊慌起来,双手紧紧抓着孟梦的臂膀,试图将她扶起来,奈何这妇人不知是没吃饭,还是伤心过度,非但没能将自己扶起,反而自己摔趴在了地上。   妇人忙挣扎着起来,然而却似虫子般,只蠕动了两下便晕阙了。孟梦惊讶地张大了嘴。   这是什么情况?还没等她合上嘴,一群黑甲士兵已然走近。为首的一人身材高大,面容狰狞,很是骇人。“贱婢,竟敢耽误军队行程。”他一脸嫌弃,毫不犹豫地一脚将身前的妇人踢飞,孟梦看着那妇人似断线风筝般跌落在几步开外的路上,一丝殷红的血自妇人口中流出,妇人身子一阵扭曲,在剧痛中清醒,挣扎着爬起来,孟梦心下除了惊心,还有一丝心痛。   她朝妇人跑去,蹲身将妇人扶起来,“环儿…娘不能…咳咳…”妇人一句话未说完,便开始撕心裂肺地咳嗽起来,鲜血不断自口中溢出,顺着瘦小的下巴滴落在脚下的黄泥道上。“环儿,娘要走了,娘不能看着你长大了,咳咳,你要好好活着,娘在天上,…咳咳,会…会陪着你。”妇人已然是强弩之末,断断续续说完,口中鲜血似潮水般涌出,孱弱的双手却紧紧抓着孟梦。眼睛通红,却没有泪水,只有满满的不舍。   孟梦看得心酸,眼睛没来由地一涩,泪水涌出,她才来到这个世界,便要见证一个属于她的亲人的死亡。“娘的,找死。”那罪魁祸首士兵此刻极度不耐,骂骂咧咧地走到孟梦身前,抽出雪亮的刀子,指着妇人。准备送她最后一程。孟梦抬头死死地盯着他,却又无能为力。衣袖下的双手紧紧地握着,满腔悲愤。   “环儿,记住娘说的话。”妇人将一锦囊偷偷塞给她,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力量,一把将孟梦推开,向着士兵的刀扑去。顿时血腥四溅,孟梦傻傻地愣在了原地。   那士兵显然也愣住了,随及一脚踢开妇人的尸体,“贱人。”他冷冷地扫了眼孟梦。握着刀的手紧了紧。   “环儿,快走吧,别耽误军爷的时间了。”孟梦感觉到一双温暖的手拉着自己迅速跑进人群,孟梦呆呆地跟着她顺着人群往前走。许久,当她缓过神来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孟梦虽性格大大咧咧,胆子不小,但亲眼见到人被杀死还是第一次,以前和父母回老家过年,看老爸杀鸡杀鱼都不敢,今日所见的血腥的场面着实吓傻了。   “你叫环儿吧,来喝点水。”孟梦闻声抬头,便看见一美丽的女子,手拿水壶,正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此刻天色刚刚暗下来,女子娇好的容颜在暗黑色的天空下却十分出彩。“谢谢…”   孟梦接过水,一口饮下。随及,女子又递过来一些干粮,孟梦毫不犹豫一一接过,尽数吞入腹中。   待她整理好情绪,才开始细细观察周围。她此刻正蹲坐在大道旁开阔的草地上,因着是夏日,夜晚的风很是清爽,脚下的草经过白日的暴晒,此刻甚是温暖。因为天色已晚缘故,随行的军队就地安营扎寨。而十多万的百姓经过一天的奔波,也都一一在草地上歇下。他们有的喝水,有的吃干粮补充能量,但大多数的人要么一家三口蹲在一处,要么一人独自抱膝而坐,孟梦虽瞧不见他们的神情,但是通过那紧张肃静的空气,也能够感受到他们背井离乡,对无知的未来的恐惧。   孟梦大概也猜到了自己所在的时代,南北朝。而昨日那一幕,正是江陵百姓被驱赶往西安去的场景。照着自己那点可怜的历史知识,想在历史上最动乱的朝代安稳生存,似乎有点不大可能。早知如此,她就该听好友的话,将那两本书看完,至少增长点历史知识,诶,如今后悔,晚矣!不知现代的自己怎么样了。   “环儿”“环儿…”   女子接连叫了好几声,孟梦才发觉其人在喊自己,她有些不习惯环儿这个名字。   “我不叫环儿,你,”   她停顿了一下,脑子迅速运转,随即说道:“你叫我倾城吧。”   她一来到这里,便瞧见人家国破家亡,全城倾逃。可不是倾城么。她暗暗想。   在未完全搞清楚状况之前,她应该给自己安装一个属于这里的人的身份。好在这古代不用查身份证。 ☆、第三章 李娥姿   古代夏日的夜晚确乎比现代来得更早,满天浓稠的黑铺天盖地,只短短一瞬,四周便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   孟梦端坐在草地一方,远远望去,在她们这些被称做囚奴的四周,是身着黑色铠甲的士兵,他们几十人一堆,围着火堆次第而坐,此刻正热火朝天地闲聊嬉戏。   明亮的火光照在他们年轻的面孔上,散发出异样的光彩,那是属于胜利者的欢笑,那是属于侵略者的得意。士兵们恣意的笑声飘荡在空中,透过清凉的晚风阵阵袭来。不知怎么的,孟梦突然感到有些悲凉。   她历来坚信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是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发动战争,即使胜利了,换来的又是什么?除了脚下鲜血成河,万骨成山,受苦更多的怕是那些无辜的百姓。   他们饱受战乱之苦,家破人亡。除此之外,还要千里迢迢被敌人从熟悉的国家当做奴隶驱赶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未来对他们来说是一片未知。而此刻,他们除了担惊受怕和深深的恐惧便再无其他。那些欢声笑语,安居乐业的生活只怕会离他们越来越远了。   孟梦记得高中时,听历史老师讲解古代史,分析历史上几个典型王朝更迭的原因,当时她听得很兴奋,觉得很有趣。但是此时此刻,她突然有些害怕,不光是对前途的害怕,还有她将有可能亲眼目睹的王朝之争。战争从来都是残酷的,她知道,可是,她却无能为力。   “倾城妹妹,你在想什么?”孟梦环抱双膝,静坐在草地上,微微扭头看着身边的女子。她就是今日将她匆忙拉入人群的女子,并给予她水和干粮。   孟梦通过方才与她一番畅谈,知道这个实际年龄比她在现代还小,大概十九岁的样子,面貌却比她好看十几倍的女孩名叫李娥姿,她的家人和她也是被虏于长安去的。她们李家原是江陵富商中的一员,原想着趁战乱逃去陈国,却未料到敌人的步伐如此快,短短三日,江陵城破,她和父母尽数没籍,沦为奴隶。   李娥姿是家中的独生女,她爹娘对她甚是宠爱,但她却丝毫没有富家千金的骄横,反而心地善良,助人为乐,一副侠义心肠。   孟梦与她交谈,很是得心,心中不禁暗暗佩服。她一个弱女子,一路奔波,丝毫不畏路途的辛苦,反而尽心宽慰爹娘,此时还不忘来陪伴自己,都说古代女子甚是矫揉造作,脆弱得很,如今看来,并不是都如此,在李娥姿身上,孟梦看到了差别。   漆黑的天空宛若黑色的海洋,海洋上浮光点点,那些耀眼的繁星就像颗颗银白色的宝石镶嵌在天空中,闪闪发光。   孟梦双手枕着脑袋,仰躺在草地上,微风拂过,鼻间钻入丝丝青草的芳香。   她此刻满腹心事,心情很不好。李娥姿将精秀的脸凑到她头顶,笑了笑,却没说话。很快,她学着她的样子,与她并肩仰躺在草地上。   “倾城妹妹,我觉得你和别的小孩子有些不同。”   “嗯?”   孟梦转过头疑惑地看着她,心想,今日我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惨死敌人的刀下,肯定与别人不同嘛!不过她没说,只淡淡道:“此话怎讲?”   “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感觉吧!感觉你不像一个孩子。”李娥姿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今日的场景,换做任何一个孩子,别说坚强,便是想要坦然面对都无法做到。但是你除了当时一刻的失神,很快便调节好了心态,此种心境,非常人所有。”   孟梦闻言,哑然失笑,此种心境?我去,那死去的妇人并非她亲妈,当时她除了可怜那妇人,还有因为平生第一次看见人死在自己面前的傻愣。作为二十九岁的现代大龄剩女一枚,她的心境当然不是非一般的好。   她扯了下嘴角,回道:“娘要我好好活下去,死者已矣,而活着的人还要继续走下去。娘自小便教导我,要学会面对任何棘手的事情,要学会坚强,所以姐姐,我会答应我娘,好好活着。”   李娥姿闻言一愣,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不过身旁的小女孩着实令她刮目相看。“妹妹,你能如此想,就很好了,相信你娘在天上也会保佑你,看着你走下去的。”   “妹妹你今日说你家中已无别的亲人,不如你跟着姐姐,姐姐会将你当做亲妹妹看待,姐姐自小便期望有一个妹妹与我相伴,奈何爹爹太爱娘亲,终生只娶娘一人,又担心娘的身体,所以家中只有我一人。如今遇见妹妹你,不知妹妹可愿意?姐姐会保护你疼爱你。”   如今她在古代算得上是举目无亲,孑然一人,能有个姐姐庇护自然不错,再说以李娥姿的气质和出色的面容,将来断然非富即贵,不过这李娥姿三字怎么感觉有些熟悉?   她只一瞬,便点头道:“好,妹妹以后便跟着姐姐。”   “嗯,太好了,我终于有个妹妹了,我们现在就去跟爹娘说。”   李娥姿不由分说拉起孟梦的手,朝着爹娘跑去,孟梦看着李娥姿牵着自己的双手,心中没来由地一暖,这个姐姐,认得好。   李威海夫妇看着自家女儿牵着的小女孩,无声地叹息。这个女儿从小便是一副热心肠,如今战乱时期,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偏偏她这个女儿性格就是那么执拗,见不得别人不好,今日冒险救下这个小女孩,真真吓着了他们,明明知道那士兵已下了杀心,可是…诶…   “罢了,既然你喜欢,爹娘也无甚可言,从今以后,她便是李家的小女儿,李倾城。”李威海握着自家娘子的手,无奈地叹息道。真不知这样的决定是福是祸。感觉手上的双手一紧,他扭头看着娘子明亮的双眼,心下一暖,会心一笑,轻轻拍了拍她的手。   “多谢爹爹成全,多谢娘亲。”李娥姿高兴地跑过去抱着自己的爹娘,太好了,从今以后,她有妹妹了。   孟梦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突然想起了自己的老爸老妈,她也是家中的独女,不知此时此刻他们过得怎么样了?她抬头仰望星空,眼角泪光闪现。有些事情,永远不是人们所能掌控的,就像现在,她不知道自己会来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早知今日,她当初就应该好好听听他们的话,尽管老妈很唠叨。如今,再想听,怕是不能够了吧!    ☆、第四章 杀戮   草地绵延千里,就像是天然的床垫,在满天繁星照耀下,竟像是覆了一层轻薄如翼的白纱。   孟梦和李娥姿共枕一个包袱,并躺在草地上,李威海夫妇则在她们不远处和衣而卧。许是白天不要命的奔波劳累,孟梦没过多久便沉溺于梦乡,而草地上十万多民众,除了少数人依旧一家人紧紧靠在一起无心睡眠外,其余的大多和孟梦一般,早已进入梦乡。   下半夜时分,天气渐渐转凉,偌大的平原上一片雾气腾腾升起,四周静谧无声,连最喧闹的虫子此刻都坠入了梦乡。   此时正值人类最疲乏时刻,草地上寂静无声,那些将百姓团团围住的士兵也褪去初时的警惕,他们大多抵不过睡意来袭,个个丢兵卸甲,歪七扭八地在距离火堆不远处沉沉睡去。火堆里的火因经过大半夜的燃烧,此刻除了通红发亮的火炭在晚风的吹拂下,发出幽幽的红光外,其余的已是一片灰烬。   满天星辰熠熠生辉,越是下半夜,星空越是透出别样的美丽,那遥远的星河宛若一片璀璨的汪洋大海,星光闪烁,好不美丽。如此美景之下,几十个平民正在进行着不要命的举动。   他们大都是男人,衣着朴素,偶有几个妇女抱着沉睡的孩子夹杂在他们中间,正跟着男人们小心翼翼地在距离士兵们十几步外移动。   西魏士兵们大抵没料到会有人会不要命地逃跑,故完全没有在意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再加上几日战场上的浴血奋战和回程的奔波,如今几万精兵个个睡得死沉。几十个站哨士兵也抵不过睡意,抱着手中的哨枪打起了呼噜。   这几十个人,一步一步蹑手蹑脚擦着草尖,往东南方向移动,那里防守是最弱的地方,只有几个人,而这几个人也被平民中的几人下了蒙汗药,此刻正呼呼大睡。   饶是他们发出的声音已经足够小了,李威海还是被惊醒,自从发生战争以来,他就没真真睡去过,一直保持着警惕的心,此刻他起身看见前方一片黝黑的一团影子,正一步一步朝自己的方向移来,他心下一惊,随即立刻反应过来,忙回头望了望,见守卫个个睡得香。脑子迅速思考,何不随同他们一道,逃离这个地方?只是,此行甚是危险,他看了看女儿睡的地方,再回首看着妻子紧皱的眉头,他暗暗稳了稳心神,逃出去也许还有一线希望,若是不逃,别说去往长安城路途遥远,便是到了,也难逃为奴的命,他自己倒是无所谓,只是,他是在不忍心自己的妻子女儿遭受这般折磨。只一瞬,他便下定了决心。   李娥姿在一阵轻微摇晃中醒来,她睁开迷蒙的双眼,见自己的爹爹拍了拍自己的肩膀,示意她禁声,她立马便清醒了过来。她忙起身,看娘亲指了指手中的包袱,再看爹爹点头。她略微愣神,随即反应过来,难道爹娘是要逃跑?   她咽了咽口水,忙将孟梦摇醒。   “嗯?”   孟梦揉了揉眼睛,还未及开口,李娥姿便拿着包袱拉着她走,她还没搞清楚状况,只亦步亦趋地跟着李娥姿,当她看着李娥姿猫着腰,小心翼翼的样子,再往前看,突然发现几十个人影正偷偷摸摸地朝来路走去,她顿时便明白了,原来他们要逃跑了,只是…   她回头往有火堆的方向望去,只见一片寂静,除了飘扬的旗帜在晚风中发出簌簌声响,便再无其他。   这些平民,胆子真大。不过身陷险镜,若不放手一搏,又怎知没有希望,此刻孟梦内心的兴奋之情远大于恐惧,她瞧了瞧李娥姿,见她一脸无畏,就知道这姑娘大抵和自己一样好奇。   百多步的距离,他们一行人足足挪了半个时辰,期间众人除了提心吊胆地盯着那些睡着的士兵外,还要尽量控制脚下的力度,以免惊醒更多的人。   这条艰难的路途,终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近尾声,当李娥姿一家齐齐路过守卫兵时,孟梦感觉心都跳到嗓子眼了,还好,最后安然度过。   一路过危险地带,众人便开始拔足狂奔,虽是夜晚,但借着天上的星辰和明月,道路一片光明,李娥姿背着包袱,一手拉着孟梦,一手和爹爹左一右地掺扶着娘,一路沿着小路逃跑。   正当众人跑得浑然忘我时,忽然听见身后一片叫喊声,“有人要逃跑…”不知是哪个士兵扯着嗓子在大喊,孟梦闻言,心一颤,暗道,完了。   不止她,这逃跑的几十人,个个脸色惨白,脚步零乱,都拼尽全力发足狂奔,而那些抱着孩子的妇女,因着脚步颠簸,手中的孩子惊醒,怆然啼哭。   孟梦仓促间回头,只见身后一片火光冲天,万千士兵齐齐整装,跨上战马,霎时间,马踏着大地发出哒哒的声响,孟梦感觉脚下的大地正在阵阵颤抖,而她本人也害怕得满手心出汗,再看李娥姿,也好不到哪里去。   所谓双脚难敌四腿,孟梦知道他们跑不了了,只是无谓的挣扎也要挣扎一番,她刚来这个地方一天,还没来得及欣赏这里的大好河山,俊男美女。她不想就这样死于乱刀之下。   “娥儿,你带着城儿快跑,别管我们了。”李威海喘着粗气,推了推李娥姿,“爹,娘,要走一起走,娥儿断不会抛下你们。”   随即她放开孟梦,哑声道:“妹妹,你快走吧。”   孟梦闻言,顿时愣住了,她先走,她能走到哪里去?罢了,她已活了两世,即使老天当真要收回她这条命,她也无话可说,也许她一死,就能够回去也说不定。   “不,我们一家人,要死就死在一起。”话音刚落,万千铁骑已然将他们这几十个人团团围住。“将军,这些逃奴该如何处置?”一黑甲步兵手执明亮的火把,朝着为首的一人躬身问道。孟梦微微抬头,透过火把闪烁的亮光,她看见一人身着黑色将军铠甲,高高端坐在高头大马上,孟梦还未看他的脸,便听见其人冷声道:“杀”   那声音透过朦胧的月色,远远的飘荡在夜空中。所有逃命的平民顿时一阵惊慌。   只简单的一个字,孟梦却听得浑身打颤,就一个字,他们这些逃奴便要全部化做刀下亡魂。   “是…”   举火把的士兵声音一落,几十个步兵齐刷刷抽出雪亮的刀子,平民中的妇女立马尖叫起来。   “杀…”   士兵们挥刀向前,用出战场杀敌的力气来面对这几十个平民,孟梦只听见一阵刀子插进肉体噗嗤的声响,紧接着一阵令人作呕的浓郁的血腥气便开始四溢。   “娥儿,小心。”李威海一把将李娥姿推开,一把鲜红的刀子自他背部贯穿,他口吐鲜血,一双眼睛睁的老大。紧紧看着妻子和女儿,当场毙命。   “娘,快走。”孟梦如被钉子钉在了原地,李娥姿撕心裂肺的喊声刚落,便见李氏半边脑袋被人划开,鲜红的血立刻喷涌而出,“真恶心。”那挥刀的士兵一脚踢开李氏尸体,擦了把满脸的鲜血。朝地上啐了口。便举刀向李娥姿砍来。孟梦一把拽住呆愣着的李娥姿,慌忙向后退去。那士兵一击未成,恶狠狠瞪了眼她,复又举刀,朝她们奔进。   孟梦强力压制住内心的恐惧,脑子飞速运转,怎么办,逃无可逃,难道就这样死去?   她不住思考,脚下也不停往后退,双手紧紧拽着李娥姿。“啊…”   眼见那红亮的刀子带着凛冽的气势横着劈过,她脚下一空,与李娥姿双双自斜坡滚落,生生躲过了这要命的一刀。    ☆、第五章 逃命   孟梦拉着李娥姿慌忙退步间,未发现两人身后原是一处高高的斜坡,孟梦一脚踏空,便连带着李娥姿双双向后倒去。   两人沿着四十五度的斜坡如同两块圆石般迅速翻滚而下,孟梦来不及有多余的感受,只觉得眼前一片天旋地转,再加上斜坡上草木茂盛,她浑身上下如同被烈刃割几千刀似的。疼的她龇牙咧嘴。   一番天翻地覆的斜坡翻滚持续了好久。好在途中并没有撞到尖利的石头,不然她小命肯定不保。   当她终于滚到终点处停下时,只觉得脑袋一阵阵晕阙,身上各处更是一片火辣辣地疼,她迷蒙了好一阵,抬了抬臂膀,正准备趴起来,紧接着便听见咕咚一声,一道黑影迅速坠下,未及惊呼,便被死死压住,彻底晕了过去。她怎么忘了还有一个李娥姿?   与此同时,道路上万千火把照耀下,一片狼藉,那几十个逃命人只短短一瞬,便被杀光殆尽。暗红色的血撒满了大地,在月光照耀下,呈现出妖艳的光芒,这些残酷的士兵连婴儿都不放过,个个一刀致命。   “宇文将军,有两人从这里掉下去了,可要继续追捕?”那方才举刀挥向孟梦二人的士兵指着两人滚落的斜坡,向马背上的首领恭敬问道。   那被称宇文将军的人正是下令杀死这些逃奴的人,他一身战甲,右手勒紧缰绳,左手摩挲着腰间佩刀上的暗纹,一张阴沉的脸隐在月色下,看不清表情,只是那双冰冷的眸子,微微眯着,令人望之生畏。   他冷冷地勒马转身往营地驰去,态度不言而喻。   “回营…”   那执火把的步兵一声令下,黑甲士兵们迅速追着那将军的身影离去。   孟梦感觉自己昏睡了一个世纪,她在一阵阵剧痛中清醒,一睁眼,便看见李娥姿正死死趴在自己身上。   “我就说嘛,在睡梦中怎么感觉有千斤压顶,原来是一个活人压着自己。”   她将李娥姿往身旁轻轻一推,双手撑地,挣扎着爬了起来。真要命。她抬头望了望,发现此刻两人位于斜坡底部,这里大抵因为人迹罕至,故草木茂盛得很,在她们四周,一片葳蕤绿色,此刻天色大亮,透过枝叶望去,日头高照,大概是正午了。看来那些士兵并未追来。她暗暗松了口气。   她看了一会儿,方才想起身边还有一个人,她试着推了推李娥姿,没有清醒的迹象。她深深的吸了口气,颓然地坐在原地,看着李娥姿一张俏丽的脸布满了血迹,应该是昨晚留下的。她仔细观看了一番,好在并未被山坡的荆棘割破脸,要不然就毁容了。只是身上和孟梦比起来也好不到哪儿去。   孟梦无语问苍天,此刻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总不能坐着等死。她理了理破烂的衣服,忍着浑身的酸痛,颤颤巍巍地站起身,腹中顿时一阵咕咕响,她环顾四周,突然发现昨日李娥姿背着的包袱正落在李娥姿身边,她心下一阵狂喜,当真是老天有眼。她一步步挪过去,拿着包袱,一打开,里面果然有干粮,她囫囵地吞咽一番。复又颓然跌坐在了地上。   “娥姐姐,快醒醒。”她沙哑着声音,轻轻推着李娥姿。然而,并无清醒的迹象。   “娥姐姐,快醒醒啊。”她强忍着疼痛,不厌其烦地呼唤道。   李娥姿混混沌沌间听见有人在喊自己,她好像做了一个恶梦,梦中爹娘被人杀死。就死在自己面前,她记得爹死去时紧盯着自己的双眼,那是满含不舍的眼神,还有娘,她连呼喊都没来得及,就见她被屠杀。那温热的血才从腔管子里喷出,就那么直直地飘打在自己脸上,她就那么愣愣地站着,鼻间迅速充满了血腥味,那种令人作呕她永远都不想闻到的味道。   不,爹娘是不会抛下自己的,她尖着嗓子拼命哭喊,泪水流过满是血迹的脸颊。“爹,娘,不要抛下娥儿,不要,呜呜…”   孟梦正准备采取一些措施让李娥姿清醒,就突然被她紧紧地抓住了双手,“爹,娘”李娥姿紧闭着双眼,眉头紧皱,两道晶莹剔透的泪水,齐齐自血迹斑斑的脸颊滑落,精瘦的脸颊在泪水冲刷下,顿时露出两道洁白润泽的肌肤。   孟梦看着昏迷中的李娥姿哭得梨花带雨,内心一阵阵抽搐,她不禁握紧了她的手。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朝代?昨日的情景不断在脑海中闪现,人命在那些士兵眼中,就那么微不足道?说杀就杀。想想就觉得寒心。   孟梦突然想起好友小枫曾说过,魏晋南北朝是最混乱的朝代,而她给自己推荐的那本书讲述了北周与北齐的一些历史,小枫说过,在这个时代,统治者大多暴虐无道,其统治下,贪官污吏横行霸道,战争频发,民不聊生。昨日一见,果真不假。孟梦不知怎么,突然感到有些阴冷,这个地方,有太多让人生不如死,不忍直视的场面要去面对,她突然没了走下去的勇气。未来那么遥远,她该怎么走?   她的疑惑未解,李娥姿已经幽幽醒转,她眨了眨干涩的眼睛,眼神久久无法聚焦,整个人仿佛置身梦境一般。孟梦看她双眼充满死气,了无生趣。再看她毫无血色苍白如纸的脸,忙抓着她的手道:“娥姐姐…”几个字刚说完,她便忍不住哽咽。她强忍住泪水,凛了凛心神又道:“娥姐姐,你要振作起来,好好活下去,留的青山在,才能为爹娘报仇。”   她看李娥姿,依旧维持着刚才的样子,不动不说,眼泪却似断线珍珠般,一颗连缀着一颗,缓缓滑落。   孟梦看得心疼,却实在说不出一句话。亲眼目睹父母惨死在自己面前,要是换做自己,肯定非癫即疯。断然不会如同傻子般静静地流泪,只是看着李娥姿毫无生气的样子,她也只是无能为力,这种事情,只能靠当事人自己。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静静陪伴。   “娥姐姐,我能体会到你的感受,你想哭就哭个够吧,但是绝不能放弃,爹娘走了,如今我只有姐姐你可以依靠了。我一个人在这个世上,无依无靠,若是连你都要丢下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孟梦一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举目无亲,恐怕再也见不到父母,听不到老妈无穷无尽的唠叨,看不到老爸温和的笑容,还有再也听不到好友小枫在自己耳边讲言情小说。她感觉鼻子一酸,泪水扑簌簌滚落,将近三十多年来,她从来没有过这般伤心,这般害怕,未知的恐惧总是轻易地搅乱人的心神。   她继续哽咽道:“姐姐,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我们不能随死者的离去而丧失生的欲望,爹娘在天上看到你如此,想来也不会开心的。”   她断断续续地说着,既是在说给李娥姿听。也是在说给自己听。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许久,她感觉手中微微的动静,低头看见李娥姿正试图爬起来。她知道她想开了。她忙将她搀扶起来。   “娥姐姐,吃点东西吧。”   “嗯。”   李娥姿轻声应道,孟梦却险些又哭了起来,虽只有一个字,但那残破的嗓音就好似被刀子将喉咙割破了一般。   她稳住心神,忙将剩下的干粮都递给她。   “娥姐姐,先喝点水。”   李娥姿点了点头,接过水壶,仰头喝了几口,随即便开始狼吞虎咽。她要活下去,为爹娘报仇。   孟梦看着她鼓着腮帮子,大口大口地吞咽,原本明亮的杏眼此刻肿得大大的,因为流了一天的泪,此刻再也没有眼泪流出,只是眼眶红肿得厉害。   孟梦转过头,不忍再看。   落日西斜,不知不觉已经快过了一天,她看着夕阳的余晖洒在对面的山上,一片辉煌。耀眼得很。   “娥姐姐,我们出去吧。”   她见李娥姿吃完,忙将行李收拾好,出声询问道。   李娥姿看着她淡淡的点头。   两人沿着滚下来的斜坡慢慢往上爬,昨日滚下来,两人花了两分钟,如今逆流而上,再加上两人浑身都是伤,足足爬了两个时辰。   待到两人终于爬上大路上时,已是月上中天。此刻的道路正是昨日逃跑的道路,只是没有追兵阻截,只有尸横遍野。满地的鲜血经过一天的暴晒已然干涸。只留下深深的暗黑色的痕迹。四下一片寂静。连虫叫声都听不到。   凭着昨日的记忆,两人很快便找到了尸体,李娥姿呆呆地站在尸体面前,迟迟不动,孟梦借着月光,看见她孱弱的身躯如同筛糠般抖得十分厉害,仿佛下一秒就会倒下,她看得有些心疼。突然,她见她如猛虎般飞扑至李威海夫妇的尸体上,抱着两人尸体失声痛哭,孟梦看着她颤抖的身子和因为哭得太久只能发出呜呜声的嗓音,心下也很难受。   她朝她走近,蹲下身子,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哑着声音道:“娥姐姐,让爹娘安心走吧!”   她跟着李娥姿跪了许久,方才看着李娥姿摇摇晃晃地将尸体抱起。她连忙搭手帮忙。两人借着月光在道路旁边的一处低洼处,开始挖土。   没有任何挖掘工具,两人要么用粗壮的树枝,要么用尖利的石头,奋力刨土。   当天边吐露出一丝鱼肚白,两人都累得精疲力尽。孟梦看着自己十指鲜血淋漓与泥土混在一起,早已干涸。   一个半米深的坑终于挖好,她目测了下,应该足够安葬李氏夫妇,李娥姿小心翼翼扶起爹娘的尸体,孟梦帮着她慢慢将尸体整齐平放在坑中。李娥姿深深地望了眼父母的脸,一滴惨淡的泪水泪水滴落在泥土中。   两人又费了一番功夫,才将坑填满,不久,一座新坟便出现。两人没能找到足够大的木块做墓碑,孟梦找了宽大的石头,两人颤抖着双手费力刻上李氏夫妇的名字后,便将其直竖在坟前。   孟梦跟着李娥姿重重地嗑了三个响头,过了半晌,她才将麻木的李娥姿半拉半扶着站起来。逆着金黄色的光回头望着道路上横七竖八的尸体上苍蝇乱飞。两人无声地摇头,心若死水,她们真的无能为力了。   孟梦原以为李娥姿会带着她去往陈国,毕竟那里有李娥姿的亲人,但是李娥姿却睁着布满血丝的大眼,一直坚定的望着大军离去的方向,孟梦知道,在那遥远的前方,是长安城所在的地方。   她只一瞬,便明白李娥姿的心。只是这条路,铁定会很难走,但是,一想到那日惨白月光下那些冰冷的刀子,她就定了定心,再难,她们都要走下去。逃亡之旅就此开始。 ☆、第六章 北上   江陵与长安便是今天的湖北武汉地区与陕西西安地区。孟梦作为文科生自然知道两省相邻,若是借用现代的交通工具,也不过几个小时的路程,如果坐飞机,那时间就更短了。   如今身处古代,别说现代交通工具,就是一辆马车对她们来说都是奢侈的。李娥姿所背的包袱除了干粮和几件换洗衣物,便只剩下一些碎银子。孟梦不了解古代银子的换算单位,不过看李娥姿的脸色,她也知道那些钱,大概是雇不起马车的。   她们也曾怀着侥幸心理去那被屠尸的地方搜罗过,结果自然无获。孟梦不禁在心里破口大骂,那些刽子手也忒不人道了些,不仅杀了人,还掠了财。真真丧尽天良。   两人一路追寻着大军走过的路径北上,但始终远远的跟着,她们怕被人发觉。   孟梦从来没有这般疲惫过,李娥姿拉着她,顶着烈日,一步一步地沿着宽阔的大路往前走,似乎每走一段路程,就会看见几具尸体,在烈日爆烤下,尸臭熏天。她们知道,那些都是平民,他们要么死于饥渴,要么死于疲劳,但更多的是惨死于烈刀下的。   孟梦两人每跨过他们一次,心中的寒意便增加一分。究竟是怎样的人心,才下得了如此的手?   若真是要靠双腿走去长安的话,孟梦觉得不用士兵出手,她们必然也会暴尸荒野。这一路追踪,虽道路平坦,却甚少见到人烟,当她以为这些人都死绝了,而自己也快消香玉陨时,大军终于抵达一座城邑。两人遥遥跟在大军身后,此刻正值午后,两人经过几天不要命的追随,也累得不行了。孟梦拉着李娥姿躲进城外的树林里,两人就着一根粗壮的大树坐下,一路上李娥姿甚少言语,只一双眼睛幽幽地盯着大军走去的方向。   “娥姐姐,喝点水吧。”   孟梦将刚才在河边灌满的水壶递给李娥姿。自己也拿了一个,仰头大喝了几口。这古代的夏天可真要命。   也不知此行要花多少时间,两人的干粮也吃光了。   “妹妹,辛苦了。”   李娥姿放下水壶,看了看孟梦,愧疚道:“姐姐无能,还要拉上妹妹,姐姐…”她红了眼睛,没能说下去,只深深地将头低下。   孟梦看着她越发消瘦的身子,心里着实难受。她将水壶放在脚边,伸手理了理李娥姿额前的乱发,才短短几日,那个初见时仿若仙女下凡的女孩就不见了。眼前的女孩仿佛瞬间老了十岁,巴掌大的脸惨白如死人,虽在太阳下晒了好几天,却丝毫没有晒黑的迹象,原本明亮的大眼,此刻黯淡无光,血丝如网,密布眼球,孟梦知道,自从那日死里逃生后,她就没有合过眼,每当夜晚降临,孟梦每次从睡梦中惊醒就会发现李娥姿双眼睁得老大,偶尔会有丝丝银线,从她脸颊滑落。   李娥姿原就生得高挑,修长的腿,杨柳般纤细的腰身,还有那曼妙的天鹅颈。雪肤花貌,孟梦一见到她,就想到了天生尤物四字。   然而,此时此刻,眼前的人与那日的人简直判若两人,她轻轻的抚过她高高突出的觀骨,温声道:“姐姐说哪里的话,你我姐妹如今相依为命,无论姐姐做什么,妹妹都会追随姐姐,姐姐心里在想什么,妹妹知道。但是,姐姐,你不能一心只想着报仇而忽略自己的身体,你要好好的,知道吗?”   孟梦推心置腹了一番,她现在的身体大概十岁左右,不过李娥姿既然不将她当做小孩子,她也就无需遮遮掩掩的。来了这里这么多天,她最初几天总会想着这是一场梦,只要梦醒了她就回去了,所以每次早上一睁眼,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断告诉自己这是梦,然后再环顾四周。几日如此,可是每次一睁开眼,发现自己还是孩童身,李娥姿依旧呆呆地双手环胸,她渐渐地也就死心了,看来自己是真的回不去了。   “妹妹,你说的我又何尝不知道,只是,每当我一闭眼,脑海中就会浮现出爹娘惨死的样子,妹妹你知道吗,姐姐明明就在他们身边,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死,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在家中是爹娘的掌上明珠,在外面,是人们眼中的李家未来家主。爹总说,将来我嫁人,一定得嫁个文武双全,样貌极好的男儿,他会准备好江陵最昂贵的嫁妆,风风光光地看着我出嫁。”   “姐姐…”   孟梦有些哽咽,说不出一句话。   “这天下哪里又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所能掌握的?战争说爆发就爆发,权贵们想杀人就杀,而我们这些平民算什么?统治者视人命如草芥,可是如果没有我们这些老百姓,又怎么会有国家的存在?娘总告诉我,人活在这个世上,就要学会面对不公,如果命运一开始就安排好了,让我享受十多年的荣华富贵后让我家破人亡,如此才能显现上苍的公平,那么这样的富贵,我宁可不要,我只求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即使贫困一生,我也甘之如饴,可是,为何,为何老天爷要如此对待我,妹妹,你说,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啊,呜呜…”   孟梦听得心惊,她知道李娥姿需要一个突破口,需要酣畅淋漓地大哭一场,方才能释放心中的抑郁和不甘。她双手合拢,将李娥姿紧紧抱在怀中。这世道,是何其的不公。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人的一生,势必要经历过诸多坎坷磨难,一旦经历过后,人才能真正成长,懂得,才能活的更加地云淡风轻。只是这经历的过程,未免太残酷,除了亲身经历,还要感同身受。这是会是怎样的一种折磨?   “姐姐,这世界本就是充斥着诸多不公,小时候,我会羡慕家乡别人家的孩子,他们有的聪明,有的有钱,有的身怀绝技。而我自己却一无所长,我虽羡慕,却也明白,自己断断乎成不了他们。命运是何其残酷,但是,自从我看到自己与他人的差别后,我就不再相信命运了,因为命运从来是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的。姐姐,我们既然能活下来,就足够证明我们本不用受命运掌控。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凭着自己的双手,创造出属于我们的世界,屹立在这世间,掌握自己的生死。”   她听着李娥姿呜咽的哭声,就好似无家可归的孩子,孤零零地站在漆黑的苍穹下,找不到回家路。她收了收濡湿的手臂,眼角泪光闪现,但是眼睛里却闪耀这别样的光芒。如果说她不久前还在幻想这是一场梦境,那么此刻,李娥姿不断抽搐的身子和那嘶哑的哭喊声,终于将她的思绪彻底拉到了古代,她不可能置身事外的。从今往后,她就是真正的李倾城了,她决定以一个新的身份活在这个世上。她是李倾城,是李娥姿在这世上唯一的妹妹。   待李娥姿情绪稳定后,两人收拾一番后,也来到了城墙下,孟梦抬头仰望那高高的灰色城墙,在城门正上方,书写着大大的汉字——襄州城   李倾城知道,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就废分封设立郡县制,之后的朝代大多沿袭了这一制度,想来这便是其中一郡了。不过按书上所说,她所在的年代大概是公元554年,按照大体的时间推算,应该在南北朝,她记得南北朝分南朝和北朝,南朝是宋梁齐陈,北朝的话,她只记得有北齐和北周,不过这个时候,北周还未建立,应该还叫西魏。那么她们要去的长安就是将来北周的首都了。不过,北周具体是什么时候建立的呢?她费劲想了一会儿,实在想不起来。她突然有点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不好好学学历史,要么好好听听历史老师的讲解,再不然,好好看看历史小说也好。   “妹妹,怎么了?”   她这厢正抓耳挠腮地回忆,那厢李娥姿已经盯着她看了许久。   “啊?没什么,我们快进去吧,不然,城门要关了。”   她们照样经过守门人的检查,李倾城觉得现代剧中的古装片也不是尽哄人的。   两人进入襄州城时,已是落日十分,李倾城第一次真正踏进古代的城池,以前在现代,她也有过几次去各个古城游历的经历,但是,那种大多经过现代人工所建的建筑,又怎么能比得上这眼前真正古代城池。   李倾城发现她们脚下的路正是通往襄州城的主城道,她们顺着路走,不久便看见道路两旁古屋鳞次栉比,酒肆林立,白底红布襄边的旗子上大大的书写着繁体酒字。在晚风中迎风招展。李倾城就像乡巴佬进城一样,一路左看右看,李娥姿因为本就是江陵城里人,早已司空见惯,不过瞧着李倾城探头探脑,满脸好奇的样子,心中也不禁想笑。她紧紧地拉着她,跟着她这里停那里停停,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此时虽说是日落时分,街道上行人却不少,她怕她走丢。   “姐姐,你看,这瓶子好生别致啊。”   李倾城随手拿起路边摊上一个通体碧绿花瓶大小的瓶子,笑嘻嘻地对着李娥姿道。   李娥姿看着她,突然笑了笑。半晌,方掩唇道:“妹妹,那是夜壶。”   “呃,是么,这夜壶长得真好看。”李倾城看着那在夕阳照耀下,无比艳丽的笑容,突然怔了怔。   她讪讪地笑了笑,放下夜壶,忙转过身。心想,终于笑了。她自然猜到那是什么,但是为了让李娥姿开心,她装回傻子也没什么,看来,效果也不错嘛。   不过这古代的夜壶要是拿回去肯定是价值连城的文物了。   大概是因为五胡入华的原因,这襄州城能看到不少异族人士在街道上徘徊,看来这里倒是挺开放的。这么看来,这里夜市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了。李倾城记得古代的夜市在宋代时才真正突破时间空间的约束,以往历朝历代,对其管制不一。但多半挺严厉的。   不过南北朝却乎是一个例外,它是一个由少数名族组成的时期,少数民族民风不一,自然不能以中原那套规定来治理。   李倾城一路看见有电视里常出现的悦来客栈,还有香风招展的花满楼,这些都是电视中常出现的东西,如今自己亲眼所见,果真别有一番滋味。   夜幕时分,李娥姿找了间小小的客栈,要了最便宜的一间入住。两人为了节省银两,只简单地买了几个馒头垫肚子。顺便准备了下明日离开的干粮。李倾城一吃完馒头,便倒在了床上,这便宜没好货果然不假,这间房子外观看起来甚是简陋,刚刚进来时没注意,此刻竟隐隐嗅到了一丝霉味,李倾城躺在床上,感觉像是躺在崎岖的石子路上,背上咯得慌。再看头顶洗得看不出颜色的帐子,她重重地吐了口气。李娥姿看了看她,默默地出门,没过多久便端了盆   热水进来洗漱。   待到两人并肩躺在床上时,李倾城却睡不着了,尽管身上酸痛得很,她依旧了无睡意,今日进城的军队和百姓应该也在襄州城附近歇下了,她倒不担心跟丢,她们要去长安,法子多得是,只是,她想知道,那日下令杀死他们的人是谁。按书上所说,来江陵的人有于谨,宇文护,杨忠,不过她坠落山崖时,隐约听见有人喊宇文将军,难道那人是宇文护?   小枫好像说过,宇文护是北周顶顶的大人物,他心思缜密,手段残忍,而且最喜欢手刃皇帝。李倾城想,这个宇文护应该是北周贰臣吧!   “姐姐,我知道那日下令杀死爹娘的人叫宇文护,他应该就是那些军队的首领。”   “宇,文,护”   李娥姿几乎是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这三个字的。   “宇文护,我李娥姿发誓,定要杀了你,为我爹娘报仇。”   李娥姿双手扣着床板,眼睛死死地盯着床幔。   李倾城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她会陪着她的。   这一夜,很漫长,李倾城是将近下半夜才睡着的。她迷迷糊糊的记得睡梦中,身边有人起身,踱步到了窗边,那人身姿消瘦,静静地看着外面的夜空。她想,应该是李娥姿吧!她正想起身劝慰,却抵不过重重睡意,最终死死睡去。   第二日天刚亮,两人便起身赶路,一出城门,便看见远处一片浓烟四起,那浩浩汤汤的人马刚刚离去,她们小心翼翼地跟在人马身后,一路北上。   这一路,两人足足走了二十多天,期间陆续经过信州城,洛州城,李倾城一开始充满浓浓的好奇,如今见过的城池多了,发现大体相同,也就不再像乡巴佬般地左顾右盼了。两人一路顺风顺水,倒也没发生什么事,连李倾城最担心的劫匪也没遇着一个,看来这里的治安倒不错。   两人顺顺利利来到了距离长安城仅一城之隔的雍州城。    ☆、第七章 宇文护   雍州城因紧挨长安城,所以格外繁华,比李倾城一路所见的几座城池明显要大得多。她们到达时正值清晨,不过那条被她们追着跑的长龙却没有进城,只在城外的五里林地稍作休息,看来是不打算进城了。难道他们要从小路走?李倾城暗暗想了想。不过她也不担心跟丢他们,如今长安城近在咫尺,她们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她们小心翼翼绕过他们,包了好大一圈才抵达城门。李倾城照样迎着初升的太阳,在耀眼浮光照耀下,抬头看了看头顶那张扬的雍州城三个字,李娥姿神色凝重地回头望了望军队驻扎的地方,眼中似燃烧着两把熊熊烈火,仿佛透过空气就能烧死敌人。李倾城忙拉着她进城,此时还不是报仇的时候,最主要的是她们还没有能力去报仇。   她一进入城门,便被那铺天盖地的繁华气息所笼罩,眼前人群川流不息,车马来往,她们挤着人群一步步艰难地往前走,这般拥挤,李倾城原本打算好好欣赏一番这个城池的想法给挤没了。   她紧紧地拉着李娥姿的手,正当她们快被夹成肉饼时,背后突然响起一阵阵铁骑踏过地板的轰隆声。   “前方的人快些闪开,莫要挡着宇文将军的道。”   马上的人远远便朝着拥挤的人群大喝。这声音李倾城感到莫名的熟悉。等等,宇文将军?宇文护?   在她愣神间,人群好似受到了惊吓,慌忙向两边散开,李倾城与李娥姿被慌乱的人群冲散,李倾城似被一股潮流狠狠冲向道路边,她逆着人群欲回头,却似一块小小的石头在巨浪中翻滚,丝毫没有作用,很快道路中间被清出了四辆马车并肩齐驾而过的宽度。   “天哪,那姑娘是不要命了吗?”   “姑娘,快让开啊,那些军官是最不会顾及的人哪。”   李倾城置身人群中间,听见前方的人都在议论纷纷,似乎有人挡在大路中间了,她四下看了看,并未发现李娥姿的身影,她心突然开始突突地跳,不会的,不会的。她强按制住慌乱的心神。开始剥开人群往道路中间挤去,好在她才十岁大小,透过人群间的缝隙,只一刹那便挤到了最前面,她刚一露出头,便被眼前的场景吓得差点晕了过去。   只见李娥姿背着包袱,孤身一人呆呆地站在道路中间,在她前方几十步开外,一群黑甲铁骑正迅速朝她奔驰而来。她不敢想象,那样迅速庞大的骑兵自她身上掠过会是怎样血腥的场面。   “娥姐姐…”   她几乎用尽了全身力气撕心裂肺地喊道。   “前方何人阻道,速速离去。”   李倾城见李娥姿闻声不动,那消瘦的身子在太阳的照耀下越发坚定。她咬了咬牙,迅速冲了过去,一把拽起李娥姿,转身欲跑,奈何终究没能跑过马的速度。   “驭…”   几乎在同一时间,万千铁骑在了离她们只0.1米的地方及时停了下来。   “大胆刁民,不要命了,竟敢阻截宇文将军的路。”   那出声的士兵铁青着脸,气愤地扬起手中的马鞭便狠狠朝她们挥来。   李娥姿见状,方才如梦初醒般忙将李倾城护在怀中。两人紧抱着瑟瑟发抖地等了许久,都不见马鞭落下。   李倾城大着胆子抬头,便看见一只手将那士兵的马鞭死死地拽在了手中。   “宇文将军。”   那人看着手的主人,吓得连鞭子都没握住,连忙翻身下马跪伏在地。   “将军饶命,属下不是有意的。”   那被称做将军的人看都没看他一眼,只将手中的鞭子往地上一扔。端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地冷冷看着她们。   李倾城在心中仔细大量了一番,此人并未穿着那日的铠甲,而是身着一件深褐色的袍子,身材高大威猛,长着一张长马脸,鹰钩鼻,一字胡,真的不是很好看,面容肃静,只是那双幽暗深邃的眼睛,格外让人不安,年龄大概在三十岁左右。   “是你们阻道?”   他只淡淡的问了一句,声音不大,李倾城却听得浑身打颤,这个声音毫无温度可言,与那晚的声音如出一辙,她一只手死死地按着李娥姿颤抖的双手,深怕她做出什么不要命的举动,另一只手则悄悄地在大腿上掐了一把。   她自以为是地摆出自己当年面对灭绝师太百试百灵的笑脸,脆声道:“宇文将军,我姐姐并非有意挡道,只是各位将军神速,姐姐一普通人,一时没能反应过来,望将军能够网开一面,放过我们姐妹俩,将军的大恩大德,我们必将铭记于心,日后虔心吃斋念佛为将军日日祈祷。”   她一句话说得甚是滑溜,却未料到对方似乎并不买账。   她顿时有些急了,按照宇文护等人视人命去草芥的性子,她们想要全身而退,似乎不大可能。   “哦…?我若不放呢?小姑娘伶牙俐齿的,可惜,本将军不吃这一套。”   宇文护朝那跪伏的士兵指了指,寒声道:“你说,该如何处置?”   那士兵闻言,一阵狂喜,忙献言道:“此等刁民自然是当街诛杀,以儆效尤。”   那宇文将军听完后,漫不经心地理了理自己的衣襟。久久未发话半晌,方才幽幽道:“说得有道理。”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们姊妹二人也并非贪生怕死之人,反正你们手上无辜的性命还少吗?今日死在你们手上,只能怪老天爷没长眼,我姐妹便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李娥姿携了李倾城的手,决绝地扬起头,双眼死死地盯着宇文护,一脸无畏与孤勇。   宇文护看着她的眼睛,挑了挑眉,这女孩双眼似有滚滚大火在燃烧,又似万千寒冷的冰刀,一把把朝自己射来。明明弱不禁风的样子,却站得笔直。他突然想到了一种树,一种只能生存在沙漠中的树。不畏生死,只为那天生的使命。   “有意思,”   他朝两人扫了眼,突然沉声道:“没籍,带走。”   李倾城颓然松了口气,方才两人已在鬼门关兜了好几个圈子,她吓得腿都快软了。还好还好。命是保住了,不过,兜兜转转,两人怎么又回到了原点?她不禁哀叹,殊途同归,殊途同归啊。   李倾城两人又沦为了奴隶。她们被那挥鞭的士兵扔进了原本十万多,如今只剩下大半的平民中。   待到士兵们吃饱喝足,这条长龙般的队伍方才开始缓缓移动。这将近最后的路程,那些催命般的人此刻反而不急了。他们一路走得及慢,好似跟着导游在外旅游一般。李倾城和李娥姿夹杂在人群中间,并没有时间来欣赏沿途风景。   将近日落时分,她终于透过人群遥遥地看到了一座巨大的城池。她曾经也和好友小枫去过长安城,只是那个一千多年后的长安,怎能与眼前的相比?   金黄色的光芒斜照在远处的城池上,她隐隐约约透过那高大的城墙,看见了千万碧瓦飞甍,重重宫阙。   当太阳完全落下时,他们终于走进了长安城,只是想象中的热闹繁华并未看见,整条朱雀大街空荡荡的,别说人,连条狗都没有。街道两旁的商铺紧紧关闭,李倾城不禁感到有些疑惑,难道事先有人下过令,要清街?   李娥姿显然也对四周的情况有些疑惑,她俩对视一眼,紧接着便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李倾城远远便听见有太监尖着嗓子在和人对话。   “宇文泰大司空说,请宇文护将军与于谨将军将所虏人员暂且安置到城西搭建的难民营中,明日再进行分配处理。”   就这样,李倾城一行人还未来得及多呼吸几口长安城的空气,就又被赶出了城外。   她们被安置在城门外西南方向的平底处,这里由几百张破布搭建起了所谓的难民营,破布下方一片空旷,只有及脚踝处深的草,李倾城觉得还不如就露天而睡,还可以欣赏星星不是么?   这一觉,她和李娥姿都睡得沉,也许是一个多月的奔波,让两人身心俱疲,也许是因为到达了目的地,两人彻底放下了心中的包袱,总之两人是一觉睡到天亮。   她们才刚清醒,便看见守着他们的黑甲士兵开始踢打仍旧沉睡着的百姓。今日又将会是怎样的一天呢?李倾城无法想象。   她紧紧地贴着李娥姿,跟着人群走进长安城。她似乎能感受到她将在这里开启人生的另一种路途。   在耀眼的阳光照耀下,她突然扭转脖子抬头看了看李娥姿,见她一脸坚定,苍白的在阳光的照耀下竟透出几丝红润。她怔忡地想,这般绝色的容貌,要是不来个祸国殃民,实在是说不过去啊。    ☆、第八章 长安初见   李倾城眼睁睁地看着太阳越过天边的地平线,一点点往她们正上空移动。已接近正午时分,日头开始变得格外狠毒。她突然觉得她们就好像菲力牛排似的,一个挨着一个,整整齐齐地排列在长安城的街道上,顶着烈日烘烤。   李倾城穿着李娥姿的衣服,尽管她已经尽量地删掉繁琐的大部分了,但古代这密不透风里三层外三层的衣服,还是让她热的仿佛在蒸笼里挣扎般。李娥姿大概是早已习惯的缘故,没有她反应得这么激烈。不过原本就是富家子女的她,就算再能忍耐,也抵不过这三伏天的暴晒,李倾城看她额头已经开始冒着细密的汗珠。瘦削的脸也被晒得通红。   好在她没能够继续抱怨,就见一队士兵来到她们中间,开始挑选奴隶。他们被分成了三类,男人,女人,老人和小孩。李倾城猜测这男人大概是被充做壮丁做苦力。女的自然是被卖进世家大族当奴隶或冲官妓,至于老人和小孩,她实在想不到用途。   “你们出来,跟我走”   李倾城和李娥姿站在女人堆里,一队士兵正整齐地站立在她们面前,为首的一人指着她们的方向大声说道。她们俩疑惑地看了对方一眼,紧接着李倾城瞪大了双眼,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诧异道:“军爷可是在说我们?”   “不是你们还有谁?快快,别耽误时间了。”   那士兵明显不耐烦,李娥姿拉紧了李倾城的手,依言走到士兵跟前。李倾城突然发现这人正是昨日准备用马鞭打她们的那人,心中顿时有些惴惴不安。   “你们跟我走,”   “你们…”他回头指了指跟着他的士兵。“好好看着这些人,等宇文将军亲自发配。”   “是…”   那群士兵闻言,忙齐声应道。   李倾城两人跟着士兵沿着街道走了许久,又在几条街的小路中穿插了几次,最后在一座恢宏的府邸前停了下来。“跟我走”那人朝她们招了招手,带着她们走了进去,李倾城两人跟着他绕了许久,最后在疑似正屋的门口停了下来。   “报告宇文将军,人已带到。”   “嗯,下去吧。”   李倾城竖起耳朵仔细听声音,感觉有些熟悉,好像是宇文护,心下一惊。   “进来吧。”   屋里的声音感觉是隔了很长的距离传来的。“妹妹,”李娥姿显然也听出声音的主人,咬紧下唇,双手紧紧握着。脸上的红润已经褪去,此刻像是蒙上了一层白霜,惨白得骇人。   “姐姐,切莫轻举妄动。”   她轻轻拍了拍她的手。   “妹妹放心,姐姐自有分寸,我们进去吧!”   两人踏着大理石铺就的地板,一步一步走了进去,一进门,李倾城便看见   一人正喝着茶,端坐在正前方的首位上。在他左边的兽纹金丝香炉里正飘着缭缭白烟。她细细闻了闻,是檀香。檀香有清心安神之效。还有…李倾城心中不禁冷笑。   “既然来了,喝杯茶吧。”宇文护慢悠悠地放下茶杯,左手摩挲着食指上的戒指。右手轻轻扣打着黄花梨木桌。   “不用了,不知宇文将军叫我姐妹俩来有何要事?”李娥姿正对着他,扬声问道。   “小妹妹,你说我放了你们,此等大恩,你们该如何相报?”李倾城静静地看着宇文护,心中百思不得其解,这人是要她们来报恩?不过,应该没那么简单。   “宇文将军这话是什么意思,您这样的人物,我们姐妹除了日日给您上香祈祷,实在想不到别的法子来报答您的恩。”她讪讪地笑答道。这人心思忒深沉了些,她实在猜不透他要干什么。   “罢了,本将军也不跟你们废话了。来人,把东西拿上来。”他话刚落,便有一人拿着一沉香木盒上来,站在她们面前。   李倾城仔细地端详着那人手里的盒子,心中暗道,难道是什么滋补养容丸?不过这宇文护应该没那么好心。   “吃了它”宇文护指了指那盒子里的东西,面无表情道。   那拿着盒子的人立马将盒子打开,李倾城看见是两颗通体雪白的丹丸。那药不仅白得通透而且周身散发着幽幽的香气,令人闻之欲醉。她脑海里突然闪现冷香丸三个字。   “怎么?要我喊人亲自动手?”宇文护见她们迟迟不动作,眉头微皱,语气突然冷了下来。   “此药我一人吃便可,无需拿给我妹妹。”李娥姿说着便将两颗丸药拿到了手中。那拿盒子的人见状忙迅速夺过其中一颗。   “给她”宇文护指着李倾城冷声道。   李倾城拿过药,心中不甚紧张,看样子这定不是个好东西。不过,宇文护若想杀她们,大可不必如此麻烦,难道他另有打算?她看了看李娥姿,见她一脸担心地看着自己,忙笑了笑,以眼神示意,两人同时吃了下去。那药很是奇妙,入口即化。李倾城感觉口腔内一阵清凉,立刻清香扑鼻。俗语说,越是香越是美的东西,往往都是最毒的。她不禁有些后怕。   “此毒名唤颦蹙,因西子捧心颦蹙而得名。此毒一年发作一次,一旦发作,心如万千利刃相割,浑身寒冷抽搐,让人痛不欲生,若半个时辰内没有解药,必将七窍流血而死,另外,此毒有迷惑人心智之效,毒发时刻,人癫狂若疯子,六亲不认。所以,你们每过一年,就得来本将军府中取一次解药,至于你们具体要做什么,等下便知道了。”   李倾城一直认为古代最毒的药非鹤顶红莫属,其次便是千机引,实在没想到,还有颦蹙这种毒,这毒名字倒好听,只是功效未免太阴毒了些。她暗暗吞了吞口水。   “不知事成后,此毒可能彻底解除?”她不放心地问了句。   谁知,那宇文护看着她冷冷一笑,并未回答她的提问,那笑容出现在那张让人不忍直视的人的脸上,李倾城莫名地害怕,他是想永远牵制她们,并接机利用她们为他办事。她从未想过自己也会被人利用,如果他让她们去干一些伤天害理的事的话,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带她们回去。”   李倾城两人跟着拿盒子的人出了宇文府,七绕八拐又回到了刚才的大街上。此时,街上的人早已快走尽,男丁和老人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些女眷。她们两人刚走到女人们面前不久,便见宇文护在众多士兵的拥促下,骑着马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他刚停下马,就见长安城皇宫方向一队人马正飞身朝这边驶来。   “宇文大丞到。”那队人马中有人,远远地就朝宇文护这边大喊,宇文护眯着眼,若有所思地回头看了眼,便挥手下令身后的人主动让在道路两边,他自己则立刻翻身下马,等在一旁。   李倾城十分好奇地伸长了脖子朝前方看去,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让宇文护这种人变得如此温顺,她远远瞧见一队黑衣人马渐渐靠近,为首的一人一身金黄色袍子,稳稳地坐在马上,在他身后,是两个少年模样的孩子,一红一蓝,一左一右,紧紧跟着金衣男子。   李倾城看着他们的脸不断变得清晰。最后在距离她们十几步的地方停了下来。   “参见宇文大丞相。”宇文护身后的人见到他们,立马跪伏在他们面前,宇文护也弯腰伏身道:“宇文护拜见叔叔,”   “都起来吧!” 马上的金衣男子朗声道。   “多谢丞相。”众人齐刷刷地站了起来。   “圣上派本相来为诸位接风洗尘,”那金衣男子环顾四周,突然闷声道:“于谨将军何在?”   男子声音不大,震撼力十足,很有威严。   “叔叔,于谨将军带着那些男奴去往正在修筑的新宫殿了。”宇文护忙恭敬地回答。   李倾城趁着他们对话的时间,偷偷地将来人打量了一番,来人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身材和宇文护一样高大威猛,一张宽阔的脸上满是胡茬,却没有皱纹,小麦色的肌肤,高挺的鼻梁两边生就一双和宇文护一模一样深邃的眼睛,只是他的眼睛颜色较浅,没有宇文护那么黑,却给人一种苍鹰般的寒冷明亮,他看着到比宇文护好看,李倾城记得高中时,曾听老师讲过,北周的开国皇帝是鲜卑族人,他们的祖先起源于大兴安岭一带,最后迁移到蒙古高原一带,是典型的游牧民族。最擅长骑射,个个生得高大威猛,看来老师所言不假。   李倾城观察完他后又将目光移到他旁边的两个少年身上,左边是一位红袍少年,十三四岁的样子,虽未及成年,但身量修长,面若冠玉,与金衣男子一样高挺的鼻梁,幽深的眸子,只是一张英俊的脸看起来很温和,李倾城平生最恨男人穿红戴绿,因为现代的歪瓜裂枣总喜欢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来吓人。   有一次她赖不过老妈的唠叨,同意出去相亲,一看到相亲对象,吓得她再也不敢相亲。那人姓名早已忘记,但那身骚包的红色西装,和那惊为天人的容貌让她永生难忘,那人那日梳了个恶俗的中分,发胶用得忒多,她看着他低头喝咖啡,都疑心他头上的油会不会滴到咖啡里去。满脸青春痘留下的坑,让人看着浑身发麻,扁塌的鼻梁,最要命的是满口黑牙,说话还有口臭,她整个相亲过程大半时间是憋着呼吸的。   每每看着他,她总会想到矮穷矬三个大字。她几乎用尽了平生所有的耐力来维持自己的表情,最后离开时,那油头哥还不甚欢喜地跟她预约下次见面的时间,她吓得急急如丧家之犬,狼奔豕突般迅速消失。   她一回想起来就忍不住打寒颤,她无意识撇了撇嘴。不过眼前的少年肤色胜雪,穿起红色来丝毫没有违和感,反而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她眯了眯眼,色眯眯地盯着人家看了许久,直到人家无法承受她那热烈的目光,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她才忙移开灼灼的视线,不过,她刚往右边看去,便对上一双探究的眼神,那是一双比黑宝石还黑还亮,比万丈深渊还深的眸子,不仅如此,那双眼睛的眼睑微微向两边翘起,给人一种狐狸的感觉,不过细细一看,那又是一双典型的丹凤眼,   那双眼睛的主人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一身宝蓝色袍子加身,皮肤雪亮,身量精瘦修长,蓝色袍子穿着很是贴身匀称,让人看起来很舒服,修长的脖子,瘦削的下巴,再往上是微抿着的薄唇,英挺的鼻梁,剑眉入鬓,最让人震惊的是,那人居然戴了条宝蓝色的抹额,抹额长长的带子和着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抹额的中心地段正抵眉心中央,上端镶嵌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石,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恰巧一阵风吹过,李倾城被风沙迷住了眼,她微微地眯着眼,见那蓝袍少年,全身沐浴在阳光下,恍若谪仙,三千发丝随风飞扬,在他身后,无数酒旗翻飞,在风的吹拂下猎猎作响。少年静静地端坐在黑马上,满身的光环,照得李倾城一阵晃神。   少年整张脸虽还未完全褪去青涩,却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帅哥,稳妥妥的帅哥一枚啊。李倾城下意识地吞了吞口水,老天待人忒不公道了些,为什么不让她穿越成一英俊潇洒的风流公子哥儿?她不禁在腹中愤愤不平,这些个小帅哥个个都是尤物啊!她突然有些猥琐的想法,若是能够收入囊中,嘿嘿…   这厢她正猥琐地,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人家,那厢人家也将她浑身看了遍,许久,那张脸的主人看着她,嘴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这女孩,有意思。   金衣男子突然翻身下马,两个少年亦随之下马,默默地跟着他朝李倾城她们走近。   “抬起头来。”金衣男子停在了李倾城面前,朝她旁边的李娥姿命令道。   她暗暗地拉了拉李娥姿的手,李娥姿回握,慢慢地抬起头。   男子静静地端详了她许久,李倾城在心中默念了无数句看不上,看不上。   “想不到江陵还有如此美人。”   李倾城刚默念完,就听见这样一句话,她气的差点背过气去。   “本相该如何处置你呢?”男子轻轻抚着李娥姿的下巴,故做沉思状。李倾城感觉头顶的太阳晒得人眼冒金星,她背上的汗水都快喷涌成河了。整件衣服都湿淋淋的,脸上更是汗水成灾。   “叔叔,侄儿听说,四弟府上至今还未有一个女子,倒不如将她赐给四弟,不知叔叔以为如何?”宇文护无比认真地献言道。   李倾城突然有些明白他的目的了,这人,真是阴险。   “也好,邕儿,她便赐给你做小妾吧。”男子收回手,转头朝着右边的蓝袍少年道。   “孩儿多谢爹的赏赐。”李倾城无法看见蓝袍少年的表情,不过这虽然是在感谢金衣男子,她却听不到一丝喜悦之情,好在金衣男子倒也见怪不怪的。   “奴婢多谢丞相,只是奴婢希望丞相能允许奴婢的妹妹跟着奴婢一同去往夫君的府邸,奴婢在这世上,仅妹妹一个亲人,望丞相成全。”李娥姿拉着李倾城跪倒在地,低声请求道。   “准…”那男子随意挥手应允,   “多谢丞相,”李娥姿忙感激道。   “剩下的人,护儿,就交给你处理吧。”男子说完翻身上马,调转马头。挥鞭朝着来路离去。   “恭送丞相.”   李倾城瞧着那人的气势比皇帝还牛掰,众人一见到他就低声凛气,连宇文护都变得低眉顺眼的,一副阿谀奉承的嘴脸。   “其余的人尽数充官妓”宇文护有意无意地扫过她们,然后随意朝部下吩咐道。“三弟,四弟,堂哥先走了。你们自便。”他说完便翻身上马,迅速离去。   大人物都走光了,剩下的人面面相觑。   “四弟,恭喜啊,终于抱得佳人。”红衣少年笑着拍了拍蓝袍少年的肩膀,蓝袍少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言不发地翻身上马,动作十分麻利,转身离去。李倾城顿时无语,他怎么走了?   “哈哈…走吧,我送你们去宇文府。”   红袍少年转身吩咐手下,不一会儿便见一小斯模样的人驾着一辆马车而来,李倾城两人默默地上了马车。    ☆、第九章 宇文府   夜很静,遥远的天穹就好似一片漆黑的海洋,那些璀璨夺目的星子零零散散地分布在上面,就好像海面上刚翻起来的浪花,十分耀眼绚烂。   在寂静的夜空笼罩下,是一座庞大的城池,它位于北方的重要位置,占地面积十分广大,此刻,虽说是夜晚,但丝毫不减它的繁华与张扬。   满城的灯火就像是一片汪洋大海,它是有着火一般绚丽的色彩,火一般的滚烫,和寂静的夜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灼灼的灯火,自城中的千家万户涌现而出,在古城古朴而不失豪华的万千屋檐下,像一条条蜿蜒的小河,不断地从四面八方汇入这座城池的正中央,那是由一座座高大的宫殿而组成的城池中心,是整个城市所有象征,这座古老的城市凝聚了太多人的心血,太多人的渴望,亦承载了太多人的希望,寄于了太多人的责任,它有着一个令人心生向往之情的名字——邺城   作为北齐的都城,邺城确实是一个对人来说充满吸引力的都城,特别是胸怀大志的人。   北齐历来是为他国君主所喜爱的城池,不仅仅是因为它开放的民风,更多的是它对待他们十分温和的态度。北齐的君主就更不必说了,他们一代比一代厉害,对内是无所不能,人人闻之惶恐不安,对外来说,那可是人人称赞不已,十分贤良温顺的主儿。自北齐代东魏屹立北方以来,它的每一位君主都对它进行了翻天覆地的改造。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在汉人密布的繁华大都,它硬生生颠倒了所有都城的人口比例,北齐开国皇帝是少有的鲜卑族人,他们作为草莽英雄,很有想法。   作为胡人一脉,自然不能忘了老乡啊,北齐君主们是很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精神的,就拿邺城原先的状况来说,自然是汉多胡少,不过短短几年,邺城胡人的人数,已远远超过汉人,北齐君主们很有想法,他们从来不喜欢随波逐流,他们喜欢的是标新立异,这种表现不光是人口比例上,还有民风民俗,甚至整个朝廷的中坚力量都已被胡化,这胡人不仅无孔不入,而且种类惊人,如此诱人的种群,自然深得北齐君主喜欢。   北齐自高洋立国以来到如今的高湛已是第四代君主,这高家人个个都是性格奇怪的人,不过,从前面的三个皇帝来说,大多离不开荒淫无道,手段残忍,暴捩无情这样的词。关于他们的后宫秘史更是惊人,如此奇异的人种,自然能够将标新立异四字发挥得淋漓尽致。   这是一座巍峨的府邸,坐落于邺城正街方向,府邸们前人烟稀少,只有屋檐下高高挂着的灯笼发出幽幽的红光,照在门前的两座石狮子身上,在寥落的石板路上,投射出两个孤单的身影。   在灯笼朦胧的光影下,隐隐约约能够看到高府字样的牌匾。   这是高府内一间不起眼的屋子,自外观看去,好似一间上等下人的屋子,屋内一片漆黑,此时此刻,在万家灯火依旧旺盛的时刻,有一人却静静地躺在这间屋子的床上,睡相无比狰狞。   朦胧的月光透过木窗上镂空的缝隙,轻轻地钻入屋子里,借着月色,能看到屋里的摆设十分简陋,三张桌子,一个小小的书架,上面摆了书,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大多是兵书,而且大多都脱了线,想来经常有人翻阅。   在书架旁边是一张简陋的床,而此刻,这床上正躺着一人,这人身子隐藏在黑暗中无法看清楚,不过透过空气中那粗喘的呼吸声,和那人紧紧握住床沿的双手可以判断出此人正在做梦,而且是不好的梦。   “四少爷,快出来吧。”仆人焦急的呼喊声却好似一道道催命符。   “不要…”   男子紧紧地抓着床上陈旧的布料,全身痛苦地挣扎着,好像被人泼了硫酸似的,十分痛苦。夏日的夜晚,闷热空气中浮动着丝丝不安与恐惧,男人似已进入深度睡眠,而梦中的场景似乎十分让人难以忘怀,所以男子久久无法从中脱离。   这样的夜晚,有些人沉浸在梦中,无法自拔,有些人却久久无法入睡。这注定又是一个不安定的夜晚。   李倾城静静地倚靠在木制窗边榻椅上,望着天边的繁星出神,李娥姿则坐在木凳子上,拿着刚从头上拔下的簪子,挑了挑将要灭的灯花。瞬间,在明亮的烛光照耀下,室内一片清明,李娥姿看了眼自己的妹妹,弯了弯眼,嘴角扬起一个十分好看的弧度,自从她们入住宇文府后,她几乎每个晚上都会这样,静静地躺在榻上,看着天边出神,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妹妹,你在想什么?”   “没有什么,就是感觉特无聊。”又是同样的答案。李娥姿无奈地笑了笑,起身倒了杯茶。   “喝点茶吧。”   李倾城默默地接过茶杯,轻轻地呷了几口,她们进入这个宇文府已经有一个多月了,那日的金衣男子原是西魏的大丞相宇文泰,他将姐姐赐给的人正是他的四儿子宇文邕,这宇文邕,她曾听小枫说过,是北周一位了不起的君主,人帅,多谋,手腕硬。同时也是小枫最喜欢的人物。不过,如今的宇文邕大概十二岁,小枫所说的后面两个优点她还没看出来,不过帅倒是帅。   她们自从跟着那日的红袍少年进入这座巨大的宇文府后,就再没见过宇文邕,据那红袍少年说,这宇文府是宇文邕的府邸,李娥姿作为他的第一个女人,虽说是妾室,待遇却是极好的,她们所住的地方是一座小小的院子,院子里有三间房,一间主房,两间侧室,院子正前方是一片花园,里面种满了各种花,还有一些草本植物,院子两边栽了几株海棠树,每棵都长得足足两人多高,枝叶繁盛,李倾城所住的房间就正对着其中一棵海棠树,每当夜晚十分,月光透过密密匝匝的树枝,顿时化作点点星光,钻入房间,看得她一阵欢心   这院子哪儿看着都舒服,就是院子门口上挂着的牌匾让她很不爽,——怡红院,这一听就就知道是妓院的名字,她们那日进府,她完全被这宇文府的庞大而深深震慑住了,故一脚踏进院子,并未仔细观看这院子的名字,等到一夜平静下来后,第二日,她怀揣着十分激动又好奇的心走到门口,直挺挺那么一看,差点气晕。   据檀香说,这名字还是宇文邕当晚亲自写的。她突然有些相信小枫的话了,这人不写则矣,一写必定惊人,不过惊乃惊吓死人的惊。自此,她对宇文邕又多了一种认识,此人定非常人。   院子里有四个丫鬟伺候,红玉,檀香,月碧,锦儿,姐姐将檀香和锦儿送给了她。   这一个多月以来,她们大半时间都是在这个院子中度过的,这宇文府规矩甚多,她们的人身自由严格地被人控制着,除了吃饭时要去往正厅和宇文邕一同用饭,其他时间,李倾城都是在海棠树上打发过来的。这宇文府虽豪华气派,待久了却实在无聊得要死。   古代的日子可不比现代,这漫长的岁月,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KTV更没有电影院,李倾城第一次有了绝望的心。   以前看那些古装片,人家里面的女主也是穿越的,可人家的生活过得可逍遥自在了,有钱有房,还有帅气的男主深深爱着,而她,没钱没房,寄人篱下,还身中剧毒,更要命的是她还是只有十岁的孩子,满脸的胶原蛋白(婴儿肥),别说美,就是想认真看看都有点骇人,故她从来不敢认真端详自己,每日早晨丫鬟给她梳头时,她都是不敢看镜子的,想想自己在现代虽说不是倾国倾城貌,那也是有人追的,有稳定的工作,能养活自己和父母,更何况还是成年人,享有很大的人身自由权,除了要被逼着去相亲外,她的人生可算是完美了。   诶,如今想想都是一把辛酸泪啊。   姐姐虽说是宇文邕的妾室,但宇文邕那厮却好像忘了她们这两人的存在,好像每日与他用饭的人不是人而是鬼,不听不问不看,连眉毛都不抬一下,吃完就走人,李倾城不得不说,这小孩气场忒大,连她这种将近三十岁的大龄剩女都不敢在他面前放肆,诶,寄人篱下啊。   不过也好,一想到姐姐比他大那么多,还要来服侍他,她就觉得有很大的违和感。比起宇文邕,她现在最担心的是宇文护,这人是想将她们安插在宇文邕身边,好为他办事,这人究竟要做什么?她始终想不通,早知如此,她就该好好看看关于南北朝的历史,真真悔不当初啊。   “诶…”   她想着重重地叹了口气,这古人的脑袋怎么这么难琢磨啊。   “妹妹怎么了?为何叹气?”李娥姿奇怪地看着她,出声问道。   “姐姐,你说宇文护究竟想干什么?”李倾城不禁将心中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问出。   “像他们这样的人,除了权利,还有什么东西能够让他如此不择手段?可恨我现在没有能力,不然,定要亲手了结他的性命。”李娥姿双手死死扣住榻椅的椅背,明珠般的双眼满是恨意,狠狠地说道。   “姐姐,你说得对,在这个世界,权利就是一切,有些人能为了它连命都不要,尽干些丧尽天良的坏事,宇文护更是如此,”   “姐姐,别担心,我们一定能够报仇,亲手杀死他的。可是短时间内不行,一,我们没有足够的力量跟他对衡,二是我们如今的命还掌握在他手里,所以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她放下茶杯,轻轻地松开李娥姿的手,试着安抚她的情绪。   “妹妹,姐姐知道。总有一天,总有一天,姐姐会为爹娘报仇的,时候也不早了,妹妹是想与姐姐一同睡呢?还是要回去?”李娥姿将她放在窗边上的杯子拿起,转身放回了原处。   “姐姐,我还是回去睡吧,你也知道,我睡觉最不安分了,总是打搅你的好梦,妹妹于心不忍啊!那姐姐明天见。”她说完立刻起身走了出去,李娥姿还没来得及开口,人就已经消失不见了,她无奈地笑了笑,这妹妹,真不是寻常人所能比的。   “红玉…”李娥姿朝外面喊了喊。   “不知夫人有何吩咐?”   不一会儿,便见一长相甜美的绿衣丫鬟掀帘走了进来,恭敬地站在李娥姿面前。   “将这茶水拿下去,再沏一壶新的来,还有,给妹妹也沏一壶,叫月碧送去。”   “是”   红玉端起茶壶,弯着腰退了出去。   李娥姿看着桌上的烛光,愣愣出神,自从爹娘去世后,她每一天晚上都在做着同一个梦,梦中爹娘口吐鲜血,浑身插满了刀子,眼睛睁得老大,任她怎么抚也合不上,她哭着喊着,没人搭理,爹娘死不瞑目,她却无能无力,这一个多月以来,日日如此,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仇,在宇文府的这段日子,仇恨的种子就像一棵小树,正在慢慢成长,那看着亲人惨死眼前,那种刻骨铭心的痛,就好似千万把钢刀,狠狠地在心上,身上恣意切割。   她浑身都是伤口,一颗心也已是千疮百孔。以前,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过着旁人羡慕的富家千金的生活,如今,爹娘死了,她却沦落为妾。她不甘心,她好恨,恨为何要发生战争?恨宇文护,为何要下令杀死她的父母?这些,难道都是她必须承受的吗?她不想,真的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爹,娘。”她静静地扶着桌子,任着泪水肆意流淌,娇好的面容,在烛光的照耀下,满是凄楚,泪流成河。她睁大了迷蒙的双眼,透过蜡烛燃烧的火焰上的层层光圈,她似乎看到了爹娘的笑容,他们依旧如往昔般,满脸慈爱,柔和的眼睛里流淌着对她满满的爱,她真的好想念他们。   以前他们一家三口在一起的日子,是多么的欢心,如今,才短短一个月,就已经是天人相隔,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她再想他们,又该去哪里寻找呢?他们丢下她独自一人来面对生活,面对那坎坷的命运,她该怎么走下去?   李娥姿将头埋在桌子上,伤心地哭了起来。她现在真的好想哭,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让她突然变得好脆弱,宇文护与她就好似刀俎和鱼肉。她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何况,妹妹和自己的命都在他手里,她什么也不敢做,什么也不能做。难道,她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敌人逍遥自在地活着?她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李倾城依然倚靠着木窗,看着窗外的月色出神,这样宁静的夜晚,本该是睡觉的好时辰,可是不知为何,她始终睡不着。这种身处异世,朝不保夕的生活让她很不安心。她手里把玩着她娘死去前偷偷塞给她的锦囊,她曾经打开过,知道里面是一块雪白的羊脂玉,而且是一块韘形玉。她在现代时曾看过一期考古节目,里面提到过这种玉佩,这是一种权利的象征,只有九五至尊才能佩戴,她那可怜的娘也不知从何处得来的,难道她爹是皇上?而她是一位逃难的公主,这设想也太令人震惊了吧,这么狗血的剧情,她不敢相信,诶,她那娘什么也没来得及跟她说,就那么死了,现在她想再多,也只能是干猜测。   “诶…”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右手突然握紧了锦囊,真是越来越伤脑筋了。   她刚因站久腿麻,想休息,便听到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进来。”   “小姐,这是夫人刚刚让红玉送来的茶水。”她转头便看着檀香端着一壶茶,茶口处还在冒烟,应该是刚刚才沏的。   “放在桌子上吧。时间不早了,你们不用伺候我了,早点休息吧。”   “是,小姐,奴婢告退。”檀香躬身走了出去,轻轻地将门关上,李倾城看着她摇了摇头,她都跟檀香和锦儿两人说多少次了,她们之间没有主仆,她们不用自称奴婢,可是…   这古人的脑袋还真是一根筋,永远转不过来。   她将锦囊放在胸口的位置,走到桌子边,坐了下来,长夜漫漫,她无心睡眠。   她觉得自己该好好理一理自己脑海中仅有的几点历史知识,特别是关于北周和北齐这一段,这可是有关她未来存活率大小的事情,绝对不能轻视。   ,    ☆、第十章 女儿红   无穷无尽的古代岁月就好像川流不息的江河般,源源不断地在整个神州大陆流淌,李倾城每日蹲坐在怡红院里碗口粗般粗大的海棠花树上,细细数着指尖的流年,人家总说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这时间在别人眼中是极快流逝的一种东西,可在她眼里为何慢得如此令人发指?   穿越时空这种东西当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它考的不仅是人的承受力,还考验着一个人的耐力,她觉得在这古代,最难的考验莫过于以一个现代人的身份在古代如何度过这漫长的,没有任何电子设备的岁月。时间就是她最大的敌人,按如今的年龄来算,她至少要活六七十年,这样长的时间,要是让她一天就这么困在这四方的天空,日日枯坐着等待日落日出,她宁愿服毒自杀。   已是七月底将近入秋的时节,这北方的闷热却丝毫不减,她作为地地道道的南方人,终年浸润在祖国的大好河山之中,自然是不知道什么叫热的,可是现在,她除了每天要裹着厚厚的绫罗绸缎外,还得被困在这小小的四角天空下,热得她几乎晕阙。   每日的太阳就好像专门与她作对似的,对着这个院子早也晒,晚也晒,更可恶的北方这种坐北朝南的整体屋舍建造格局。导致她的房间每日早早地就开始迎接太阳的到来,明明想趁着早上凉爽些,多补补瞌睡,可是老天偏偏要折磨她,诶,她想想都觉得悲催。   李倾城睡趴在海棠花树上,这几株都是秋海堂,一年四季都在开花,一阵风吹过,满树的海棠花簌簌而落,恍若一场盛大的花雨,在微风吹拂下,漫天飞舞。每日檀香和锦儿几个丫头都会来树下打扫,对于她这位喜欢爬树的小姐早已是见怪不怪的了。她斜睨着树下几个忙碌的身影,突然坏坏的一笑。   “檀香,快看有飞碟。”李倾城突然站起身,朝她们大吼一声,诚然这几个古代丫鬟并不知道飞碟是何物,但听到李倾城的喊声,众人还是朝树上她所在的方向望了眼,她立即抓着树枝疯狂摇动起来。顿时满树的飞花扑簌簌地掉落,檀香与红玉两个丫鬟正好站在李倾城所在的树下,被花落了一身,檀香无奈地看着自己主子,又是气又是笑。   “哎呀,小姐,快别闹了。”她伸手拍打着满头的海棠花,仰头笑着看着李倾城。   “美人儿,可喜欢本姑娘送给你们花?哇,看你们羞红的笑脸,定是喜欢,那么本姑娘就再赐你们些,放心,不要钱,哈哈哈哈”李倾城张狂地大笑着,手上的动作越发利落。   “哎呀,快走开,小姐…”檀香忙拉着红玉逃离了海棠树。   两人站在花圃前,笑意盈盈地看着李倾城,“美人儿,怎么走了?”   李倾城看着两人狼狈逃窜的身影,笑得越发开心,这几个小姑娘,真好骗。她为老不尊悻悻地收回手,继续趴在树干上,无比惬意地仰头,看着万里无云的天空。   “小姐,快下来,”隐隐听到檀香压低着声音,在远处轻声道,她摇了摇头,远远的朝她招手,懒懒地说:“美人儿,别着急,本姑娘再躺躺就来陪你们。”   “小姐,”檀香的声音有些着急。   “奴婢见过公子”李倾城远远地听着众人齐声恭敬地喊道。她不禁笑了笑。   “美人儿,怎么,本姑娘何时又变成公子?”   她转过身,好笑地看向她们。甫一低头,便对上一双漆黑的眼眸,她吓得一个挺身,立刻坐在了树上,树下的少年,一身月白长袍,面容肃静,一双幽深的眸子正静静地打量着她,她讪讪地朝对方笑了笑,慌忙低下头,连人家的脸都不敢看了,这厮来怡红院干嘛?巡查?找茬儿?她悄悄地看看树下的人,脑海中迅速思考。   突然一阵风吹过,满树的海棠花如蝴蝶般震翅而飞,在空中与微风做伴而舞,一片片灿粉如霞,缓缓地飘落在少年身前,李倾城愣愣看着少年月白袍子上瞬间落满了海棠花,那浑然天成的手艺,简直是锦上添花,有那么一瞬间,她竟看得痴迷了,宇文邕如松般直直地站在树下,在漫天花雨下,那通身的冷淡气质,真正乃仙人下凡,怪不得小枫连面都没见过,就被他迷的神魂颠倒,要是有机会回去,她一定要在她面前炫耀一番。   “妾身见过公子。”李娥姿不知何时也来到了树下。只听到她朝白衣少年,微微欠身,温声道。   宇文邕淡淡地应了声,眼睛依旧看着李倾城所在的方向。神色难辨。   “妹妹,快些下来。”李娥姿忙转向李倾城,看着她眨了眨眼,示意她快点下来。她看着她连忙点头,慌慌张张地从树上滑下来,一着陆,她就忙迈开步子朝李娥姿走来,谁知脚下也不知谁放的花锄,她一时没注意,被拌了个正着。   “啊,姐…”话未说完,立时摔了个狗啃泥。   “噗嗤…”   红玉几个丫鬟没能忍住,轻声笑了出来。   李倾城如同一只乌龟般摔趴在地上,吃了满嘴的泥巴。   “妹妹。你没事吧。”李娥姿忙走过去将她扶了起来,紧张地问道。   “没事,姐姐,一时走急了。”她接过李娥姿递来的手帕,擦了擦嘴。   “妹妹…”李娥姿轻声在她耳边出声,袖子下的手悄悄将她朝宇文邕方向推了推。   “咳咳,李倾城见过公子。”她忙站直了身子,朝宇文邕微微欠身。   宇文邕好似没听见一般,久久不出声,李倾城维持着弯腰的姿势,目光所及正是宇文邕的腰间,月白如意繁纹的腰带紧紧地裹着精瘦的腰身,腰带上佩戴着一块月牙状的翡翠玉佩,看那通体的碧绿,她暗想应该值不少钱,而玉佩底部的紫色流苏正随着微风在腰间飘荡,李倾城看得出神。   “嗯”   许久,头顶方才传来一个微不可闻的声音,她如释负重,在心下长长地舒了口气。   “檀香,锦儿,快带小姐梳洗一下。”   “是”   李倾城在两人的掺扶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今天怎么这么倒霉啊?   “妾身给公子泡杯茶吧。”李娥姿说着便朝屋子走去。   “不用了,我来看看你们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宇文邕依旧是淡淡的语气。   “多谢公子挂念,这院子里的东西已经很完备了,妾身并无其他需求。”   宇文邕看着她,淡淡地点了点头,一句话也没说就转身离去了。李娥姿看着渐渐远去的白色的身影,长长地舒了口气。   李倾城自那日在宇文邕面前出糗后,几天都不敢爬树了,按理说,她一个将近三十的老女人怎么会在十几岁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们面前出丑?当真是越活越回去了,那日狠狠一摔,她的嘴被   擦破了几层皮,她想想就觉得恼火,宇文邕那厮没事来怡红院瞎转悠什么?真真害人不浅。   她安安分分地养了三日的伤后,在一个金光四射的早晨,突然偶来奇感,经过三日的观察,宇文邕那厮应该不会再来了吧。她站在院子里的秋海堂下,迎着初升的太阳,懒懒地伸了懒腰。   “檀香”   “小姐有何吩咐?”   檀香和锦儿端着盆子,恭敬地站在她身后,疑惑地问道。   “这府中可有好酒?”   李倾城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酒?”檀香二人对视一眼,越发疑惑。   “没有么?”李倾城收回双臂,回头看了看她二人。   “回小姐,好像有,奴婢昨日从厨房经过时,恰好看到吴管家和几个家丁正拉着一车酒从外面进来,奴婢好奇就问了一声,吴管家说那是昨日三公子送给公子的酒,据说是从南边运来的,奴婢大老远便闻到了酒香。”锦儿抬头看着她,满是向往道。   “当真?”   李倾城听得很是激动,南方运来的,那肯定是上等的好酒,就是不知能否比得上浙江绍兴的花雕酒。   “快去拿几瓶来,让本姑娘瞧瞧。”   “这…”檀香两人面面相觑,很是为难。   “小姐有所不知,那等好酒只能是给公子准备的,我们拿不到。再说小姐,你一个女儿身,怎么能喝酒呢?”   檀香睁大着眼,看着李倾城道。   李倾城闻言,微微地皱起眉头,好东西不出来分享,那怎么行。   “你们先下去吧”   她朝她们挥了挥手,脸上满是失望,有好酒又喝不到。哼,给宇文邕那厮一人享用岂不是暴殄天物?她得想办法去偷两壶来。说办就办。她拍了拍手,大步走出怡红院。这府中虽不能随意走动,但厨房这个地方应该是公共场合吧。   在府中的这些日子,她明着虽未走动过。可暗着早已走过好几次,只是有些严格把守的地方没能进去过,譬如宇文邕的卧室和书房,譬如宇文府最东边的几个院子。不过这厨房倒是经常走动,她闭着眼都能找到。   她沿着鹅卵石铺就的小路,往怡红院的东边方向,没过一会儿便到了厨房,此时虽是早晨,府中的厨子已经开始准备早饭了。厨房中人来人往,好不忙碌,她只在外面看了眼,便绕过厨房,来到了后面的酒窖。她蹑手蹑脚,鬼鬼祟祟地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忙推开门,一进门,便被一股香醇的气息所笼罩,她高兴得几乎跳起来。这是…是绍兴的花雕,她最喜欢的酒。   她沿着香气,从房中的石阶慢慢往地下走去,这个地窖很大,到处都是酒,酒香四溢,她鼻子很灵,特别是对喜欢的东西,她在香气的指引下,在酒窖的正中间,隐隐约约看见十几个罐子,她随手抱了一个,连忙打开,霎时花雕的香气弥漫了出来,她十分陶醉的大力吸了几口,总算找到一个熟悉的东西了。得抓紧时间。   她连忙将罐子封好,随手抱了四个罐子,刚站起身,便听见嘭的一声,手中两个罐子齐齐摔在地上,酒水顿时洒在了地上,满间酒窖都充满了花雕的气息。可惜了,她无比懊恼地顿了顿足,真是讨厌,这具碍事的身体。   “是谁?”她刚懊恼完,正要离开,便听到有人询问的声音,紧接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身后响起,她连藏都来不及藏,就被人抓了个正着。流年不利啊。她不禁哀叹。   “李小姐?”吴管家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小女孩,这是新来的夫人的妹妹,他自然是知道,只是她来酒窖做什么?偷酒喝?   “嘿嘿,”李倾城无比傻缺无比尴尬地朝众人笑了笑。这脸可丢大发了。话说,宇文邕这厮怎么感觉阴魂不散的,在这酒窖他也会出现,她怎么就这么命好,每次都会遇见他,而且每次都是她在出糗时遇见,早知道,早知道她就晚上来了,真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呵呵,公子好巧啊,又看见您了。”她讪讪地笑着,少年一身淡蓝衣衫,肤色胜雪,一支碧绿的簪子将三千凡丝高高的绾住,乌发如瀑般在背后倾泻。少年静静地看着她,一双黑色的眸子神色难辨,只是那翘起的眼尾让她看得没来由一惊,心下一阵慌乱。这人想干什么?不会是把她当做小偷了吧?虽然她确实是。不行,她不能就这么束手就擒。   “公子啊,小人并非小偷,小人只是路过此地,被一阵阵浓郁的酒香所吸引,不由自主地走进了酒窖,小人并非小偷,望公子明见。”她偷偷地打量着宇文邕的神情,然而人家自始至终都是毫无表情。   “哦,不由自主。”宇文邕故意拉长了声音。   “你手中所拿,也是不由自主?”   他淡淡地扫了眼她手中紧紧握住的罐子。   “这…这个,自然是不由自主。”她突然没了底气,只是嘴上依旧死不承认。   “来人…”宇文邕突然冷喝一声,李倾城被吓得抖了三抖,她暗暗地咬了咬牙,心想,大不了鱼死网破。   “公子有何吩咐”   吴管家迅速召集了几个家丁,恭敬地立在一边。   “将三公子所送的酒,全部给李姑娘送去。”   “是”   李倾城听完后,呆愣在了原地,她原本打算先将手中的酒喝完了,再来个打死不认,谁料人家一句话就将她生生钉在了原地。   “姑娘以后若想喝,随时遣人过来拿,不必亲自过来了。”宇文邕说完便离开了,只留李倾城满脸不敢相信的表情。这小子,懂得尊老爱幼了。   “小姐,这酒真的是公子送给你的?而且一送送这么多?”檀香看着满屋的酒罐子,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   “当然了,本姑娘是谁啊,哼。”李倾城一脸享受的神情,慢悠悠的端着杯子品尝着花雕,真是苦尽甘来啊。   “小姐,你为何要将这酒埋在海棠花树下?”锦儿一边拿着出头刨土,一边不解地问道。   “在我的家乡有一种酒名叫女儿红,就是当一家人的女儿刚出生就将上等的好酒埋在花树下,等到女儿出嫁时,再挖出来,就叫女儿红。这种酒深埋在花树下,经过漫长岁月的发酵,味道十分美妙,那酒香能够香飘十里,令人闻之欲醉。”李倾城一脸回忆的样子。   “原来是这样啊。小姐你们家乡的人可真聪明。”锦儿一脸了然,笑着继续刨土。   李倾城饮着酒,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自己在现代的种种画面,那些遥远而陌生的记忆带着浓郁的尘土气息,如潮水般向她涌来,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如今的现代,怕早已是物是人非了吧。    ☆、第十一章 中秋风波   一叶而知秋,当北方的阔叶林开始一片片地掉叶子时,就意味着已经进入真正的秋天了,李倾城高中时就听地理老师说过,北方一旦入秋,空气就会变得格外凛冽,西北方向的冷空气肆无忌惮,自北而南下,畅通无阻,北方因接近它的产地,故受害程度比南方地区大多了。   长安城褪去了夏日的暴热,整座城池在秋风横扫下,变得十分萧条寥落。自长安城望去,满大街枯黄的树叶,打扫的人根本忙不过来,刚刚扫完,又被另一阵秋风给破坏。   在安兴街的街道中心,屹立着一座庞大的府邸,它几乎占据了小半条街,不过门前却十分冷清,在府中的高楼上,一身黑袍加身的男子正静静地屹立在这座楼的最高位置,男子三十岁左右,长长的马尾脸,面容冷清孤寂,一双漆黑的眸子紧紧地盯着前方,此楼虽非长安城里最高的建筑,但在楼顶端,却能够俯瞰整座长安城。   男子正是宇文护,此刻他正站在自己府中的摘星阁最高的阁楼上,右手扶着身前的栏杆,脸上晦明变化,很难猜透此刻他在想什么。幽深的眸子突然眯了起来,摘星摘星,他要的可不是小小的星辰,他要的是那广大的星空。   他眼睛紧盯着朱雀街方向的一座府邸,眼睛里闪过一丝幽光,等着吧,这长安城迟早会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瑟瑟的秋风撩起他黑色的袍角,在风中猎猎作响。历史从来不会亏待有野心抱负的人。   与此同时,宇文府中,李倾城正百无聊赖地蹲坐在姐姐房中的榻上,看着姐姐一针一线地教导她如何学女红,她这几天看得两眼昏花,哈欠连天。别说女红,便是要她穿针,恐怕都得费些时间。   以前在现代时,她就是一男人性格,从来不喜欢女生玩的那些东西,什么琴棋书画,芭蕾瑜伽,她通通不懂,她二十九年来,自认为活的逍遥自在,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该有的矜持,她生性懒散,野蛮,眼里最容不得那些个矫揉造作,娇滴滴的人。如今,作为一个古代人,她是不是得换个想法?   如今她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对于古代的事物没有一样精通,除了有点比古人先进的脑壳,她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废人了。   现在有姐姐庇护,她不愁吃不愁穿,要是以后离开了姐姐,她岂不是得饿死街头?   故她下定决心要趁着年轻,赶快学点东西,可是,有谁能告诉她,这古代的技艺怎么这么难学?第一天她兴致勃勃地央求姐姐教她点东西,姐姐给她亮了手女红,她见到姐姐那十分精湛的手艺,顿时睁大了眼睛,这手艺倒不错,若是学精了,以后没钱了,还可以给人缝缝补补赚点钱,所以她立马要求姐姐教她学此技艺。   不过才短短半个时辰,她就彻底放弃了,光是穿针引线,就花费了她一刻钟。穿完线,刚上手缝制没多久,她就将自己的手扎了五个血洞。   若非姐姐持之以恒的鼓励,她大概早就缴械投降了。   没有了夏天令人深恶痛绝的闷热,这院子倒显得格外地清净雅致。连那怡红院三字她都看得格外顺眼。   临近中秋,府中的下人早已开始忙碌起来,据说今年中秋宇文邕会去他爹那里过,李倾城没来由地高兴,这样就好了,她和姐姐两人一起过,她想怎样就怎样,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李倾城记得中秋节在汉代的时候就被定为法定的节日,如今历经几百年的历史,想来这长安城的中秋节定当别有一番风味。她突然有了个主意。   人一旦忙碌起来,时间就过得特别快,这几日她看着檀香几人准备各色瓜果月饼,看得眼花缭乱,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八月十五,宇文邕在太阳落山前出了府,想不到这鲜卑族人还喜欢过汉人的节日。她隐约记得一句话,北周人拼命汉化,北齐人拼命胡化。这两种不同的生活态度,直接决定了两个国家将来的命运。   她实在没有耐心等到月上中天,赏月吃月饼。她早早地就将花雕酒准备好了。此刻正一口酒一口饼地吃着,好不快活。   当太阳完全落山后,她瞒着李娥姿,威逼利诱了一番檀香和锦儿两人,最后在她三寸不烂之舌的劝说下,锦儿留下来应对突发状况,她和檀香乔装打扮出了宇文府。临走前,她对锦儿千叮咛万嘱咐。十分语重心长地说:“告诉姐姐,我一定尽早赶回来与她共度中秋节。”   檀香和李倾城一出府邸,便看到了整条朱雀大街,街上华灯初上,虽然人不多,却也不少,两人沿着街一路往南边方向走,一路灯光胜火,亮如白昼。   李倾城第一次逛古代的夜市,自然十分激动。以前在现代时,她只是在白天时来过长安城,但也只是在朱雀大街大概走了走,也没仔细看看,如今,她在一千多年前的长安城里观赏,想想就觉得刺激。   这一路上,她一看到好玩的好吃的,都会尽数收入囊中。檀香虽说是古代人,但作为丫鬟,她也没有过机会在这样的夜晚,和主子出来乱逛,所以,大多时候,她和李倾城一样,满脸好奇,一看到新奇的东西,就忍不住驻足惊叹,好在李倾城出府时,带了足够多的钱。她将钱袋子扔给檀香,自己两手则拿着零嘴,边吃边走。   这夜市很开放,街道两边店铺林立,各色小商贩都在扯着嗓子,极力地推荐自己的东西。李倾城两人一路走过,看得啧啧称奇。   当两人悠哉悠哉地晃荡在长安城大街上,浑然忘我时,天边的一轮圆盘早已高挂在她们头顶。   绝大多数普通家庭已经开始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围着布满茶果香茗的石桌子,边吃边聊,一片温馨祥和。   平凡的百姓尚且有他们自己的活法,那些世家大族就更不必说。   宇文泰的府邸今年的热闹,丝毫不逊于往年,偌大的府邸在月光的照耀下,一片辉煌,各座院子都点燃了蜡烛。那明亮的火光照得连月亮都逊色几分,远远瞧去,整座府邸就好像一片灯火的海洋,耀眼的火光,和天上的明月交相辉映,十分相称。   位于府邸正中间位置的是一间巨大的房子,乃宇文泰府邸的正厅,它的占地面积已经快媲美一座豪华的宫殿了。厅内火光闪耀,照的室内一片金光闪闪。   宇文泰端坐在正厅的首位上,在他两边,分别是他的儿子亲人,和几位朝中大臣。这些大臣都是他的心腹,为表对他的忠诚,年年中秋都会来到他的府邸与他共度。   右边首位上坐着宇文护,他依旧一身黑袍加身,静静地端坐在位子上,看着仆人斟酒。他虽满脸堆笑,幽深的眸子一片清明无害,好像真的是在庆祝中秋的到来。第二位是宇文毓,他是宇文泰的长子,一身灰白色的衣服,束发加冠,面色若玉,嘴角微微噙着一丝笑,高挺的鼻梁,一双浮满笑意的眼睛,整个人看起来成熟稳重,通身散发着儒雅的气质。在他旁边坐着的正是那日长安城中的红袍少年,此时他身穿绿色的衣衫,腰间佩戴着一块圆形的羊脂玉。乌发简简单单地由一根碧绿的玉簪子松松垮垮的别住,整个人看起来很是悠闲懒散。此刻他正斜过身子,将脑袋凑向他旁边的蓝袍少年,一脸戏谑的样子。   “四弟,那日爹赐给你做小妾的美人儿感觉如何?”宇文邕静静地端起酒杯,目视前方,黑宝石般的眸子,深若潭水,好似并未听见一般。   “我说四弟,你就别故做正经了,三哥还不知道你?有什么话就说出来,憋在心里多难受啊!”   宇文觉看着自己弟弟英俊的侧脸,腆笑着脸,多次试探,奈何人家始终一副冰冷的样子。他自讨没趣,慢慢坐直了身子,拿起案几上的酒杯,一口一口地闷声喝酒。   “今日大家齐聚一堂,本相十分高兴,你们就当在自己家,无需拘束。”   宇文泰端坐在首位,对着他左边的大臣们朗声道。   “多谢丞相美意”   众人忙起身道谢。   “诸位都坐下吧。”   众人又齐齐坐在位子,对着自己面前的珍馐美味,一阵啧啧称赞。这丞相府中的东西果然非同一般啊。   左边第三个位子上的御史大臣薛光突然站了起来,一脸谄媚的样子,举杯阿谀道:“能得到大丞相的款待,小人实在是倍感荣幸。大丞相对我西魏鞠躬尽瘁,劳苦功高,小人代表西魏臣民,感谢大丞相。”说着他举杯向宇文泰一敬,仰头饮下。   “哈哈…薛御史过奖了,此乃本相的职责。御史快请坐。”那薛光的马屁显然是拍到了点子上,宇文泰笑得很是欢畅。   “大丞相不仅自己骁勇善战,您府中的公子也个个都是人中龙凤啊,大公子才学过人,成熟稳重,三公子性格洒脱,待人真诚。这四公子就更不必说了,五岁就能将兵书倒背如流,八岁亲自跟随丞相南征北战,如今十二的年纪,已经是为西魏做了无数的贡献。听陛下说,今年年底将封公子为一辅轶郡郡首。小小年纪,功勋卓绝,真是让我等汗颜。”位于薛光右边的光录大夫徐江,继续起身拍马屁道。   他们这些人都是由氏族门阀中选出来的,是九品中正的产物。个个身份背景不凡,财力雄厚。这溜须拍马的本领更是一个高过一个。   宇文泰朝着自己的几个儿子看过去,最后目光停留在宇文邕身上,脸上笑意越发浓重。他突然端起酒杯大笑,眼里满是骄傲。   “不满诸位说,成吾志者,必此儿矣。”   说完他仰头一口喝下。左边的大臣们赶紧起身,嘴上连忙道贺,陪同他一同饮下。   宇文护慢悠悠的转动着手中的青铜酒杯,脸色在烛光照耀下一片高深莫测。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眼正在开怀大笑的宇文泰,大志么?他不禁冷笑,他倒想看看,他慢慢地将酒杯送到嘴边,慢慢地喝完。   月上中天,明亮的月光仿佛一颗巨大的夜明珠,通体雪亮,皎洁的月光毫无保留地洒在大地上,长安城在它的笼罩下,显得格外迷人。   李倾城漫无目的地闲逛在大街上,也不知走了多久,当她渐渐觉得腿脚酸痛时,才发现周围已是灯火阑珊。星星点点的灯光,在月色的笼罩下越发朦胧。   “檀香,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她习惯性地出声问道。然而久久没人回答,这死丫头,又不知被什么东西给迷住了。   “檀香”   她回转过身子,然而背后空无一人,别说檀香,就是一个商贩也找不到,只有身后高楼上寥落的灯光,她突然有些着急。怎么走到这么个黑灯瞎火的地方了?檀香去哪儿了,不会跟丢了吧?   她突然想起刚刚两人在街道拐角的地方,遇到一大群人,当时她被人群的奇装异服所吸引,隐约听见檀香焦急的呼喊声,她当时也没太注意,只傻愣愣地看着那群人,之后,她就沿着脚下的大街不停地走,之后就来到了这个地方。   李倾城突然有些头疼,她虽然是学地理的,也算不上路痴,可这偌大的长安城,她初来乍到,怎么走啊。再说周围一个问路的人也没有。   她咽了咽口水,大着胆子往来路走去,七绕八拐,走得她脑仁儿发疼。怎么感觉越走越不对劲?眼前的灯光越发稀少,好在今晚的月光很是明亮,脚下的石板路在月光照耀下,发出幽幽的寒光。她紧了紧衣身,脚下的步子却加快了速度。   “怎么感觉像是走迷宫似的。”她又绕了好几条街,绕得头都痛了。仍旧没能找到朱雀街。夜晚的秋风,很是萧瑟,明明才八月份,她却感觉吹在身上的风好似寒冬腊月般,酷冷至极。   这厢她正被困在西市酷似迷宫的街道上,那厢檀香已回到宇文府,和锦儿两人正哭着跪在李娥姿房中。   “夫人,是奴婢不好,没能好好跟着小姐,奴婢该死。”   檀香嘤嘤地哭着向李娥姿请罪,李娥姿满脸担忧,双手紧紧地握住,在房中走来走去,心里一阵慌乱,要是妹妹有个好歹,她一个人该怎么办?   “夫人,公子回来了。”   红玉喘着气,急忙跑进房中,向李娥姿报告。   “你们两个先起来吧,我去求求公子。”   李娥姿说着便朝宇文邕所住的地方快步走去。檀香锦儿两人颓唐地跪坐在地上。   “希望小姐能够平安地回来。”檀香双手合十,低声祈祷道。   李倾城大概绕了半个时辰,最后在一条宽阔的大街上停了下来,这是一条有操场般大小的街道,街上空无一人,街道两边的商铺房门紧闭,里面一片漆黑,四下一片寂静,她只听见呜呜的风声,吹动两边的旗布,发出簌簌声响。   这里怎么这么荒凉?她脑海里突然涌现出一些在现代观看过的鬼片里的场景。她虽然学的是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典型的唯物主义者。但她内心却莫名地信仰唯心主义。   “马克思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她絮絮叨叨犹如念经般,不断地提醒自己。   她抬头望了望天,见那玉盘般的明月正高悬在她头顶,月亮散发出来的光芒就好像一层层晶莹的白纱,一层又一层,将她和大地层层包裹。她所处的街道在它的照耀下,足以让她看得清明,她定了定心神,看来今晚是走不出去了,她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休息。   她开始在四周仔细打量起来,双手紧紧地抓着宽大的袖子,一步一步地街道上移动,她不断环顾四周,试图找个标志性的东西,未注意到脚下,突然被一块大石头一绊,她整个人都摔趴在了石头上。   李倾城揉了揉酸痛的胸部,差点破口大骂。   “这谁放的石头啊,还放在路中间,嗑药了吧。”   “咦,不对,这不是石头。”   她仔仔细细看了看,发现这好像是一块木桩,这木桩倒像是生长在这里似的,她试图推开,试了试,木桩纹丝不动。不过这木桩颜色不对啊,她错开身子,借着月色,看见木桩大概有她大腿那么高,二三十厘米的宽度。木桩上好像覆盖了一层黑乎乎的东西,和平常她所见的木桩截然不同,不仅木桩上,连她脚下的石板路都被那层黑色物体所覆盖。   她伸手在木桩上抠了抠,居然抠了层黑色的东西,借着月光,凑到眼前细细观察,没看出来是什么,她试着闻了闻,突然被一股恶臭熏得差点吐了。她赶忙扔掉手中的东西,将手在衣服上用力擦了擦。这,好像是血干涸了的痕迹,这么厚的污垢,那得积累多少人的血啊。她吓得连滚带爬地逃离这个地方。   她突然有些明白那是什么地方了。她记得电视里一般斩首一些穷凶极恶的罪犯,都是在一个特定的地方进行,难道,这里是长安城的西市?   她一想到此处,心中一阵恶寒,身后突然刮起一阵风,吹得她浑身莫名地发抖。她这是什么运气啊。怎么瞎转到这里来了。她提了提繁琐的裙子,转过身拔腿就准备跑,一回头就撞上一个黑影。   “啊…”   李倾城吓得腿脚发软,跌坐在地上,放声尖叫了一声。   那黑影被撞得闷哼一声,然后朝她走近。   “何方妖魔鬼怪,快速速离去,不然本大仙收了你。”   李倾城闭着眼,胡乱挥舞着双臂,颤抖着声音朝着那黑影高声喊道。   “你可是打算在此过夜?”   黑影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面无表情地出声道。   李倾城闻言顿时冷静了下来,眼前的黑影是人,而且是她最不想见到的人。   “宇文邕?哦不,公子,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李倾城讪讪地起身,拍了拍屁股。好奇地问道。   “走吧。”   宇文邕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着便转身朝着来路走去。李倾城看着月光下他修长的背影,忙快步跟了上去。又丢脸了。不过这厮怎么知道我在这里,难道是檀香告诉他的?   她跟着宇文邕一言不发地左拐右拐,宇文邕脚步跨得极大。她不得不小跑着跟着。所以才短短几分钟,就已经来到朱雀大街,原来她刚才正是在西市的北街,如果再往东边走,走过兴安街,再往前走,就是朱雀大街了。   她此刻脱困,心情大好。   “多谢公子相救。”   她忙跑到宇文邕面前,摆了个最甜美的笑容。宇文邕淡淡地看着她。一言不发地进了宇文府。   李倾城连忙收回笑脸,神气什么啊,若不是看在你解救老身脱困的份上,老身会理你?哼,小屁孩,有什么了不起的。她朝那远去的背影摆了个鬼脸。大踏步走了进去。    ☆、第十二章 初雪   李倾城自那日私自出府差点夜宿街头后,突然变得安分守己了。倒不是她突然转了性子,而是她觉得自己不能再盲目出行,高中时地理老师就说过,但凡要出去旅行,就必须得熟悉当地的地图,了解当地人的风俗习惯,这样才不至于到了目的地后,一无所知,就像无头苍蝇般乱转。   如今她觉得地理老头说得很是有道理。她得好好了解下长安城,包括她所在的时代,各国的一些情况。不过,这想归想,她该如何去了解?这古代又没有百度,没有导航,再者,她根本看不懂古代用繁体字书写的历史啊。   她每日除了吃就是睡,要么就爬爬树,调戏檀香几个单纯的美少女。这日子,过得真是平淡无奇,无聊至极。   这样无聊的过着,时间倒也一天天地过去了。长安城刚入冬,就迎来了第一场雪。   李倾城作为南方人,对于雪的的到来,那可是犹如小孩见到糖果一般兴奋,激动至极。   在现代,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南方已经很少下雪了,她印象中,除了08年下了场大雪,她的家乡就压根儿没下过了。10年十一月份的时候,她和同学去西湖,看到了断桥残雪,11年的时候,她和男朋友再去的时候,就只有断桥了。自此以后,南方冬天能见到雪的地方是越来越少了,每年除了强冷空气入侵,干冷外,这冬天可就单调了。   李倾城突然有些感谢老天爷让她重新以一个全新的身份活一次,虽然过程中遇到过诸多血腥暴力的场面,但也有幸福安宁的时刻不是么。   这几日,长安城的雪连绵不断地下着,她浑身裹得像个粽子,披着月白色的小斗篷,站在怡红院里,看着棉絮般大小的雪花,一片片落在树上,身上,最后落在地上。短短半日,整座怡红院都被一层雪白的毯子所覆盖,她目光所及,一片银装素裹,她看得十分欢心雀跃。   “檀香,快将屋子里的红泥小火炉拿出来。”她转头朝屋子里喊道。   “是,小姐。”檀香远远地回答了一声,很快便提着小炉子来到了李倾城身旁。   李倾城伸出双手,接住雪花,看着它们一片一片落入掌心,再一片一片地化成水,最后在风的吹拂下消失不见,她不厌其烦的重复着,檀香好笑地看着她,无奈地摇头。   “小姐,奴婢怎么觉着你好像从未见过雪一般?”   “是么?”   李倾城闻言,回头笑着看着她。将手伸到火炉上方烤了烤。   “是啊。”檀香无比老实地点了点头。   “妹妹,别一直站在风口处,仔细着了凉。”   李娥姿一身青衣,外披着深绿色的斗篷,静静地站在门口,朝着李倾城的方向,细心叮咛。   “姐姐无需担心,妹妹身子骨可壮着呢,这小小的风是伤不了我的。”   李倾城无比自豪地远远朝她挥了挥手。   李娥姿轻轻地笑了笑,皎洁的面孔一片柔和,越发显得容貌出尘。   “红玉,你快去备些生姜水来,月碧,你去叫锦儿给小姐房中再添些碳火。”   “是,夫人。”   李娥姿看着两人退了出去,她自己则转身走回了房中,妹妹这般天真烂漫,这种不被世俗的肮脏所浸染过的童真,真是美丽。她很久以前也有过吧,只是现在,她身上背负的东西太多了,她的童真,早在父母惨死那一刻就随之消失了。人生有时真的很让人迷茫,她有时候觉得前尘往事就好像一场梦,而她,做梦的这个人,确乎在那场梦中,丢掉了许多珍贵的东西。   李倾城觉得这院子里的雪景固然是好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院子里居然没有寒梅。这种只在下雪的时候盛放的花,与雪可谓是气性相近,知己知彼了。   “你们可知这府中哪儿有梅花?”   她收回双手,看着正玩雪玩的不亦乐乎的檀香锦儿两人出声问道。   “小姐,这府中梅花种得极少,不过公子那边倒种了不少。”锦儿蹲在雪地上,手里正捧着一把雪,仰头朝李倾城说道。   “这宇文邕也忒小气了些,只让人种在他的院子,这府中难道只有他才能配得上梅花?”李倾城不禁小声地低估起来。不行,她得想办法去偷几株来插花赏玩。   她从来都是说办就办的人。   “檀香,我出去一下,等会儿姐姐问起来,你就说我去厨房拿些吃食。”   “哎…小姐”   檀香和锦儿两人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   她就已经戴上斗篷的帽子,大踏步地走出了院子。   这宇文邕所住的地方她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她该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偷梅花?希望宇文邕那厮不在府中。她一路踏着雪,艰难地前行,满天的雪花仍在飞舞,大概是天气太冷了的缘故,她一路上并未看到任何人。   大概走了小半个时辰,她穿过一条长长走廊后,在一所院子前停了下来。眼前的院子比她们所住的院子可大了好几倍,据她多次暗访,知道这里是宇文邕的卧室所在地,紧挨着院子旁边的是一间巨大的书房,不过今日好像并没有人严格把守,真是天助我也。她暗暗地窃喜。   轻轻地推开瑶光居的门,进门的瞬间,她抬头看了眼头顶龙飞凤舞的三个字,这名字取得也太俗了些。她摇头叹惋。迅速溜了进去。甫一进门,她便被一片红色的花海所震住了,这院子极大,自她脚下开始,是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路,只是此刻被厚重的雪覆盖住了,她是透过那路上所留下的深深的脚印看出来的。小路两边种满了寒梅,此时正是梅花盛开的时节,一株挨着一株,整整齐齐的排列在道路两边,梅花的枝干修得十分干净利落,枝干上的梅花开得极是艳丽,一朵朵错落有致地点缀在上面,鲜艳欲滴。   李倾城怔怔地看了一会儿,突然想起自己所来的目的,伸手拍了拍头,便走到梅花树下面,探头探脑地观看起来,梅花的清香随着风在空中浮动,她闻得一阵神清气爽,太美了。   她勘察了许久,突然觉得有些为难,这些梅花株株都那么美,她实在不知道该偷哪株。   “这可如何是好。”   她伸手叉腰,傻乎乎地看着眼前的几十株梅花,不管了,随便吧。   她刚往眼前最近的一株伸手而去,便被一阵狂风吹起的雪沙迷住了眼睛,她不得不用手蒙住双眼,紧接着,一个声音毫无预兆地响起,她冷不防地听到,吓得顿时脸色惨白。   “既然来了,外面风大,李姑娘还是进来喝杯茶吧。”   虽说是邀请的话,李倾城却听不出一丝温度。原来他早就知道了,早知如此,她就不该那么冒冒失失地来,真是悔不当初啊。   “李姑娘,我家公子有请。”   一护卫模样的英俊少年很快出现在她面前。她讪笑着点了点头,慢悠悠地跟在少年的身后。这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管它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宇文邕不至于对她刑讯逼供吧。   少年护卫在门口处侧身朝她做了个请进的姿势,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提着裙子,走了进去。   她刚踏进屋子,便感觉到一股热浪迎面扑来。她赶紧摘下帽子,快步走进去,屋子虽大,陈设却十分简单,在她前方不远处是一张巨大的床,床上纱幔轻轻地垂落在大理石铺就的地面,床的左边安放了一张案几,上面有砚台,笔架,还有几张宣纸。   “坐”   宇文邕坐在她右边靠窗的位置,他一身雪白的袍子,腰身紧束,月牙型玉佩轻系在他腰间,他手拿着一本陈旧的竹简,正专心致志地看着,在他身旁,堆放着一大堆类似的竹简。他左边的兽形香炉里正上升着缭缭香烟。李倾城细细闻了闻,这香气不同于普通的香,香味极其清淡,感觉很是清爽。他紧靠着案几,案几上的火炉上正烧着茶壶,茶壶口正在冒着白烟。一青衣丫鬟正跪坐在他对面,躬身紧盯着茶壶。   他说叫我坐,坐哪儿,他旁边?她仔细地思考了一番,最后在离他远远的位置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呵呵,公子,好巧啊。又见到您了。”她脱了白色斗篷,突然发现自己穿的雪白狐裘和宇文邕的白袍子很相称。真是流年不利,她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穿白色的衣服了。   “秋婵,给李姑娘倒杯茶。”宇文邕并不理会她,只淡淡地朝他对面的丫鬟吩咐了一声。   那青衣丫鬟手脚十分麻利,很快便端着茶杯朝李倾城走来。   “姑娘请慢用。”青衣丫鬟将茶杯放在她身旁的案几上。   “谢谢”   李倾城朝她笑着答谢,眼前的丫鬟长的十分高挑,修长的身体,尖尖的下巴,肤若凝脂,只是脸上毫无表情,态度十分冷淡。李倾城只能讪讪地笑了笑,怎么都学了一副宇文邕的表情?   “秋婵,你先下去吧,另外,去外面折几株好看的梅花,送到怡红院去。”   “是”   李倾城看着青衣丫鬟躬身退了出去,她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了,这宇文邕对她也太好了吧。   她若有所思地端起茶杯,慢慢地喝了口,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放下茶杯的瞬间,她突然发现这屋子里到处摆满了火盆,难怪她感觉这么温暖,这宇文邕可真会享受啊。   她就这么干坐着,宇文邕也没再出声,没过多久,她就感觉有些如坐针毡,看看宇文邕,依旧一副淡淡的表情,专心地看书,薄唇轻抿,如玉般的脸,幽深的眸子,浓黑的眉毛,这人长得真是秀色可餐。她不禁暗暗咋舌。   “公子,我可以走了么?”   很快,她就有些坐不住了,她试着轻声询问了一声。等了会儿,人家没回答,她干脆大着胆子朝他走了过去。在他对面坐下。这人近看更加好看。她在心中啧啧称赞。   “公子,你在看什么?”   这回,面前的少年终于不再装作没听见了。   宇文邕放下竹简,看了她一眼,然后朝他身旁的那堆竹简点头示意。复又开始看着手中的竹简,李倾城疑惑地伸手拿了本,这竹简感觉有些沉重,而且散发着一股霉味。她缓缓打开,低头细细一看,脸色顿时变得变化莫测,很是奇妙。有谁能告诉她,这些弯弯曲曲好似蚯蚓般大小的字是什么东西?她拿着竹简,将脑袋凑近,左看右看,最后干脆将竹简颠倒了看,这都是什么啊?像小篆又像甲骨,她实在看不懂啊。她瞪大了双眼,突然明白了一个事实,她在这里,居然是一个活脱脱的文盲。这个事实,着实打击到了她。她颓然地将竹简放回了原处。   “这是先秦的部分兵法。”   宇文邕好似看到她的窘迫一般,淡淡跟她说了句。   “哦”   她不禁长长地舒了口气,先秦的字,她要认识,那才是真的见鬼了呢。宇文邕说了那么一句,就再也没出声,真是惜字如金。她倍感无聊,双手撑在桌上,托着腮,定定地欣赏美色,这宇文邕,为何长得比女子还好看?   “唉…”   她无意识地叹了口气,这人要放在现代,肯定是有名的大明星了,这种纯天然的美貌和那超凡脱俗的气质,哪是现代那些动过刀子的人可比的?她看得出神,没发现人家已经放下竹简,微皱眉头,看着她那满脸的花痴样。而她还全然不知,傻傻地沉浸在美色里不可自拔。   “李姑娘”   大抵是无法承受她那灼灼的视线,宇文邕不禁出声喊了她。   “嗯,啊?”   李倾城闻言忙收回视线,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公子,出来这么久,再不回去,姐姐该担心了。”   宇文邕看着她,淡淡地点点头。   “世风,送李姑娘回去。”他朝外面吩咐了一声,很快,方才的少年护卫便出现在了李倾城面前。   “不用麻烦这位小哥了,我自己可以回去。”她赶忙挥手拒绝,这还真将她看做小孩了?   宇文邕看着她没说话,态度不言自明。   “好吧。”她突然泄气。默默地起身拿过斗篷披在身上,默默地跟着护卫走了出去。   在踏出瑶光居时,她发现天色突然暗了下来,不知不觉她已在宇文邕房中待了这么久,满天飞舞的雪依旧未停,四周风声鹤唳,她赶紧戴上帽子,护卫紧紧地跟在她后面,好像真的在防止她随时摔跤似的。她刚走几步,便隐隐约约看见一个红色的身影正远远地朝他们走来,那人渐渐靠近他们,最后在两人擦肩而过的瞬间,李倾城突然仰头看到了一个精致的侧脸。这女子一身鲜红的狐裘,外披着一件长长的红色斗篷,将整个身子紧紧包裹在里面。不过透过身姿可以看出,这姑娘身子很修长,看来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冯姑娘,公子正在等你。”   身后的护卫显然是认识她的。   李倾城赶紧回头,便看见那姑娘朝少年点了点头,一句话也没说,就走进了瑶光居。这些人但凡和宇文邕有点关系的,怎么个个都是这样?真是近墨者黑,看来她以后要离宇文邕远点。   “李姑娘,我们快走吧,天快黑了。”   少年护卫见她呆愣在原地,忙提醒道。   “哦,走吧。”   李倾城赶紧回过头。连忙朝怡红院方向走去。    ☆、第十三章 新年   入了冬后,随着夜渐渐变长,昼渐渐变短,时间流逝得就有些快了。   李倾城自从偷梅花未遂,人家梅花的主人非但未怪罪她,反而送了她好几株漂亮的花枝,用来插花后,她就变得有些惴惴不安了。   宇文邕在她看来,就好像一潭幽深的水,而且是经过了上万年历史的沉淀。让她根本无法看清底子。   她原以为的小把戏,在他眼里,根本就是过家家。她从来没有这般被人压迫过,她想,她应该是遇见了她命中注定的克星了。是以,她决定大门不迈二门不出,就静静地徘徊在这怡红院中,她就不信,她都这么安分守己了,宇文邕还会出现在她面前。   随着除夕将近,李倾城的愿望注定是要落空了。   腊月二十几号这几天,院子里的人格外繁忙。特别是檀香几个丫鬟,不断地往厨房跑。   因着天越发冷的缘故,李倾城都是一整天一整天地坐在李娥姿房中的软榻上,紧挨着火炉,整个人裹得严严实实。她固然是喜欢这北方的飘雪,但是要她一个南方人来承受这北方的酷冷,她就有些消受不起了。   更何况她身处的时代,可是一千多年前,没有温室效应的古代。这里夏天与现代不相上下,冬天却比现代要冷多了。昨日她就出去短短地欣赏了一下雪,北风吹得她脸仿若刀割,涕泗横流,而且刚流出来就变成了冰棱子。她冷得像条狗,哆哆嗦嗦地在檀香锦儿两人的掺扶下回了房。   “真有这么冷么?”   李娥姿看着自己的妹妹恨不得将火炉抱在怀里的样子,就有些想笑。她不禁问了声。   “当然了,姐姐,你不知道,妹妹我可怕冷了,要不是因为冬天下雪,我宁愿再过一个夏天,也不想过冬天的。”   李娥姿闻言,不禁莞尔。   “既然这样,这几日你就好好待在院子里,哪儿也别去了。那日你去公子的院子里偷梅花,可把姐姐吓坏了,虽说公子非但未怪罪于你,反而好心将梅花送了你,但姐姐一想起来就心有余悸。公子看着虽并不似宇文护那等人,但他毕竟是宇文家的人,我们还是少招惹得好。”   “姐姐,我知道了,以后便是你求着我,我也不愿意去招惹宇文邕了。那日的事纯属意外。”   李倾城懒懒地打了个哈欠。眯着眼,无比慵懒地躺在榻上。   “姐姐,如今我们该怎么办,宇文护既然将我们安插在宇文邕身边,肯定别有用心,妹妹只是想不明白,这宇文邕究竟有什么地方值得他监视的?”   “以前我曾听爹爹说过,这西魏虽仍属魏氏统领,但实权却是掌握在宇文泰手中的。如今也只是差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号罢了。宇文护这么做,大抵是忌惮公子的能力,一旦宇文泰代魏自己称帝,这太子的位置很有可能是公子的。只是…”   李娥姿微皱眉头,深深地思索了一番。   “只是他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   李倾城一激动,立马仰身坐了起来。   “没错,就算公子做了太子,他宇文护也没有干涉的权利,他大费周章地将我们送入宇文府,难道是想我们借机加害公子?”   李娥姿思及此,脸色立刻变得有些震惊。若宇文护真要她们加害公子,她们该怎么办。公子虽说冷漠,但对她们却是极好的。她实在不愿意去害一个无辜的人。   “姐姐,我想应该没那么简单。宇文护若想害宇文邕,办法多的是,何必要利用我们?看来他是另有所图了。他图的究竟是什么,我也猜不到。”   李倾城无奈地摇头,与李娥姿四目相对,两人眼里满是疑惑,试图从对方眼里找到答案。无果,她又懒懒地躺下了。这古人的心思真是海底针,这么难打捞。她无力地闭目养神。   窗边瓶子里的梅花,在冷风的吹动下,飘来缕缕幽香。她十分陶醉地大力吸了几口,这宇文邕院子里的梅花果真非同一般。   时间就像沙漏里的沙,流逝得极快。很快便到了腊月三十,也就是现代的小年。   这一晚,长安城十分热闹,这宇文府屹立在朱雀大街,自然听得很是清晰。李倾城待在西院最里面都能听见长安城一阵阵的鞭炮声,还有小孩子们欢快的嬉笑声,大人们喜气洋洋的祝贺声,这些声音虽很是杂乱,她却听得仔细。   李倾城静静地站在房间里的窗户下,看着窗外那棵被厚重的雪压得弯了腰的海棠树,她突然感到有些惆怅,不知不觉她来到古代已经快半年了,不知父母如今过得怎么样,要是他们发现她出事了,会怎样?她可是家里的独生女,她实在不敢想象。   夜来得很快,今晚宇文邕大概是去他爹那里过年了,所以她和李娥姿也不用去招呼他了。她可以和姐姐单独相处了。   檀香和红玉几人吩咐厨房早早地就备好了一大桌子菜,李倾城和李娥姿两人坐在桌子旁边,看着眼前满满的一大桌子菜,顿时不知该从何处下筷。   “檀香,快去将我房中的花雕酒拿两壶来,这过年怎么能没有酒呢?”   “是,小姐。”   檀香出门没多久便端了两壶酒放在桌子上,李倾城正想招呼这几个丫鬟一起坐下和她们吃饭时,就见月碧手里提着灯笼,一身风雪跑进房中。   “夫人,公子来了。”   她话刚落,宇文邕就已经掀帘走了进来。   看到他,李倾城拿着筷子的手不禁抖了抖。来着不善,她不禁在心中默默念了句。   宇文邕披了件灰色大狐裘,里面穿了件白底蓝纹袍子,他解了大狐裘,递给丫鬟,自己则径直坐在了李倾城旁边的位置上。李娥姿想来也被他的突然来访给惊着了,半天才起身。   “妾身见过公子。”   说着,她朝李倾城看了眼。   “李倾城见过公子。”   李倾城十分无语地欠身,心里将宇文邕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今晚本公子与你们一起过年。无需拘束。”   说着,宇文邕便端起碗筷,自顾自的地吃了起来。   李倾城与李娥姿两人面面相觑,两人都不知所措。最后李倾城实在抵不过美食的诱惑。惴惴不安地坐了下来,李娥姿看了宇文邕一眼,也忐忑不安地坐下了。   李倾城刚开始还有些拘束,但看宇文邕那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她迅速回归了本性,开始大快朵颐。一边给宇文邕斟酒,一边自己喝。那样子实足一酒鬼样。   “公子,你肯定没喝过这花雕酒吧。不是我跟你吹,这长安城还真没有比这更好喝的酒了。”   她接连着喝了好几杯,脸上渐渐浮现两圈红晕,她的酒量不错,今晚却意外地有些醉了,话也多了起来,而且说话对象还是宇文邕。   李娥姿满脸担忧。不禁暗暗地扯了扯她衣襟。   “公子,你可要多喝点,那日你将这酒都送给我了,连尝都没尝一下,小女子想想就觉得愧疚,不过,等我埋在地下的女儿红好了,我一定送你几瓶。”   “妹妹,快别喝了。”   李娥姿看她满脸通红,大概是醉了,生怕她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或说错什么话,她急得眉头都快皱到一起了。   好在宇文邕一句话也没说,只接过李倾城递给他的酒,慢悠悠地喝着,似乎真的在品尝一般,脸色倒很平静。   “李姑娘所言极是,这酒确实不错。”   他淡淡地扫了眼李倾城,慢悠悠地道。   “那是,也不看看我李倾城是何许人,难道本姑娘还会骗你不成,我跟你说…啊…”   李倾城突然感觉手心一阵尖锐地疼痛,她混沌的脑袋顿时清醒了许多。她看了眼李娥姿,迅速明白了过来。   “怎么?”   宇文邕放下杯子,疑惑地看了她一眼。   “没事,公子,我有点不胜酒力,我先出去吹吹风。”   说完,她立刻逃难一般逃出了房间,要不是姐姐提醒,她还指不定会说些什么,要是惹恼了宇文邕,那她可吃不了兜着走了。   她出了姐姐的房间,便到自己房中拿了件披风,吩咐檀香和锦儿两人无需跟着她后,她自己就慢悠悠地走出了怡红院,夜晚的北风,很是凛冽,她尽管裹得像个粽子,依旧被风吹得浑身发抖。   方才微微的醉意也被这风吹得烟消云散,她借着雪地反射出来的光,漫无目的地走着,四周一片漆黑,夜很静,只有北风呼呼的声音和雪花簌簌而落的声音。   她突然感觉到有些寂寞,在现代的时候,每年过年,她和父母都会回到老家,和爷爷奶奶还有诸多亲人,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吃年夜饭,每年如此,以前她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得珍惜,如今,她突然有些怀念,那种充满欢心,充满笑声的场面。   又是一个新年,只是今年,她再也不能和家人们团聚了,有可能今生都不可能了。   想到这,她突然有些想哭,老天爷真是会让人措手不及,她原想着今年过完年后,带着爸妈去国外旅游,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谁料到,她一觉睡醒,就来到了这么个地方。要是她真的回不去了,她爸妈该怎么办?他们家就她一个孩子,要是爸妈生病了。谁去照顾他们?百年后,他们走了,谁又去送他们?她这个女儿当得真是不称职,以前都是父母在将就她,对她真是好得没话说,而她却时常没给他们好脸色,总爱对他们发脾气,以后,她想好好待他们,又没有这个机会了。   以前总爱听人说子欲养而亲不待,如今,她才深深地体会到了这几个字的悲凉。   她就这么默默地走着,脸上的泪水不断化作坚冰从脸上滑落,她的心,突然变得有些疼痛。   没有月光照耀的路,她却意外地没有摔跤。也不知走了多久,当她渐渐感觉到体力不支时,她才慢慢停了下来。   心中的悲伤也在沿途中渐渐消散,她现在突然感觉有些阴冷,她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脚上的酸痛和全身的麻木,让她意识到,她大概走了很长时间,她现在无法确定自己的位置,只知道自己一出门就往东一直走,现在夜色越发暗沉,她根本看不清四周的建筑,她停在原地略略思考了一番,想着,倒不如沿路返回,可是,这夜这么黑,她突然有些害怕。   她记得这东边好像有一座院子,希望她运气好点。   她刚迈步往前走,脚上就传来一阵酸麻,顿时没能使上劲儿,她整个身子已经往前倾斜,她想,这次得摔毁容了。   她无比悲催的闭眼,正想着摆个什么样的姿势,右手上便被人狠狠一带,她整个人顿时往后倒,然后便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这种恶俗的桥段顿时让她有些不爽。   这么晚了,这鬼地方还有英雄?   她就那么直愣愣地倚靠着来人的怀抱,一时没反应过来。突然一阵风吹过,她鼻间除了无数细沙般的雪花飞过外,还隐隐约约有些清香,她正感觉有些熟悉,身后的人就已经开口了。   “你还要靠多久。”   宇文邕淡淡的语气,李倾城却听到一丝戏谑,她立马站直了身子,她就知道,这香气分明就是那日她在他房中所闻的清香。这厮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多谢公子。不过,公子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这句话该本公子问你吧。这个地方乃宇文府的禁地,你如何会出现?”   她原想问他是不是一路跟踪她,所以才会及时扶了她一把,奈何人家天生气势磅礴,一句短短的询问,却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宇文邕显然不想听她胡说八道,径直走到她前面,继续往前走去。   “哎,等等我。”   李倾城连忙跟上他,一路他走得极快,她追得极辛苦。   大概走了半盏茶时间的样子,宇文邕终于停了下来,他回头望了眼她,突然拉住她的手,李倾城还未来得及反抗,就被他带进了一个院子。   她听见他推开一个门,两人顶着风雪走了一分钟,他又推开一个门,李倾城感觉被他带进了一个房间。   宇文邕放开了她,自己却不见了,李倾城顿时感到一阵惊慌,这里黑灯瞎火的,她什么也看不到。   “宇文邕,你在哪儿?”   许久,没人回答。   “公子…”   她几乎是颤着声音喊出来的。正当她准备放声大叫时,眼前突然一亮,她一时有些觉得晃眼,忙将眼睛闭上,再慢慢睁开。   宇文邕将油灯放在她身边的桌子上,将火折子灭了,然后自己便坐下了。   李倾城看了看他,也在他对面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她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她所处的正是一间古色古香的屋子,屋子的主人好像是女子,屋子里的东西一应俱全,只是这屋子好像许久没人住了,虽不像其他的房间般灰尘密布,但她就是感觉出来这屋子已经许久未住人了。   难道这就是宇文府东边禁闭的院子?宇文邕为何要带她来这里,还有,这屋子的主人是谁,如今去哪儿了?难不成是宇文邕的老相好?   “这是七姑娘生前所住的地方。”   宇文邕看着她,好像知道她心中所想一般,出声道。   “哦…?”   她好像早就知道这七姑娘是谁一般,并没有多问。   宇文邕静静地看着她,她一抬头,就对上那双幽深的眸子,对面的少年一身白色蓝纹袍子,头发用一只木簪子高高束起,如玉般冰冷的面孔此时看起来却有些悲伤。   “七姑娘是我爹所纳的最小的妾室。”   她忙移开视线,出声问道:“哦…那她长得一定很好看吧。”她其实是想问,他带她来到他爹小老婆的住处干嘛。但是她不敢。   宇文邕睨了她一眼,一脸说她明知故问不屑的神情。   他慢慢地环顾四周,好像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一脸幸福快乐的样子。   “七姑娘是这世上除了我娘以外对我最好的人,记得七姑娘刚进府的时候,我才五岁,她是汉族女子,也是一位知书达理的官家小姐,可她却与许多汉族女子不同,她性格开朗,豪爽,待人宽厚,从来不拘小节。我以前很喜欢来她的住所,她待我就像亲弟弟一般,每日教我认汉字,练汉字,还给我讲许多汉族英雄的故事。她希望我能够做一个像汉人历史上的铁骨铮铮的男儿一般,保家卫国,可是,我终究没能够保护好她。”   宇文邕突然有些哽咽。李倾城第一次看见他脸上出现其他的表情。那种浓郁的悲伤和自责,就像一层厚厚的纱覆在他脸上,借着昏黄的火光,她却看见他脸色极其苍白。眼睛里泛起层层水花。她突然有些意外和震惊。她明白,他是在为已故的人而悲伤,那种感情不是爱情而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一种朝夕相伴的亲情,七姑娘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一个姐姐的角色,爱护他,教导他,给他灌输了很多终生受益无穷的东西,并且陪伴了他整个童年。他对她,就像一个弟弟对自己最亲爱的姐姐,是尊重,是不舍,更是一种深沉的悲哀。   “宇文邕…”   她静静地看着他,眼睛里没有同情,只有水一般的平静,她知道,骄傲如他,是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的,她只是以一个聆听者的角色,静静地听着。   “七姑娘这辈子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嫁给了我爹,明知是火坑,却偏偏要往里面跳。这也注定了她一生的命运。”   “她是怎么死的?”   她看着他,小声地问了句。   宇文邕平静地看着她,缓缓道:“七姑娘自从嫁进宇文府后,就倍受冷落,后来侥幸有了身孕,却因过度的焦虑忧伤而不幸流产,从那以后,她的身子就大不如前了,在我十岁那年,便离开了,大夫说是郁结于心,油尽灯枯。”   宇文邕的语气依旧是淡淡的,李倾城却听得格外动心。这世上最难治得就是心病了,因为无药可医。   “宇文邕…”   她突然大胆地伸出手将他的手握在手里,宇文邕定定地看着她,居然没有反抗。她知道,像他们这样的家族,最缺少的就是真情,可是,七姑娘待人是真诚的,待他就更不用说,所以,他对七姑娘的感情也是真诚的。七姑娘的死,的确很悲哀,所以他一直无法忘记她,一直保留着她曾经住过的地方。   “七姑娘一定会在天上陪着你的。你要坚强。比起我,你可要幸福多了,你至少还有爹爱还有娘疼,可是,我就不一样了,我爹在我出生没多久就驾鹤西去,娘也在战争中死去,如今,我除了姐姐,就再无其他的亲人。”   她说着便想到了自己的老爸老妈,鼻子一酸,眼里泪光点点,差点流了出来。宇文邕看着她,反手一握,她感觉手上有阵阵暖意袭来,她忙擦了擦眼,笑道:“看我,差点又矫情。”   宇文邕一言不发,她也没再说话,两人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对方的眼睛,最后,还是她败下阵来,她忙错开视线,许久才发现两人的手还紧紧握着,她吓得连忙抽回双手,一下子跳起身,转过身背对着他。   真是越发不像样了,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差点老牛吃嫩草。诶,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李倾城不禁在心中哀叹。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许久,她才轻声问道,然而身后并没人回答,这宇文邕才一分钟不到,就回归原样了?   她慢慢回转过身,却发现他手抵着桌子,竟然睡着了,她顿时感到无语。这可如何是好?   她又在原位上坐了下来,双手抵着桌子,撑着脑袋,看着近在咫尺的英俊的少年脸,顿时一阵春心荡漾。这小子,睡着了感觉更好看,没有平日里的高冷,反而多了些柔和。   她看着看着,感觉脑袋渐渐变得有些沉重,眼前也变得以前模糊,突然眼前一黑,她也沉沉地睡去。   这一夜,她做了很多离奇的梦,梦中有宇文邕和他的娘静静坐在院子里一起看书的画面,也有她和父母在一起吃饭的场景。梦很真实。让她有种想深陷其中的冲动。   当她自梦中醒来时,窗外已经一片大亮。   她起身伸了伸懒腰,却发现自己居然躺在床上,她记得她临睡前是趴在桌子上的,难道是宇文邕把她放在床上的?她连忙环顾四周,却没发现宇文邕的身影,难道他已经走了?   她略微整理了一下,便披上披风,一打开门,就看见外面一片银装素裹,雪已经停了,天空一片澄澈。她慢慢地走出院子,一打开院子的大门,就见姐姐一脸担忧地站在她前方不远处,正焦急地看着她的方向,在她身后跟着的是檀香和锦儿两人。   “妹妹,你没事吧。”   李娥姿一看见她,便连忙迎了上来,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   李倾城看着她满是关心的神情,感觉心中一暖,忙道:“姐姐,我没事,我们快回去吧。”   李娥姿细细地将她看了许久,脸色方才缓和。   “还好没事,走吧。”   李倾城拉着李娥姿的手,两人径直朝怡红院方向走去。   回到怡红院后,李倾城看着明晃晃的天空,突然想起一件顶顶重要的大事,昨晚,她好像忘了要守岁。    ☆、第十四章 娉娉袅袅十三余   公元556年三月,宇文觉以嫡子身份被宇文泰立为世子,同年四月,被征拜为大将军。宇文泰原想取代元氏政权自立为帝,却在十一月北巡途中暴病而亡。宇文泰侄子宇文护因从小追随其叔叔,为之管理家族,随军征战,功绩不小,得到宇文泰的器重和信任,宇文泰临死前委托他,辅助宇文觉执掌政权。宇文泰死后,魏帝封宇文觉为大冢宰,袭封安定公。   次年二月,宇文护拥立宇文觉废魏帝而登基,自立国号周,史称北周。三月,宇文觉莫名其妙于宫中中毒身亡,同年九月,宇文护拥立宇文泰长子宇文毓为皇帝,改年号为武成。宇文护以大冢宰位居百官之首,地位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实则乃北周真正的掌权者。同年十二月,宇文邕被封为柱国,同时兼任浦州刺史。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悠悠三载已过,外面政治波云诡谲,李倾城待在怡红院里日子也是过得风生水起。她们所住的宇文府也在不久前改成了柱国府,她的历史不好,这柱国在古代究竟是个什么职位她还真不晓得。后来听姐姐的描述,原来柱国全称乃柱国大将军,是为了保护皇城安全而设,而且,姐姐还说,现在这北周,柱国可算得上是无上荣耀了,看来宇文毓对他这个弟弟到不错。   不知为何,她总能想起皇帝赐牌匾那日,宇文邕一袭白色狐裘大衣,静静地站在层层白雪铺就的朱雀大街,默默地仰头看着满天飞雪的样子,她记得那日的风刮得极大,以至于她根本无法看清他的表情,只能透过漫天风雪中,那翻飞的袍角,隐约瞧见他紧握的双手青筋直现,李倾城知道,就在几个月前,那日长安城所见的红袍少年被称作北周开国皇帝的宇文觉死了,她不知道宇文邕与他的感情如何,但通过那日红袍少年戏谑轻快的神情,兄弟俩感情应该不错。   红袍少年中毒大概是宇文护所为,这种蚀骨的仇恨和痛苦她无法体会,但宇文邕此刻的样子像极了李娥姿那日躺在坡底下看着天空的样子。他们的亲人都直接间接惨死在了宇文护手中。而他们却无能为力。她突然有些气愤。这宇文护真是可恶。   不过宇文护那厮居然当上了大冢宰,这事还真挺让人郁闷的。这三年来,宇文护每年会按时给她们解药,看来她们对他还是有利用价值的,但有一点让她百思不得其解,宇文护狼子野心,为何还要拥立宇文泰的儿子登基而不是自己自立为帝?   她百无聊赖地蹲坐在李娥姿房中的榻上,静静地观赏着外面的大雪。   将近年关,加上今年,她已经快在这古代过了四个年了。如今的她大概十三岁左右,身子发育良好,不得不感谢这具躯体的基因,十三左右的她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了,身子十分高挑,她目测了一番,大概在1米65左右,那张原来满脸胶原蛋白的脸也渐渐长开,鹅蛋脸型,肌肤光滑白皙,樱桃般的小嘴,不点而红,高挺的鼻梁,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眉毛细长如远山,饱满的额头,乌黑亮丽的秀发总是由一根木簪子随意的别住,倒不是她故意走清纯风,而是这古代的发饰实在太繁琐了,她嫌麻烦。   每日早晨檀香锦儿两人都要花上半个时辰才能基本完成,她实在难得遭那份罪,干脆叫檀香教她如何用簪子别头发,每日短短一分钟自己就能搞定,十分干脆利落。   她每日早晨的必修课程除了听檀香锦儿两人对她容貌的大肆夸赞外,就是自己盯着镜子发呆,感叹。倒不是她太自信,而是镜中的人确实比她在现代要美貌多了,那如玉般的肌肤,手感极好,还有那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她敢说,假以时日,这镜中人肯定难逃红颜祸水四字。   今年过年宇文邕没能回府,据说留在了浦州。李倾城趁机去他院子里偷偷移了几株梅花,种在了怡红院里,这几年一到冬天,她就得亲自去摘梅花,宇文邕那厮似乎是故意的,明知道自己喜欢梅花,偏偏不让人在怡红院里种,而且每次似乎有意无意地等着她,每当她伸手去摘时,那叫世风的护卫就会及时将她请进宇文邕的卧室,还美其名曰,公子请喝茶。她次次被打断,但也年年如约而至。谁叫宇文邕的梅花种得那般好?   新年一过,长安城的大雪也渐渐消停了。   初春时分,大地回暖,万物复苏。李倾城难得偷溜出府。一袭雪白的锦衣加身,白色如意祥纹的腰带紧紧地裹着腰间,她手里摇着一把绘制远山图的十二骨节的白扇子,束发加冠,活脱脱一翩翩公子模样。   她大摇大摆地行走在长安城里,这几年,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努力(问人)总算将这长安城给摸透了。   今日难得没有檀香锦儿这两个跟屁虫跟着,她决定去东市玩玩,自朱雀大街往右走,转过一条狭窄的巷子便到了崇兴街,这条街她也来过好几次,不过每次都没能够逛完,所以这次她早早地就出府了,决定将它走完。   一路上她摇着扇子,左看右看,十分悠闲,这初春时节,长安城虽已进入春天,迎面吹来的风还是有些凛冽,不过街道上人来人往,倒也十分热闹,她看得新奇,也没觉得有多冷。   她一路往南边走,大概逛了一刻钟,就见头顶一阵阵香风招展,一群花花绿绿的女人正用纱捂着嘴,热情似火地盯着她。   “姐妹们快看,那位穿白衣的公子长得可真俊俏啊。”   几个女人挤在楼上,看见她朝她们走近,忙伸长了脖子,好似饿了很久的劳改犯看见烧鸡般死死盯着她。那股浓浓的脂粉香远远地就钻进鼻子里,味道十分霸道。   “哎呀,公子快上来,妾身给您清唱一曲。陪你共度良宵。”她们中的一人半是羞怯半是开放地邀请道。几个人的连忙随声附和。   其余的女人闻言连忙挥动双臂,手中的帕子在半空中左右飞舞,有几个干脆提裙往楼下的方向跑来。李倾城吓得连滚带爬逃离了这名唤醉香楼的地方。想不到,这长安城妓院的女人这么如饥似渴。   她捂着差点被吓坏的小心肝,缓缓舒了口气,继续摇着扇子前行。没走几步,她便被右手边一面酒旗所吸引。那酒旗是寻常的白底红色镶边的布料所制,并无什么特别,让她感到惊奇的是酒旗上面的字。那是用隶书的笔法书写的汉字,名字甚是奇特——今夕何夕   “怎么以前没发现有这么个酒家的存在?”   她收起折扇,信步走了进去。   一踏进酒家的门槛,鼻间就充斥着一股酒的醇香。这酒香居然比她最喜欢喝的花雕还好闻。   “这位公子,喝点什么?”   她甫一进门,一小二模样的清秀少年便出现在她面前,笑着问道。她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少年,居然发现那少年的眼睛像绿宝石一样,闪烁着幽幽的绿光,衬得他整张脸很是好看。她惊讶地看着他,只一瞬便恢复了平静,这少年应该是个混血儿。   她四下将这酒店打量了一番,发现这里空间虽不大,却有两层楼。可能是太早了的缘故,这店里喝酒的人却没几个。   “小二,将你这店中最好的酒给本公子送来。”   “好勒,公子,您请稍等。”   她看着少年转身去端酒,她自己也上了楼,这楼上更是空无一人,她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推开右手边的木窗望去,崇兴街的人和物一览无余。这位置到不错。   她才刚看了一会儿,鼻间就飘来一阵浓郁的酒香,她收回视线,一转过头,就见一身着异族服饰的酒娘正端着酒瓶向她走来。   “姑娘是第一次来我的酒店吧。”   那女子将酒瓶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摆好杯子为她斟了一杯。抬手递给李倾城。   面前的女子身量修长,肌肤雪亮,长了一张瓜子脸,鼻子英挺却不失秀气,和刚才的少年有些相似,特别是那双碧绿的眼睛,真是摄人心魂。这两人都充满了浓浓异族风情。   “姑娘?”   李倾城接过她手里的酒,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伪装失败了,被人看出来了。不过她到不担心。   “难道不是吗?”   李倾城无奈地撇了撇嘴,随即笑道:“是”   那酒娘又拿了个杯子,给自己也斟了一杯,在李倾城对面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姑娘长得这般好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女儿身。”   她端着酒杯,朝李倾城抬了抬手。   “此乃我店的招牌酒,名叫忘川。姑娘不妨试试。”   李倾城端着酒杯,放在鼻间闻了闻,味道果然非一般的酒可比,方才远远地就闻到了它的清香,如今凑近了细细一闻,这酒香却又没有方才那般浓烈了。这香味淡淡的,有些像薄荷的清香,却又不是。   她试着轻轻呷了一口,顿时眯住了眼,这酒也太好喝了吧。甫一入口,酒香四溢,她感觉舌尖一阵清凉,然后就是酒的甘冽,她忙又喝了口,这次感觉与方才有些不同,她感觉口腔内一阵阵芳香,整个人也飘飘呼呼的,好像泛舟于一片汪洋大海,四周一片沉寂,唯有茫茫的大海,和海上缭缭的雾气,让人晃晃乎不知所然。   “这酒可真好喝。”   她一口饮尽,由衷地夸赞。   对面的女子闻言轻轻一笑,随即也喝了一口酒。   李倾城看着她似乎很高兴,她又给自己满满地斟了一杯。   “酒虽好,只是这名字有些伤情。忘川忘川,相爱容易相守难,回首相忘爱已成川。这世间最伤人的怕也只是这情字了吧。”   李倾城慢悠悠地转动着酒杯,看着杯中几近透明的酒,突然变得有些伤感。感情这东西真的很伤人,她在现代时也曾有过轰轰烈烈,只是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终究抵不过时间的打磨,当所有的激情褪去,剩下的可能也只有相看两厌了吧。   酒娘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突然笑道:“看姑娘年纪不大,却能有如此见解,实在难得,只是姑娘可知这黄泉路的尽头为何要有这忘川河?”   “难道不是为了让人忘却前尘往事?洗尽铅华?”   她疑惑地看了对面的女子一眼,不假思索地回道。   谁料那女子只轻笑不语,淡淡地看着她,那双绿宝石般的眼睛流光溢彩,很是美丽。   “姑娘所言极是,不过在我看来,这忘川大抵是为了给人们一个希望。”   她简简单单地说了这么一句,李倾城却瞬间明白了,忘川,是连接人间和地狱的一片无边无际的河水,也许在河的对岸,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真的是一个重生的希望,世人皆认为人一旦渡了忘川,便真的回首无忘,却不想,往前走,有可能就是新的开始,新的人生。这酒娘的见解倒是新奇。不过却比传统的看法要积极多了。   “我叫胡心玉,姑娘你呢。”   女子见她一脸了然的神情,高兴地笑了笑,忙放下酒杯朝李倾城介绍道。   “我叫李倾城。”   她笑着回道。   “李 倾 城,我记得汉人曾有诗写道:北方有佳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这名字倒和你挺相配的。”   胡心玉撑着脑袋,细细地琢磨着李倾城的名字,慢悠悠地说道。   “姑娘过奖了”   李倾城说话间已喝了好几杯,此刻感觉头有些晕乎乎的,这酒一壶未到,她却有些醉了,脸上两圈红晕浮现,看来这酒后劲挺大。她感觉浑身有些燥热,脑袋也有些沉重。她赶紧趴在窗户边上,任这冰冷的风自脸颊吹过。脑袋顿时清醒了许多。   胡心玉看着她满脸红扑扑的样子,笑得弯下了腰。   “忘了跟你说,这酒后劲很大,须得慢慢地品尝,若是像你这么一杯一杯地喝,是很容易醉的。”   “哦,你怎么不早说?”   李倾城呆呆地看着她。半晌方才问道。   “噗嗤…”   胡心玉看着她的样子,笑出了声,李倾城看着她笑,慢慢的,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两人就这么傻傻地看着对方笑,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李倾城缓和过来后,两人又开始推杯换盏,不过这次李倾城没有那么心急了,她学着胡心玉一口一口慢慢地呷着,还别说,这滋味可别一杯杯地喝好多了。两人一边喝一边聊天。   李倾城自胡心玉的描述中得知,胡心玉和刚才的少年即她的弟弟胡心夜原是胡人一族,她娘是大秦女子,因缘际会,嫁给了她父亲,他们一家人原生活在草原一带,后来宇文泰带领万千铁骑踏碎了他们的家园,征服了他们的草原,胡心玉父母全部惨死在士兵的刀子下,她和弟弟是被当做奴隶虏到长安城来的。   后来他们遇到了一位在长安城当官的族人,那人帮他们脱离了奴藉,胡心玉凭借着当年母亲留给她的酿酒的手艺,自己再进行改良,于是就有了忘川。他们就在这长安城开了间酒家,安了家。   两人互相介绍身世,相谈甚欢。李倾城觉得胡心玉性格开朗大方,值得交朋友。胡心玉觉得李倾城好爽大气,也有心结交,两人谈了许久,渐渐熟络起来,胡心玉比她要大三四岁,不过李倾城虽看着小,实际心里年龄却不小,胡心玉自她的谈吐言语中也看出来了她的早熟,故也没将她看做小孩子对待。两人推心置腹,以酒结交,就这样成了朋友。   李倾城就这样和胡心玉待了将近一日,夕阳西下时分,她才突然惊起,要是再不回去,姐姐怕是要着急了。她忙匆匆向胡心玉告别,临出门时,她又抬头望了望头顶的酒旗,今夕何夕。   胡心玉说她极喜欢中原的诗词,这个名字正是她从诗经中得来的。这名字真好。   李倾城无声地笑了笑,今日果然没白出来,她交到了一个朋友。这可是她来到古代所交的第一个朋友。   她摇着折扇,飘飘然地迎着落日余晖,一步一步地朝崇兴街正北方向走去。   胡心玉静静地倚靠在二楼的木窗前,看着李倾城渐渐远去的身影,脸上一片柔和,琉璃般的眼睛在落日的照耀下越发光彩动人。想不到她也会在这长安城交到朋友。   回到怡红院后,果然不出所料,李娥姿正急得在院子里来回走动。看到她平安回来,李娥姿方才放下心来,但也免不了数落了她一番。李倾城赶紧抱着她撒娇,最后李娥姿看着她也只能无奈地叹气。    ☆、第十五章 不速之客   自从结交了胡心玉这么个朋友,李倾城每日必定踏着晨光出府,在胡心玉的酒店里临窗而坐,一坐便是一整天。   刚开始李娥姿看着她天天往府外跑,总是忧心忡忡,特地嘱托檀香锦儿两人务必将她看牢,奈何她李倾城是何许人也?这打太极的功夫那可是炉火纯青,令人发指的。   檀香锦儿两人经过她满腹黑水的浸泡,如今和她也算得上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她隔三差五就会将两人带到这酒店里来,细细品尝忘川。李倾城到也无需担心她们会告状了。   李倾城算得上是这今夕何夕店里的常客了,再加上酒家的老板娘还是自己的挚交好友,酒店里的小二小三小四对她可谓是好得不得了。不过就胡心夜那小子不服她,仗着和自己年龄相仿,总喜欢和自己斗嘴,李倾城倒也乐在其中。   这日晴空万里,天气好得不得了,她一如往昔般坐在她二楼靠窗的黄金位置上,一袭白袍加身,束发加冠,手执酒杯,态度十分慵懒地倚靠在木窗上,今日店里的人比往日要多,胡心玉没空来和她畅饮。她一口一口慢慢地喝着酒,眼睛微眯着,看着窗外面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好不惬意。好久没看到宇文邕那厮了,她乐得清闲。日子也过得逍遥自在。   清晨的阳光透过云层一点点洒在她皎洁的脸上,她长长的睫毛在阳光的照耀下在脸上投下淡淡的阴影。耳边是微微而过的风声和着热闹的人群声,鼻间是忘川酒的清香,她一脸陶醉样。   “公子请放尊重些。”   正当她昏昏欲睡时,耳边传来胡心玉略微嗔怒的声音。   李倾城知道胡心玉的脾气很好,是极少生气的。究竟是什么人敢如此放肆?   她一个激灵迅速清醒,循着声音走下了楼。   一下楼就见一群家丁模样的人将胡心玉团团围住,而胡心夜被其中两个壮汉死死架住,满脸气愤。   她一把推开人群,走进敌人的包围圈,就看见胡心玉手里提着酒坛,脸上仍有怒气,而在她前方两步之距的地方站着一体态臃肿,一脸肥油的富家公子哥。此人正色眯眯地盯着胡心玉,神情很是猥琐。李倾城心生厌恶,这不明摆着想强抢民女嘛。   “姑娘,我家公子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别不识好歹,不信你去问问,这长安城有谁不知道这朱氏布庄?何况你一姑娘家整日出来抛头露脸,实在有伤风化,你还是从了我家公子吧。”   猥琐男身边的家丁话刚说完,李倾城差点就仑起酒瓶砸过去了。胡心玉双手紧紧地握着酒坛,气得满脸通红,一双宝石般的绿眼睛也是怒火中烧。   “呸,癞□□想吃天鹅肉。”   她一把拉住胡心玉的手,狠狠地朝对面的猥琐男啐了一口。   “大胆”   那家丁听了她的话后,气得瞪大了眼睛。而他的主人闻言也气得跟筛糠似的,身上的肥肉上下抖动,很有节奏。   那猥琐男一看见李倾城,眼睛顿时眯到了一块儿,。方才的怒气早就跑到爪哇国去了。   “哟,这公子长得好生俊俏。”   猥琐男迅速自以为很英俊潇洒地笑了起来,一张肥脸皱得像朵菊花,李倾城胃里顿时一阵翻江倒海。她忍着想吐的冲动,连忙移开视线,和胡心玉对视了一会儿,脑子里迅速飞快运转起来。   “小公子,不如跟了本公子,保证你一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如何?”   猥琐男搓了搓肥胖的手,色眯眯地盯着李倾城。   李倾城又是好笑又是气,想不到这古代的的猥琐男比现代的还要更胜一筹。而且还是男女通吃的那种。   “公子您有所不知,本公子素来有种洁癖,那便是见不得脏的东西,若是整天待在您的身边,本公子恐怕性命不保。况且有一句话不是这样说得么,对于丑的人来说,近距离地观看是一种惩罚,再说公子您长得这般惊为天人,人神共愤,您想,若是本公子整天看着您,对您来说不是很残忍吗?”   她话音刚落,原本远远旁观的平民百姓静默了一分钟,随即一阵大笑,那猥琐男还以为李倾城是在大肆夸赞他,笑得眼睛都没有了。   “还算你识相”   他无比自豪地理了理袖子,但听到人群发出的笑声后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他不解的回头看了看他们。   “笑什么笑?”   他朝着人群大声嚷嚷了一声,随即低声问了问了旁边强忍着笑的家丁。   那家丁忙凑在他耳边低声嘟囔了一句,猥琐男听后,气得脸色大变,脸上顿时青一阵白一阵,肥肉乱抖。   李倾城和胡心玉两人看着他笑得弯了腰,想不到这人这么蠢。   “你,你竟敢说我丑?”   他伸出肥胖的手指着李倾城,气得呼吸不顺,庞大的身躯剧烈起伏。   “来人,给我将他绑了,带回府去,还有那小娘们儿。”   猥琐男大喝一声,周围的家丁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不断朝她们靠近。李倾城两人心下一凛,这可如何是好,对方人这么多,她们两个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倾城,是我连累你了。”   胡心玉满脸愧疚地望着她。   “说什么呢,你忘了我们是好朋友?”   李倾城握紧了她的手,安慰道。早知道今日就该将檀香锦儿两人带出来,至少可以让她们去柱国府搬救兵。这下可好了。   “快,快抓住她们。”   猥琐男朝李倾城面前的家丁大吼,那人长得牛高马大,一伸手便向李倾城扑来。   “嘭…”   李倾城将腰身灵活一扭。胡心拿起酒坛便向来人砸去。那人被这么狠狠一砸,顿时晕死过去了。众家丁显然被惊呆了,齐齐愣在了原地。   “还愣着干什么?给我抓。”   猥琐男率先回过神来,又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李倾城趁众人愣神之际,拉着胡心玉一脚踢开身后的人,连忙往楼上跑去,众家丁在猥琐男的催促下,如豺狼虎豹般往楼上扑去。   两人急急忙忙地跑到窗户边,见外面车如流水马如龙,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这楼虽有两层,但却挺高的。李倾城和胡心玉对视一眼,心一横,正准备翻身跳下去,却突然发现身后的家丁莫名其妙地停了下来。正怔怔地看着她们。   很快李倾城两人便看见猥琐男被人拿刀架着脖子一步步走上楼,李倾城看着拿刀的少年,顿时睁大了眼,一脸难以置信。这不是宇文邕的护卫世风吗?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李姑娘,公子在外面等你。”   世风朝李倾城淡淡地说了句,李倾城愣愣地看了他一眼,赶紧往窗户外面望去,宇文邕果然端坐在高头大马上,眼睛正淡淡地看着自己的方向。那人一身淡蓝色的袍子,沐浴在阳光下,李倾城无法看清他的表情,她讪讪地朝对方笑了笑,心下暗道,完了。   李倾城赶紧跟胡心玉道别,在下楼的瞬间,突然停了下来,她回转过身子,笑眯眯地看着面如土色的猥琐男,不怀好意地拍了拍对方的肩。那猥琐男顿时吓得浑身颤抖。   “世风啊,也别太过了,就让他永生不能人道吧。”   她朝少年甜甜地一笑。   世风:“…”   “公,公子饶命啊,小人有眼无珠,望公子高抬贵手。饶了我吧。”   猥琐男立时吓软了腿,蹲跪在地上,朝李倾城磕头求饶。   李倾城懒得理他,转身下了楼。   在踏出酒店的时候,她突然怔住了。她该如何措辞?   宇文邕远远地看着她呆住的身影,微皱眉头。   “过来。”   好久没看见他,李倾城觉得此人的高冷又上了一层楼,她未及思索,连忙走了过去。宇文邕居高临下地睨了她一眼,突然朝她伸出了手。   李倾城看着他那如玉般的手,突然有些不知所措。他这是干什么?   “愣着干什么?”   宇文邕明显的不耐烦,她吓得赶紧将手伸出去。   宇文邕抓着她的手,手一紧,一把将她拉上了马。   “驾…”   他低喝一声,身下的马便开始跑起来。李倾城在现代时也是骑过马的,只是她从未和人共骑过,此时她坐在宇文邕的前面,宇文邕一手揽着她的腰,一手拉着缰绳,李倾城被马颠得晕晕乎乎的。   感觉耳边不断有温热的呼吸喷来,她顿时脸上一红,难受地扭动身子,试图离身后的人远点。   “你就不能安分些?”   宇文邕冷冷地说了声,她感觉腰上的手一紧,她吓得整个人都僵住了,再也不敢扭动了。   宇文邕显然对她的表现很满意,整个人紧紧地靠着她,李倾城感觉自己好像一纤瘦的少女,紧紧倚靠在他怀中。她的心不受控制地上下跳动。她觉得自己的老脸快有些挂不住了。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李倾城只感觉到耳边呼呼的风声,夹杂着一丝淡淡的幽香,轻轻地飘过。她整个人就好像木桩子般,一动不动地坐在马上。   这条回府的路不长,李倾城却感觉好像走了一个多世纪,正当她快承受不住狂跳的心脏,预备跳马时,终于抵达了目的地。宇文邕首先翻身下马,正伸手想扶她,李倾城看见,吓得赶紧自己跳了下来,匆忙与他告别,狼奔豕突般朝怡红院方向跑去。   她一路不断地安抚自己小鹿乱撞般的心,一边拍打着自己燥热的脸颊。在怡红院门口,终于恢复正常,这宇文邕大白天的出来祸害人干嘛。她愤愤地推开院子的门,大步走了进去。   “小姐,你可回来了。”   檀香远远地便看见了她,忙快步走到她跟前。   “小姐,快换身衣裳去夫人房中吧。”   “怎么了?”   李倾城看着檀香欲言又止的样子,甚感疑惑。   “奴婢也不知道,小姐你换好衣裳自己去看吧。”   “哎,小姐,衣服…”   李倾城并未理睬她,径直走进了李娥姿的房间。一进门便看见姐姐正端坐在黄花梨木椅子上,脸上浅浅地笑着,看见她,忙用眼神示意,李倾城才发现在她左边的位置上正坐着一人。   “妹妹,这是王嬷嬷。”   李娥姿见她满脸疑惑,忙介绍道。   李倾城微微点了点头,走近一看,顿时失声道:“容嬷嬷”   那人闻言一愣,忙起身向她行礼。   “小姐,老奴本家姓王并非容。”   李倾城望着她那张酷似容嬷嬷的脸,顿时一阵恶寒。此人一身华丽的衣服,身材略显臃肿,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一看就是在宫中待久了的缘故。   只是她到这儿来干什么?李倾城疑惑地看着李娥姿,李娥姿显然也不甚清楚。   “王嬷嬷乃宫中专管教习礼仪的司仪,公子今日将她带到这里,说即日起,她便是你的教引嬷嬷,让你跟着她好好学习。”   李娥姿的话好似一道闷天雷,将她顿时劈成了两半,她一时呆愣在了原地,教引嬷嬷?她为何要学习宫廷礼仪?难道宇文邕要将她送进宫?   她想想就觉得骇人,后宫那种地方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要她去,她宁可切腹自尽。   李娥姿看着自己妹妹惨白的脸,一时有些慌乱,公子的用心她能够明白,只是她们却不能拒绝的。她站起身走到李倾城身边,将她的双手紧紧握在手里,满脸担忧地看着她。   “妹妹”   李倾城茫然地看了她一眼,顿时也无话可说,这个消息太劲爆了,她得好好缓缓。   那王嬷嬷默默地站着,一脸坐立不安的样子。   是夜,李倾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宇文邕可真是用心良苦啊,居然想将她送进宫,她怎么想都觉得气愤,这种寄人篱下,看人脸色的日子真是没法过了,她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乖乖认栽。她要去找她理论一番。   想着,她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来,只一瞬,她又挺尸般躺下了,宇文邕决定的事,那可真是毫无回转的余地了。更何况,她和姐姐还得仰仗他的鼻息生活。   “哎…为何倒霉的总是我呢?”   她默默地哀叹,看来,她得从长计议了。这夜,还真是漫长。   今晚的月色极好,宇文邕一袭蓝袍加身,静静地站在院子里的梅树下,月光透过密密匝匝的树枝轻轻地洒在他的身上,远远看去,一片光影闪烁,很是美丽。   他伸手轻轻地摩挲着梅树的枝干,幽深的眸子隐在树影下,让人无法看清。月色渐渐变得朦胧,他修长的身影静静地站在树影下,一动不动,晚风轻抚,淡蓝的袍子随风飞扬,如夜色般黑亮的发丝也在微风抚动下,轻轻飞动。   世风静静地立在房檐下,看着自己主子寂寥的身影,突然有些难受,他觉得主子有些孤独,他从小跟随主子,这十几年来,主子的生活如何他可谓是一清二楚的,如今宇文护掌权,主子更是举步维艰。他看着主子,无声地叹了口气,这种被人压迫的人生。何时才是尽头?    ☆、第十六章 惩罚   这几日,李倾城的小日子过得颇不顺心。自从那日容嬷嬷哦不,王嬷嬷来了以后,她的日子过得堪比人间炼狱。   王嬷嬷奉旨前来教她宫廷礼仪,那可谓是十分称职而又专注的。每日鸡没叫就早早地候在她房门口,李倾城纵然再铁石心肠,也不能让人家一快近花甲之年的老妇人干巴巴地等着她自然睡醒吧。   无奈之下,她只得打着哈欠,在檀香锦儿两人的伺候下,天没亮就爬起来梳洗。   然后开门,然后对着王嬷嬷的菊花脸皮笑肉不笑。   这王嬷嬷手段十分了得。李倾城以前只在古装剧中看到过的妒妇□□宠妃的招数,她全都用在了李倾城身上,好在李倾城还有宇文邕这么块免死金牌,不然,王嬷嬷肯定会往死里虐她。   不过对于她这个头脑不简单,四肢也不发达的人来说,让她学宫廷礼仪,那还不如逼猪上树呢。才第一天,王嬷嬷就被她气得差点踏进棺材。好在这姜还是老的辣,王嬷嬷的承受力还是可以的。看来在宫中待久了,这人也格外的坚强。   短短几天下来,李倾城这动不动就弯腰跪拜的礼仪学居然也勉强过关了。   接下来一大堆的理论要她死记硬背,还要融会贯通。什么行不露足,笑不露齿,遇到比自己等级高的必须跪下行礼,然后就是什么后宫争宠的各种手段,这王嬷嬷,脸不红心不跳地给她介绍各种催情的香料,李倾城都有点怀疑她是不是得改行当个□□研究师?   “宫中等级森严,但姑娘只需记住,在宫里,皇上为尊,其次便是皇后,…”   她林林总总地次第将后宫中的各种嫔妃等级从高到低列举了出来,李倾城听得昏昏欲睡,这怎么比当年高中时语文老师的声音还催人欲睡?   王嬷嬷一口气讲了一刻钟,待她终于停下来时,李倾城已经哈癞子直流,睡得像猪一般。   王嬷嬷一脸烂泥巴敷不上墙的痛心的表情,愣愣地看了许久,她有预感,这位小姐将会败坏她所有的名声。   “小姐,快醒醒吧。”   檀香看着王嬷嬷一脸痛心状,实在不忍心,于是凑到李倾城耳边轻轻地喊道。   “嗯?”   李倾城正睡得香甜,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缓缓地睁开双眼,就见到王嬷嬷那张悲痛欲绝的脸,她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忙坐直身子,将脸上的口水擦了擦。说到底,她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女人何苦为难嬷嬷。不,她李倾城比王嬷嬷可要可怜多了,诶,谁叫她生来就是这种打碎牙齿和血吞的性格呢?   她决定要好好配合王嬷嬷,想着想着,心思又不知飞哪儿去了。   李娥姿进门看到的画面就是,王嬷嬷苦口婆心地给妹妹讲解,妹妹的心思却早已不知所踪,只一脸呆呆地看着王嬷嬷。   “嬷嬷,您先休息下吧,我找妹妹谈谈。”   李娥姿温声地说道。   “是,夫人。”   王嬷嬷如蒙大赦,逃难般地迅速退了出去。   “檀香锦儿,你们也下去吧。”   “是,夫人。”   李娥姿见两人都退下去后,转身将门关上后,便在李倾城旁边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妹妹,你好歹也配合配合。”   “姐姐,你不知道,这几日,妹妹半条命都快给折腾没了,我就想不明白了,这长安城美女如云,宇文邕为何要选我进宫?”   李倾城气呼呼地倒了杯茶,一口饮下,李娥姿看着她的样子,掩嘴一笑,脑海里突然闪过一道光,妹妹说得不错,公子没有理由这么做。再说陛下也没说要进行秀女的才选。难道,这不是公子的意思?   “妹妹,我觉得这件事没有这么简单,公子应该不会这么做的。”   李倾城闻言,眼睛立时眯在了一块儿。心里也甚是疑惑,以她对宇文邕的了解,应该不会这么对她吧!   “难道,是宇文护的意思?”   李倾城只一瞬,便想通了。她紧紧捏着茶壶的手柄,脸色极不好,宇文护这么做,用心何在?   “妹妹,我也是这么想的,如今宇文护一手遮天,他想做的事情,恐怕没人能阻止,对了,今日,那边又送解药来了,妹妹快吃了吧。”   说着,李娥姿便将一檀香木盒子放在了桌子上,李倾城一手拿过,没有多想便打开盒子,将之吃了下去。她端起杯子,正准备喝,才突然发现,怎么只有一颗?   “姐姐,那你呢?”   李娥姿闻言,眼睛一闪,忙转过头道:“方才已经被我吃了。”   李倾城紧紧地盯着她,发现她的脸色有些不对劲,她忙放下杯子跑到李娥姿跟前,抓着她的手。   “姐姐,你骗我,你没有服解药是不是?是不是解药只有一颗,而你将她给了我?”   想到这,她突然害怕起来,李娥姿握紧她的手,正想宽慰她,心脏却如刀绞般剧烈疼痛起来,李倾城才突然发现,她脸色惨白,好像在极力忍耐着什么。   “为何,为何宇文护只给一颗解药,那个挨千刀的。”   她恨恨地说道,心里却乱成一锅粥了。   李娥姿紧紧地咬着下唇,脸上冷汗直流,苍白的脸上血色全无。   “姐姐,姐姐。”   李倾城看着李娥姿疼痛的样子,满心愧疚,眼泪扑簌簌地滚落,姐姐宁愿自己痛苦也要将解药给她吃,她李倾城何德何能,值得她舍命相救。   “妹,妹妹,别哭,姐姐…”   李娥姿突然一把将她推开,她双手紧紧捂着胸口,那里好像有万千把锋利的刀子在切割,她疼得整个人都蜷缩在了一起,一下子扑倒在了地上。   “姐姐…”   李倾城见状,忙将她抱在怀里,心下一阵抽痛,她该怎么办?该怎么办啊!她紧紧地抱着李娥姿不断抽搐的身子,眼泪如断线珍珠般,不停地落在脚下,她从未有过这般慌乱,李娥姿为了她连命都不要了,她绝不能看着她就这么死去,那样她会愧疚一辈子,她要想办法救她。   解铃还需系铃人,她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她忙将李娥姿扶到自己的床上,缓缓地让她躺下。   “姐姐,等着我,我这就去给你找解药。”   她擦了擦泪水,看了眼李娥姿,一咬牙,转身走出了房门。她将房门小心地关好后,忙对檀香锦儿两人谨慎地嘱咐道:   “你们两个好好地守在这里,在我回来之前,不许任何人踏进这间屋子,若是有人问起,就说我身体不舒服,睡下了。”   檀香锦儿两人看着她一脸凝重的样子,忙郑重地点头应允。   李倾城立马飞奔出院子,她要尽快赶到宇文护的府邸。   李倾城感觉自己这一生都没有这么不要命地奔跑过,她拼尽全力地往前跑,心中不断地说着快一点,再快一点,尽管她的脚已经开始渐渐地酸软,整个身子也渐渐地体力不支,但她仍旧发足狂奔,她绝对不能停下,她像个破烂的风箱般,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在多次的左拐右拐后,终于抵达了那座恢宏的府邸,她累地半死不活,看着头顶那大大的宰相府三个字,狠狠地啐了口。真不是个人。   尽管已经来过好几次,但这是她第一次恨不得放火烧了这偌大的宰相府,烧了不远处一脸道貌岸然的人。   宇文护显然早已预料到她会来一般,此刻正无比悠闲地品尝着昨日刚从南方运来的名茶,李倾城此刻急得焦头烂额,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眼里似在喷火。   “李姑娘,可要喝一杯,降降火气?”   宇文护显然感觉到她的怒气,但他仍旧无动于衷,一派云淡风轻的作风,看得她很是恼火。   “丞相,我们姐妹已经很听话地按你的要求在办事,为何丞相还要这么做?”   李倾城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狠狠吐出这么句话来的。   “哦…?”   宇文护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那张长长的马脸,随着年岁的增长,已经爬上了几道深深的皱纹,但表情却突然凛冽了起来。   “本相平生最恨阳奉阴违,这次只是小小的惩戒,下次,恐怕你也没机会站在本相面前了。”   宇文护抬头看了眼李倾城,随即又收回视线继续慢悠悠地品茶。   “不知我们错在何处,还请丞相明示,我们也好尽早改之。只是,还请丞相高抬贵手,饶我姐姐一命。”   李倾城虽是着急,心中不免感到有些迷惑,她们究竟做了什么?会触犯到他?她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原因。   宇文护冷冷地扫了她一眼,面无表情道:“这几日王嬷嬷在你那里可没少受气吧。”   闻言,李倾城才突然醒悟,原来如此,她怎么忘了柱国府中,宇文护的探子可不少,她暗暗地抓紧了衣袖,看来以后得小心点了。   她突然跪倒在地,头死死地磕在地板上,佯装惶恐道:   “是小人不好,小人不该乱使小性子,不该辜负丞相的美意,小人今后定当谨遵教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再偷懒。”   她一番话说得梨花带雨,宇文护看了她许久,也渐渐有些动容。   “明白就好,你起来吧,方羽,把解药给她。”   他话音刚落,一家丁模样的人便拿着一木盒子走了进来。李倾城定定地站着,内心顿时松了口气,看来她的演技不错啊!她连忙接过盒子。   “多谢丞相,只是,倾城有一事不明白,如今丞相您可谓是巅峰人物了,为何要让我进皇宫,难道丞相是担心皇上对您不利?”   宇文护闻言,一脸鄙夷地看着她,突然大笑了一声。   “稚儿何惧哉?谁说本相要送你进北周的皇宫?本相要将你送去北齐,本相图的不是这小小的北周,本相图的可是天下,行了,别废话了,快走。”   李倾城怀揣着解药,跑出了宰相府,宇文护的野心未免也太大了。只是,她要被送去北齐,这件事倒是她始料未及的事,看来她得去找人脑补一下北齐的历史了,可惜,以后对于王嬷嬷的摧残,她只能忍气吞声了。    ☆、第十七章 冯小怜   李倾城这几日格外地烦忧,王嬷嬷大概是得到宇文护的命令,对她可谓是百般折磨,就怕整不死她,好在自从得到那日那丧心病狂的宇文护的警告后,她如今甚是听话,态度十分温和。   人一旦认真起来,也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她这几日的成果还算可以,那宫廷礼仪也学了个大半。宇文护好像是要将她培养成一个全能型人才,自王嬷嬷后,他分别又从宫中找来最厉害的下棋高手,北周独一无二的画师,李倾城乖乖地跟着两个其貌不扬的老师学了大半个月,虽只得了凤毛麟角,但她自己已经很满足了。   这日早晨,天空如洗,她早早地就梳洗好了,正安静地坐在院子里的海棠树上,等着那炼狱里的人物的到来。结果,别人没等到,到把宇文邕的护卫世风给等来了。   “李姑娘,我家公子有请。”   李倾城低下头,看着树下清秀的少年,心里暗自低估,虽说近墨者黑,但宇文邕身边的人,个个都长得不错,和他本人一样,容貌出尘。   她跟着世风,满心疑惑,今日难不成是宇文邕那厮来教我?   “小哥,不知你家公子找我何事?可否告知一下?”   “姑娘去了便知。”   李倾城看着少年一本正经的样子,突然有些想捉弄他的念头。   “小哥今年年芳几何?家住何处?可有婚配?若没有,让小女子给你介绍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如何?”   世风:“……”   “我说小哥,这婚姻大事,断不可儿戏,我看小哥你长得也是骨骼清奇,也算是可造之材,只是有一点,小女子得提醒你一下,你断不可学你家主人那般整日摆着一张冰块脸,好像别人欠他好几百万不还似的,喜欢他的姑娘还好说,要是不喜欢他的,铁定骂得他狗血淋头,小哥,这种风格可不适合你。”   世风:“……”   “小哥,你好歹回答我一声,可别学你主人沉默是金的性格,那样忒不道德了些,你说你主人空有一张好看的脸,脾气却臭得要死,老天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姑娘对我家公子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少年突然停了下来,回头疑惑地看着她。   李倾城突然意识到,自己怎么能在他面前说宇文邕的坏话呢,这不是找死吗?   “没有,没有,我与你家公子好的很,好的不能再好。我那些话只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小哥别放在心上,当然,更不能对你主人说。”   “哦”   世风依旧感到十分疑惑,李姑娘刚刚的话说得义愤填膺,好像公子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似的。   “李姑娘请进,公子在里面等你。”   他说完,一阵风似的就消失不见了。李倾城抬头一看,她正站在宇文邕的书房门前。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是福是祸,进去了就知道了。她信步走进大大开着的书房门,一进门,就看见整间屋子都快堆满了书,那些书有的是年代久远的竹简,有的是绢帛,另外还有的也是用线装订着的纸质书。   宇文邕正站在书架前方的桌子前,一脸认真,手上则不停地在宣纸上移动。应该是在练字。她看了看他,见他毫无反应,神情十分专注地看着宣纸,她环顾四周,在离他几步开外的凳子上坐了下来,宇文邕把她叫来干嘛?不会是教她练字吧?她刚想完,宇文邕便停了笔。抬头淡淡地看着她,幽深的眸子一片漆黑,她看不懂他在想什么。宇文邕却能看懂她在想什么。   “过来。”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有着让人不可拒绝的气魄,她只能起身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宇文邕将方才所写过的纸收好,用眼神示意李倾城,李倾城看了看笔架上的毛笔,赶紧随手拿了其中一支。   “今日由我教你认字。”   闻言李倾城十分无语地看着他,这古代的字除了繁体的,她大都是认识的,根本用不着他教啊!   这话她不能直接说出来,只能在心中腹诽。宇文邕好像没有看到她不满的神情一般,径直走到了她旁边,将她推到了他刚才站着的地方。   李倾城看着宇文邕一笔一划地写出来的字,顿时脸就黑了,这字不像汉字,也不像古代的繁体字,倒像是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字。   “这是鲜卑字,也许以后对你有帮助。”   他看也没看她一眼,却像是有读心术一般,她想什么他都知道,李倾城看着他专注的神情,笔端十分仓遒有力,宣纸上很快便整整齐齐地出现了好多形似蚯蚓爬过的字体,她看得脑壳都疼了。   她学着宇文邕的样子,拿着毛笔,一上一下,一左一右,慢慢地在纸上滑动,没过一会儿,她就感到有些泄气,看着纸上那与宇文邕的字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字,她感觉自己就像刚学写字的小孩子,画出来的字,简直不忍直视。   她十分无语地盯着自己写的字,突然感到有些烦躁。干脆不练了,这么难,她得学到猴年马月啊!   宇文邕淡淡地看着她,突然握住她的手,在纸上慢慢地移动。   “练字切忌心浮气躁,手握笔要紧,下笔要稳,眼到,心到。”   李倾城跟着他的手移动,效果果然不错,只是,只是,她们是不是靠得太近了,刚开始时,她因专注地看着手上的笔,所以没有注意,此时,她感觉握着她的手很是修长,她的手背紧紧地贴着他的掌心,她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手上的纹路和虎口处的薄茧。她后背紧紧地贴着他,他的头就在她身后方,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他不断喷出的温热的气息,就像一片片羽毛,不断地在她脖子上挠痒痒,鼻间浮现着淡淡的香气,她听着他稳健的心跳声,脸上突然有些火烧般的灼热。心脏暴跳如雷。   她突然扭了扭身子,试图脱离他的桎梏,宇文邕显然感觉到了,正当她以为他会放开她时,她感觉腰身突然一紧,宇文邕左手揽着她的腰,将她往自己的怀里一拉,她整个人都贴进了他怀里,她感觉脸上的温度正在腾腾地上升。后背更是一片火热。宇文邕这厮是故意整她的吧。   宇文邕握着她的右手已经停了下来,李倾城用力抽出手,宇文邕却突然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你怎么就不能安分些?”   李倾城估摸着这话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一般。她正想着,肩上突然有些沉重,她赶紧回过神,就发现宇文邕那厮居然将他的脑袋搁在了她肩上,而原本握着她的右手此刻也爬上了她腰间,她整个人都被环抱在了他怀里。   “放,放开我。”   她用力挣脱他的束缚,奈何男女力量悬殊,她的天生神力,在他这里,简直不堪一击,她试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她沉重地叹了口气,这身后这只想占老娘便宜,不,应该是已经占了。她却无可奈何。   “你能不能放开我?”   两人就这么站了许久,她实在是承受不住自己剧烈运动的心脏,她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脸也滚烫得骇人,她想找个洞钻进去,她的心里年龄不小,但她的身体年龄却不大,这么和一个容貌不凡的男子倚靠在一起,她老脸再厚,也是会害羞的呀。   宇文邕那厮好像是良心发现了,在她快爆炸的一刻,突然放开了她,她愣愣地站在原地,心里百转千回,我是该扇他呢?还是该扇他。   她突然一把推开她,急急如丧家之犬连滚带爬地走出了书房,却没发现身后看着她的人,如寒冰般的脸,第一次冰雪消散,嘴角微微地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李倾城回到怡红院后,一头扎进了自己的被子,直到此刻,她的脸都还是火辣辣的,心脏更是毫无节奏地乱跳。她这回可真丢了这张老脸,宇文邕那厮,肯定是故意的。她发誓,她再也不要去他所住的地方了。   第二日,窗外阳光正好,微风轻抚,吹动着窗外的海棠花树,漫天飞舞的海棠花瓣,犹如一场粉红色的雨一般,轻飘飘地滴落在地。窗内,李倾城左手把玩着一朵海棠花,坐在凳子上,神色自若。在她前方站着一耦合色衣服的丫鬟,正弯腰恭敬地等候着。   “姑娘,我家公子有请。”   丫鬟不断地重复着这一句话,脸上神情淡漠,既无厌烦也无急切。只是静静地说着等着,李倾城原本想着,这宇文邕对自己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她也太听话了不是,是以,她这次决定不去了,让他吃了闭门羹。然而她就这么假装不在意地坐着,心下却越来越无法平静下来。   檀香锦儿两人默默地对视一眼,最后檀香走到李倾城身边,低下头轻声道:“小姐,你还是去吧。”   李倾城扔了手上的花,倍感气愤,这宇文邕未免太可恶了。她起身去床头悄悄塞了把剪刀,他要是再敢放肆,她就扎他。她原想拿把菜刀的,但菜刀目标太大,她怕宇文邕察觉。   “走吧。”   “姑娘请随奴婢来。”   秋婵说着便领着李倾城出了怡红院,李倾城跟着她走着走着,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她们这好像不是去宇文邕的书房,她疑惑地盯着丫鬟的背影,眼里精光闪现。   秋婵带着她穿过长长的走廊后,走过一个鱼塘,最后在一间房子前停了下来,秋婵回头躬身地朝她请了请,她疑惑地走了进去,袖子里的握着剪刀的手紧了紧。一走进门,便发现她所在的房间很是空旷,大理石铺就的地板,两边的陈设更是简单,只摆放了一些坐垫,坐垫前面的长长的木桌子,唯一不同的是,这间房子的四周皆安装了镂空的木窗,透过木窗望去,能够隐隐约约地看见外面阳光照耀下的几株树木的枝桠。   她发现整间屋子只有她一个人,不过她倒不害怕,她不相信宇文邕会对她做什么。她随意找了个坐垫坐了下来,静静地等候。   大概一刻钟的时间,她眯着眼,隐隐听到有人穿着裙袂窸窸窣窣走来的声音,尽管声音很小,她还是听得很清楚。她感觉到来人正走进门,朝她的方向走来,她等来人走近,才缓缓睁开眼睛,等看清楚眼前的人后,她突然愣在了原地。   此女子一身红色曳地敞领裙,高高的朝天发髻,乌黑的长发如瀑般倾泻而下,饱满的额头上几缕碎发无风自动飘摇,毫无瑕疵的脸洁白如玉,唇不点而红,高挺的鼻梁,最吸引人的确是鼻梁两边的眼睛,大而深邃耀眼,长而浓密的睫毛下掩映下的双眼却散发出淡淡的忧伤,和看尽世态炎凉的薄情,李倾城第一眼看到就想到了薄情,却没想过有些时候无情胜似有情。在她双眼的上方眉毛中心位置,点了朱砂般的胭脂红,衬的整张脸越发超凡脱俗。这红衣女子正是那日大雪中她看见的有着精致面孔的红衣女子。李倾城呆呆地看了她许久,这般尤物,果然世所罕见,连她都看得痴呆。这宇文邕命也太好了吧。   待她回过神来,才发现红衣女子也在看着她,那双充满忧愁的双眼明亮无比,看的她有些不好意思,她忙转开视线,抬眼间,突然发现红衣女子身后居然背着一个东西,她目测了一下,觉得应该是古筝之类的。   “你叫李倾城吧,我是冯小怜,受公子之命来教你弹琴。”   女子朝她点了点头,在正对着她的方向坐了下来,并将身后的黑布包着的类似古筝的东西放在了她面前的木桌上。   “姑娘,这是公子吩咐奴婢送来的。”   李倾城看着秋婵抱着一把琴,小心翼翼地端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她愣愣地看着眼前的琴,突然觉得有些暴殄天物,她别说弹琴,就是连摸都没摸过琴。这琴一看就不简单,琴身修的极齐整,大抵经常被人抚摸的缘故,此时看起来很是光滑,那细若发丝的琴线,一根挨着一根,整整齐齐的排列成行。她突然发现在琴身的左端位置,雕刻着两个字,无情。难道是这琴的名字?她暗想。   她抬头无意识地往前方一看,却见冯小怜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她桌子面前的这把琴,她发现她眼里的忧伤越发浓烈,秋水般水剪眸子泪光点点,一片雾气氤氲。李倾城满心疑惑,难道这琴有问题,她正准备好好观察她一番,只一瞬,人家便恢复正常。她仔细地看着冯小怜的眼睛,却发现和初见时并无差别,她疑心刚才是自己看错了。   “倾城妹妹,我们开始吧。”   说着冯小怜缓缓揭开布料,李倾城感觉眼前一亮,便见她面前的琴一阵阵银光闪闪,虽说宇文邕送来的琴已是不凡,可跟冯小怜的琴比起来可就是天壤之别了。上好的桐木刻制,琴身光滑雪亮,晶莹剔透的琴丝仿若千年寒冰凝结而成,琴的左边刻有一支鲜红的寒梅,梅枝妖艳而不失高洁。在梅枝的下方,垂挂着一条红色流苏。李倾城的第一感觉就是,此琴肯定价值不菲。   “冯姐姐,你这琴可真好看。”既然人家比她大,她再怎么也得喊声姐姐不是?   闻言,冯小怜轻轻地拂过琴身,眼里流转着别样的波光。   “此琴名唤玉骨,据说乃上古时期伏羲氏所铸,当年伏羲氏共铸瑶琴和玉骨两琴,后来瑶琴落入俞伯牙手中,而这玉骨却不知所踪。此琴采以凤凰所栖的千年梧桐制作琴身,千年冰蚕丝制琴线,千年鲛鱼的七寸骨做琴的骨针,此三物,皆乃世所难求。当年家父有缘得此琴,如今便传到我的手中,只是…”   说着,冯小怜的眼睛看向她的方向,似乎在看她,似乎又透过了她看向了外面广袤的天空,眼神深邃而暗淡,她轻轻地抚着琴边上的梅花,温声道:“这梅花也是后来我请高人刻就的,这世上也唯有梅花的气性能配此琴了。”   李倾城听得砸舌,她已经想到这琴价值连城,却没想到是无价之宝。这古代真是无奇不有。不过这冯小怜的名字怎么感觉有些熟悉?她记得小枫曾说过,冯小怜擅长琵琶,可眼前的人显然不是啊!   她记得高中时历史老师曾说过,南北朝因为大多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所以多数保留着原有的习俗,列如爱听清商乐,爱看百舞,胡舞等,爱弹胡琴,显然这冯小怜并非少数民族,而是汉人。   之后冯小怜便开始教她弹琴。   “弹琴最要注意的是琴音,其次是环境。这琴音有五种,按五弦而定,外按金木水火土,内按五音宫商角徵羽。”   冯小怜看着她,一边说着,一边修长的手指轻轻拂过琴弦,她听到一阵阵清亮的声音自她手下发出,虽是一根弦一根弦地试着音,但她却听得入迷,没想到,这古琴弹出来的声音这般好听,不过也得看是什么人弹,要是换做她来,恐怕得变穿脑魔音。   “此琴有六忌,七不弹,八绝。今日,我且教你如何掌握这宫商角徵羽,”   李倾城就这么在一大堆理论与实际结合中学了一天,也许是穿越到了古代的身体里,也许是她这具身体本身就会弹琴,她觉得自己对这琴的掌握非常快,才短短一天,她就能够弹出一首简单的曲子。要是换做以前的她,恐怕这辈子也别想了。原来这做人不仅要看时间,还得看空间啊。    ☆、第十八章 万般皆是命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南方已是快进入暮春时节了,北方的春天却乎才开始,万物始复苏,在春风温柔地抚摸下,一切都是那么地生机勃勃,那如绿色的染料一般的颜色,就好像是被人不小心打翻一般,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恣意地蔓延,那铺天盖地的绿色就像一层层厚厚的毯子,在大地的表面覆盖了一层又一层。   这是一座四面环山的天然谷底,在谷底的最低端是一片广大而幽深的绿潭,潭面终年雾气氤氲,让人始终无法看清这潭究竟有多深,在潭水的四周,种满了桃花,此时正值桃花盛开的时节,那朵朵桃花开得极是艳丽,一片连着一片,点缀在碗口粗的枝干上,远远望去,灿粉如霞,故此潭得名桃花潭。   在距离潭水的不远处,是一个小小的土山丘,山丘上长满了野生的果树,此刻正争奇斗艳地开满了各色花骨朵。在山丘半山腰各种花朵层层掩映下,隐隐约约有一座寺庙,寺庙不大,年代却久远,由外望去,古朴陈旧,几间简简单单的屋子就组成了它的全部,与其说是寺庙,倒不如说它是一座小小的尼姑庵,在它的正屋位子,是姑子们日常念经诵读的地方,屋子不大,收拾的极整洁,在屋子四周房梁由上而下垂挂着泛黄的梵文幡布,幡布下方的主方向上蹲放着一尊观音神像,神像的正前方的地板上安放着几个蒲团,蒲团深凹塌陷,显然是被人常年跪坐而成。   在其中一个上面,正跪着一个身穿深褐色姑子衣服的人,此人一手合十,一手敲着脚边的木鱼,口里念念有词,正无比虔诚地跪在菩萨像面前,这人虽说是尼姑,却是带发修行,几缕乌黑的发丝未能被帽子束缚,而随风在玉颊上飘动,尼姑一脸平静,眼睛轻轻地闭着,长长的睫毛掠过眼睑,留下一道暗淡的影子,最让人震惊的是此人年龄虽不小,却生就一张非凡的面孔,如玉般的肌肤,光滑洁白,精致的面容,只是脸上却毫无表情,一脸寡淡。   “小姐,哦不,忘尘师傅,邺城来信,公子很好。”   不久,一个丫鬟模样的人便恭敬地站在此人身后,躬身回道。   丫鬟缓缓站直身子,静静地看着跪着的人,耳边久久无回音,只有木鱼敲击的声音一声连着一声,嗒嗒地响着。丫鬟面色沉重,自己擅作主张去寻找公子,不知道小姐会不会生气。她一脸担忧,眼睛大大地睁着,里面满是不安。   “我知道了,素心,你出去吧,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丫鬟闻言,欲言又止,最后只深深地望了眼她的背影,慢慢地退了出去。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似是感慨,似是轻叹,木鱼声渐渐地变弱,最后终于停了下来,她双手合十,缓缓地睁开双眼,眼里一片沉寂,静静地看着眼前的观音,当年念尘师傅一语成谶,此生,她注定无法置身事外,师太赐她忘尘法号,不就是想让她忘却前尘,可是,她终究还是做不到,素心的举动虽非她亲自下达,但她的心思,素心又怎会不知道?   罢了,这一生也将尽,只是,她心里依旧放不下,不知道没有她陪伴的十多年来,他究竟是如何过来的,他还认得出她吗?她真算不上是位好母亲。   她无声地叹息,命运就是这般爱折磨人,她原本皈依佛门,可老天爷为何要让他出现,他就像恶魔一般,生生地颠覆了她的人生?这么多年来,那场恶梦非但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反而变本加厉,日日夜夜地折磨着她,那些痛彻心扉的日子,就像一个个虫子般在啃食着她,让她不得安生,老天爷,这就是你对我的惩罚吗?她原本平静的脸,突然变得忧伤起来,沉寂的双眼弥漫着潮水般的不甘,死去的人也许早已解脱,可她们这些活着的人,该怎么办?   窗外突然刮起大风,吹得屋里的梵文布料恣意翻飞,窗外不远处洁白如雪的梨花簌簌而落,就像那复杂的思绪般,满地皆是。   李倾城最近的日子过得很是充实,王嬷嬷对自己的折磨已经宣告结束,谁叫她那么聪明呢,那些个宫廷礼仪虽说繁琐累赘,但皇天不负苦心人,她近日可是将当年备战高考的本事和毅力都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了,要是上天再不让她好过,她就和王嬷嬷同归于尽。   她如今对棋画也算是略懂皮毛了,琴,就更不用说了,自从有了冯小怜这么位弹琴高手手把手地教她后,她的琴艺上升的速度可以算的上是登峰造极了。不过,这书法,她能不学吗?   她从来没有这么地讨厌过学书法,学认字,她在现代时,好歹也算是寒窗苦读了十六年,如今,在这里,学着那些个蚯蚓般的文字,她觉得人生完全无望了,再加上,这教习老师还是宇文邕那厮,那厮表面上一副高岭之花的样子,内心实则暗藏阴险狡诈,占尽了她的便宜。她每次在他淫威下,只能忍气吞声,她实在气愤得很呐,这上天待人也忒不公平了些,凭什么她在他面前就得低声下气,凭什么她就得仰仗他的鼻息而活?她每次想到这里,就想得牙口有些痒,恨不得抽了他的筋扒了他的皮,然后将他做成千年木乃伊,看他还怎么装高冷。   当然,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想想也就罢了,这现实中的生活还得继续,好在她的课程安排的还算合理,能与宇文邕面面相觑的日子也屈指可数,这样也好,省的她每天想的不是清蒸他就是油炸。这种伤脑壳的问题,真真不是她这种准文科生可干的。   这日,日色见好,她难得忙里偷闲一次,于是趁着春光灿烂,她拉着冯小怜,二话不说便往今夕何夕跑,这冯小怜人看起来虽严肃,但经过这么久的相处,她也明白其也乃性情中人,此等人物,若不推心置腹,以心结交,岂不辜负了上天的一番好意。   胡心玉兄妹俩难得看见她一次,自然高兴得不得了,胡心玉干脆玉臂一挥,直接关门大吉,李倾城高兴之余,不免担心,要是想她这样随心所欲,这酒店不亏才怪,不过心玉也是为了与她好好叙旧畅饮,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劝阻。   胡心夜大概是第一次看见冯小怜这种美女,居然害羞地藏了起来,思及此,她就忍不住想笑,于是她,胡心玉,冯小怜,三人一桌,便开始胡天海底地喝了起来。   “冯姐姐,这忘川酒可是心玉这儿的招牌货,你可要多喝点。”   她说着,便往冯小怜的酒杯里满满地斟了一杯,胡心玉眯着眼,看着她笑了笑,自顾自的喝着。   “忘川…”   冯小怜端着酒杯,嘴里轻声地琢磨着酒的名字,一双忧愁的眸子微微一笑,洁白无暇的脸一片淡然。   “这名字取的好”   说着,她便轻轻地呷了一口,微笑着看着胡心玉道:“这酒也好。”   胡心玉看了看她,嘴角微微上扬,一双碧绿的眸子仿若绿宝石般熠熠生辉。   “看来冯姑娘也是同道中人,既然如此,今日我三人可要不醉不归。”   她笑着举起酒杯,李倾城看着她忙斟满了酒,将酒杯举起,冯小怜淡淡地看着她们,也举起酒杯,三人相互一碰,随即仰头饮下,李倾城今日可真是开心,她在现代时,人生座右铭就是,头可断,血可流,就是美酒不可无,如今与好友开怀畅饮,谈天说地,这种感觉,真的妙不可言,妙不可言啊!   三人一喝起来,就没完没了,一直到太阳落山,要不是冯小怜还有那么一丝清醒,恐怕三人就得就地而卧了。   李倾城喝的有点多,她只觉得脑袋迷迷糊糊的,好像是冯小怜掺扶着她,两人一步一步地往柱国府走去,她一路走的跌跌撞撞,几乎不曾摔倒,要不是冯小怜紧紧地架着她,恐怕她得爬回去了。   这一路,两人走了很久,当进去怡红院后,天已经完全黑了,冯小怜将她安全地送到李娥姿身边后,就匆匆离去了,李娥姿扶着自己的妹妹,一脸无奈,赶紧吩咐檀香锦儿两人将李倾城扶上床,自己则忙着给她擦脸,这个妹妹,还真不让人省心,她一边细细地擦着,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叹气。   夜很静,冯小怜慢慢地在柱国府中走着,她似乎毫无目的,却又无比坚定地朝着一个方向走去,今日,恐怕是她这十多年来最放纵的一日了,什么也不想,只是和萍水相逢的知己朋友,开心地饮酒,人生能有几回畅饮的机会,真的很难得,她似乎是醉了,脑子却很是清明,她借着月色,一步一步地走着,眼睛里一片清亮,如玉般的脸上,微微地笑着,脚下的步子却加快了。   这条路,她明着暗着走了好多年,就算是闭着眼,她也能准确无误地走到目的地。她渐渐地慢了下来,最后在一座院子前停了下来,此处正是宇文邕所在的瑶光居,院门紧闭,她朝紧挨着院子的书房方向走去,在门口停了下来,书房内灯光如豆,宇文邕此刻正静坐在灯光下,看着书,俊逸出尘的脸一脸认真状,白玉般修长的右手拿着一本书,左手端着茶杯,书房在油灯的照耀下,一片昏黄。窗外一片宁静,偶尔传来几声夏虫的叫声,月光如纱,轻轻地洒进窗里,漂覆在地面上,照得地面光滑如镜。   冯小怜痴痴地看着书房的方向,眼睛似透过那厚厚的一扇门,看到了书房里的人,她就这么静静地站着,一袭红色敞领裙,红裙曳地,十分耀眼,宽大的袖子在晚风吹动下,轻轻地舞动着,她却不为所动,那双原本忧伤的眸子,此刻满是迷茫与留念,她的心更是从未有过的慌乱,今晚,她似乎有些不对劲。她的潜意识告诉她,她应该走了,可是,她的身体却动不了,也不想动,那些艰难的岁月,那些朝夕相处的画面,那些生死与共的瞬间,此刻间,突然变得无比清晰,她的记忆就好像潮水般,源源不断地涌现出那些画面,那是只有他们两人的记忆。   她就这么傻傻地站着,也不知站了多久,当月上中天,她人突然清醒了许多,她深深地望了眼前方,下意识地轻抿嘴唇,最后转身离去。   与此同时,宇文邕突然放下了手中的书,缓缓地抬头,透过镂空的木窗,看着天空那轮皎洁的月亮,幽深的眸子,一片漆黑,只是俊逸的脸上突然涌现出一丝怅惘,但也只是转瞬即逝,只短短一瞬,他又恢复了清明。神色如常。有些事情,他不愿去深想,但愿她能懂。    ☆、第十九章 子夜歌   时间就好似离弦之箭,速度之快,令人发指。在它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微不足道,那些阴暗痛苦的岁月,就好像一块劣迹斑斑的大石,在时间这股流水经年累月的冲洗下,也快变得光滑无比了,表明的伤痕很容易愈合,但内心的伤,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人的一生,虽说只有那么短短的几十载,但经历的事情却好似广阔的宇宙般不可记量。   紫衣男子负手站立在高山之巅,修长挺拔的身姿好似绝岩孤松,高高地挺立在这世间,男子气势雍容华贵,绝世的容颜竟比女子还好看,一双春水般的眸子仿佛寄托了他全部的情感,温柔,坚定,果敢,无畏。他的眼神静静地看着一个方向,那是一座庞大的城池,是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人口中心,那是皇宫贵族所在的城池,亦是黎民百姓的安身之所。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男子眼中所看,心中所想,皆乃一生的信仰所在,他要好好守护这座城,尽管它曾经带给他那么多的不堪的回忆,但他依旧知道,这是他一生的使命,是他作为高家人应尽的职责。   这个世道,弱肉强食,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发挥出它的能力,那么最后也只能走向灭亡,被更强大的国家兼并,这些浅显的道理,连大部分普通百姓都懂,可那位身居高堂,掌握所有人生死的人却无法看清,他身为臣子,该做的该说的,他都做都说了,只是效果未免太不理想了。有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只是,上天既然要他来到这个世界,他就算倾尽所有,也要完成他的使命。   男子看着那沐浴在阳光下的城池,绝美的容颜上一脸平静。耳边山风呼啸,男子依旧如一棵松柏树般,在风中独自屹立不倒。   李倾城近日的心情很是沉重,人们总说再大的悲痛也终究抵不过时间的冲洗,但是她怎么感觉,时间根本不是她身上痛苦的对手。   “哎呦,美人儿,你下手那么重,是想谋杀亲夫吧。”   “对不起,小姐,我会小心的。”   檀香闻言一脸愧疚,手上抹药膏的动作越发小心。   李倾城看着自己浑身的淤青,连翻白眼的力气都没有了,这还不算,她感觉自从那日冯小怜开始教她练习舞蹈后,她原本刚因为王嬷嬷的离去而阳光明媚的日子,顿时乌云密布。跳舞?老天爷,你开什么玩笑?对于她这种四肢不发达的人来说,这不是要她命吗?   她感觉短短几日。她整个人都不好了。外伤内伤筋骨伤,疼得她差点后悔来到这个世界。   依稀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高高兴兴地来到平日间学琴的大殿,冯小怜显然已经恭候多时。她记得那日她依旧穿的是红色的衣裙,只是那款式有些不对劲,当时她也没多想,直接询问今日的课程。冯小怜一如既往,淡淡地看着她,对她淡淡地笑了笑,然后缓声说道:   “今日由我来教你学跳舞。”   李倾城看着她那美艳的笑容,浑身一阵阵恶寒。跳舞?开什么国际玩笑,要她跳舞,还不如去叫母猪上树来得方便些。   “你,你你干什么,别靠近我,喂,啊……”   接下来的事情,她记得不甚清楚。只知道,那日杀猪般的尖叫响彻云霄,之后的每一天,她都得去自虐一番,冯小怜美其名曰帮她疏松疏松筋骨,她怎么也觉得她是在送她上路。   这种惨痛的经历,她发誓,她这辈子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了。   “小姐,好了。”   檀香替她穿上衣服,收拾好药膏,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她,   “小姐,秋婵来了。”   李倾城看着锦儿和檀香,突然生无可恋,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她的人生,怎么这么苦啊。   她愤愤不平地自床上起来,在檀香锦儿两人的掺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出房门。   “妹妹”   她刚走到门口就看见李娥姿满脸心疼地朝她走来,她突然握住她的手,轻声安慰道:“放心吧姐姐,我没事。”   李娥姿看着她手腕处的淤青,眼里顿时泛起了泪光,都怪她没用,才会让妹妹受这般苦,她这个姐姐当的也太不称职了。   “妹妹,凡事尽力而为就好,切莫逞强。”   她拉着李倾城的手,半晌方道。   “姐姐,我知道了,我走了。”   她拍了拍李娥姿的手,在檀香锦儿两人的掺扶下走出了怡红院,李娥姿静静地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满脸担忧,眼睛里更是一阵阵心疼。   回到自己的屋子后,她突然颓唐地坐在椅子上。这三年来,她除了在这个四角的天空下走动,就没在出过门,别说报仇,便是连宇文护都没看见过。她怎么就这么没用,不仅不能为爹娘报仇,还连带着妹妹受苦,她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夫人,你怎么了?”   红玉刚换好熏香,就看见她一脸绝望的样子,立马担心起来。   “红玉,我是不是太没用了,眼睁睁地看着妹妹受这种苦,我却无能为力,我真的好没用。”   她说着,眼泪便如断线的珠子般,不断掉落,洁白的小脸上满是不甘与懊恼。   “夫人,您千万别这么说,小姐要是看到您这样,肯定会伤心的。”   她看着自家夫人这般伤心的样子,虽不知道是何缘故,心下却无端担心起来,夫人性子温和,这几年对她和月碧两人也很好,她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夫人会突然伤心。她赶紧放下手中的香炉,来到李娥姿身旁,轻声地宽慰。   她看着夫人的脸色,心里顿时一机灵,能让夫人这般伤心,除了公子以外,她实在想不出第二个原因了。夫人自进府后,公子就很少来夫人这里,便是来了。也从不留宿。难道夫人是因为公子不常来的缘故?   “夫人,恕奴婢多嘴,这么多年了,夫人也该为自己好好打算一番了,如今公子身边就您这么一位夫人,只要夫人肯用心,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假以时日,公子一定能够明白夫人的苦心的。”   李娥姿听着红玉的话,心中不免好笑,这小丫头还以为她是因为公子不来的缘故,只是,突然,她脑中灵光一闪,她不能这么颓废下去了,她要变强,难道她只能这么做了吗?她拿着手帕慢慢地擦着眼泪,心中却在做着其他的打算。她知道有些路,一旦开始走了,就不能停下来了。但是。这条路,她必须得走下去。   没有星星的夜晚显得有些单调,这长安城的暮春将尽,炎炎夏日就要到来了。李倾城趴在床上辗转反侧,倒不是她不想睡,而是她浑身疼得根本睡不着,她睁着骨碌碌的大眼,看着桌子上将息的烛火。一眨不眨地若有所思的样子,看来今晚是真的睡不着了。她索性爬了起来。   蹑手蹑脚地走出怡红院,趁着月光大亮,她如同幽魂般在府中乱晃悠,虽然身上疼得要死,但这夜晚的风吹得人到是舒服,她一瘸一拐地沿着石子路慢慢地走着,耳边一片寂静,突然,一阵风吹过,她隐隐约约听到了琴声,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在弹琴?   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很快便抵达了目的地,眼前的房舍正是她们白日练习舞蹈的大殿,她看着殿门大开,里面幽幽烛火闪耀,琴声越发清亮,她信步缓缓地走了进去。   刚踏进门口,甫一入眼帘的便是在大殿两边幽幽烛火掩映下,那抹红色的身影,那人一袭红裙曳地,静静地端坐在烛光下,修长的手指很有节奏地在那千年难遇的玉骨琴上滑动,容颜胜雪,双眼紧闭,一脸平淡。李倾城呆呆地看着那恍若九天仙女下凡的人物,心想这冯小怜可真是尤物啊。   她尽量小心地移动,以防打扰到她,在距离她四五步远的地方坐了下来,在她坐下的瞬间,琴声戛然而止,李倾城动作一顿,一脸不好意思地讪笑着赔礼道歉。   “冯姐姐,你也睡不着啊,正好,我也睡不着,嘿嘿。”   冯小怜缓缓睁开眼睛,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一双漆黑的水剪眸子在烛光照耀下,好似一汪平静的泉水般波澜不惊,浑身不融于世的气质将她整个人衬托得越发超凡脱俗。   “倾城妹妹,弹琴就如琼楼观景,最忌讳心有杂念,唯有摒弃心中所有杂念,方能心有斑斓景自春,眼光所到之处皆乃心之所到之处,手指随心而动,心存万物,指尖弹出来的便是万物”   听着她一字一句地说着,李倾城听得似懂非懂,她虽非音乐白痴,也并非音乐天才,这种高手说出来的话,果真伤脑筋。   她这般不知所云地听着,冯小怜见她一脸茫然的样子,轻轻一笑,那双水葱般的玉手轻抚在琴上,霎时一首绝美的曲子似天籁之音般缓缓飘进她的耳中,她听得如痴如醉,古人总说余音绕梁,缭缭不绝,如今看来,果真是美妙,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她下意识地用心感悟,这曲子似喜似悲,带着浓厚的悲怨的同时也有一番轻松愉快,令人心也跟着它时而悲伤时而欢喜。   这样的曲子似乎很容易让人想到往事,那些叫做回忆的东西犹如潮水般汹涌而来,将她浑身淹没,她在现代的日子,她来到古代后的日子,这些岁月,有过艰难也有过温馨。   “夜长不得眠,转侧听更鼓。无故欢相逢,使侬肝肠苦。”   她深吸了口气,抬眼望着冯小怜,只见她双眼微合,手指十分娴熟地拨动着琴弦,朱唇轻启,歌声婉转,十分动听,只是这歌词未免太伤情了些。   “欢从何处来?端然有忧色。三唤不一应,有何比松柏?”   “夜长不得眠,明月何灼灼想闻散唤声,虚应空中诺。”   “人各既畴匹,我志独乘违。风吹冬帘起,许时寒薄飞。”   冯小怜语气十分淡然,李倾城却听得揪心,这曲子怎么感觉像是一位深闺怨女的哭诉?   她看着冯小怜缓缓睁开的双眼,也不知是烛火在风吹动下太模糊了,还是她眼睛看花了,她看见她嘴角轻扬,一抹苦涩的笑容在烛火的闪耀下,看得人心疼,眼神一贯的平静,只是那眸子里的悲伤就好像一道闪电般,一闪而过。   “此曲名为《子夜歌》,乃晋朝广为流传的曲子,方才所弹,正是其中一则,此曲所表达的正是一女子一生的爱情,时喜时忧,莫不如人生,有得意亦有失意,这曲子中的主人公结局虽悲凉,我却实在羡慕,至少…”   她没有再说下去,只是那双水剪眸子突然变得暗淡无光,绝世容颜也在烛光下半明半暗,李倾城看着她,一言不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事,冯小怜这般高洁的人亦不例外,她实在想不通,她眼中那股浓郁的忧伤究竟来自何人。   “冯姐姐,人这一生就是这样,总有太多的荆棘需要人去走,我一直以来信奉的就是,开心就要大笑,伤心就要大哭,人本就是情感动物,这些喜怒哀乐本就是人的情感的流露,你说呢?”   冯小怜看着她,淡淡地笑道:“倾城妹妹说话就是这么与众不同,不过妹妹说得极是,开心是一天,伤心也是一天,人也要懂得取舍,有些东西,既然得不到,就不应该妄想,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就行了。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休息吧。”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回去,你也早点休息吧。”,为何她有种牛头不对马嘴的感觉?她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这高人说话怎么就这么的高深莫测啊!   如此想着,她赶紧起身,拖着痛苦的身体,一瘸一拐地走回怡红院去了。    ☆、第二十章 秋雨   一层秋雨一层凉,当长安城的秋天悄无声息地来临时,长安城的人们绝大多数都还沉浸在那炎炎夏日的酷暑难耐之中。当他们回过神来时,已是落叶蹁跹的时节了。世界上的许多事往往都是如此,当人们还未反应过来时,所有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秋天,给人带来的往往是萧瑟,灰暗,悲凉。长安城的秋天更是如此,在漫天落叶飘飞的时节,这座古老的城池,似乎已经开始变得疲倦了,不,与其说是疲倦,倒不如说是麻木了,这里的人,物,一如既往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们对无关紧要的人或事,依旧是漠不关心的。   李倾城端着酒杯,无比慵懒地倚靠在木窗边,微眯着眼,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心中百思不得其解,这古代人的日子,一天虽说忙碌,她却觉得实在没有什么意思,穷苦的人家,为生计而忙碌,富贵的人家,为醉生梦死而忙碌,沿街乞讨的人,为温饱,拍花子们,为了腰包,不择手段。这里的每种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唯独她,不知道该为什么而努力,为了什么而存在。   自打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后,她还是第一次感到迷茫,她虽然每天都在刻苦训练,可那种刻苦却是逼不得已,她想逃离这个地方,逃离那困了她三年的四角天空,如果可以,她是多么地想鲜衣怒马,快意江湖。她原就不属于这里,她只是一个过客,她只想潇潇洒洒地过完这一生,可是,命运是何其残酷,她不能,因为她有姐姐,因为她们的生死都掌握在别人手里,她,只能任人宰割。如此窝囊地活着,她终归有些不甘心。   很久以前,她们姐妹俩也曾谋划过逃离这个地方,只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哪里有她们的容身之所呢?她们能逃到哪里去?   以前她是不信命的,她总以为命运永远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她的人生,本就应该是自己来规划的。可是,她忘记了,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古代,是封建王朝,是以等级来划分的落后的时代,她的人身自由,根本由不得她来掌控。她只是统治者手下的一枚小小的棋子。   她曾埋怨过上天,她原本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为何要将她弄到这里来?她根本就不是这里的人啊!可是埋怨过后又能怎样?她回不去了。   李倾城十分郁闷地灌着自己,也许是更年期提前了,也许是这阴沉沉的天气太让人愁闷,总之,她的心情非常非常不好。   “啊…老天爷,你行行好,把我弄回去好不好。”她大概是醉了,居然会祈求上天。   秋风乍起,漫天黄叶纷飞,天边原本就有点惨淡的天色,现如今越发的阴沉恐怖了。层层墨云堆积,使得天空霎时间变得十分低垂,让人看了无端的感觉压抑。   李倾城百无聊赖,今日胡心玉出城采办酿酒的材料了,而胡心夜也一反常态没有来跟她斗嘴,她连一个说话的人也没有,还真是无聊至极。   “还是你们好。古人常说借酒消愁,今日,本姑娘愁绪忒多,你们就替我消消吧。”   她一边咕噜着,一边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好像那些酒真的是消愁的良药一般,宇文护,宇文邕,姐姐,还有她自己,这些人,还有与之相关的事,就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她紧紧的罩住,勒地她快喘不过气。她真的感觉好烦躁。她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本该平平淡淡地过完此生,为何要让她牵扯进来,这些个恩怨纠葛,这些个野心报复,关她何事?她只是一个误打误撞闯进一个不该进的时空而已,她只想要简单的生活着。   “借酒消愁愁更愁,酒,不是个好东西,”   李倾城此刻喝得整个人已是飘忽忽的了,她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好像是在跟她说话,她并未多想,开口便反驳道   :“古人诚不我欺,若这酒不是好东西,为何引得那么多的文人墨客对它趋之若鹜?你这话说得未免太欠妥了吧。”   她话说完,那人久久未发话,她冷哼一声,难得理他,继续眯着眼,晃悠着手,一杯一杯地喝着。她今日火气很大,最好不要有人来招惹她,不然,她会让他永生难忘的。   “别喝了。”   她端着的酒还未送进嘴里,就被人一手抢过。她气得光火,感觉所有的悲愤郁闷就像火山爆发般,一腔子喷出。   “你干嘛。”   那人放下酒杯,慢条斯理地坐在了她对面,李倾城原本慵懒地靠着窗,此刻眼睛瞪得老大,很有气魄的回头看向那个胆大包天的人,她发誓,她一定要他好看,这一回头,这一看,她吓得半边身子都冷了,原本怒气冲冲的样子,在看清楚来人那一刻,就好像霜打过的茄子般,慢悠悠地蔫了下来。   她突然觉得老天爷就是爱故意整她,这宇文邕前日不是刚去沂州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严重地以为是自己眼睛出问题了,她呆呆地眨巴着眼,在无数次的打量下,她终于相信眼前的人就是宇文邕那厮。   “公子也来喝酒啊,好巧啊,嘿嘿,”   她讪笑着跟来人打招呼,宇文邕淡淡地看着她,一双深若潭水的眸子很黑很亮,就是让人猜不透在想什么。他一句话也没说,眼睛淡淡地扫过桌子上的几个空坛子。李倾城此刻脑袋晕乎乎的,脸上更是一片殷红,眼神迷离,内心却强制着自己要镇定,她看着宇文邕那惊为天人的容颜近在咫尺,心跳突然漏了一拍。真真是暴殄天物啊!   “跟我走。”   宇文邕看了她许久,突然不由分说地将她拉起来就往外走。   “喂,去哪儿啊,放开我。”   她被他拉得着,走得踉踉跄跄,宇文邕半是搂着半是扶着她,很快便走出了今夕何夕。   李倾城被他拉着走,脑袋依旧迷迷糊糊的,待她有点清醒时,两人已经一前一后地坐在马上了。   秋天的风,多少有些清凉,她任着秋风自脸颊吹过,酒也醒了大半。   天,越发的阴沉,好像随时都会下暴雨似的,身下是嗒嗒的马蹄声,身后的人一手拉着缰绳,一手紧紧地搂着她的腰,也不知是酒喝多了的缘故,还是身后的人靠得太近了缘故,她感觉自己浑身不舒服,脸上一阵阵火辣辣的,心跳更是毫无节奏地上下乱扑腾着。她感觉自己快要呼吸不过来了,她佯装镇定地看着前方,只能看见一片黑乎乎的事物,耳边呼呼的风声,鼻间夹杂着淡淡的清香,这种香她闻过好多次,百闻不厌。不过这一次,应该是喝了太多酒的缘故,她觉得这香格外的清冽。   也不知这马跑了多久,当宇文邕将她放下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她此刻酒是完全醒了,内心却越发地不安起来,这宇文邕将她带到这么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难不成是想将她谋害后,抛尸荒野?   她如今长得也还行,这宇文邕该不会是想对她图谋不轨吧。不对啊,这人平时看起来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应该不会这么地道貌岸然吧。她这厢浮想联翩着,那厢宇文邕已经栓好了马,慢慢地朝她走近,李倾城回神之际,就看见宇文邕离她很近,正细细地打量着她,夜色太黑,她看不清他的表情,不过,这人站在自己的面前,压得自己好没气势。   她吓得离他三步之远,双臂环胸,一脸警惕地看着他。   “你你你靠我那么近干嘛?不会是想图谋不轨吧。”   她一边说着,一边心中暗自庆幸自己每次出府都会换上男装,今日,檀香那丫头怕自己受风寒,特地给她多加了几件衣服在里面,这厮要是敢乱来,她保证不打死他。   “哈哈…李姑娘果真是信心十足,不过,本公子对你没有任何企图,你大可放心。”   李倾城闻言,一脸无语,宇文邕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这么久,突然带着玩味的语气说道。她倍感气愤,难得跟他一般见识。她可是有过前车之鉴的,对他,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过,他这么一说,她倒是放心了不少。   “我们这是在哪儿?你带我来这里干嘛。”   她四下里打量了一番,虽说夜色很黑暗,但她隐隐约约瞧见在他们四周,好像是一片竹林。偶尔秋风吹过,竹叶唰唰的响。   “跟我来。”   宇文邕说着,不由分说地拉着她的手,李倾城用劲儿挣脱无果,只能任着他牵着。两人沿着石板路走了许久,她感觉四周的景物变得越来越黑,眼前更是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她内心更加地不安,拉着宇文邕的手突然紧了紧。宇文邕却像是如履平地般,紧紧握着她的手,不急不缓地向前走着。她跟着他亦步亦趋,大概一刻钟的样子,宇文邕放开她的手,在一间屋子前停了下来,李倾城听到他推开门的声音,忙紧紧地跟着他。   两人刚走进屋子,天边一道闪电划过,紧接着就是黄豆般大小的雨点纷纷坠落。   宇文邕也不知从哪里找到一盏油灯,随即将之点亮,李倾城环顾四周,发现此刻所处,是一间不大的木屋,屋子虽不大,里面的东西却很是齐全,而且很整洁,看来是有人经常来的缘故。   “以前我和三哥一无聊就会到这里来。”   宇文邕蹲在一个火炉旁,正往里面加着碳火,准备点燃。李倾城找了个凳子,自顾自的坐下,一句话也没说,只静静地看着宇文邕点燃了碳火,拿着桌子上的水壶,装满水,缓缓放在火炉上,这一切动作行云流水般,很是自然,她看得入迷。其实,这厮也没那么讨厌吧。   “喝点热水,暖暖身子吧。”   她看着宇文邕拿着杯子,递过来的手,半晌方才回神。没想到自己居然看迷了,她赶紧接过杯子,讪笑着看着宇文邕。   宇文邕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一句话也没说,转身给自己也倒了杯。在她对面的凳子上坐了下来,慢悠悠地端着水杯,姿势优雅高贵,神情好像是在品尝绝世名茶般,十分悠闲自在。她看得轻扯嘴角,这人真能装。   她慢悠悠地喝着水,听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心里突然感到茫然,她的未来,根本不敢想象,难道真的只身去北齐?   “秋雨时节,来这里听雨,最好不过。”   “想不到公子还有这般闲情逸致。”   她抬头看向他,宇文邕放下杯子,起身推开旁边的木窗,透过木窗看去,窗外一片漆黑,只有呼呼的风声和着雨滴的声音,宇文邕静静地站在窗子面前,看着窗外秋雨连绵,一言不发。昏黄的灯光打在他一袭白袍修长的身子上,显得他整个人格外的朦胧,李倾城突然想到一句话,陌上公子世无双,两袖清风颜如玉。只是眼前的公子,她怎么也感觉到有些寂寥。   “倾城,你说人活一世究竟为的是什么?”   在她印象中,宇文邕说话从来都是不带感情的,方才的话她疑心是自己听错了,宇文邕的语气很是痛苦迷茫,在她眼里,他一向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如今她感觉他就像一个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的孩子,虽是背对着她的,她却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苦苦挣扎。她突然想起了那日长安城中好看的红衣少年,那是他的三哥,她对他虽不是很了解,却知道他和他很要好。   她一直以为像他们这种从小生活在政治中心的权贵人物,是没有单纯的兄弟情的。就像康熙的的几个儿子一样,为了权利,毫不顾忌兄弟之情,互相算计,陷害,只为了登上那至尊之位。但是那日自他们两人的动作言语间可以看出,两人感情不错。   很多时候,她有些想不明白,那种君临天下,无人能及的感觉真的好吗?那种孤家寡人的生活,真的能让人幸福吗?她希望她这一生都不要卷入这种权利的角逐之中。她至少是有选择的。   可宇文邕不行,他必须陷入其中,红衣少年的死,宇文护的压迫,还有这整个北周的存亡,都与他息息相关。她记得小枫说过,宇文邕会是北周最厉害的皇帝。只是这过程会有多艰难,她不敢想象。   她看着他消瘦却无比挺拔的身姿,突然觉得有些可悲。有些人,从一出生就注定一生该走的路。宇文邕要走的路,还很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公子问我为的是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路还很长,人总得走下去,谁知道,下一秒,又会发生什么呢?也许走着走着就能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也不一定呢。”   她原本就是一个过客,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她活着的是为了什么,她也不知道,可是,她却不能就此一蹶不振,在现代时,她信奉的就是能活一天是一天,人生一开始也许会很茫然,但当走到一定程度时,也许就能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了。   宇文邕久久未说话,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其实什么都明白的吧。   她发现这古代的人,但凡生长在帝王之家的,都是早熟的,就拿这宇文邕来说,他小小年纪,精通世故,很容易看透别人的心思,可别人要想看透他,简直比登天还难,当然,也有可能是她智商太低。   不过,她现在倒是担心她今晚能不能回去,要是不能,姐姐肯定要担心了,还有,不回去的话,她睡哪里?    ☆、第二十一章 心动   淅淅沥沥的秋雨整整下了一夜,没想到这小小的木屋却别有洞天,屋子里间是一个小小的卧室。卧室和外屋仅一门之隔,而外间也摆放了一张床,李倾城对这样的设计颇为满意。这么一来,她就不用担心和宇文邕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了,而她也有床可睡了。   第二日,雨渐渐停了,天空乌云尽数散去,碧空如洗。她早早地就被宇文邕那厮拖起来了,此时正哈欠连天地跟着他走在昨晚走过的青石板路上。   还别说,这雨后的景物还真是别有一番感觉,看着很是清新,他们走过的地方,两边是密集的竹林,竹叶青翠,偶有秋风扫过,密密匝匝的竹叶不断地发出唰唰的声音。听起来很是悦耳。原来竹林深处有人家,这句话真不假。   一路上两人并未说话,似乎自从昨夜后,宇文邕那厮又回归了高冷,不过也好,以她现在的状态根本无法应对他。   两人共乘一骑,依旧保持着昨日的姿态。李倾城今日未能睡足,实在没有精神跟他争论,也难得管两人的姿势是否妥当。她一路睡得昏昏沉沉,也不知宇文邕是有意还是无心,她感觉马的速度格外地缓慢,隐约间,她感觉腰间的手揽着她的力度也加大了几分,不过她睡虫爬满了全身,也自动忽略了这些。   马儿一路走得极稳当,她睡得很满足。待她自动醒转时,发现自己正睡躺在自己的床上。檀香看见她睡醒,忙跑到她跟前,一脸欣喜状。   “小姐你醒了,奴婢这就去给小姐端水梳洗。”   檀香说着转身就走出了房门。李倾城拨了拨额前的碎发。起身穿衣,心中不免疑惑,难道是宇文邕那厮将她送进怡红院的?   “锦儿,我一晚未归,姐姐可有担心?”   她看着正在挂帐子的锦儿出声问道。   “回小姐,昨夜公子的护卫世风来过,说小姐你和公子在一起,夫人也就没有多问了。”   李倾城闻言,刚刚吊起来的心总算落地,这宇文邕还挺细心的嘛。   待她收拾妥当来到李娥姿的屋里时,看见李娥姿正在认真地绣着手帕。   “姐姐,”   她在她身边找了个位子坐下,一脸愧疚的样子,她一夜未归,还和她的老公鬼混在一起,要是换做她,早就开始兴师问罪了。李娥姿看见她,忙放下手中的东西,握住她的双手,淡淡地笑道:“你来了,”   之后她便开始讲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丝毫不过问昨夜的事,李倾城倍感欣慰,同时内心感觉到一阵阵暖意袭来,她不问,说明她相信她。她这个白得来的姐姐,真是善解人意。   “妹妹,以后出府你可要多加小心,再怎么说你一个姑娘家,要是遇上什么歹人,那可怎么办?”   李娥姿握着她的手,满是担心,李倾城忙笑着安慰她道:“姐姐你放心吧,这可是天子脚下,谁那么胆大包天敢冒犯我,再说你妹妹我这么冰雪聪明,要是真遇见什么歹人,我绝对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你啊,诶……”   李娥姿看着她一脸自信的样子,忍不住轻声叹息,这个妹妹,性子实在活泼得紧,她也不期望她真的会听她的话不再出府,只是她实在是担心她会出事,她如今就她这么一位亲人了。   “姐姐,这几个月以来,我始终想不明白,宇文护如今也算得上是一手遮天了,为何他还要扶持宇文泰的儿子登基?这不是多此一举吗?要是换做我,早就取而代之了。”   “妹妹,你想的太简单了,朝堂上的事远非我们这些普通人可掌握的,宇文护虽说位极人臣,但朝中拥护宇文泰的人肯定也不少,他迟迟不动手,无非是因为动不了。如今的形势,双方相互牵制,宇文护虽未登基自立为帝,但他的势力早已经渗透到各个地方。这样的局势,对他肯定有利无害,如今他缺的,大概也只是时机罢了。”   李娥姿说完,一脸愤恨,如今的她,太渺小,根本动不了他。她的仇,何时才能报?   李倾城愣愣地看着李娥姿,心中不禁暗暗佩服,李娥姿对如今的局势看得很是透彻,眼光独到,让她自愧不如。她是不是太过于玩物丧志了,以至于一直在作困兽之斗。她若想好好把握自己的命运,就应该仔细地研究一番她所在的时代了。   时间流逝得极快,一转眼又到了冬天,李倾城很久以前觉得这里的时间过得很慢,现如今,她突然有些害怕时间的流逝了。明明才一眨眼的功夫,长安城就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她内心的不安与惶恐,也在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中,越发清晰可见。宇文护对她的各种技艺的训练,也在她一天天的努力中,慢慢的熟练。宇文护对她的表现很满意,至少自从那次惩罚以后,他再也没有找过她们的茬儿。她不知道该是庆幸还是担忧。她离去北齐的日子也将近了,虽然她并不知道大概的时间,但她一旦出师,恐怕就得起身了。一想到这儿,她就忍不住浑身颤抖,她经过这几年的了解,也大概知道一些关于北齐的历史,据说那里的皇帝个个荒淫无道,滥杀无辜,手段之残忍让人望尘莫及。不过他们都有同样的爱好,那就是十分好色。宇文护投其所好,培养了她,不,她绝不能任人宰割,她一定要在去北齐之前,找到逃离的办法。   墨色的天空变得很是阴沉,那漫天纷飞的大雪就好像被撕破的棉絮,一片片在狂风的撕扯下,恣意纷飞。   雪下得很紧,宇文邕披着一袭黑色的袍子,静静地站在院子里,在他头顶上方,是无数刚长好花苞的寒梅,此时寒风呼啸,一个个嫣红色的小点,密密匝匝地点缀在仓遒的枝干上,大雪纷飞,很快枝干上就覆盖了厚厚一层白毯,宇文邕一脸平静,神情淡然,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不带一丝温度地仰望着苍穹。漫天飞舞的雪花一片片飘落在他肩头,很快,黑色的外衣上便覆盖满了白雪,他丝毫未察觉,依旧如绝岩孤松般挺立在梅树下,一动不动。   与此同时,瑶光居外,女子一袭曳地红裙,外披血红色的大狐裘,手里撑着一把十二骨节的油纸伞,身量修长窈窕,她静静地站在漫天风雪之中。精致的容颜,肤色胜雪,一双明亮的大眼,带着淡淡的忧伤,望着瑶光居所在的地方,雪花飞扬,红梅点缀的油纸伞在白雪的衬托下,越发鲜艳欲滴。   女子没站多久,就缓步朝瑶光居走去。在推开门的瞬间,便看见男子身姿挺拔修长,静立在梅树下的场景,女子微微愣神,很快便恢复正常。她打着油纸伞,缓缓朝男子走近。   “公子…”   冯小怜走到宇文邕身边,将伞举到他的头顶,宇文邕一言不发,连看也没看她一眼,依旧维持着刚才的姿态。   她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男子,那张俊逸的侧脸虽说酷冷至极,但此刻她的心却从未有过的平静和满足,她和他并肩而立,谁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听着寒风,看着雪花飞舞,这种感觉,就好像回到了从前,那时候,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女孩子,而公子还是宇文府最受尊敬的四公子,是他救了她,是他将她带到了宇文府,带给了她从未有过的温暖,她永远记得那个阴沉寒冷的冬天,他就像一束温暖的阳光,就那样毫无预兆地照进了她惨淡的人生,点亮了她所有的记忆。她甘愿为他所用,能陪在他身边,是她一生的福气。她发誓,她一定要好好陪着他,帮他达成心愿。   大抵是这天太冷的缘故,李倾城自入冬以来就没再上过课。宇文护也没来找过她,她乐得清闲,她这几日,一有空就会偷溜出府,去胡心玉那里蹭吃蹭喝,这日,窗外依旧大雪纷飞,她披着一袭猩猩大红毡,抱着汤婆子,顶着风雪,一路缓慢前行,自从和宇文邕撞衫过后,她就不再穿白色的衣服了。   今日因着下雪缘故,今夕何夕生意惨淡,胡心玉闲麻烦,干脆关了门,在店里烧着红泥小火炉,温着酒,她,心玉,心夜,三人围着火炉,喝着酒,谈天说地,好不快活。   “倾城,几日不见,我瞧着你似乎是越发的圆润了,看来这柱国府中的油水还不错啊。不过,你可要懂得节制,不然有一天你若是圆润过度了,这长安城中的公子对你可就望而却步了。”   胡心夜眯着眼,那双绿宝石般的眼睛,发着光,像雷达般,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最后一脸叹息状。李倾城几乎每次来都会和他大战三百回合,最后以他的惨败而告终,而这胡心夜也是屡败屡战,几乎每次都要来和她切磋一下,每次不被她说个狗血淋头,心里就难受。   好在她有君子成人之美的风度,最喜欢助人为乐,对于胡心夜这种渴求,她自然是使出浑身解数来满足他的。   “心夜今日早晨似乎忘了一件顶顶重要的大事呢。也不是我说你,这般重要的事,你怎么能老是忘记,要是将来讨了婆姨,被嫌弃了,可别怪我们没有提醒你。”   她说得一本正经,胡心夜听得很上心,胡心玉安静地坐在一旁,看着他们两人每次见面的必要情节,满脸笑意。这两人,怎么看都觉得像个小孩子。   “什么大事啊?我怎么不知道?”   李倾城方才一说完,便再也没说话,故意吊着他的胃口,等着他主动发问。这不,这么快就上钩了。   “漱口啊,你不知道你嘴有多臭吗?我刚进门就闻到了,差点熏死我了。”   说着,她故意捂着鼻子,一脸嫌弃地看着满脸通红的胡心夜,心道,跟我斗,你还太嫩了点。   “噗嗤…”   胡心玉闻言,一时没忍住,放声大笑了出来。   “你,你简直不可理喻。”   胡心夜气得站起身,十分恼怒,指着她半天没说出话来。   “我,我怎么不可理喻了?谁叫你先招惹我的?活该。”   李倾城一脸好笑地看着他,慢悠悠地喝着杯中的酒,态度十分悠闲,胡心夜看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干脆气愤地转身走人。   “哈哈哈哈”   这小孩实在太好玩了,这么好捉弄。她笑得十分张狂。   “我说你们怎么像个小孩子似的?每次见面都要斗嘴,也不闲无聊。”   胡心玉好笑地看着她。这两人也真是太会闹腾了。   “心玉,你也太不解风情了,我们虽说每次都在斗嘴,实则在增进友谊。再说,有我们这么吵闹,店里才不失活气,你说是与不是?”   “是是是,大小姐,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我可斗不过你的三寸不烂之舌。”   胡心玉看着李倾城,连忙附和道。   李倾城就这样在这里厮混了一天,天色将晚,窗外的雪渐渐停了下来,她披上猩猩大红毡,与两人告别后。便往柱国府走去,行至半路,也不知是天色太暗,还是她喝多了眼神不济,总之她未看见在她前方不远处不知何时多了一块石头,她紧了紧斗篷,在寒风中眯着眼前行。   “啊……”   几乎是下意识地喊了出来,她被石头绊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脚上大概是被石头尖利的边缘所划到了,一阵阵火辣辣的疼痛。她的红泥小火炉摔得不见踪影,而她整个人也好像是镶嵌在了雪地上,她挣扎了半晌也没能爬起来,早知道就不穿那么多衣服出门了。也不知是哪个挨千刀的,将这么大的一块石头放在大街上,真是用心险恶啊!她就这么趴着,脚上疼得厉害,而她整个人浑身没劲,酒喝多了,使不上劲儿,她决定就这么趴着,缓一缓,等有力气了再爬起来。   她就这么趴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她感觉脸渐渐的麻木,浑身变的有些冰冷时,酒也醒了大半。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好像隐约听见有人朝她走近,最后停在了身后,而且就那么静静地看了她许久。   她感到十分郁闷,想不到这古代的吃瓜群众也这么多。她忍着疼痛,缓缓地爬起身,在回头的瞬间,突然看到了一张她最不想见到的脸,她的剧情怎么越发的狗血了?不过正常情况下,这男主角不都应该小心翼翼地将女主角扶起来,然后嘘寒问暖一番吗?为何,她的剧情不照着剧本走,她的命怎么这么苦。她突然有些恼怒。   “公子看了这么久,就不晓得怜香惜玉,扶小女子一把?”   说完,她一脸气愤,紧紧地盯着不远处的人。可人家久久未回答,那态度她怎么看都不顺眼。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沉,她看了那人许久,人家依旧双臂环胸,一脸看戏的样子,丝毫不打算扶她,她估摸着再这么耗下去,天要完全黑了。靠人不如靠己,既然人家不帮忙,她只能指望着自己了。   她哈了口气暖手,然后双手撑地,用力起身,也不知是冻了太久还是她的右腿被撞得太严重了,她刚站起身就跌坐在了原地,如此循环几次,她累得筋疲力尽。好在这雪地够厚,不然她屁股肯定得开花。她有些后悔裹得像个粽子似得出来喝酒。她十分懊恼地坐在原地。   “喂,你还要看多久。”   那人看着她多次摔倒,笑得很是猖狂,她气得没好气地朝他大喊。这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吧,为什么她每次出糗,他都会出现?   宇文邕大概是看够了,终于在她的暴怒声下,缓缓朝她走来,伸手将她扶了起来,她刚站稳,右脚就一阵阵刺痛。她疼得不断发出呲呲的抽气声。   宇文邕蹲下身子,伸手探了探她被撞的地方,力道之大,疼得她差点叫出声。她觉得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宇文邕抬头一脸活该的样子看着她,嘴角微扬,她看得满腔悲愤,要不是她还得指望他回家,她早就一巴掌扇招呼上去了。   在她愤愤不平之际,宇文邕突然搂过她,她感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都不好了,宇文邕那厮居然抱着她,而且还是公主抱。她觉得老脸有些挂不住。脸上的温度正在腾腾地上升。   “抓紧了,你这么重,本公子可不敢保证能不能将你抱回去,要是本公子手上突然没力气了,你就自求多福吧。”   李倾城在他戏谑的话语下,吓得双手忙搭上了他的脖子,而她整个人就好像挂在了他身上,不得不说,这姿势要多暧昧有多暧昧,以前只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场景,她却遇到了。她是不是很走运?   宇文邕抱着她,脚步走得很稳,她原本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她的头埋在他胸口,她能够很清楚地听到他的心跳声,他身上的清香好像一张细密的网,将她全身笼罩住,她感觉鼻间全都是他的气味,而她只要一抬头,就能无比清晰地看见他那张俊逸出尘的脸。她一路上闷闷不乐,心口却似擂鼓,她也不知是为何,明明宇文邕刚刚的态度是那般恶劣,她对他却没有该有的讨厌和愤怒,在他怀里,此刻反而倍感安心和温暖,好像所有的困难在他面前都不值一提,她对他很放心。   她突然感到有些慌乱,这种感觉不是好兆头,她究竟是怎么了?宇文邕见她一直不说话,突然停了下来。而她还沉浸在满心的疑惑之中。   “怎么不说话了?平时看你话不是挺多的?”   宇文邕依旧是淡淡的语气,她闻言,脸突然火烧一般红了起来,幸好这天将近晚上,要不然,她宁愿找个地洞钻进去。   宇文邕见她没回答,以为她还在为刚才的事生气。   “方才是我不好,我…”   道歉的话他突然有些说不出来,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跟人道过谦,更别说是跟女生道歉了。   李倾城听着他的话,依旧没说话,因为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根本不是因为刚才的事啊。   “对不起”   仿佛只是一瞬间的事,她却呆愣住了,一向高高在上的他,居然会向她道歉?她疑心是自己幻听了。   “好吧,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你了。”既然人家诚心道歉,她也该大度一些才是,虽然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宇文邕“……”   之后宇文邕抱着她继续朝柱国府走去,李倾城看着他那淡淡的神情,心里第一次有了小鹿乱撞般的心跳。宇文邕其实还蛮好的。    ☆、第二十二章 疑心   是夜,隆冬时分,北风呼啸,大雪纷飞。偌大的邺城很快就被那无边无际的黑暗所吞噬。积雪在城中的大街小巷厚厚地铺了一层又一层。夜很静,静得只能够听见刺骨的寒风夹杂着雪花呼啸而过的声音,绝大多数人家抵不住严寒,早早地进入梦乡,为数不多的几户人家依旧点着零星的灯火,一家人围着火炉次第而坐。   那些个零零散散的昏黄的光晕透过镂空的木窗照在外面的积雪上,显得四周格外的寂静冷清。北风刮过,卷起地面无数雪花,犹如沙尘般在空中飞扬。   天越发酷冷,雪也下得越发紧凑。青衣男子静静地站在自家的庭院里,透过身后明晃晃的烛光的照耀,看着漫天飞雪,男子一袭单衣着身,背对着烛火而立,修长的身子在火光的照耀下越发高俊挺拔。乌黑的发丝如瀑般倾泻而下,一支白玉簪子松松垮垮地自三千发丝间穿过,却又能够随意地束缚住那些随风飞扬的发丝。   男子负手而立,头微微上扬,似在欣赏那些自漆黑的天空坠落的白雪,姿态雍容闲适,在他身侧两边,遍种树木,此刻已被厚厚的积雪覆盖了一层又一层。凛冽的寒风毫无节奏,如刀子般来回切割着这个小小的庭院,绕是如此,男子依旧不为所动,仍保持着仰望苍穹的姿势,在风中独自屹立不倒。   很多年前的冬天,在同样的夜晚,大雪如棉絮般不停地自天空洒落,那夜,天空很是黑暗,整个邺城仿佛置身地狱般,让人无端地害怕。那夜的寒风比今晚更加凛冽,只轻轻自身上掠过,就好像被万千利刃割伤般,弄得人浑身是伤。   不过男子印象中最深刻的却并非那酷冷的天气,而是那种富贵温柔乡中流露出来的阴暗残忍,那日夜晚,是高府最热闹的夜晚,明亮的烛光随处可见,照得整座府邸仿若一片灯海,在那种刺人眼球的灯光的照耀下,是一如既往的奢侈糜烂,无数的人聚集在这座庞大的府邸中,觥筹交错,推杯换盏,谈天说地,阿谀奉承声此起彼伏,好不快活。   他是高府的四公子,是最不受这里的人所欢迎的人,他原出生于武将之家,却生就了一副女儿家的面容,不仅如此,他的其他兄弟姐妹都有疼爱他们的母亲,可他,却是连自己的娘都没见过的另类。府中比他年长的哥哥们自小便以此嘲弄他,比他年小的,稍微懂事的也在大人们的三言两语中对他前倨后恭,连最起码的尊兄之礼都可不屑一顾。就连他自己的父亲也对他不闻不问,任他自生自灭。   绕是如此,他依旧在一天天的冷言冷语中慢慢成长,惨淡的童年经历让他过早地成熟,他沉默寡言,从不与人交谈,他勤奋苦学,熟读百家史书,细心研究各类兵书,自小便能够熟练地掌握各种作战要术,他从不愿轻易就放弃,他虽没有娘爱,没有爹疼,却拥有着令人羡慕的高家四公子的身份,至少他自出生以来,从未受过饥馁之苦。爹给了他无上的尊荣,他本就该懂得感恩。他自小立志,长大从军为国效力。   只是这条路对他来说似乎太过于艰难。   “高澄,今日我便取了你这狗贼的性命,为民除害。”   男子一身仆人装扮,手持锃亮的菜刀,在众人恍惚之际似一道闪电般奔赴至宴席首座的黑衣男子面前,一脸狠绝,手起刀落,霎时间,鲜血四溅,众人还未回神,那个自他出生以来只见过寥寥几面的被称作为父亲的人,就那样不明所以地死去了。他想不明白,平时一向低声下气的寻常的厨子,为何会有如此勇气来刺杀北齐未来的君主,而且这刺杀的过程还如此顺利。   他静静地站在角落里,看戏一般,冷眼看着众人回神纷纷露出的慌乱的神情,看着无数侍卫手持雪亮的刀子,将那因得手而癫狂大笑的厨子就地□□,看着亲人们伏在父亲的尸首上,失声痛哭,看着离他不远处的,那个因其貌不扬的而被人耻笑的叔叔,一脸冷漠的神情。   这一切,就好像一场梦,他只是梦外人,那些血腥的场面,跟他毫无关系,可是,他却好似梦魇一般,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当所有的闹剧收场时,从小陪伴他的仆人到处寻找他,最后在角落处最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他,仆人一手拉着魔怔般的他,欲将他带离此地,可他却像是被钉子钉在了原地般,任仆人如何焦急呼喊都不动,他有太多的疑惑,太多的不解,但看到叔叔那种冷漠的神情后,他突然有些明白,可是,他幼小的心,却如坠寒冰,浑身也冷的直打颤。   手足情,骨肉情,这些在这样的家庭,究竟还有几分存在的意义?他知道每个人都是有私心的,可是,究竟是怎样残忍的心,才能这样设局残害手足?   他所在的国家,已经开始初露疲态,这个国家,他一直都在尽心守护,可是,一个从内到外,渐渐腐朽的庞大的帝国,仅靠他一人之力,如何能够挽救?他不知道他还能守护它多久,只是,但凡他有一息尚存,他都会拼命保护它的。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自己要走的路,有的人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该走怎样的路,有的人,却是因为童年的遭遇,由此萌发出的信念,不管是怎样的路,都需要人们尽力而为。   李倾城那日留下的撞伤足足养了大半月,她这半个月以来,每天除了吃就是睡,活脱脱的养膘的模式,入冬以来,她就将自己裹得像个粽子,整日间抱着汤婆子静静地端坐在李娥姿的房中,看着李娥姿绣衣服,绣手帕,这日子虽说无聊平淡,却很让人安心,她们姐妹两可以话话家常。   也可以分析分析如今的局势,或者给自己谋算一番。她们自来到宇文邕的身边后,时不时地都会给宇文护提供一些情报,当然,这当中大多数都是多此一举,宇文邕身边暗线密布,差不多都是宇文护的人,她们的作用根本微乎其微,有时候,他觉得宇文护脑子有病,在自己的国家根基都还未稳,就想到别国横插一脚,这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她很佩服他的野心报复,但同时又很同情他这种无法实现的不切实际的愿望。   这日天依旧是阴沉的,窗外的寒风依旧呼呼地像刀子般恣意刮过,她抱着汤婆子,躺在榻椅上,透过镂空的木窗,看着院子里一片银装素裹,那纷飞的大雪一片一片,在风中打着璇儿,轻轻地落在窗外早已铺满了白雪的海棠树上,思绪万千。   突然身侧一股冷风灌颈,她感觉像是被冰刀子狠狠剜了一刀,下意识地缩紧了脖子,整个人紧紧地蜷缩在一起。   “小姐还是这么怕冷啊。”   檀香笑着看着她,连忙转身将门关上,搓着双手,将火炉上正在沸腾的水壶拿开,添了些碳火进去。   “檀香,我怎么觉着今年冬天好像少了些什么?”   李倾城呆愣了半晌,方才转过头环顾四周,看着她缓缓说道。   “有么?”   檀香顺着她的视线将屋子扫了一圈,满心疑惑。突然,她灵光一闪,笑着对李倾城说道:   “对了,奴婢想起来了,往年一到冬天,小姐就会亲自去公子的院子摘梅花,今年小姐因为受伤,想是忘记了吧。要不,奴婢去找秋婵姑娘,为小姐求一两枝?”   经过檀香这么一提醒,她才想起她忘记去摘梅花了,她记得去年她曾趁着宇文邕不在,偷偷移了几株过来栽,也不知是她院子里的水土营养不好还是怎么的,总而言之,她移栽过来的梅花没过几天就离奇暴毙,为此,她郁闷了好久。   自从那日宇文邕将她送回来以后,她就没再出过怡红院,一则她脚受伤了,二则,她的心出问题了,需要好好反省反省。这不,她应该有大半个月没见过宇文邕那厮了。话说那日她肯定是魔怔了,要么就是中邪了,不然怎么会对宇文邕那厮心跳如雷?那种本应该是热恋中的女子该出现的状态,为何会出现在她身上?那种感觉,她很久以前也曾有过,只是……   这大半个月的修身养性,让她彻底平静下来了,她私自以为那日她只是一时被迷失了心智。   “不用了,我自己去摘吧,也好消消食,都大半个月没出去了,可闷死我了。”   她说着便起身,檀香知道自己劝不过她,遂转身去取了她的红色狐裘斗篷给她披上。   李倾城冒着风雪,手里紧紧抱着汤婆子,在雪地里缓慢前行。   而此时瑶光居内,一如既往地温暖如春,巨大的碳火盆子错落有致地整齐地摆放在房间里的各个角落,碳火烧发出来的暖气在房中很快弥漫开来,整个房间温暖至极,和窗外的冰天雪地形成了鲜明对比。只是,此时房间的主人却不在这个温暖的地方,而是静静地站在窗外那寒梅怒放的大雪之中,在他身侧,一袭红衣曳地的女子,静静地陪伴在他身边,两人并肩而立,一红一白,仿若一对画上璧人,十分相配。   “公子,小怜有一事不明,公子对倾城妹妹是真的动心了吗?”   冯小怜似乎是想了很久,终于将这个问题说出口。她不相信一向不染人世风情的公子真的会对一个女子动心,虽然那个女子和她见过的许多女子都不太一样,无论是言行还是举止,可是,公子是何人,他一向都认为儿女情长,本不该成为他道路上的羁绊,自她认识他以来,他从来都是清心寡欲,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般的人物,这样的人,真的会为了感情,甘愿堕落人世吗?如果不是动情,公子对倾城的诸多言行又该作何解释?这些事她本不该过问,可是她不想让他为情所困,毁了他这么多年的心血,公子的肩上背负了太多的东西,他为此也付出了太多太多。她不想看到他失望。   她看着他俊逸的侧脸,苍白的容颜上虽是一脸平淡,可那双秋水般的眸子,媚眼间满是忧愁。她轻抿着嘴,眼前的人的脸在纷飞的大雪之中渐渐变得模糊,她的双手紧紧捏着上等布料制作成的红色衣袖,原就白皙的脸此刻越发苍白,她在等待答案,却又害怕听到答案。她曾经渴望过,彷徨过,最后也释然了,她的命是她给的,她本就不该奢求太多,她只要好好陪着他,帮助他成就大业。   宇文邕好似并未听到她的疑问般,一双漆黑的眸子静静地看着头顶傲然盛开的寒梅,如玉般的脸如平静的湖水般波澜不惊,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冯小怜感觉天边的颜色有暗沉了几分,雪也下得大了,自耳边刮过的风虽说利如刀,她却毫无感觉,整颗心就好像漂浮在半空中,毫无着落。她是不是逾矩了?   “小怜,你知道吗,三哥曾经跟我说过,一个人只有拥有了足够强大的力量,才有能力保护好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在此之前,所有的一切无非水中月镜中花,并不是我们所能掌控的。”   说完他伸手抚过腰间的月牙形状的流纹玉佩,漆黑的眸子恍若一潭幽深的水,在暗淡的天光的照耀下,荡漾着层层波光。   “以身设陷,以情收心,感情的上的事,最容易让人丧失理智,宇文护既然亲自设下了这个局,就由我来替他收尾吧。”   “公子的意思是,倾城妹妹有可能是宇文护的人?”   冯小怜一脸惊讶,她与李倾城相处这么久以来也曾怀疑过,只是她觉得她性格开朗活泼,并不像是会伪装的人啊。如今听公子这么一说,她以后可能得小心行事了。只是,她有一句话不知是否该说?她看着宇文邕。心下虽平静下来了,却觉得公子这么做始终有些不妥。以情为牵制,她怕他最后反而被情牵制。她,是不是该相信公子呢。   李倾城刚走到瑶光居的门口,正准备推门而入,就隐隐约约听见冯小怜说什么她是宇文护的人。她顿时愣在了原地,心徒然一紧,难道他们起疑心,发现她们是宇文护安插在宇文邕身边的眼线了?   她不知为何,突然感觉这天变得十分寒冷,纵然她穿得很多,还抱了个汤婆子,她还是觉得冷,那种刻骨的寒风吹的她脸颊生疼,她整个人就好像跌入了万年冰窖,浑身冻得麻木冰冷。她们该怎么办?   她的脑子很乱,但身子还算灵活,在尽量为惊动两人的情况下,她一步步小心翼翼地离开了瑶光居,她得赶紧去找姐姐。    ☆、第二十三章 试探   随着年关将近,这漫长的冬天也快接近尾声了。   是夜,北风呼啸,大雪纷飞。男子一身暗黑色的狐裘大毡,静默地站在这座可俯瞰整座长安城的阁楼,它有着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摘星阁,尽管阁楼的主人已是可一手遮天的大人物,府中为了显示出主人的尊贵地位,也进行了翻天覆地的改造,唯有它依旧保留着原来的大小,原来的名字。男子一如往昔般,一动不动地用手抚着木质护栏,面容肃静,任着寒风恣意在脸上刮割。   在他身后不远处,一家丞模样的男子,一身青衣,大概二十几岁左右,正一脸恭敬地站在男子身后,同样是一言不发。   “你说,这雪究竟要下到何时?这样严寒的天气下,又真的有几人能够熬过这般酷冷,看到来年的春天?”   男子语气森冷,却夹带着一丝莫名的感伤,他缓缓伸出右手,看着那棉絮般大小的雪花飘落在他手心,再看着它们渐渐消融,最后在狂风的怒卷下,消失不见。   他似乎真的只是在担心这刻骨的寒冷下,人们能不能熬的过去。   家丞模样的男子抬头看着男子的背影,缓缓开口道:“丞相,现如今已是年底,只要年一过,便是新春的到来,严寒虽残酷,只要人心坚定,又哪有什么熬得过熬不过之说?纪羽虽愚钝,却也懂得一点,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丞相这般胸怀大志,心系天下的人,相信一定能够心想事成。”   他说完,静静地看着自己的主人的背影,许久复又低下了头,一如既往的沉默着。   男子一言不发,深邃的眼睛经过岁月的沉淀,越发的暗沉,在黑夜的掩饰下却发出幽幽的寒光,他原本摊开在风雪之中的手掌,突然紧紧地握成拳,半张脸在身后灯火的照耀下,竟露出一丝狠绝。朝中的几个老顽固,他一定会一个一个地将他们连根拔起,叔叔,您给侄儿留下的后患还真是让侄儿惊喜。他如此想着,不禁在心中冷笑。   他自小跟随他南征北战,为他苦心经营,风里来雨里去这么多年,他对他一直那么忠心耿耿,可他这个他喊了几十年的叔叔,却将他这个侄儿看得连狗都不如。表面上他沾着他的光,享受到了无上尊荣,可内地里,他的地位可谓是卑微至极,他不服,凭什么他跟着他打下来的江山,他却一点都分不到。   凭什么他送走了他这个叔叔,还要伏身做牛做马来扶持他那些胸无大志的堂弟?他就是不服,他就是要向天下人证明,他宇文护,才是这个天下的主人,也只有他宇文护,才配做这周朝的主人。好在他及时醒悟,在最恰当的时机,培养了属于自己的势力,他那个看不起他的叔叔,恐怕至今都不知道他是如何暴病而死的吧。   凡成大事者,必将忍常人所不能忍,才能成常人所不能成。他还有的是时间,他不怕解决不了那几个半只脚都快踏进棺材的人,如今也就差一个封号而已,再说,他的堂弟这么多,不听话,换掉就好了,也不麻烦。   这漫长的冬天就快过去了啊。   “柱国府中近日可有什么动静?”   “回丞相,探子来信,说四公子近日倒是一如既往地在院子里品茶赏梅。也没出过府,倒是李姑娘托人来信说,四公子好像察觉到了她们的身份,问丞相,她们该如何自处?”   家丞小心翼翼地回道。   宇文护微眯着眼,神色如常,只是握着的手又紧了几分。   “通知她们,静观其变,切莫自乱阵脚。本相自有办法。”   “是,奴才这就去。”   家丞躬身离去,宇文护突然撑开手掌,半张脸在昏黄的火光下,居然隐隐有些笑意。这盘棋似乎越来越有意思了。   李倾城近日的心情用热锅上的蚂蚁来形容最是贴切不过,自从那日无意间听到冯小怜那惊悚的话后,她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回怡红院的,她一进门就直往李娥姿的房间,赶紧将自己所闻详细告之,两人商讨了许久,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眼下她们要么等宇文邕将她们生吞活剥,要么自己偷逃出府,这个似乎不大可能,且不说这柱国府守卫森严,就算她们逃出了柱国府,这个铜墙铁壁似的长安城她们也逃不出去啊。再说李娥姿大仇未报,也不会跟她逃离这个地方的。   “妹妹,你快走吧,别管姐姐了。”   这是李娥姿最后实在没有办法,跟她说的话。她是想过一个人逃走,可是,这人心都是肉长的,李娥姿这么多年来,对她关怀备至。事无巨细。简直是好的不能再好了,她怎么忍心丢下她一个人逃走?   她最后想了想,干脆也不走了,大不了鱼死网破。她将她们的处境托人告知了宇文护,谁知那个丧尽天良的,居然叫她们静观其变。她听后差点断气。感情这命不是他的,她早该知道,像他那种人,根本就不该寄于什么希望。她们也就是他手下的棋子而已,丢了这两枚,还有成千上万枚,她们,何足挂惜。   她就这么茶不思饭不想,行尸走肉地过了几天,一直在静静地等待,然而,就像一粒石子掉进水里一样,水面除了刚开始的时候荡起过一圈圈波纹后,就一直平静如镜。她这几天等得就差自投罗网了,然而人家依旧毫无动静。这种坐立不安的滋味,当真不好受,明知道难逃一死,又不知道该什么时候死,如何死。这就好比脖子上架着一把寒光凛凛的大刀,却又不知它何时会落下,她每日过得胆战心惊,看得檀香锦儿两人还以为她患了什么病,气色差得不得了,两人整日越发尽心伺候,唯恐她不舒服。   不过李娥姿相对于她来说,倒是坦然了许多。自从她说过自己要跟她同生共死绝不一个人走后,她就像吃了定心丸似的。她看着她每日依旧在恰当的时辰吃饭睡觉,该看书就看书,该刺绣就刺绣,好像丝毫不担心似的。   就这样如坐针毡地待了五天后,敌人终于出手了,不过却让她有些措手不及。   这日,天空看起来很是阴霾,雪纷纷扬扬地下着,寒风如割。   她一袭红色的狐裘大衣,静静地站在海棠树下,看着漫天的雪花恣意在风中翻飞,她如一棵树般,一动不动地站着,檀香忧心忡忡地站在她身边,不断劝慰她,试图让她回屋,免得受了风寒。   秋婵来怡红院时,已是正午时刻,不过天空的阴霾却又胜了几分。   她看着秋婵那张冷漠如常的脸,心突然平静下来了,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死,又有何惧?   她一如往昔般,披着斗篷,在雪地里朝着宇文邕的住所走去。   这条路,她这么多年来,也走了好多次,不过这次,她可能是最后一次了。她唯一遗憾的是没能好好在这个时代游玩一番。   在踏进瑶光居的那一刻,她习惯性地抬头看了眼那用隶书写下的三个字,一如既往地在心底嘲讽了一番。庸俗。   她站直了身子,收回视线,看着自己前方的几十株寒梅怒放,那种鲜红如血的颜色,还有鼻间不断涌现的清香,她定了定心神。朝着梅树下,那抹修长的身影走去。   她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抬头静静地看着他。   纷纷扬扬的雪很快落满了她的肩头,那种雪白的颜色和她鲜艳的红色斗篷相衬,居然很是切合。她看着洁白的雪花一片片飘落在他穿着白衣的肩头,然后神奇般地消失不见,居然看得出神。   宇文邕静默地看着枝头的寒梅,如玉般俊逸的脸在漫天雪花中,越发清冷。   两人就这么静静地站在,谁也不说话,李倾城也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她只是感觉天色变得越发阴沉,头顶的雪花也下得大了,她浑身上下都铺满了白雪。她的双腿隐隐有些发麻。手也冻得通红。她突然后悔方才出门时,居然忘记将汤婆子带上了。   她微皱眉头,悄悄地搓着双手,这宇文邕难道是特地邀她来陪他看雪?   “不知公子找我所谓何事?”   她终于有些忍不住发声轻声问道。   “今年的梅花确乎比去年开得更加艳丽些。”   答非所问?她低下头,略微寻思了一番。好,很好。再来。   “公子找我来,可是有什么要事要告知?”   “梅花是最能抵御严寒的花,想这百花凋零,万物死寂的时节,唯有它们一枝独秀,傲立枝头,这种不畏寒冬的品性,本就值得世人学习。这世上,万花并存,争奇斗艳,你知道本公子为何单单偏爱这梅花吗?”   宇文邕收回视线,突然回头看着她。   “啊?”   她显然吃了一惊,猝不及防地抬头,看着他渐渐靠过来的趋势,她急忙后退了一步。神色略带慌张。这宇文邕想干嘛?   宇文邕静静地看着她的举动,突然轻扬嘴角,笑了起来。   李倾城看着他嘴角的那抹笑意,微微愣神,她很少看见他笑,不过这人不笑则矣,一笑倾城。那本就俊逸的面容,在那抹浅单的笑意的陪衬下,越发显得他整个人都飘逸出尘。就好像初雪中的太阳,温暖,干净。一直以来,他都是淡淡的,对任何事,都是一样的态度。   “梅花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寒冬越是凛冽,它们开得就越是艳丽。这风雪在它面前又何足可惧?可是,这世上又有几人能真正学的它们品性十之一二呢?”   他看着她,深邃而幽深的眸子好像一片幽深的潭水,让人摸不清道不明。   他就那么看着她,许久不说话。可是她却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怜悯。他突然摇头,轻轻地拍打着身上的积雪,那抹温暖的笑容也渐渐变得苦涩,似在嘲讽,又似在告诫。她看得莫名其妙。不过心下却徒然一紧。   “这个世界上,不自量力之人比比皆是。本就是一朵该盛开在温暖季节的花,却要学梅花,顶着严寒,以为能够侥幸抵过风雪的摧残,最终不过是自取死亡。李姑娘,你说呢?”   李倾城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内心的寒意却一阵高过一阵。他是在说她以卵击石,不自量力?   这招指桑骂槐,用得很好,好的让她根本毫无还手之力。最后她只能默默地承受。宇文邕好像是在警告她。不过,她可不想当什么温室里的花朵,她所作所为皆非自愿,她是被逼的,她也很无奈啊。   “秋婵,送李姑娘回去。”   “什,什么?”   她还没反应过来,人家就已经转身进屋了。她懵懵懂懂地看着他离去的身影,心中的疑惑非但未消,反而加重了。这是,不打算追究了?   她带着满心的疑惑,在秋婵的陪伴下,慢慢地朝怡红院方向走去。行走间,她偶然抬头,却发现原本的大雪,不知何时停了下来。天空依旧是阴霾的,吹在脸上的风也依旧刻骨。可是她却越发琢磨不透这层层阴霾覆盖下的天空,究竟是何颜色了。她们,逃过一劫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近日似乎越发的懒散了。发文也是零零碎碎的。 ☆、第二十四章 出师   时光如箭,岁月如梭。转眼又是一载光阴悠悠而过。   李倾城这一年过得倒是相安无事,除了每日照常的苦练,剩余的时间,她大部分都是在怡红院里度过的。   公元558年底,大雪一如往昔般纷然飘落,她一袭猩猩大红毡,与李娥姿携手站在漫天飞雪之中。听着不远处鞭炮齐鸣,看着漆黑的夜空中接连爆开的烟花,那些五颜六色的流光和同飞雪在凛冽的寒风中,逐渐飘散,就好像一场华丽的大雨,纷纷洒落在这巨大的长安城中。   府外热闹非凡,府内却一片死寂。自从她入住宇文邕的府邸以来,就很少看到过这府中有过热闹的场景,不,应该是压根儿就没看到过。饶是过年这样喜庆的日子,这偌大的柱国府也没有一丝鞭炮的响声。那些丫鬟小厮也行动如常,不过府中明晃晃的烛火倒是点了不少。李倾城曾经在这样的夜晚,因为无聊而畅游过整座府邸,她每走过一个地方,抬头所看,皆乃一片汪洋火海。那些耀眼的灯光照在她洁白的脸上,她非凡未感觉到温暖,反而觉得背后一阵阵阴冷。   看来这府中的所有东西都被宇文邕那厮同化了。她紧了紧斗篷,赶紧回怡红院了。   今年,她也不知是疲倦了还是无心闲逛了。总之,她很老实地待在了李娥姿的身边。她们姐妹俩这些年来,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少,可是李娥姿自从父母惨死后,就变得沉默寡言,每次要不是李倾城没话找话说,两人恐怕就会那么四眼相对,枯坐一天。   李倾城知道她心心念念的就是杀了宇文护,为自己的爹娘报仇,也隐隐约约感觉到李娥姿似乎在筹划着什么。她们在一起时,李娥姿很少跟她说过她的打算,她似乎有意不让她知道。她记得她曾经跟她说过,她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她希望她这一辈子都能够活得无忧无虑,报仇一事,就让她这个姐姐亲手来实行,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单纯的李娥姿了,但是她想她能够保留她没有的天真。这些充满血腥的事,就让她一个人来面对吧。   李娥姿从来就是这样,自她认识她时,她就很会替人着想。她有时很心疼她,可这心疼中更多的是无可奈何。   她无法体会到她那种蚀骨的仇恨,她只希望她能够回到原来,只希望她那张年轻美艳的面容,能多有几丝笑容。   李倾城紧紧地握着李娥姿的手,内心却好像踏在一片虚空中,毫无着落。   今年,她的心格外不安。是因为离去北齐的日子将近了吗?   她突然有些害怕,害怕离开这里,害怕离开她的好朋友心玉和心夜。更害怕离开她亲爱的姐姐。   在现代时,她因为学业和工作的缘故,和父母也是聚少离多。可现代的交通和通讯那么发达,就算远在海外,想见一面也是很容易的。可如今,这是古代,再说北齐那么远,她一旦离开这里,恐怕今生就再难见面了。   一想到这里,她的心就无端地慌乱起来,她不敢想象,她到了北齐那个陌生的地方,没有姐姐的庇护,她究竟该如何存活?   她想逃离这里,想摆脱宇文护对她的控制,可是,她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种无奈与无助的心情,让她很难过。她突然有些愤恨老天爷,为何要将她带到这里来。她在现代活得好好的,为何要来遭这份罪?   都怪小枫,给她推荐的什么破书,害得她无端做了个梦,然后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里。她发誓,要是有幸能够回去,她定要她好看。   如此想着,天空中依旧燃放着无数色彩斑斓的烟花,她却觉得四周无端地阴冷了许多,她的身子也渐渐变得冰冷,这种刻骨的寒意渐渐蔓延开来,最后爬到了她心上。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怎么了?可是这风太大了?不然,我们进去吧。”   李娥姿很快便觉察到了她的异样,握着她的手紧了紧,一脸忧色地看向她。   李倾城看着她那略带忧心,却十分柔和的面孔,鼻子一酸,突然有些想哭。她从来就不是矫情的人,可是此情此景,此时此刻,她就是有些想哭。   “姐姐。”   她一把抱住李娥姿,试图让她的身体来温暖她此刻内心的冰冷。   李娥姿刚开始被她的动作给惊到了,愣了半晌,随后紧紧地将她抱住。聪明如她,很快便明白了。   “妹妹,我送你走吧。”   她出自内心,又对她说了同样的话。   李倾城却听得泪眼汪汪,她走了,她怎么办?宇文护肯定不会放过她的。   “不,我不走。”   她将脸埋在她的肩膀上,闷声道。态度十分坚决。   “妹妹,你就听姐姐的话,逃走吧。那北齐是何等地方,姐姐如何放心你一个人去。你逃走的话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再则,姐姐这几年来也暗中培养了一些人,姐姐会让他们安全将你带出长安城,护送你前往陈国,投奔我的叔父。”   “姐姐,我走了你怎么办?你别说了,我是不会走的。你忘了吗,我们说过要同生共死的。不就是去北齐吗,我才不怕呢。”   李倾城说着,随意擦了把眼泪,站直身子,大义凛然道。   李娥姿看着她,最后只无奈地叹了口气。   “进去吧。”   李娥姿替她略了略被风吹乱的头发,携着她的手,两人一同回到了屋中。   次日,李倾城难得起了个大早。等待一切收拾妥当后,她依旧歪倒在窗边的榻上,透过镂空的木窗看着窗外飞雪。这种惬意的日子也快结束了吧。不知怎的,她突然有些舍不得这个她住了多年的怡红院,还有这院子里的几株海棠树。   午膳后,她的房中迎来了一位贵客。   她看着眼前一袭曳地红裙,容貌艳丽的女子,心中赞叹不绝。   “倾城妹妹,今日我们换一个地方练琴。”   冯小怜淡淡地笑着,语气却淡漠至极。   两人出门上了马车,李倾城与她对面而坐,一边打量着正在闭目养神的绝世容颜,一边在心中暗自寻思着。   马车行了大概有小半个时辰,最后在城门外一个偏僻的地方停了下来。李倾城随着她一同下了马车,她四下打量了一番,突然觉得有些眼熟。   “倾城妹妹,给。”   冯小怜也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两把油纸伞,正将其中一把撑开递给她。   “多谢。”   她接过那印有红梅的十二骨节的伞,跟着她踏着薄毯厚度的雪,慢慢前行。天空中的雪花好似鹅毛般一片片飘落,不过北风倒是温和了许多。两人行走途中,她无意间看到在她们脚下的道路两边,好像栽了一排排竹子,虽说竹子几乎全部被大雪覆盖,但透过叶子的形状还是能够判断出来。   这个地方是…   两人踏着雪地,步子虽不大,走得却很快。   当那所小巧别致的木屋出现在李倾城眼前时,更加证实了她的猜想,这里正是那日宇文邕带她来的地方,不过此刻皑皑白雪覆盖下的木屋在四周一片雪白之中,倒显得格外突出。冯小怜带着她绕过木屋,便来到了一个亭子里面,没想到这木屋后面还有一个小小的亭子,那日她来时是晚上,故没能仔细勘察过。   亭子中央有一张石桌,石桌上放置了一个古铜色的花瓶,花瓶里面插放了几枝寒梅,梅花开得极好。在花瓶下方放置了一整套精致的茶具。   石桌下方周围围着几个石凳子,在左手边的一个凳子旁边,放置了一个红泥小火炉,火炉上正烧着水壶。   冯小怜收了伞,回头看着她。   李倾城会意,赶紧将伞收了放在柱子旁,然后在靠近火炉的石凳子旁坐了下来。她将手靠近火炉烤了烤,然后搓了搓双手。   冯小怜淡笑着看了她一眼,随后走到火炉旁将那青瓷水壶提起来。   李倾城看着她像是变戏法一般,不知从哪里变出一个竹木筒,然后看着她摆好茶具,将木筒里面的茶叶放进茶杯里,再将半沸的水倒入茶杯。动作利落,如行云流水般。   “倾城妹妹,喝杯茶暖暖身子。”   李倾城看着她递过来的茶杯,也没推却,伸手接过。   她看着杯中的茶叶一片片沉浮在杯子里,而原本白净的水也慢慢变作琥珀色。很快一股茶的清香就飘进了鼻子。   这茶看起来不错啊。   她端着杯子,轻轻地抿了一口,很快一股茶的芳香便在嘴间蔓延开来,这茶入口清爽,甘冽。比她一直以来所喝的茶要好喝好几倍。   冯小怜看着她一脸享受的神情,自己也端了一杯,在她对面的位子上坐了下来,慢慢地品尝。   李倾城接连喝了好几杯,在她斟茶期间,冯小怜去木屋中将她平时弹奏用的无情拿了出来,在亭中安了张木凳,将琴架好。   “倾城妹妹,请。”   冯小怜看着她,意思很明显。   她放下手中的茶杯,站起身走了过去。   手指轻轻抚过琴弦,这把无情她弹了这么多年,早就用惯了。   她静静地坐着,脑中寻思着,该弹什么曲子呢?   冯小怜也静静地坐着,手里端着茶杯,似乎只是在品茶。   李倾城定了定心神,看着亭外大雪纷飞,她缓缓地闭上眼睛,手指熟稔地拨动琴弦。   很快,一首行云流水般的曲子便在这小小的亭子间响起。   冯小怜看着不远处的女孩,神情淡漠,一双秋水眸子里流露出的确是由衷的欣赏。她是她见过的最有弹琴天赋的人。这么短的时间,她就已经能够很好地掌握弹琴的诀窍,并且能够自己融会贯通,融入自己的情感。宇文护选择她,也并不是没有原因。李倾城给她的第一感觉就很特别。她很聪明,也很活泼。她在她眼中看到的更多是一种同年人没有的早熟。   希望她去北齐,能好好活下去。但是,这似乎是不可能的。素闻北齐宫廷黑暗,她能安然无事地活着吗?   冯小怜突然有些感伤,她们这一生都将成为政治的牺牲品,不过一个是心甘情愿,一个却是被逼无奈。命运如此,她们也无从选择。   李倾城第一次心无杂念地弹琴,她的心中没有诸事的干扰,只有那首被人们千古流传下来的曲子。耳边北风吹刮,大雪纷飞。   她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一座巍峨的山峰上,两个男子心心相惜,一人弹琴,一人倾心聆听,手执狼毫,挥笔注词。   古来千金易得,知心人难求。这世上能够得交一位知己是何其难。伯牙子期的事迹,当算得千古绝谈。   她不知为何,有些感伤。手下的动作渐渐缓慢,一曲终了,她双手抚琴。缓缓睁开双眼。   “倾城妹妹,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首高山流水,经过妹妹的弹奏,果真别有风味。妹妹,恭喜你,可以出师了。”   冯小怜的语气淡然,却有着无法掩饰的赞赏。李倾城听着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她出师了,也就是说,她唯一的一门课程也结束了,她就要动身去北齐了。   “公子。”   李倾城愣神间,冯小怜看着朝亭子走来的人,连忙起身迎了出去。   宇文邕一袭灰白色的狐裘大衣,朝冯小怜淡淡地点头。冯小怜会意拿过无情,慢慢走去木屋的方向。   亭子里就只剩下李倾城和宇文邕两人。   李倾城刚刚神游太空,并未注意到宇文邕的到来。   宇文邕站在石桌的前方,负手而立。静静地注视着亭外的飞雪。   李倾城回神之前,两人已经保持着各自的姿势好长一段时间了。   她看到他的第一眼首先是诧鄂,然后就是了然。她看着他,一言不发。   “一个月”   宇文邕好像是在跟她说话。有时候她感觉自己根本跟不上他的思维。   “什么一个月?”   她脑子一时转不过来,遂询问道。   “北齐。”   她愣了半天,终于明白了,他是说一个月后她就要去往北齐了。   这么快,她心里突然没了底。难道真的没有转圜的机会了?   她看着亭外的飞雪,心里倍感迷茫。她的命运又何尝不可悲?   她一直坚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可是现在,她有点不相信了,不,准确来说她开始有点信命了。她这么久以来的无奈担忧,此刻都化作那漫天的雪花,一片一片飘落在洁白的大地上。   她的一生真的只能这样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北周篇章终于要完了。 ☆、第二十五章 宿醉   那日亭中宇文邕的话就好像一个重磅□□,将李倾城的脑袋彻底炸开了个洞。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黑暗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怡红院的,也不知道姐姐是何时来到她房中的。她只是呆呆地坐着,眼睛久久无法聚焦。   新年已过,公元559年的第一天,李倾城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的。李娥姿看着她无端憔悴的脸,脸上尽显忧色,对她寸步不离。   李倾城倒也不是没见过大世面的人,只是这么仓促的时间,让她根本毫无准备。   经过一天一夜的消化,她也认命了。   次日,她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一大早就出门了。   清晨,下了几个月的雪终于停了下来,因为新春刚过,整条朱雀大街厚厚的积雪上铺满鞭炮留下的红色的纸屑,她踏着积雪,顶着寒风,漫无目的地走着。   这天大地大,哪里又有她的容身之所呢。   她从来就不是会悲秋伤月之人,只是如今的形式,她不想伤心也难啊。她在这里举目无亲,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疼爱她的姐姐,还有与她真心相待的朋友,她都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这平静闲适的生活,就要匆匆离去。她如何舍得。   前途未卜,她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她紧了紧衣身,决定去买醉。   胡心玉小心翼翼地觑着对面的人的动作,从早上这人来到店里后,就一声不吭地坐在这个靠窗的位子,趴在窗口,闷闷地喝着酒,她今日好像有些不对劲,就连平日最爱与她斗嘴的心夜也看出来了,所以果断地没来招惹她。   已是黄昏时分,这冬日的天气看不出时辰的变化,不过天边的黑色已经开始渐渐蔓延开来。   胡心玉也早早忙完了店里的活,此刻正一杯一杯地陪着她喝酒。   “心玉,我,我要走了。”   李倾城一次喝酒的量虽不多,可经过一天的积累,她已经在靠近醉倒的边缘。她双颊绯红,满身酒气,脑袋也晕乎乎的。就连说话都有些口齿不清。   “走?”   心玉放下手中的杯子,满脸困惑。她以为她说的是回家,不过看着她那满脸忧伤的神情,她又感觉不是。   “去哪里?”   她顺着口风问道。   李倾城斜歪着身子,醉眼朦胧地看着她,嘴角一弯,苦笑地说道:“我可能要离开这长安城去北齐了。”   她一句话说完,感觉身子有些疲乏,遂倚靠在身后的绒毛软垫上,微微眯着眼。   北齐?她知道,李倾城口中所说的北齐正是齐国。   “为何?这长安城不好吗?再说北齐距此相隔千里,你一走,我们何年何月才能再见一面。”   胡心玉初时倍感震惊,随后便是满脸疑惑地看着她。   “能不走么?”   她不舍地问道。   “心玉,你知道的,在这个世界我们根本无从掌控自己的人生。这里充斥着太多不公,渺小的人,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人生自由,地位是何其的卑微。”   李倾城暗自嘲笑,心中的悲伤越胜。语气也是从未有过的悲凉。   胡心玉闻言,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倾城的话说得很对,她们作为平民,都只是权贵们手中的棋子,何谈自由,她倒还好,能够在这长安城做自己喜欢的事,可倾城不一样,她是柱国夫人的妹妹,身份何其尊贵,她既然享受到了常人所不能享的富贵,就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东西,包括自由。   胡心玉突然有些为她感到伤心,她此去北齐,定然也是被人逼迫,她固然舍不得她离去,却也无可奈何。   “何时动身?”   “一个月后。”   “这么快?”   胡心玉睁大眼睛,惊讶地看着她。   李倾城微微睁开眼睛,看着她淡淡地点了点头。之后两人都没再说话,气氛一时变得有些沉寂。   胡心玉一口一口地喝着忘川,心里很不是滋味。绿宝石般光亮的眼睛竟泛起幽幽的水光。这世上千金易得,可知心人难求,她和倾城心心相惜,都将对方视为知己,如今她在这长安城唯一的朋友也要离她远去,相见无期。叫她如何不难过。   李倾城此刻在酒精的作用下,脑子里倒没有想太多。今日她是特地来此买醉的,什么离愁别恨,什么狗屁北齐。她通通都不想,她只想一醉方休,醉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古人不是总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忧愁明日愁吗。今日,她就要将自己彻彻底底地灌醉。   她看着胡心玉,微微笑了笑。又颤颤巍巍地端起杯子,给自己斟酒。   “噗通”   想是酒量已经达到顶端,李倾城整个人也变得飘飘乎乎的。最后竟一头趴倒在了桌子上,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倾城,倾城。”   胡心玉忙放下杯子,试着推了推她,然而其人睡得像死猪似的,根本毫无反应。她正想叫心夜来帮她一起扶着她回府,无意间却瞥见一袭白衣的男子,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眼前的男子,眉目清俊,面容冷清,她愣了愣神,半天才反应过来。   “民女见过柱国大将军。”   她看着男子,连忙起身行礼。   男子朝她微微颔首,却就将目光放在了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口里念念有词的人。   她看着他小心翼翼地将她抱起,然后下了楼,走出了酒店。   李倾城醉得不省人事,恍惚间感觉有人抱着自己,似乎正在走路。   夜晚的风,多少有些凛冽,迎面吹来,让她稍微有些清醒。缓缓睁开双眼,便看见一张冷峻的脸,那双万年不变,深邃而幽深的眸子,正静静地看着她。这厮是宇文邕?她有些迟钝地想着。   她呆呆地看着他,因着酒精的作用,她脑子比平时运转的要慢许多。她睁大眼睛,眼前的人面容有些模糊,让她觉得有些不真实。俗话说酒壮怂人胆,她平时早就看不惯他那万年不变的冰块脸了,此刻趁着酒意,她竟然伸手戳了戳那张脸,手感还不错,很光滑。   宇文邕显然也是被她的动作给惊到了,僵着身子停在了原地。那双原本漆黑的眸子也变得更加幽暗难懂。   李倾城显然没发现其人的异样,她玩心大起,居然就着手上的动作,在他的脸上轻轻捏了一把。   宇文邕突然收紧双臂,原本清俊淡漠的脸渐渐浮现一丝红晕,在满街灯火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动人。   “你,你就不能安分些。”   他有些恼怒,看着怀中的女子,低沉着声音道。   李倾城玩够了他的脸,腆着脸,微微一笑。果然是宇文邕。   北风突然吹的有些大,她微觉寒冷,遂朝他怀里温暖的地方钻了钻,双手紧紧地扣上他的脖子。   宇文邕明显一愣,脸上的温度渐渐升高。他这十几年来从未与女子亲近过,除了她。   他低头看着她因满足而闭上的双眼,在微微灯火的照耀下,眼前的女子一脸红晕,洁白小巧的脸,在酒精的作用下,红得像胭脂,殷红的双唇好像鲜血一般,在灯光下,发出艳丽润泽的光。他心一动,眼里流露出从未有过的暖意。   而原本冷峻的脸也渐渐柔和下来。女子身上的芳香混合着淡淡的酒的香味,好像一张无形的网,将他紧紧地环绕。他竟看得痴迷。   他似中蛊一般,缓缓地低下头,鼻间的香气渐渐变得浓郁,他凉薄的的唇一点点印在了女子殷红的唇上。   身后灯火辉煌,男子缓缓地闭上了眼。    ☆、第二十六章 今别离   时间在李倾城这里突然变得张牙舞爪起来。尽管她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地去延长这仅有的一个月了,但是,时间依旧是那般不近人情,它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放慢自己的脚步。短短三十天的光阴,还是缓缓自指尖划过了。   一个月后,李倾城打点行装,准备启程前往北齐。   这一年的长安城,倒春寒比往年来得更早。   原本冬雪初霁,冰雪稍融的长安城强冷空气突袭,天空阴霾恐怖,北风卷土重来,气势汹汹。漫天的大雪铺天盖地,如同白毛毯子般,将整座城池厚厚地盖住了。   李倾城一袭猩猩大红毡,静静地立漫天风雪之中,看着怡红院里人来人往,原本不大的院子突然被这么多陌生人光顾,顿时热闹嘈杂起来。   她搞不懂,她来时两手空空,去时为何多出那么多东西。   姐姐这一个月为她筹备了许多东西,就好像在为她筹办嫁妆,等着她嫁人那一刻。她知道她是在关心她,怕她在路上受苦。可是…   她的心情很复杂。她看着那些人,神情淡漠。心里百般滋味涌出。她就要离开这里了,这个她生存了几年的院子,这个她曾经千方百计想逃离的城池。她突然有些茫然,从一个牢笼逃到另一个牢笼,她始终只是被人囚禁不得自由的小动物罢了。   李倾城是在李娥姿的掺扶下走出柱国府的。   一出府门,天边密云彤彤,天空阴沉得可怕,北风呼啸,大雪纷飞。她抬头看了看那遥远的苍穹,神色复杂。李娥姿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苍白的脸上泪痕犹在,一双剪水眸子泪光点点,眼里满是不舍。   宇文邕一袭白色狐裘大衣,静静地端坐在高骏的棕红色大马上,在他身后肃立着近百名黑甲士兵,正严阵以待。   李倾城慢慢收回视线,抬眸凝望着远处的白色身影,漫天飞舞的雪花好似一片片光洁亮丽的羽毛,一片接着一片,自天空缓缓飘落。   宇文邕的面容在风雪之中很是模糊,李倾城看不到他的表情。好像她这么多年来从未真正看透过他。她就那么静静地站着,不动也不说话,宇文邕挺直地端坐在马上,看向她的方向,也不催促。   两人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对方,李倾城感觉天色不知何时变得越发暗沉,本是早上,却让人感觉临近夜晚。   雪下得越发紧凑,风刀子般自脸颊划过,她感觉周围的空气突然变得阴冷,她整个人好似置身于万年冰窖,连心都快冻得麻木了。   有些事,有些人,有些感情,早就该扼杀在摇篮之中的,不该碰,不该见,不该想。她本就是这个时代的一个过客,她不该有所奢求。   她突然嘲讽地笑了笑,冷冷地望着门口那辆华丽的马车,眼角泪光闪现。她握紧李娥姿的手,毫无留恋,主动上了马车。檀香几人在马车旁躬身候立着。待李倾城两人坐定后,几个丫鬟随后上了另外一辆普通的马车。   “启程。”   宇文邕看着马车的方向,许久方才淡漠地出声。随即马车轱辘轱辘的朝城门方向行去。宇文邕端坐在马上,紧紧跟在马车后面,深邃的眸子,幽深难测。身后的黑甲士兵也紧随其后。   马车内,李倾城紧紧地依偎在李娥姿的怀里,眼睛大大地睁着,面无表情。李娥姿轻抚着她的脊背,泪眼朦胧。   “妹妹,去了那边切莫再像以前那般放诞不羁,万事需谨慎,姐姐不在你身边。你千万要照顾好自己。姐姐一定会想办法将你解救出来。”   她一字一句地说着,声音哽咽,神色忧伤,语气悲凉。   李倾城不断地点头,鼻子酸涩难耐。她不敢搭话,怕一说话,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妹妹,这是玉雪丹,共五粒,是宇文护派人送来的,你要小心收好。”   李倾城看着她小心翼翼地自袖中拿出一个青瓷瓶子,她坐直身子,小心接过,放在了贴身的口袋里。宇文护给了她五年的解药,看来是打算将她永远安置在那边了。她不禁在心中冷笑。   马车一路走得很平稳,李倾城静静地依偎在李娥姿怀中,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跟自己说话,有些昏昏欲睡。   迷迷糊糊间听到姐姐的声音,似乎在喊她的名字。她睁开双眼,看见姐姐苍白的脸,脸上泪痕很明显。她一个激灵,彻底清醒过来。原来马车不知何时已经停下来了。   “妹妹。”   李娥姿携着她的手,双眼蓄满了泪水,仿佛一眨眼就会掉下来。   李倾城看得心酸,忙转过身子。   “姐姐,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下了马车,李倾城双脚刚站定。就发现天空的雪不知何时居然停了下来,只是天依旧阴沉,黑云堆砌,北风在耳边呼呼作响。   十里长亭送别,李倾城记得古代似乎每座城池都会设立十里长亭,好像专为送别。   “倾城妹妹。”   她们姐妹俩刚走进亭中,李倾城就看见一袭红裙曳地的绝色佳人,正静静地站在自己前方不远处。   “冯姐姐”   李倾城看着她,略感意外。   冯小怜神色淡漠,只是那双原就忧愁的眸子,似乎染了一丝离别的苦涩。   “倾城妹妹,你我相识也算缘分,这两年的相处,你我也算知心,妹妹与我志趣相投,今日妹妹远去,姐姐无甚好物想送,只有人和真心在此,送妹妹一程。”   李倾城浅笑。   “多谢冯姐姐。”   三人静立于亭中,皆抬头看着远处的天空。   李倾城突然变得有些感伤,这样的天气,本该携同挚交,围着红泥小火炉,温酒畅谈。而不是长亭送别,相见无期。她以前最恨离别时哭哭啼啼的模样,忒矫情。也许是来到古代后。受她的身份和这几年古代生活的影响,她不仅变得格外矫情,还特别爱哭。   想她一现代大龄剩女,在现代,再怎么说也是活脱脱女汉子一枚,怎么来了古代,她就变得这么脆弱?她有些想不明白。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世上许多事都是人们无法预料的。   她看着天空,心下无端酸楚,眼睛有些干涩疼痛。   迎面而来的风,刀子似的,刮得她脸颊生疼。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尽管她多么的不舍,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色也渐渐暗沉。   “姑娘,公子问是否该启程?”   黑衣模样的小厮来催了好几次,李倾城充耳不闻,李娥姿满脸忧色。   “走吧。”   在小厮第五次询问下,她好像终于下定决心似的,缓缓吐出两个字。   “妹妹…”   李娥姿突然握住她的手,满脸酸楚,声音哽咽,两行银白的光线自洁白的脸上划过。   “此去路途遥远,妹妹千万要珍重,姐姐方才与你说的,你千万要记住,凡事要小心,莫要意气用事,姐姐在这世上就你一个亲人了,你要是有个好歹,姐姐该怎么办?”   李娥姿说着,泪似泉涌,她微微侧过身子,拿着手帕擦拭着眼角不断涌出的泪水,神情凄楚。   李娥姿不断叮嘱她的样子,让她突然想起当年离开父母去相隔几个省的距离的北方上大学时,母亲泪眼朦胧,站在车站的月台上,对她不断地重复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的样子。   李倾城鼻子一酸,眼泪就好像山洪暴发,一发而不可收拾。她紧紧抱住李娥姿,肆无忌惮地大声哭泣。这个世上,她除了姐姐,还有谁会关心她。她在这里唯一的亲人,如今,她这一走,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上一面,有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这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离别了,特别是这古代的离别,此去经年,一生也就这最后一面。她哭得像小孩,无助,迷茫,痛苦。她没有家,是姐姐给了她一个家的温暖,她没有亲人,是姐姐给了她亲人的关爱。她在这里无依无靠,是姐姐给了她这么多年无忧无虑的生活。她还没来得及报答姐姐,还没来得及多陪陪她,就要远去了。   她突然有些后悔,后悔这么多年来,她竟没有真正留点时间去好好了解她,以前,她总以为时间还很多,所以从未好好想过这些,如今,悔却晚矣。   “妹妹,走吧,姐姐一定会想办法让你回来。要好好照顾自己。”   两人抱头痛哭了一番,最后还是李娥姿首先镇定下来,她轻轻地推开她,拿着手中的帕子,轻轻地为她擦拭眼泪。佯装生气道:   “又不是一辈子见不到了,何必哭成这个样子。”   她语气镇定,声音却有些颤抖,李倾城险些又大哭起来。其实两人都明白,这一别,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逢。只是,这条路,选择权不在她们。她们必须硬着头皮走下去。   她拉着姐姐的手,扯着脸皮,笑得比哭还难看。   “姐姐我走了,你也要好好保重,等我。”   “冯姐姐,保重。”   她说完,头也不回地朝马车走去。   “妹妹…”   李娥姿用帕子捂住嘴,向前走了两步,倚身靠在亭子旁边的木柱上,神色悲戚,泪眼朦胧。   李倾城步子一顿,她强忍着泪水,紧紧捏着袖口处的锦缎。狠心继续往前走。   “倾城…”   她正欲狠心登车而去,便听到马车身后不远处有人在喊自己。   她站定身子,便见心玉和心夜正匆匆朝她奔来。胡心夜手里提着两个酒坛子。两人很快赶到了她面前。   “倾城,你怎么一声不响地就走了,要不是我无意间听到隔壁的人说起,恐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胡心玉一袭杏黄色短袄,满脸通红,因着跑步,此刻正喘着粗气,略带嗔怪地看着她。   “就是,你要走也不说一声,好歹我们也认识这么久。”   胡心夜朝她不满的撇嘴,绿宝石般的眼睛里却是满满的不舍。   “倾城,千言万语,一时难尽,我也不费话了,你这一去,也不知何时才能相见,我希望你能好好的活着,记住长安城,记住今夕何夕,记住忘川,记住我们。要是在北齐实在走投无路,就回来,我的酒店随时为你敞开,免费哦。”   胡心玉虽是带着轻快的语气说的,她却看见她那双绿宝石般的眸子里雾气氤氲。   李倾城大笑着搂过她的肩。豪爽地大力拍打着她的肩膀。   “心玉,保重。”   胡心夜紧抿着嘴,静静地看着两人,许久,胡心玉推开她,拿过胡心夜手中的酒坛。   “这是忘川,我们结识于酒,今日分别,我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唯有你最爱喝的忘川。你带去路上,也可打发打发时间。”   说着,她将两坛酒递给了李倾城,李倾城一手接过,紧紧抱在怀中。   “心玉,心夜你们要保重,等我回来。”   “姑娘,公子说天色不早了,该启程了。”   那黑衣小厮十分恭敬地站在三人身后,觑着李倾城的脸色,轻声道。   李倾城看着心玉二人,点了点头。缓缓地朝马车走近。在踏上马车的那一刻,心夜突然大声说道:   “你一定要回来,我还等着你继续跟我斗嘴呢,”   她回头看着那个比自己略高的男孩子,轻轻地一笑。   “那是自然。”   随后登车,放帘,坐定,启程。   马车好似一只不断蠕动的虫子般,载着她缓缓远离长安城,朝着北齐方向行去。李倾城紧紧地抱着怀中的酒坛,双手摩挲着坛子,她突然掀开马车的帘子,望着帘外灰黑色的天空,望着渐渐变得模糊的众人的身影,望着渐渐淡出视线的青灰色的城池。姐姐,心玉,心夜,冯姐姐,再见了。身后黑甲士兵紧紧跟着马车,齐齐踏过脚下厚厚的积雪,扬起一阵阵白色的沙尘。李倾城整个视线都变得模糊不清。   她突然想起当年高中的语文老师给她们赏析的的一段词。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那是张生与崔莺莺长亭送别所唱之词。   她此刻虽非与爱人远别,而此时也非暮秋时节。   可她心中莫名的悲楚,竟将此情此景与之联系在了一起。   都道情爱之苦苦此天高,为料离别之苦更胜。   她久久地趴在帘边,任这凛冽的风恣意刮割。无喜亦无悲,她只是有些累了。   长亭外,冯小怜一袭曳地红裙,呆站在雪地里,看着随着马车渐渐远去的白色的身影,神色复杂,眼里百般情绪涌现,最后皆化作深深的不解。   她嗫嚅着殷红的嘴唇。   “公子。”   声音微不可闻,渐渐散落在漫天风雪之中。红衣女子仿若一尊雕像,站在雪地里一动不动。 作者有话要说:  紧赶慢赶,终于完成了北周篇章。虽然写得并不咋滴。 ☆、第二十七章 护送   马车日夜兼程,足足行了三日。他们这行人走的是官道。可古代的官道不比现代,李倾城这三日坐在马车里颠的浑身都快散架了。再加上这寒冷的天气,路途中多有不便。檀香锦儿两个作为随行丫鬟,与她一同前往北齐。一路上主仆三人共乘一辆马车,好在马车足够宽敞,李倾城有两个能说话的人相伴,初时的离愁别绪倒消散了许多。   三日来,她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抱着汤婆子闭着眼假寐,这几天她也想开了,既然命中已经注定,那么她只能顺从命运的安排。不过,她是不会轻易低头的认命的。她要寻找恰当的时机,好逃离这个繁重的枷锁。   不过,有一事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照理说,宇文邕那厮应该送她出城就好了,为何这三日以来一直跟着马车走?难道他是要将她亲自送到北齐?   她实在搞不懂他,他总是那么神秘莫测。有时,她其实有些可怜他的,就他现在的年龄要是放在现代,也就是一高中生,可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历经沧桑的中年人一般,让人看不透更摸不清。她知道这些都是血淋淋的经历铸就而成的。凡生长在帝王之家的人,哪个不是心沉若海?更何况他还兼有杀兄之仇在身。他的心思,恐怕非常人难懂吧。   第四日的早晨,马车早早地自驿馆动身,不过那紧紧跟随她们的百多个士兵却并未身着黑甲,而是精心地乔装打扮了一番,变作普通的小厮的模样,跟随在白衣男子的马后。队容整齐,庄严肃穆。   雪连绵不断地下了三天,到这第四日的早晨,天空竟奇迹般的放了晴。   黎明时分,乌云散尽,天边露出一丝银白的光线,渐渐的,那光越来越亮,颜色也逐渐转为金黄色。   李倾城坐在马车里,了无睡意,看着紧紧依偎在一起正在熟睡的檀香锦儿两人,她轻轻地笑了笑。   掀开右手边的车帘,便能看见棕黄色的大马上,静静端坐着的白色身影。   宇文邕目视前方,神情淡漠。自她的方向看去,刚好能清晰地观看到他清俊的侧脸,她看着他薄唇紧抿,如玉般的脸沐浴在晨光下,竟变得无端地柔和起来。一双幽深的眸子静静地盯着前方,让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明明才十几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稳重老成。他依稀记得当年长安初见,少年十一二岁的样子,还很青涩。如今才短短几年,眼前的人不仅身量越发秀岸挺拔,就连当年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也变得坚毅,那刀刻般的五官,线条明显,越发摄人心魂。   不知为何,她竟看得痴迷。她嘴上虽说着讨厌他,可每当掀开车帘,看着他依旧淡漠的侧脸,她原本慌乱无助的心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   “清晨的风最是冷酷,你还是安分些,好好在车里待着,免得吹了风,受了风寒。”   他的语气冷淡,她却感到莫名的温暖。她朝他撇了撇嘴,依旧我行我素,帘子掀得老大,越发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他。   不知是不是她的视觉出了问题,她竟看见宇文邕原本淡漠的脸,居然有一丝慌乱,虽是稍纵即逝,但她就是看到了。   “你,你脸红了。”   她似乎吃了一惊,丝毫未考虑过,在古代,女子是不能这么盯着一个男子看的。   不过,经过这么多年的相处,宇文邕早就不把她当做寻常女子看待。她粗鲁,活泼,不拘小节,有时候,根本就不像他所认识的古代女子。   “咳咳…”   宇文邕突然伸手掩着嘴,轻声地咳嗽起来,李倾城原本只是想作弄一下他,却发现他的脸居然真的红了。她顿时骇然。   “你你你”   她一句话还未说出口,却见一道白色影子,流光一般朝前方飞去,她想说,他还是她所认识的宇文邕吗?   不知为何,她很想笑,她也确实笑了。没想到,宇文邕也有今天。   哈哈哈哈。   正午时分,一行人用过早饭后,就准备继续前行,李倾城百无聊赖地坐在马车里,与檀香锦儿两人你看我,我看你,这几日,她偶尔也会与她们顽笑几句,奈何这两个丫鬟太过于单纯,她三言两语就将两人说得面红耳赤,着实没甚意思。她倍感无聊。   她腆着肚子,伸了伸懒腰,掀开车帘,看着外面的人。突然心生一计。   “公子,小女子有一小小的请求,不知公子可否允许则个?”   她故意压低着声音,觑着宇文邕的脸色,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   “但说无妨。”   宇文邕淡淡地扫了她一眼,俊逸的脸上毫无表情。   “小女子这几日困于车内,感觉骨头都快散了,照此下去,人未到邺城,恐怕小女子就消香玉殒了。公子,我可不可以骑马?”   她小心地观察他的脸色。脑中不断地思考,若是他不同意,她该如何措辞?   宇文邕看着她,深邃的眸子让人无法看清他的想法,李倾城却发现他眸子里隐有笑意。清俊的脸突然变得柔和起来。   “可以。”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李倾城听后雀跃不已。她终于不用坐马车了。 ☆、第二十八章 倾心   没有星子的夜晚总觉得有些单调。晚风带着冬日的凛冽,肆无忌惮地在长安城里恣意刮割。   漫无边际的黑夜给了人们足够的空间来清理白日留下的伤口继续为明日的出行伪装,同时,也给了人们足够的时间,来散布阴谋的天罗地网。   这是坐落于长安城最繁华的地段上的府邸,它的规模宏大,占地面积也不小,里面雕梁画栋,楼台亭阁,假山池沼,应有尽有,府邸的恢宏象征着拥有它的主人无上的尊贵荣耀。   在府邸里的中心位置,屹立着一座高大的阁楼,阁楼外观古朴,年代久远,似乎已有许多年的历史,与府中诸多美轮美奂的景致颇不相符。   但它能够屹立在府中的重要位置上,就足以说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   夜很黑,显得天空很低垂。那无边无际,浓密粘稠的黑,让人看着无端地觉着不舒服。   阁楼灯火零星,一华服男子如同一尊雕塑般,静静地凭栏独立。   在男子身后,一家丞模样的年轻男子,双手垂在腰际,躬身站立。   “人到何处了?”   男子声音冷清,却带着让人不寒而栗的威严。   家丞闻言,忙躬身向华服男子答道:   “回丞相,要不了三日,李姑娘一行人就抵达思州城了。”   男子正是宇文护,家丞说完,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的背影,似乎在透过他的的背来猜测他在想什么。   宇文护看着远处灯火辉煌的府邸,面目表情,一双暗沉的眸子更是幽深若潭,让人无法看清。   “丞相料事如神,四公子果然亲自护送李姑娘去往北齐了。”   家丞看着始终不出声的男子,心下一寒,突然有些惶恐不安,原本浮满谄媚的笑的脸,也有些僵硬。   家丞急忙收住了嘴,都说伴君如伴虎,他觉得眼前的男子可要比宫里那位难应付多了。脾气阴晴不定,心思更是让人捉摸不透。   这么多年的生死相伴,他作为他身边最得力的手下,依旧无法揣测主人的心思。   宇文护轻扣着身侧的木制栏杆,神色复杂。   “纪羽,明日你带领五百死士,追上他们,在人未进城之前,替本相好好问候大将军。”   家丞模样的人闻言,猛然抬头,满脸疑惑地看着男子。男子说话的语气轻松,隐有笑意,也不知是不是今晚的风太大了的缘故,他却感觉背后一阵阵阴冷。   “丞相的意思是?”   他压低着声音,故作疑惑道。   “如果四公子活着回来了,那你也就不必回来了。”   宇文护突然回过头,一张长长的马脸在头顶昏黄的灯光的照耀下,越发狰狞,那违和的笑容让家丞模样的男子莫名地打了个寒颤。   “丞,丞相?”   家丞模样的男子尽力维持着自己的姿态,保持着惯有的平静。但发出的声音却有些颤抖。   宇文护看着他,脸上的笑意渐渐扩大,那双幽深冰冷的眼睛却是一丝情绪也没有,家丞模样的男子小心地看了他一眼,眼里疑惑更胜,试图在他脸上找到一些不一样的情绪。   宇文护紧盯着男子,一双幽深的黑眸微微眯着,眼里寒光乍现,男子心下一凛,忙收回视线。低头回道:   “属,属下这就去。”   他以为他跟随主人这么多年,至少有点了解他的,是他太愚笨还是主人太精明,这么多年了,他依旧看不透他。他突然想起几年前,北巡途中,主人曾跟他说过一句话:在这个世上,人如果想要彻底地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狠下心来,如果你对别人仁慈,那么你有可能会葬送掉自己的性命。所以,我宁可对别人残酷,也要对自己仁慈。   他似乎有些明白了。纪羽在走出阁楼的那一刻,又回头看了眼在微黄的灯光照耀下模糊的身影,暗自握紧了拳头。   宇文护依旧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只是方才脸上的笑容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惯有的冷寂,一双苍鹰般的眸子寒光涌现。   叔叔,您不是总说四弟将成就您的宏伟大志么,侄儿倒想看看,一个死人,如何来成就您的大业。这北周。乃至整个天下,都将是我宇文护的囊中之物。   李倾城怀疑要么是宇文邕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要么就是自己表达有误,可是她仔细想想,又没问题啊,她说她不想坐马车,想骑马。她这说得不是很清楚吗?   可是她口中的骑马是单独骑一匹马,而不是与宇文邕这厮共乘一骑啊。   她无比郁闷又无比尴尬地坐在马背上,像一个木头人似的,目视前方,不动也不说话。   身后那厮紧紧贴着自己的后背,一只手绕过她的臂膀,牵着缰绳,另一只手则大胆地扣着她的腰身,还美其名曰保护她,以防她摔下马。   她气得差点吐血。她马术虽不精,但也不至于摔下马,再说。他只要派一个人帮她牵着马,不就可以了,为何还要让她和他共乘一骑?她感觉自己跟他根本没有同类语言,她也没力气跟他一般见识了。   这种既要考察忍耐力又要考察毅力的路途就这么开始了,她突然有些后悔跟他说想要骑马了,早知如此,她宁愿继续待在马车里,忍受颠簸,也不愿意和他共乘一骑。   宇文邕显然不知道她在想这些,他右手牵着缰绳,左手紧紧地揽着她的腰,清俊的面孔上难得有丝笑容,只可惜,李倾城背对着他,再加上她正在懊恼的边缘,故无法瞧见身后的人的表情。   檀香与锦儿两人脑袋紧紧地靠在一起,悄悄地掀起车帘一角,正在偷窥车外的两人。看着自家公子在阳光下满脸笑意的样子,两人都疑心是自己眼花了,在她们眼中,公子从来都是板着脸,很少笑的,小姐在公子心中果然不一般。两人若有所思地对视一眼,慢慢地放下帘子。   一行人沿着官道慢慢前行,因着太阳照射的缘故,四周的冰雪都在渐渐地消融,就连迎面而来的风都变得柔和了许多。   李倾城刚开始觉得两人姿势暧昧,颇为不自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再加上宇文邕那厮除了搂着她的腰,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她也渐渐放开了,尽情地享受阳光的洗礼。   马走得很慢,她一路欣赏着沿途的风景,心情大好。   一行人就这么慢慢地走了一天,一路上,宇文邕一句话也没和她说,整个人沉寂的就像个死人,要不是腰上的手紧搂着她,背后的视线太过于灼热,她都快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了。   夕阳西下时分,宇文邕突然将缰绳一拉,身下的马立刻停了下来。   李倾城看着眼前的景致,呼吸一窒,立马睁大了眼睛。   他们一行人正位于半山腰,李倾城坐在高头大马上,看着远方高峻的两峰之间,夕日欲坠未坠,金黄色的光芒洒满了整个天地。   在夕阳照耀下的地方,是一片平旷的大地,万千屋舍俨然,阡陌交通,李倾城自高而下望去,那些一块一块平整划分出来的土地,就像一块块豆腐一样,她突然想到了北魏的均田制。   那些密密麻麻的村庄,远远望去就好像一个个马蜂巢,整齐,繁多。   透过那不断升起,隐隐约约能够看见的袅袅炊烟,她能够感受到那份安宁祥和。   在这个乱世,这样一个地方,根本就是一个世外桃源。她静静地看着,心中不禁有些向往,其实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了此一世,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这个地方,是我八岁那年跟随我爹从齐国统治者手中收回来的。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灵峰村。在村子的后面的那座高山就是灵峰山,传说山上曾经住着一位仙人,所以这村子里的人每年都会在山脚下作祈祷,却从不上山,怕惊扰了仙人,年年如此。当年,我总觉得他们年复一年做着同样一件毫无意义的事,也是天然的痴性。后来,我明白了,人生在世,就需要一个信仰,因为它会为你指明你将要前行的路径。他们的行为与其说是愚昧,倒不如说是信仰使然。”   “信仰?”   李倾城听着身后的人缓缓地说着,不禁疑惑出声。她记得在现代,西藏地区的人对当地的山总怀揣着一种虔诚的信仰。她不明白,究竟是怎样神奇的力量,会使那么多的人对它们诚心膜拜。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看着这些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的人们,看着他们能够每年带着一家老小跪在山脚下,虔诚地祈祷,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所在,我爹曾经总爱指着我,逢人便说:成吾志者,此儿矣。当年我还颇为不喜,总觉得他将自己的志向强加于我,如今,我懂了,只要我是宇文家的人,安邦定国,拓宽领土,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就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爹的志向。”   李倾城静静地听着身后的人说着,看着眼前的情景,她突然有些佩服宇文邕,这世上,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可是,宇文邕不一样,他说的很慢,她却感觉到他那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与坚定。   难怪小枫曾说此人不鸣则已,一鸣定当惊人。   “倾城,现在的我不能给你太多的承诺,但我却希望能有一个人陪着我,看着北周真正强大,百姓真正过上幸福的日子的那一天。”   宇文邕说着,双手搂着她的腰,将头轻轻地放在她的肩膀上。她僵硬地挺直身子,心若擂鼓,脸上更是一片桃红色。宇文邕用薄唇轻轻地擦过她的耳际,沙哑着声音,不停地说着。   明明两人隔得那么近,她却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她只感觉到耳畔有股灼热的气体不断喷出,耳朵里更是一片嗡嗡的响声。   她强作镇定,心脏猛烈跳动,脸上一片红晕。她一动不动的挺直着腰,连说话的勇气都没有。   宇文邕显然也感觉到了她的异样,不过这厮却越发胆大包天,她感觉左边的脸颊一片冰凉,好像一片羽毛,轻轻擦过,软软的,痒痒的。   她脑子轰隆一声,感觉整个人都快被炸裂了。宇文邕那厮居然敢轻薄她?   按理说,她该怒气冲天才是,可是为何她首先想到的是,有没有人看见,再则,地上有没有地洞。   她的心跳猛然加速,脸红得像滴血。   这种状态不对啊,难道她,她喜欢宇文邕? 作者有话要说:  近日下笔很是纠结(?>ω<*?) ☆、第二十九章 再见伊人   柱国府,青衣少年刚踏出府门,便见一红衣女子拽着他迅速奔进府里。   “冯,冯姑娘?”   少年一脸茫然地跟着女子进了府中的一间屋子,红衣女子放开少年,走到门前左右看了看,见没人,便迅速将门掩上。随即走到少年面前,还未等少年开口。便皱着眉头,急切地开口道:   “世风,探子来报,宇文护派了大量人马追杀公子,公子可能有危险,我现在就赶去通知公子,你好好待在长安城,保护皇上,顺便留意宇文护的动作。我走了。”   红衣女子语速急促,满脸担忧,青衣少年还未开口,只听咯吱一声,面前一阵劲风刮过,女子便消失不见了。   少年看着红衣女子消失的方向,张了张口,一句话也没说,便合上了嘴。只是那张清秀的面孔,神情肃穆。冯姑娘,公子,你们要小心哪。   这日,天朗气清,李倾城一行人在一处密林中稍作休息,这两日,他们一路沿着宽阔的大道,马不停息。这古代的交通落后的连她想吐槽都无从说起。这一路上,动不动就翻山越岭,路况别提有多愁人。按理说,这个时代,北方这一带应该还算平坦吧,为何,他们走过的地方与平坦根本不靠边?她怀疑,他们走得根本就不是什么官道,而是小径。   李倾城估摸着,这去北齐的路程,照他们这般速度,大概得走小半年。不过,如此也好,她倒宁愿他们永远到不了北齐。这样,她就不用进那个该死的皇宫,不用去当什么祸国殃民的狐媚子。   “小姐,吃点东西吧。”   李倾城看着檀香拿着一些干粮正准备给自己,她笑着对她摇了摇头。此时此刻,她真没什么食欲,她拿起锦儿旁边的水壶,喝了一口。便坐在树下,开始打量四周。   此刻正值正午,日光正好。他们所在之地乃一处广阔的林子,这些树木大多是四季常青的品种,长得十分高大茂密,再加上树上覆盖的厚厚的冰雪早在这几日的暴晒下消失殆尽,此刻显得这片树林极幽深密集。   她环顾四周,见她们这几个女人正被那百多名家丁模样的男子团团围住,保护得密不透风。   而宇文邕一袭白衣胜雪,正在她左前方的位置,手里拿着东西在喂那匹棕黄色的大马。   她正感无聊,便朝他的方向走了过去。   “公子,你这马长得可真好看。”   她看着宇文邕身前的马,一副没话找话的样子。   宇文邕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将手中没剩多少的东西尽数喂了马,轻轻地拍了拍手,然后轻抚着马的前额。   那马在他的抚摸下,极为乖觉,竟将自己的前额主动蹭到他手下,十分亲昵,李倾城看着它那双琥珀色的大眼睛眨啊眨的,觉得十分可爱,竟也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欲学着宇文邕的样子抚摸马。   谁知,那马看见她的魔爪正伸向自己,立即抬高了头,一脸鄙夷的样子,顺便还重重的打了个响鼻,倒将她吓了一跳。   她看着马的动作,立马瞪大了眼睛,这,这马,怎么这么傲娇?   她看了眼宇文邕,见其人正一脸戏谑的看着自己,她脸一红,心中气不过,硬是伸长了手,在马脸上狠狠揩了把油。   那马被她这一惊,立马嘶叫起来,两只前蹄蹬得老高,那双琥珀色的大眼睛死死地盯着她,她吓得连忙倒退了几步。   “疾风”   宇文邕轻抚着马背,那原本快暴走的马立刻温顺了,一脸乖觉地蹭着宇文邕的手掌。   李倾城看着此番情景,眼睛瞪得更大了。她实在气不过,这马她都骑了这么多次,居然还不让她摸,不仅如此,还朝她发脾气。她,她,就这么讨马厌?   “疾风从小就跟着我,不喜欢除我之外的人触碰。”   宇文邕一边抚过马身,一边回头朝她说道。   “原来如此,还好,不是讨厌我一个人。”   闻言,她抚了抚胸口,看着那匹傲娇的马,又看了看宇文邕,眼里一片了然。不得不说,这人,魅力还真大。   宇文邕看着她的神情,立刻知道她此刻在想些什么,他一句话也没说,清俊的面容上一片柔和。李倾城看着他那双幽深的眸子渐渐浮现出一丝笑意,她呆了一瞬。   宇文邕趁着她发愣的时间,一把捞过她,翻身上马。   李倾城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便坐在了马上,身子紧紧依偎在宇文邕的怀中,就好像这两日两人一直保持的姿势一般。   她红着脸,感觉到身后的人一只手紧紧地扣着自己的腰,男子特有的清香很快将她层层包围。   这两日,她想了很多,她知道自己对宇文邕动心了,只是一开始有些难以置信,毕竟在现代,她也曾轰轰烈烈爱过,只是,她知道,爱得越深,受的伤也就越重。二十六岁开始,她就不再相信爱情了。她原想着,三十岁以后,就听从父母的安排,随便找个人嫁了,了此半生。谁也没想到,她会来到这里,会遇到宇文邕。   既然如此,她就该好好地从头活一次,包括爱情。   她决定听从心意。   这两日,两人一路都是这样,她知道,宇文邕肯定也是喜欢她的,只是,她不知道,这喜欢有多深,像他这样的人物,她真不敢想象。   有时候,她会很害怕,在这个时代,他们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她不知道他们的爱情能维持多久,好在,她并不是很了解这个时代的历史,这里每个人的未来,对她来说都是一个未知数,包括她自己,这算不算是很幸运呢?至少,她不用去担心整个历史的走势,也无需害怕,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她认识的人会离她而去,而她却无能为力。   宇文邕一直都是闷葫芦的形象,即使喜欢着自己,也从不在她面前说过多肉麻的话,她知道他一贯信奉的是行动而不是言语。他们一路看山看水看日出看日落,听风鸣听麻雀叫。这一路,该看的都看了,该听的也听了,她一路上除了面红耳赤外,做的最多的就是喋喋不休。   她以讲故事的理由,跟他讲她的前世,讲她现代儿时的糗事,讲她身是女儿身,性格确是男孩子的性格,跟他讲现代的汽车飞机手机电脑,讲现代的职场的黑暗。大部分时间,宇文邕都是扮演着聆听者的角色,静静地听着她说。一双强有力的手紧紧地搂着她。   李倾城背靠着宇文邕的胸膛,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声,心中莫名地安心。有些话,其实不用说,他们都明白。无论这条路有多难走,他都会陪着她走下去。   “我们要走了么?”   她看着不远处家丁模样的士兵看着他们纷纷起身,檀香锦儿两人也上了马车,遂轻声问道。   “嗯。”   宇文邕低声应了一声,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拉过缰绳,调转马头,朝着前方走去。   “公子。”   一行人刚启程,便听见后面有人骑着马,正极速奔驰着。李倾城听着声音,感觉有些熟悉。宇文邕闻声迅速调转马头,李倾城便看见一红衣女子正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朝他们所在的方向奔来。   家丁模样的士兵见状,忙分开队伍,整齐地站在道路两边,为红衣女子让路。   李倾城看着那抹红色身影渐渐靠近,最后在距他们五步开外停了下来。   “冯姐姐?”   在看清来人后,她惊诧地瞪大了眼睛。   “倾城妹妹,我们又见面了。”   冯小怜礼貌性地朝她微笑,随后将视线转向她身后。她看着她脸色苍白憔悴,显然是没睡好的缘故。   难道她是连夜骑马就为了追上他们?   宇文邕看着冯小怜,神色复杂,似乎在思考什么。随即他朝她淡淡地点了点头。   冯小怜见状,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她翻身下马,将马牵着往密林中走去。   李倾城看着她消瘦的背影,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她感觉宇文邕的手轻抚过她的脸颊。   “等我。”   耳边一股热气抚过,紧接着宇文邕便抱着她下马。她看着他点了点头。   便看着他朝冯小怜的方向走去了。她的直觉告诉她,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不然,就是将要发生什么了。   她该怎么办?    ☆、第三十章 思州城(一)   仰望苍穹,碧空如洗,耳听四周,寂静无声,如此场景,本该最是让人赏心悦目的,可不知为何,李倾城心中颇为烦心。   檀香锦儿两人一左一右坐在她身边,三人紧靠着一棵参天大树,身下垫着一块不大却能够容纳三人的羊毛垫子,起先檀香锦儿两人不敢跟着她坐,她心情本就不甚美好,根本没精力苦口婆心地劝说她们,于是她干脆一把将两人拉到身边,这下也容不得她们不坐了。   在她们的周围是那百多名乔装打扮的士兵,虽说是暂做休息,但士兵们却依旧一脸肃静,手紧紧地握着腰间的佩刀,好像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   李倾城百无聊赖,与檀香锦儿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却不断转动身子,将目光频频投向身后的树林。   透过密密匝匝的树木,她依旧能够清晰地看见身姿绰约的红衣女子和白衣胜雪的男子。两人并肩而立,红衣女子似乎正在说话,而白衣男子始终目视前方,因为隔的有点远,她无法听见他们的谈话,也无法看清他们的表情。   不过从宇文邕那一如既往的态度来看,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宇文邕那厮,自她认识他以来就没看见过他有过情绪上的波动,她想,便是这个世界快坍塌了,他也不会有丝毫动容吧。   这么想着,她方才的烦闷一扫而光,她烦心什么啊。宇文邕是何许人也,她相信他。她无声地笑了笑,遂转过头,与檀香锦儿两人继续说话,打发时间。   “公子,宇文护派遣大量人马来追杀您,小怜觉着以防万一,公子还是立即回长安城的好。”   冯小怜一句话说完,见宇文邕无动于衷,只淡淡地看着在他们面前的一棵大树,此刻日光正好,那些丝丝缕缕的璀璨的光线,透过稀疏的树叶,直直的照在两人身上。   见此景,冯小怜秀丽的脸上,忧愁更胜,一双淡漠的眸子此刻竟无端忧伤起来。公子的心思她越来越猜不透了。   “公子,小怜请求公子速速回往长安城,这不仅仅是为了公子一人的安危,还有皇上,乃至整个北周。公子…”   冯小怜紧紧地盯着宇文邕的脸,眉头紧皱,原因赶路而绯红的脸此刻红光尽褪,取而代之的是无穷无尽的苍白。她语气急切,目光里隐隐透着担忧。宇文邕缓缓收回目光,终于转头看向她。   “小怜你知道我最痛恨自己的地方什么吗?”   “公子?”   宇文邕语气淡然,她却感觉到一丝微不可查的懊丧。她一时无言以对。   “是放弃。以前许多事是因为力量微小,无能为力而放弃,现在,是因为被逼无奈,被迫而放弃。不管是哪一种,都不是我所希望的。我所想要追求的东西,似乎从未得到过,这不仅是一个人的遗憾,更是一个人一生的悲哀。人生一世,如浮云飘过,人若不能守护好自己最珍惜的人,那么一个人活着又有什么意义?以前,我为了父亲,为了家族,为了整个北周,我努力地活着,努力地扩大自己的实力。可以后,我想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语气淡然如从前,俊逸的脸庞也一如既往的冷漠。可冯小怜却通过他的声音感受到了他前所未有的坚定与决心。她认识他这么多年了,今日却好像刚认识他似的,她对他从未真正地了解过,从今往后怕是更加无法了解了。   她默默地看着他,张口欲言,最后一句话也没说,又紧紧地闭上了嘴。   以前的公子,就好似一朵开在雪山上的花,没有一丝烟火气息,也没人敢接近,今日的公子终于让人感受到了一丝红尘气息,只是,这种改变永远都不是因为她。   她静静地看着他,眼中的忧伤仿若滚滚潮水,不断翻涌,却始终没有彻底表现出来,脸上却浮现出一丝苦涩的笑容。   “公子…”   她嗫嚅着嘴唇,一双明亮的大眼仿佛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白纱。   宇文邕看到她的表情,突然一怔,随即立刻恢复正常,他转过头,看着眼前一片盎然的生机,面若春雪,幽深的眸子却闪现出奇异的光芒。    ☆、第三十一章 思州城(二)   李倾城觉着自己好似度过了一整个世纪,她虽表面上在檀香锦儿两人面前插科打诨很是轻松,可只有她自己知道,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她的神经也紧绷到了极点。、   她看着檀香锦儿两人,原本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此时却实实在在说不出话了。而距离冯小怜的到来的时间也才刚刚过去二十多分钟。   李倾城紧闭双唇,眼睛睁的大大的,紧紧地盯着不远处的树林里的两人。不远处的两人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尽管她已经很努力地暑期双耳去听两人谈话,可耳边除了呼呼的风声便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无比懊恼地坐直身子,虎视眈眈的盯着远处的两人。难道真的发生什么事了吗?   就在她暗自猜测之际,却见那一红一白的两人正往她所在的方向走来,她立即回转过身子,假装毫不在意的欣赏着眼前的风景。   待到两人走近,她才故意装作看见他们似的,宇文邕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一句话也没说,径直走到疾风面前,轻轻地拍了拍马身,然后翻身上马,动作麻利,一气呵成。   她睁大了双眼看着他,瞬间无语。他他他难道就不跟她说说话吗?   她朝他翻了个白眼,随即回头,却对上了一双明亮的眸子。   冯小怜静静地看着她,如玉般洁白的脸颊上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容,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她的笑容有些苦涩。   她一时也没多想,于是回之一甜美的微笑。   “妹妹,姐姐要和你同路而行了。”   她没说为什么,她也没问为什么。   这一路上因为多了一个冯小怜,李倾城一直安静的待在马车里,她不是趴在车窗边欣赏这一路以来早就看腻了的风景,就是闭着眼睛待在马车里打盹儿。十分无聊。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见冯小怜以后,她就不敢在她面前和宇文邕有亲密的接触了。   不知为何,她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她的笑容。   她认识的冯小怜从来都是淡漠的,和宇文邕一样,两人就好似两朵高岭之花,只可远远地观看,不可接近。   可那个笑容,那种无法用语言的情感,让她突然想起当年好友顾小枫失恋后痛不欲生的样子。   二者明明相差十万八千里,却让她将二者无端的联系在了一起。   难道说,她突然有些泄气。   马车轱辘轱辘地在官道上行走着,车身好似一只蠕动的毛毛虫,晃的她脑仁儿都疼了。   她掀开车帘子,看着外面的景色,神色茫然。她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一粒尘埃,在这茫茫天地间,随风而飞,无从归属。   她一直都只是一位匆匆的过客,本就不该有过多的牵挂,可是,谁让她认识了至亲的姐姐,认识了心玉和心夜,还有…他。   她早就不是局外人了,她已经是这场浩大的历史剧中的人物了,她不可能再冷眼旁观了。纵使百般无耐,她也只能坦然面对。 作者有话要说:  又开始懒懒地发文了。 ☆、第三十二章 思州城(三)   这一路李倾城总想着应该会发生点什么,她始终觉着冯小怜快马加鞭极速赶来,一定是长安城发生什么了,不然,就是他们即将发生点什么。   故她在最紧要的关头,也就是即将到达檀香锦儿两人所说的思州城之际,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然而,这一路并未发生所谓的事故,马车依旧如毛毛虫般,上下左右不断蠕动,却时刻行驶的稳稳当当,让她依旧有些昏昏欲睡。   她百无聊赖地趴在车窗边,掀开车帘,懒懒地看着沿途的风景。   在接近日暮时分,马车就这么安稳地进入了思州城。   这一路上听着檀香锦儿两人不断在她耳边灌输思州城的一些趣闻异事,让她倍感无聊之中,对这座城池产生了那么一丝丝兴趣。   马车甫一进城门,她就坐直了身子,将车帘掀的老高,满心欢喜,满脸好奇地打量着这座城池。   然而只看了短短几分钟,她就倍感失望了,眼前的城池在夕阳的照耀下,和她所见过的那些城池并无二至,甚至还比不过她所见过的所有城池。   若是与长安城相比,它就越发暗淡了。大概因为距离长安城有些距离,所以这座城池显得有些狭小拥挤,他们马车走过的正是城池主街大道。   他们一行人虽说装扮朴素,但阵仗却不小,再加上那引路的俊逸非凡的男子。   以至于街道上的老百姓一看到他们,便主动散开在道路两边,李倾城恹恹地看着街道两边正在忙着收摊的各路商贩。正准备放下车帘,却偶然瞧见一抹青色身影。   倒不是那人长得有多么惊为天人,其实她连那人长相都没看清,只隐约从其飘逸修长的身影中,可以判断出其人是一位男子。   她之所以注意到他,是因为青衣男子行走间,其手中拿着一面硕大的旗布,那布颜色呈现出诡异的深灰色,在夕阳的照耀下,在晚风的轻抚下,旗布在男子身后头顶的方向恣意飞扬,而它飞舞的瞬间,李倾城突然发现那旗布上赫然写着——江湖神算子这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她立马瞪大了眼睛,随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的笑声不大,但那抹青色身影在走过她所在的马车的空挡,显然微微愣了下,而旗布的主人也迅速看了她一眼。   然而李倾城此刻正沉浸在那几个张扬的大字中,遂并未发觉。   青衣男子收回视线,匆匆走过。   待李倾城回神,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李倾城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嘴角的笑意还未散尽。想不到这古代真有这么个人物的存在。以前看古装片,看见那些江湖骗子,并未觉着有多好笑,再怎么说人家也是为了谋生,再说,这种事情根本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是如今活生生的视觉冲击,让她突然有些忍俊不禁。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中,鬼神崇拜和信仰者何其多。再加上平民百姓炙热的推崇。其实这种职业在古代,也不失为一种好的谋生手段嘛。   她想,如果去了北齐后,她有机会逃脱,她就隐姓埋名,做一名隐于市的大隐士。每日替人算算命,看看人生百态。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她学的是马克思主义,是个典型的唯物主义者。但是,这可是在古代啊。   她这厢正自个儿幻想着,那厢宇文邕已经骑着马来到了她的车窗外,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未料到这思州城竟有如此令人惊奇的景色,竟令城儿久久无法回神。”   宇文邕语气淡然,幽深的眸子却带着一种戏谑。   闻言,李倾城立即回神,抬头怔怔地看着他。   “没…没,你,你怎么会…”   对于他突兀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她一时未能反应过来,连语言都无法组织起来。   残阳如血,天边一层层火红的云彩,在微风吹拂下,如棉花糖般在如海般的天穹缓缓漂浮。   宇文邕背对着夕阳,一身雪白的华服在夕阳照耀下,竟似镀上了一层奇异的颜色,墨发如瀑,在风中恣意飘扬,如玉般洁净俊逸的面孔,虽背对着夕阳,但那淡然的神色,还有那略带一丝温暖笑意的漆黑的眸子,如此佳人,竟让她看得有些着迷。一时无法移开视线。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她不知为何突然想到了这么两句话。   宇文邕身量修长,挺直身子,端坐在高头大马上,就好像一尊高高在上的仙人玉像。让人忍不住想扣头膜拜。   她从来就知道他长得好看,只是她从没真正去观察过他。此刻借着这完美的场景,她开始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他。   她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宇文邕看着她,表情淡淡,但那双幽深的眸子里笑意却更浓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所有的美好的开始也许就意味着结局的悲惨,李倾城看着男子俊逸非凡的面孔,突然变得有些伤感。   她从来不是会悲秋伤月的人,可是这么多年的古代生活,这么多年的身不由己,突然将她某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渐渐摧毁了。   她知道人生一旦选择了先尝到甜头,那么之后的道路就会变得十分苦涩。她一直都喜欢先苦后甜,不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高三那段日子虽说距离她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可是有一种态度却时时刻刻伴随着她。那就是只有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她一直深深地记得他们高三那年班主任亲手写给他们全班的标语,忍痛割爱题海作舟,金榜题名名校畅行。这句话,怎么看都不押韵,但她却记了十多年。   现代将近三十年的生活,让她对人生多了丝感触。也多了些悲观的情绪。   爱情在现代跟她几乎绝缘,如今在古代,她似乎重新找到了属于她的那份缘分。只是,这一次,她能坚持多久,他们又能走多远。如今的局势,如今的天下,乱世求生,他们两人都是身不由己。他们应该在一起吗?   若是以前的自己,肯定会该出手时就出手,随着青春的流逝,随着心境的变化和离奇的遭遇,她突然变得有些畏手畏脚了。   未来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一片空白,她不知道自己在这个时空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在表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她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第三十三章 惊鸿一瞥(一)   马车在李倾城愣神间已在一座规模庞大的府邸前停了下来。   因着心中有事,她并未仔细打量这座府邸,她只是在檀香锦儿两人的带领下,一路混混沌沌地走着,最后两人将她带进了一间华丽的屋子。   李倾城进屋后也没甚多余的动作,她只静静地倚靠在窗边。不得不说这间屋子的布局很好,她所在的窗户正对着残阳,此刻天空如血般的红色已渐渐消退,暮色苍茫,夜的帷幕即将拉开。   “公子,”   檀香锦儿两人正在收拾东西,檀香眼尖,一抬头便看见一抹雪白的身影自门外的走廊处闪现,不一会儿,便看见来人。   宇文邕看着她们淡淡地点头,两人会意,轻轻地躬身退下。   李倾城已经知道来人,但是她不知为何,就是不想动也不想说话。她只是将自己半边身子靠在木窗边,神情茫然。   “今夜是上元佳节,听说思州城的灯火比长安更胜,城儿可想看看。”   明明是试探性的询问,她却感觉到他好像知道她一定会去似的。   “当真?”   而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一听说今日是上元佳节,她方才茫然惆怅的情绪立刻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满心的好奇和迫不及待想出去亲眼一看的心情。   “那我们快些走吧。”   说着她一把拉过宇文邕的手便往府外走去,宇文邕笑着看着她,眼睛里满是宠溺,而那只被李倾城抓着的手反客为主,将她的手紧紧地握住。   李倾城感觉到那宽大而温暖的手紧紧地包裹着自己的左手,内心一怔,随即立马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只是脸上那抹不正常的潮红出卖了她脸上的表情。   上元佳节,千万灯火辉煌,这座小小的思州城因为它的小巧而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李倾城和宇文邕两人漫步行走在街道上,宇文邕神情淡然,好像对什么事都是这个样子,倒是李倾城,好像刘姥姥进大观园般,睁大双眼,看着头顶和身旁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花灯,啧啧称赞。   街市上人来人往,却并不拥挤。李倾城不断流连在各色花灯中,虽说在长安城也曾在上元佳节时出去逛过,可那种铺天盖地繁华糜烂的灯火通明,和这小城的温馨甜美是截然不同的。   在这里,她没有感觉到任何内心上的忧虑,有的只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宁静。   宇文邕自始至终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生怕她走丢。   两人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这原本就不大的街已经快要走到尽头了。   宇文邕看着她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嘴角微微一扬,随即带着她在一处卖花灯的地方停了下来。   那卖灯的商贩是一个将近三十的成年男子,此人作此营生多年,眼光独到,他看着两人衣着华丽,气度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遂急忙招呼道:   “姑娘买盏花灯吧。不是小的夸海口,小的这儿的花灯可是这思州城最好看的花灯了。”   李倾城拿起一盏莲花灯,听他介绍,下意识地四下看了看。   这商贩的摊子除了他们,便没有其他多余的人了。   李倾城嘴角抽了抽,果然是思州城最好看的花灯啊。   商贩显然未看见她的表情,依旧天南地北地吹嘘着,不过他将目光转向了宇文邕,语气异常激动而热切。   “这位相公,给你家小娘子买盏花灯吧。”   宇文邕并未看他,只是将目光移到身旁的女子身上。不过商贩的话显然让他很受用,因为他微扬着嘴角,淡淡地点头。   这商贩的花灯虽未有甚过人之处,却也精致小巧,李倾城挑了半晌,最后被摊子角落处的一盏海棠花形状的花灯所吸引,她拿起花灯,细细端详了一番,随即笑着朝商贩道:   “老板,这盏花灯我要了。”   话音刚落,便见一道白色的流光朝小贩方向滑落,宇文邕拉过她的手,朝商贩淡淡地说了声:“不用找了。”,随即转身离去。   商贩闻言喜不自禁,忙连声道谢。   李倾城一手拿着花灯,另一只手被宇文邕紧紧地握着,身旁是络绎不绝的人群,头顶是一片灯火辉煌,她仰头看着男子俊逸的侧脸,微微一笑。内心是从未有过的满足。原来这思州城的灯火果然美好。    ☆、第三十四章 惊鸿一瞥(二)   夜色苍茫,灯火璀璨。   李倾城双手捧着海棠花灯,静静地站在一片宁静的湖岸边。   “这里的人把它叫做临潮湖,每年的上元佳节,人们便会来到这里,将花灯放入湖中并进行祈祷。”   她静静地听着宇文邕的介绍,目光却投向那片平静而广阔的湖水,湖水在夜色的映衬下显得幽深而暗沉,湖面飘荡着各色花灯,花灯上写着各种心愿。花灯顺着水流一荡一荡地向着东方漂去,就像一条璀璨的银河,她看得入神。   宇文邕转头静静地看着她,幽深的眸子竟比这片宽阔的的湖水还深沉。但这种深沉却比这片冰冷的湖水要温暖得多。   两人站着的湖边人很多,但大部分都是年轻的女子。有的正蹲着身子,将手中的花灯放入水中,有的则双手抱拳紧闭双眼,正在默默地许愿。还有的一些人便是如他们一般的男女,借着上元佳节,才子佳人,花前月下。   若是以前李倾城断然不会做这种事的,因为她压根儿就不相信这些。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她多了丝牵挂,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要放吗?”   宇文邕看着她温声道。   她看着湖面上缓缓漂动的花灯,淡淡地点了点头。   宇文邕见状,遂俯身用火折子将海棠花灯点亮了。   李倾城小心翼翼的蹲身,将之缓缓放入水中。   花灯一离开人手,便顺着湖水缓缓漂荡起来。   李倾城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心中万般思绪,心愿一时有点多,让她有些不好拿捏。老人们常说人不可太贪心,她微微凝神,随即立刻想到一句话。若此生当真能如此,那么她死也无憾。   她默默地在心中重复着同样的一句话。   宇文邕看着她,随即又将视线投向那盏渐渐远离他们的海棠花灯,神色难辨。   李倾城许完心愿,睁开眼睛看着那盏已经漂得很远的花灯,依旧能够隐约瞧见花灯身上两行祝福的话语,那大概是商贩编制时写下的。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宇文邕伸手握住她的手,两人并肩而立,晚风轻轻吹过,两人衣袂翻飞,在风中缠绵纠结,难解难分,恍若一对刚刚踏入凡尘的神仙眷侣。   李倾城感觉脸有些滚烫,虽说两人已经牵过无数次的手了,可她依旧感觉有些难为情,她刻意去忽略手上的的温度。   眼睛在湖岸边流连,就在那不经意的一瞥下,她的眼睛对上了一双明亮若星辰,温柔似水的,十分特别,让人轻易便会沦陷的眼睛。   那人站在距他们较远的湖对面,在其身后是璀璨的灯火,明亮的灯光晃得她眼神迷蒙,再加上那人的身侧是一棵枝叶繁盛的常青树,将其整个人笼罩在一片阴暗之中,她极力睁大了双眼,也只能看见一抹紫色的袍角。   那人身量修长,大概可以看出是一位男子。李倾城虽无法看清楚其面容,不过,人们不是说眼睛就是一个人心灵的窗户吗,这人既然有着一双如此吸引人的眼睛,度其容颜定然不俗。   那双眼睛与她对视了一瞬,就在她愣神思考间,那人已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李倾城再抬眸去看时,只见湖岸灯火阑珊,树影摇动,却不见其人,她疑心方才是自己看错了。   “怎么了?”   宇文邕很快注意到她的神情,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对岸空无一人,他疑惑地出声询问道。   “没,没什么。”   她收回视线,对着他微微一笑。    ☆、第三十五章 月上柳梢头   花灯一放完,两人又开始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闲逛起来。   此时夜色已经开始变得更加深沉,而遥远的天边一轮明月不知何时已经高高悬挂于中天,月光明亮皎洁,丝丝银线般的光芒一点点自天际飘落,淡淡的飘洒在人间。   那出尘的白和满城耀眼的暖黄色灯光,交相辉映,好不壮观。   虽说时间已经不早了,但街上人往来如织,在两人身侧,各色商贩叫卖声一浪高过一浪,李倾城紧紧地拉着宇文邕的手,她不知为何,看着这么多陌生的面孔,她的心突然有些紧张,宇文邕似乎也感受到了,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手上的力气又加重了几分,将她纤瘦小巧的手紧紧地握在自己宽大的掌心,试图以此来缓解她的不安。   两人行走间,已渐渐偏离主街,宇文邕对这里似乎很是熟悉,她任由他带着,走过一条又一条街,穿过一个又一个巷子,两人步子协调,走得也不是很快,大概小半柱香的时间,两人便彻底摆脱了那络绎不绝的如网密织的人群。   待到两人停住脚步时,李倾城抬头一看,却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座小小的寺庙前。   借着月光和街道上的灯光,她仔细地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寺庙规模不大,至少从外面看去,它显得十分陈旧,但是进出寺庙的人却不少,看来,此处香火不错啊。   宇文邕将她带到这里来干什么?她又不信佛。   她疑惑地抬头看向他,眼睛睁得老大,眼里满是不解。   宇文邕看着她,薄唇微抿,幽深的眸子在月色照耀下灿若星海,俊逸的脸上一片神秘莫测的样子。   他握紧她的手,直接拉着她走了进去。她也不急着问,她倒想看看,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宇文邕带着她走进寺庙,却并不随着人们往那神像所在之地走去,而是带着她来到了寺庙的后山。   好在今夜的月色极亮,两人借着月色,一路走得很顺利,李倾城不得不感谢老天爷,没有将她现代的高度近视带到古代来,不然,她肯定得是睁眼瞎。   这座寺庙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片祥和安宁,没想到这后山更是静谧。   宇文邕带着她沿着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路,一路往丛林深处走去,虽说是丛林,却并不幽深,不仅不会让人倍感好怕,反而让人心无端安宁。也许是因为有他在身边吧。总而言之,此时她的心很平静,耳边是风吹动树叶发出的声音和着两人缓慢的脚步声,隐约间还夹杂着身后寺庙传来的梵婀玲之声。她整个人仿佛置身一片祥和的圣地,六根清净。   两人步行了十多分钟,最后在一棵参天古木前,宇文邕终于停了下来。   李倾城看着眼前的大树,光是枝干,她目测都应该有五人合抱那么大,她抬头望去,只见那高大的树枝就像一片巨大的伞顶,几乎占据了半片树林。   树身周围是层层垒石,一圈又一圈地将之团团围住。   而在她仔细观察下,竟发现那高大粗壮的枝桠上竟飘荡着一条条红丝带。她突然明白这棵树的作用。   以前在现代她也和朋友逛过好多寺庙,似乎每座寺庙里都会有一棵被称作千年之龄的许愿树,而每棵树上都会挂满红丝带,她知道那所谓的千年根本就是寺庙里的人为赚取游人的香火钱而故意夸大的。所以她从不附庸风雅。往往一笑而过。   可眼前的这棵树,着实让她小小的惊讶了一番,她想这树的年龄肯定不止千年吧。   她呆呆地仰头看着树上迎风飘扬的红丝带,脑海里不断想着,这些丝带是如何挂上去的呢?难不成,古人真有轻功,只需轻松一跃,便可抵达树端?   “这是这座寺庙中的许愿树,我这一生从不相信因果也不信神佛,只是这个地方,我娘曾经待过。小时候,我娘总会跟我说她曾经住过的地方有一棵高大的许愿树,她一有心事便会在那树下许愿祈福,她并不是佛教信徒,她求的只是一个信仰,一份人生的依托。娘走后,我找了很久才找到她口中所说的大树,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待在这里,每天看着千千万万的人来到树下虔诚地许愿祈祷,那时我多半不解,甚至觉得他们的行为很是荒唐。人的一生本就该由自己来掌控,生,死,悲,欢,这些都是人生常态,纵然不愿,也没法摆脱。更妄谈神佛。”   宇文邕看着高高在上的树冠,神色难辨。只是那怅然的语气却让她有些心疼。她试着反握住他的手。   他立马便感受到了,随即她感觉到他的手紧紧地握住自己的手,目光也渐渐转向她。   “后来我想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他们所求都是他们所盼。每个人在这世上都应该有一份信仰。它会指引你前往你最想去的彼岸。城儿,以后你便是我的信仰,我要护你一世周全,我要你与我一起,笑看人世的沧海桑田。”   她听着他淡然却又真挚的声音,看着他那双深海般明亮深沉的眸子,内心徒然一震,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她知道他甚少言语,一旦说出来的话,必然是发自肺腑。   表白的话她听过不少,可如此情景,如此氛围,让她突然有些不知所措。她的心,无端慌乱起来,只是这慌乱却并非因恐惧,而是一种莫名的羞涩。   天边的月亮似乎有圆了一圈,透过密密匝匝的树枝,隐隐约约能够看见那皎洁的身影,高高悬挂于天穹,在其周围,繁星点点,好像无数双佳人秋水般的眸子,一眨一眨的,十分靓丽。   晚风吹拂,风中夹杂着淡淡的幽香,这香味极淡,却让人微醉。   李倾城如墨般黑亮的发丝在风中轻轻飞扬,浅绿色的裙袂也如蝶翼般,浅浅的飞扬。   还未等她有所反应,不,根本就没反应过来,她就看见宇文邕将自己随身携带的流纹玉佩取了下来,轻轻地系在她腰间。   紧接着她便被一个温暖的怀抱紧紧包裹,透过薄薄的衣衫,她能够很清晰地听见他强有力的心跳声,还有自己那毫无节奏的心跳声。   她紧张得差点忘了呼吸,眼睛睁得老大,双手死死地抵在他的胸膛,脸上因充血而变得绯红,在明朗的月色下,越发清晰可见。   此时又一阵风吹过,她隐隐约约听见寺庙方向传来阵阵木鱼声,她微张着嘴,所有的话都化作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微笑,这笑容里是前所未有的幸福快乐。   风在轻轻地吹着,男子紧紧地抱着女子,好像她就是他的整个世界,女子无比温顺地躺在男子怀中,月上中天,两人衣袂翻飞,三千凡丝在风中紧紧纠缠。    ☆、第三十六章 谶语   李倾城感觉自己快要溺死在这股浓厚的温柔幸福里时,宇文邕突然放开了她。   他将自己的头颅埋在她肩膀上,她听见他在她耳边轻声细语地说着什么,她的脑袋本就好似一团粘稠的浆糊,尽管她已经很用心地去倾听了,但也只抓住了别走,等他几个字,然后就见他好似一阵清风般,倏忽间就不见了。   她靠在大树周边的一处石头上,百无聊奈地拨弄着腰间的月牙形流纹玉佩,她很早以前就发现宇文邕老是戴着它,此刻他将它送给了她,态度不言而喻,一想到这儿,她的心就不受控制地跳动,脸上无意识地浮现出一丝微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还不见他回来。她依旧维持着原来的姿态,只是心中再不似方才那般悠然,她隐隐有些担心。四周越发静谧,耳边的风声也越发响亮,远处昏黄的灯光渐渐变得迷蒙,她突然站起身,感觉有些待不下去了。   不行,她不能就这么干等下去。她决定去找他。   她借着头顶明亮的月光,沿着来时的小路往寺庙方向走去。   她倒不怕两人失散,这座寺庙总共也就那么大,她可以很快将之里里外外逛完。   她加快速度,比他们进去时足足缩短了一半的时间,随着眼前渐渐变得明亮起来,她很快便来到了寺庙前,她呆呆地站在原地,一时不知该从哪儿开始找。这寺庙身后便是几间小小的禅房,禅房紧靠着树林的方向,如此幽静之地,倒挺适合修身养性的,她想她以后要是有机会,她一定会选个地方用心参禅,只是眼下,她凡心未了。   她略略思索了一番,随即随便选了一条路,很快,便走进了寺庙,这寺庙虽小,该有的样样不缺。   她绕过了好几间禅房,并未看见宇文邕,她心下虽有些担心,脚下的步子却放慢了,她不能着急,她要仔细找找。   在绕过一个种满竹子的小小的院子时,她突然停了下来,这个地方和她方才所见的几间禅房略有不同。   方才所见好几间禅房都是紧挨在一处,同处于一个大院子里。   而这个院子看起来不大,显然是自成一家,她抬头观察间,发现这院门并未关上,好奇心驱使下,她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寺庙里感觉就是不一样,这院子里除了栽种了一些紫竹外,便再无其他的花草,整个院子看起来很是整洁,在竹子掩映下,是一间小小的禅房。   她行走间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在念经。她越发放慢了脚步,在靠近禅房禁闭的木门时,她及时收住了脚。   这个地方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住的地方,她记得以前看那些古装片,知道这种地方一般会有得道高僧,她突然有些罪恶感,这么贸然前来,要是打扰人家修行了,可如何是好?她决定转身离去,就在她抬脚的瞬间,禅房内的声音不知何时居然停了下来,紧接着,便听见一个深沉而淡然的声音自禅房传来。   “施主既然远道而来,不妨进来坐坐。”   闻言,李倾城一时如见了鬼般,呆愣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不过禅房里的人说的话让她的神经立刻紧绷起来,那人难道知道她的身份?不然,如何会说她远道而来,这远道指的又是什么?   她突然觉得这个场景有些熟悉而又狗血,老天爷,你确定这不是在拍戏?   她无语的翻了翻白眼,算了,既来之,则见之。   她伸手轻轻拍了拍胸口,随即推开禅房的门。   这间禅房并不大,而房内陈设除了一张简易的床铺和桌子外便再无其他,禅房正对门处的墙上用毛笔大大地写了一个“静”,在字的下方正盘坐这一位身着半旧□□的和尚,此人背对着她,她无法看见其相貌,更无从判断其年龄。   不过借着其身旁昏黄的油灯的光线,她能够看出这和尚背影显得有些佝偻。   她在门前进退两难。又不知该不该开口,开口了又该问些什么?嗨,大师,你知道我从哪里来?   说实在的,她根本不相信这个真的和尚知道她的来历,毕竟这种怪异的事连她自己都还未完全信服。不过她刚才明明已经很小心了,为何还是被发现了?难道这和尚真有什么过人的本领?   “施主请”   在她暗自揣测的瞬间,那和尚已经转过身面对她,并伸手朝她脚边的蒲团指了指。   在她回神看到他面目的时候,瞬间了然。这和尚原来是个瞎子,只见他双眼紧闭,眼角蒙了一层又一层褶子,苍老的脸上却是一副淡然从容的样子,让人心生敬仰。人们都说瞎子的感官格外灵敏,果然如此。   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在蒲团上跪坐下来,眼睛紧紧地盯着他,一副疑惑的样子。   那和尚依旧泰然地盘坐在原地,一双干枯的手里拿着一串檀香木珠子,在其身旁是一个半旧的木鱼。   “大师方才为何说我是远道而来,大师眼睛明明…”   她一时不知该如何措辞,她开口打破沉静,不过是怕在此耽搁太多时间。   “施主,眼睛并不能看清楚世间所有的事情,很多时候,眼睛看不见的东西,并不代表它不存在。”   老和尚的话说得她越发云里雾里,这人究竟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大师所言极是,不过听大师这么一说,小女子心中疑惑更胜,望大师明示。”   “施主并非这里的人,天道运行,自有其规律,不过…”   李倾城的心突然一紧,这和尚真的知道她的来历,她感觉有些骇然,心突突地跳着,这人怎么话说一半就不说了。要是他真知道她的来历,是不是表明他知道她所在的空间,是不是就可以回去了?她就可以不用去北齐了。   她突然变得激动起来。对于老和尚的话原本半信半疑的她,此刻完全相信是老和尚的话了,她甚至怀疑老和尚和她一样,都是穿越过来的。   “大师既知小女子的来历,可否告知小女子,该如何回去?大师可听说过二十一世纪么?那就是小女子的家乡。”   她满心欢喜,满怀期望,双眼热切而诚挚的看着眼前的大师。   谁知听了她的话,那和尚一言不发,只淡淡地摇了摇头。   “施主所言,贫僧并不知道。”   老和尚简单的一句话却好似冬日里的一盆冷水,自她头顶浇下,让她原本燃起来的希望尽数殆灭。她呆愣在了原地。   她好似一个被针扎破的皮球,再也跳不起来了。她耷拉着脑袋,一脸颓唐,原来是她想多了,这可是古代啊,她真的永远回不去了。她感觉有些悲伤,这种大喜大悲总会无端地牵动人内心的某些隐秘的思潮。   她原就不属于这里,却被强行带到了这里,在她以为自己完全没希望回去时,偏偏出现这么个和尚,让她重新以为一切不过是梦一场,她马上就可以结束这场梦了,可谁知,这和尚并不知道她所说的世界,她彻底绝望了。   “怎么可能,大师,你既知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为何不知道我来的地方?大师,你是不是在骗我?”   她仍不死心,抬头,双眼死死盯着老和尚,试图从他那松弛却无比泰然的脸上看出一丝丝破绽,然而这一次,和尚除了摇头,真的一个字也没说了。而她也没能抓捕到他一丝情绪。   她收回视线,颓然地低下头,喃喃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自己早就该习惯了,可是我依旧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依旧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大师,你说我在这里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存在?很多时候,我都在告诉自己,既然来了,就安心地走下去,可无知的未来,总让人无端恐惧。我怕走到最后,这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我这个人的存在,我怕一切都是幻影。”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老和尚如入定般,静静地端坐着,干枯的双手缓缓拨动着手上的檀香木珠子。苍老的脸如一片波澜不惊的古井,好像早已看尽了这滚滚红尘。   “阿弥陀佛,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施主,凡世间之人,皆有其存在的意义,施主又何苦要自寻烦恼,何不坦然处之,顺其自然。”   听其言,李倾城抬头望向老和尚,眼中迷茫更胜。   “不过,施主既然逆天命而来此,必得遵天命而行,否则…”   如果放在平时,李倾城若是听见有人这般说她,她大概会破口大骂其妖言惑众,但此时此刻,她竟无端信服。   这个老和尚看起来很是普通,可她能感受到,此人并非凡人。   “否则如何?”   她终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唉…”   老和尚头转向她的方向,眼睛明明看不见,她却感觉他好像能透过那闪烁的灯光看见她茫然的表情直至她内心。   “贫僧并非危言耸听,施主若能断去六根,除去六尘,皈依我佛,必能平安了事。如若不然,轻则有情人阴阳相隔,重则殃及国家。施主本非我世之人,此生情路坎坷,累及帝王将相,注定不能安然度过。还望施主审慎思考,三思而后行。”   老和尚的话忒狗血了些,她本该认真思考的,却不知怎的有些想笑。   “施主,你的命格不是很好,贫僧奉劝你还是皈依我佛,潜心修炼,如此才不会累己累人。”   “她命格如何还轮不到你来评定。”   李倾城刚想对老和尚衷心一番云云,却被一句冰冷至极的话将口死死地封住了。   她一回头便见宇文邕一袭白袍,玉树临风,高高的站立在禅房门前,一双幽深的眸子紧盯着老和尚,酷冷至极,李倾城看着看着无端地打了个寒颤。他生气了。   老和尚并未过多的言语,干枯的双手停下拨檀香木珠子的动作,双手合十。   “阿弥陀佛。”   宇文邕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随即将她自地上拉起,径直走出了禅房,她甚至还没来得及跟老和尚道歉便被他带出了院子,在他们转身离去之际,她分明听到了老和尚无奈的叹息声。   “阿弥陀佛,佛告须菩提,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涅槃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而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无度之……”   老和尚的声音渐渐远去,再回首,身后的寺庙已消失在茫茫灯海中,她下意识地看着寺庙的方向,心中也不知在想什么,而身旁的人余怒未尽。    ☆、第三十七章 星夜惊魂(一)   黎明时分,李倾城一行人便起程继续前往北方。昨夜自从两人离开寺庙后,宇文邕一言不发地拉着她便往府邸方向走去。一路上她觑着他的脸色,感觉很不好。她不明白,那老和尚不过说了几句高深莫测的话,无非让她皈依我佛,潜心修炼云云,她大可左耳进右耳出,他生哪门子闷气啊。   她觉得自己实在跟不上他的思维,再说了,要不是他久久不归,她也不会去找他,也就不会遇到那老和尚了。不过,她怎么觉得那老和尚的话,有些匪夷所思,她一介凡夫俗子,何德何能,能傍上那么些个大佬?还说她会很有成为红颜祸水的潜质。   她估摸着,她是不是得改个名字,倾城,自打听了老和尚的话后,她怎么听都觉得怪渗人的,虽然她的原意可不是拥有倾国倾城美貌的倾城。   昨日两人回府邸后,不欢而散,宇文邕一路上没理她,显然一半是在生老和尚的气,一半则是在生她的气,她也是有脾气的人,自然不会去自讨没趣,心中思量着,这男人肚量也忒小了些。故而,她也没说话,两人默默地回府,再默默地悄无声息地离去。   因着天色尚早,她昨夜睡得也不是很踏实,所以今日她没啥闲情逸致来看山看水,这一路,马车依旧颠簸,但她睡得像死猪,檀香锦儿两人紧紧地倚靠在一起,小心翼翼地照看着她。   期间马车也停过几次,但她毫无知觉,依旧睡得很死,宇文邕也掀帘看了她好几次,见她睡得香甜,故未惊醒她,便转身离去。倒唬得檀香锦儿两人全身紧绷,急忙坐直身子,对着他行礼,生怕做出什么事惹恼了他。   已是仲春时节,微风过处,依旧有些寒冷,却没有冬日那般刺骨,那漫天没日没夜下着的大雪也消失殆尽,如今过眼之处,皆乃一片万物复苏之景。   马车一离开思州城便沿着一条宽阔的大道往北上,一路上马车从平坦的大道渐渐转入一条僻静的小路,然后穿过一座又一座兽脊般高低起伏的小山丘,此时正值正午,马车刚好在一处小山坳上停了下来,宇文邕为了隐蔽行踪,遣散了那百多名的士兵,命令他们在暗处跟随。他静静地端坐在马上,看着山坳不远处的方向,薄唇紧抿。一双幽深黑亮的眸子紧盯着一个地方,在距其遥远的地方是北齐所在的地方。   男子一身白衣,面容冷俊,一只修长的右手紧握缰绳,如墨般的发丝在微风吹拂下,在身后上下飞舞。   须臾,一袭红色曳地长裙,容颜不凡的红衣女子轻轻地走近,在距离他五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红衣女子看了看马上的男子,神情冷漠,只是那双忧郁的秋水眸子无端蒙上一层微不可查的白纱。   女子淡淡地看了眼男子,只言不语,随即移开视线,看着男子看向的方向。   天,是湛蓝的,空中没有云彩,却荡漾着海水一般通透的蓝色,微风吹拂,在他们身后,是一片盎然的生机。   两人没有语言交流,甚至连眼神的交流都没有,但冯小怜却知道,她的公子会亲自护送倾城妹妹,直至北齐。   她不明白,公子不是说过吗,感情最是能让一个人迷失方向,失去理智,他只是一个收网人,可是他如今做的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她永远记得那日树林里,公子一脸决绝的样子,那种坚定果敢,她在很久以前就看见过,这一次,她又看见了,只是如今的公子,却不再是她认识的那个公子了。   她原以为一切都不会变,纵然时间再残酷,她有的是勇气,有的是耐心,可是,她最不能也最不敢面对的,便是自己苦苦守候了多年的人,最后爱上除了自己外的别人,如今血淋淋一般的现实,就这么摆在眼前,她的心有那么一瞬间迷失了方向,又有那么一瞬间,好似万千冰锥子,齐齐扎在她那颗原就不完整的心。   但她却感觉不到任何疼痛,纵然难以置信,她还是会坦然面对,至少表面上是会的,她的公子,对任何事,任何人,从来都是淡淡的,她也是,从来都是淡淡的。她不争不抢,不闻不问,她只会永远追随他,她的命是公子给的,她永远不会离开他。她原意为他做任何事。    ☆、第三十八章 星夜惊魂(二)   是夜,李倾城水足饭饱,无聊地趴在车窗边,白天睡多了的后遗症便是晚上睡不着,她看着檀香锦儿两人如同两只小松鼠般紧紧倚靠在一起,沉沉入睡,心中好不羡慕,早知道这样,白日就不该那般贪睡了。   这一路行来,荒山野岭,很少看见有人家的地方,她在睡梦中也能感受到马车一路走走停停,大概是怕路途崎岖,颠坏了她。而此刻距离方才的停顿也没过多久,月上中天,四周一片寂静,她掀起帘子,入眼之处,一片漆黑,不过好在今夜月色还行,她能够借着那惨淡的白光,看见一些朦胧的影子。   他们好像进入了一片森林,而且是生长在山坡上的森林。故这段路程走得极为缓慢,她有些疑惑,为何宇文邕不让他们就在方才休顿的平地度夜,反而要大晚上地赶路,难道他就那么想将她送到北齐?   不,他不会的。她立刻打断这个猜想。她也算阅人无数的老女人了,她能够感受到他是真的喜欢她的,不然为何老和尚短短几句话就会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激怒?   “此处系为苍山,乃盗冦盛行之处。”   她不明白,为何每次她独自沉思之际,宇文邕便会悄无声息地出现,还心有灵犀般将她心中的疑问一一解答。难怪他要趁夜赶路,感情是为了躲避山贼啊,她倒不认为他是害怕,大抵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亦或者是怕动静太大惹人注目。   她双目炯炯有神的盯着外面黝黑的景色,脸上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山贼,山贼好啊,活了这么多年,她还没真正遇到过呢。她倒正想看看,古代的山贼是何等模样。   这厢她正处于漫无天际的幻想。那厢宇文邕已经将她的表情尽数收入眼中,他第一次无奈地摇头。她的确是与众不同的。   晚风过处,一片窸窣之声,李倾城以为是四周树木摇动的声音,故没太在意,宇文邕却立刻正视起来,一双幽深的眸子缓缓自四周扫过,两道剑眉轻轻蹙起,随即,他神情一凝,忽而挥手。   “停车。”   马车几乎在一瞬间便停了下来,李倾城被猛然一颠,心脏差点蹦出来。檀香锦儿两人也被猛然颠醒,一脸茫然地盯着她。   李倾城看向窗外的人,只见他拉过缰绳,紧紧地守护在她所在的马车旁边,神情凝重。   莫不是那山贼真来了?真是说什么来什么。马车停在了山坡上的一处平地,此处密林丛生,高大的树木几乎遮住了整片天空,所以显得这林子越发漆黑,若非她视力好,恐怕连宇文邕的身影都看不到,不过,纵然月色再好,十步开外,她也很难看清楚了。   她看着窗外马上坐着的男子,原本狂乱跳动的心莫名安定了下来,内心深处突然涌现一股莫名的激动与兴奋。   “公子”   冯小怜一袭曳地红裙,款步走到疾风旁边,看着男子所在的方向,苍白的脸上闪过一抹担忧。就连她也听出来这林子有些不大对劲。五十,不,大概有近百多人,埋伏在林子四周,她担心会是宇文护的人。   公子为隐蔽行踪,特意遣散了跟随他们的士兵,只留了十几个人在暗处跟随,此时敌方人多势众,他们恐怕寡不敌众,她看着自家公子,暗自决定,务必护公子周全。    ☆、第三十九章 星夜惊魂(三)   李倾城呆趴在车窗边,看着窗外依旧静得出奇的景色。心中不免有些奇怪,这山贼咋还不出现呢?   宇文邕看了眼她,轻蹙眉头,嘴角微动,刚想说话就见她放下帘子,从马车里钻了出来。他静静地看着她,最后只无奈地摇头,随即立刻也翻身下马,朝着她所在的方向走去。   “冯姐姐,出什么事了吗?”   她一出马车,便来到了红衣女子所在的地方,伸长脖子朝四周看了看,疑惑地问道。她其实是想问这山贼还来吗?   “保护好她。”   红衣女子没出声,倒是宇文邕走到她旁边,朝她右边方向低声说了句。就在红衣女子点头的瞬间,四周突然一阵窸窣作响,好像大风正在搜刮的密林,脚步声密密麻麻的钻进耳蜗,李倾城听着,心中不免一颤,山贼人好像不少,她有些担心宇文邕和那十几个士兵。   与此同时,宇文邕立即将她护在身后,手里不知何时已经握了把雪亮的佩剑,黑矅石般的眼眸紧盯着密林深处,脸上神色严肃,若是宇文护的人,他就不用担心她了,反正他们要的是他的性命,若是山贼,确乎就有些难办了。不管是哪方人马,他便是拼尽性命,也要护她周全。   李倾城未及细想,紧接着便看见一丛丛零星般的黄色的光芒自他们周围亮现,那光芒渐渐扩大,逐渐围成一个巨大的光圈,将他们死死围在中间,李倾城一时没适应那刺眼的黄光,连着眨了好几次眼睛。然后,便是一声高过一声的吆喝声,脚步声,以及得意的呼叫声,如同一片嘈杂之声汇聚的海洋,震得她耳膜有些疼。   几乎是同一时间,一群衣衫褴褛的大汉举着火把便出现在了他们面前,在见到人群的刹那,冯小怜莫名地松了口气,在她看来,这些山贼无非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根本不足为惧。她下意识地转头看了眼一脸沉静的男子,嘴角微扬,然后迅速收回视线。   “小姐…”   檀香锦儿也在同一时间下了马车,看见如此阵仗,两人除了神色一顿,倒没有如同电视剧里那些脑残的丫鬟般,放声大叫,李倾城不禁有些佩服宇文府中人的素养,而这源头,她想着,看了眼身旁的男子,心下一暖。两个丫鬟立刻来到她身边,一左一右的守护着她。然后那十几个家丁模样的士兵也在他们外面围了一层保护圈,个个手握兵器,一脸警惕的盯着火把所在的人群。   李倾城突然有些想笑,她在现代好歹也算是个女汉子,怎么到了这儿她就变成了众人保护的对象?   她想着想着,居然出神了,就在她思想天马行空之际,一双温暖的大手紧握住了她的手,她立刻收回思绪,朝着手的主人望去,却只见到一个完美的侧脸,她轻轻捏了捏他的掌心,宇文邕似有所感应般转头看向她,她立即狗腿地报之以甜美的微笑。   他看着她,微微一愣,随即立马转移视线。一双幽深的眸子仍旧盯着面前的人群,眼角里却浮现出一抹笑意。   他们这些小动作没人注意,而红衣女子却在不经意的转头间看见了,她只微微一愣,便转开了头。   李倾城微笑完毕,立马松开了宇文邕的手,细细地打量起面前的人来。   借着火光,她看见他们有高有低,有胖有瘦,大多数都是身着简单的粗布衣服,也有几人身着虎皮大衣,大概是高层人物,她仔细地观看了许久,突然发现这些人除了面色蜡黄了些,面目狰狞了些,目光毒辣了些,倒也和正常人没甚太大区别。而且,这里面是没有女子的。   她环顾四周,匆匆地将百多名山贼看了一遍,这些人个个手握兵器,有的是破烂的玄铁,有的是长满倒刺的狼牙棒,有的则拿着几柄斧头,总之,每个人所拿兵器皆不相同。   “咳咳…尔…尔等…”   在她观察完毕之际,一条身着虎皮大衣的彪悍大汉,手举火把,往他们的方向踏了一步,清了清嗓子,眼睛一横,她忙收回视线,正想听听他想说什么,谁知此人竟像结巴了似的,半天也说出一句话。她看着他努力地张着嘴,一张本就有些狰狞的脸,因其正在努力回想什么,故而看起来越发狰狞。她感觉自己的嘴角抽了抽。   “二毛,我说你就不要装文人了,字都不认识几个,还要学汉人那套,说个话半天也说不清。”   这彪悍的男子好容易顺过气,正想继续说,却被一个调侃的声音一哂,李倾城见他刚张开嘴,便似噎住了般,半天吐不出一个字。李倾城听见二毛两个字,差点笑喷,这么个,庞大的人,叫二毛?   “去你娘的。”   这被唤做二毛的男子,脸色一囧,朝其身后一啐,谩骂了一句,然后又转头看向他们,随即恶狠狠地说道:   “此路系爷开,此林系爷种,欲往此间过,必须留下买路财。”   这男子经人一说,果然换了种语气,话也说得极是顺畅,只见他朝他们身后看了看,眼睛微眯,似乎在估量他们有多少钱财。   李倾城听着他的话,小心肝一颤一颤的,她死死地咬着下唇,唯恐自己憋不住笑出声,这,这,确定不是在拍戏?怎么连台词都是一个样。   “多少。”   宇文邕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冷冷出声。   那彪悍男子见到他的一瞬,原本嚣张的气焰消散了不少,连声音都便得温顺了许多。   “这,这,爷从不做亏本买卖,自然是全部。”   他看着男子,小心翼翼道。   宇文邕冷冷地看着他,一言不发,幽深的眸子似乎闪烁着万千寒冰,神色冷漠。   “好,钱财你们尽可拿去,车留下,放我们走。”   他的话刚说完,那彪悍的男子神色一喜,刚想说好,却见其身后一高瘦的男子,突然迈步走到他身边,一身粗布衣裳,面目普通,却长着一双精明的眼睛。   “这可不行,区区钱财,便想打发我们?”   男子盯着宇文邕,嘴角冷笑,声音也是出奇的冷静。   “你们,意欲何为?”   宇文邕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神色难辨。   “美女钱财皆归我们,然后便放你们走。”   男子说着,一双眼睛不时落在她和冯小怜身上,一双小眼睛半眯着,甚是猥琐。   “哼。”   宇文邕冷哼一声,手握宝剑,如同一棵参天的大树,挺直身子,站在她前面。   “小子,你别不识好歹,就凭你们就想跟爷斗?不自量力。”   彪悍的大汉突然哂笑,因为同伴的陪伴,他突然有了底气,遂十分不屑地看着宇文邕。   “三毛,到底是你心细些,我竟忘了咱老大还差个女人呢。我看这两个小娘子貌似天仙,老大见了定会喜欢。”   彪悍男大笑着拍了拍瘦子的肩,那力道之大,李倾城总觉着那瘦子的肩膀分分钟便会被其拍碎。    ☆、第四十章 星夜惊魂(四)   李倾城不禁有些佩服这些个山贼的父母,二毛,三毛,这都取的是啥名字啊。是不是还有个一毛?她觑着两个山贼的面貌,觉得匪夷所思,这两人长得天差地别,不可能是兄弟吧。   她看着瘦子模样的山贼不动声色移开了肩上的铁掌,眼睛一眯,紧盯着宇文邕,漫不经心道:   “小子,考虑得如何?考虑好了就带着多余的人快滚。”   “对对,再不走,爷手上的刀子可不长眼。”彪悍男忙随声附和道。   宇文邕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一言不发,随即将视线转向她。李倾城愣愣地看着他,那双幽深的眸子在昏黄的火光的映衬下,竟散发出宝石般的亮光,她第一次看懂了他那眼中的深意,心中好不激动。她知道他准备硬打了。他是在示意她要小心,她忙朝他微微地点头。   “保护好李姑娘。”   他淡淡地吩咐完毕,随即亮出雪亮的宝剑,神情冷漠,面无表情地看着众山贼。   “是。”   十几名士兵听命,齐声应道,几乎在同一时间亮出了刀子,一双双鹰隼般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眼前的山贼,个个脸上都是一副平静的表情。再观山贼们,显然是被这副阵仗给惊到了,个个一脸懵了的神情,就连那个精明的瘦子都明显愣住了。   “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给我上。”   彪悍男居然是第一个先反应过来的人,只见他一脸不奈,右臂一挥,朝着身后的喽啰大呼一声,随即将左手的火把狠狠的掷在地上,双手挥舞着一把雪亮的斧头便向宇文邕砍去。   李倾城吓得心都跳到嗓子眼了。   “公子,小心。”   红衣女子见状,眉头一皱,忙出声提醒,身子迅速朝男子所在方向移去。   “保护好她。”   宇文邕淡淡地说了一声,她只暗自咬了咬下唇,便生生止住了步子,忙快步走到李倾城身边。   宇文邕看着砍向自己的斧头,神色自若,连眉毛都没皱一下,李倾城只见他身子一闪,轻轻松松便躲过了那致命的一击,彪悍男一击未成,又朝他所在的方向重重砍去,力道虽大,却毫无章法,再加上其庞大的身躯,越发显得其笨拙愚蠢,宇文邕冷冷地扫过他,然后便见他一个迅速转身,飞身一踢,彪悍男因用力过猛,一时未及收力,他一脚正中其背,宇文邕看起来像个文弱书生,可多年征战生涯,早已练就一身过人的拳脚功夫,更何况他多年来面对的都是万千训练有素的大将,如今对付眼前的山贼,简直绰绰有余。   果然,山贼被其一脚踢中,立刻便疼得弯下了腰,十分狼狈。宇文邕见状,手握佩剑,右手轻轻一划,只听见刺啦一声,那彪悍男左臂便被划开了一道血口子。因为是夜晚,李倾城没能看清那伤口有多深,只听见那男子闷哼一声。   “奶奶的,下流胚子,敢伤爷,爷非废了你不可。”   彪悍男忙用右手捂住左臂。口中骂骂咧咧,显然被宇文邕激怒了。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给爷快上,还有你,三毛,你也别幸灾乐祸,有本事你给爷宰了那小子。”   李倾城见那瘦子只漫不经心地暼了一眼彪悍男,便冷笑着看着他们的方向。   “上”   男子一声令下,众山贼便像黄峰般朝他们扑来,随即一阵阵乒乒乓乓,无数兵器相撞的声音就像一首嘈杂的音乐,迅速自她耳边响起,场面一时有些混乱,她看着眼前火光摇曳,人影散乱,血腥味不断充斥在鼻间,令人作呕。檀香锦儿两人一左一右保护着她,而冯小怜则站在她的前方,宇文邕则站在她们的前方,正挥剑斩杀敌人,她看着他的身影,整颗心就好似悬挂在空中,满脸担忧。   虽说他们一行人统共算起来都不超过二十,可宇文邕带出来的士兵个个身手了得,再加上宇文邕本人更是骁勇善战的大将,所以纵使山贼人多势众,却也没占上风,李倾城看着身边不断倒下的尸体,几乎都是山贼的,鼻间的血腥味越发浓厚,她感觉视觉有些麻木,脑袋一片模糊,为何她总是遇见这般充满血腥暴力的场面啊。   她好想回到二十一世纪,法治和谐社会,多么美好啊。   这场拉锯战持续了好久,却仍旧没有停下来的趋势,双方仿佛都杀红了眼,众山贼虽不断死去,却都是铁汉子,非但未胆怯,反而越杀越勇,李倾城想,看来他们是穷久了,快疯了。就连方才一直作壁上观的瘦子都加入了战斗,不过此人很是卑鄙,他总是跟随在小喽啰的身后,趁机钻空子,在别人未注意时,给人横空来一刀,她看见好几个士兵都是这般被偷袭而受伤的。她突然有种想骂人的冲动。这人还能长点脸不。   方才被宇文邕伤的彪悍男此刻正伙同几个虎皮大衣的汉子,将宇文邕团团围住,准备采取人海战术,消耗宇文邕的力气,以报一剑之仇。   “冯姐姐,小心。”   李倾城仓皇退却间,见距离她们左侧几步远的方向,一满脸狠绝的小喽啰正悄悄踱到冯小怜身后,一双猥琐的手正伸向她,她无法跑过去阻挡,只能大声喊着提醒她。   谁知冯小怜好像早已察觉一般,只见她身子突然向后一倒,腰肢如柳条般迅速弯下,右脚在空中划过一条漂亮的弧线,狠狠落在那喽啰脸上。   那小喽啰立马捂住脸,疼得满地打滚,李倾城嘴角一抽,这,这,果然是练舞之人啊。冯小怜仰着脸看着她一脸的愕然,淡淡一笑。随即双手撑地,右脚轻轻一踏便站直了身子,朝她走了过来。   李倾城刚想夸赞她几句,突然感觉左臂一阵钻心的痛,然后整个身子被人狠狠一扯,随即一双铁臂般的手紧紧地捏着她的肩膀,一把锃亮的大刀死死的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她微微一愣,脑子一片空白,随即立马反应过来,她被人挟持住了?   “住手”   身后之人声音不大,却有很好的震撼效果,至少所有人被其这么漫不经心的一喊,都停止了打斗。宇文邕看着他们的方向,深邃的眸子一阵紧缩,脸色越发冰冷。   “放开她。”   就连她骤然听见他的声音都忍不住打了寒颤,他的声音依旧是淡漠的,可这淡漠中却好似有万千冰棱子,让人闻之无端害怕。   “哼,你以为你是谁?还敢命令我,你看,只要我手上轻轻一用力,这小娘子的恐怕就要香消玉殒了。”   身后的人说着,握刀的手朝她脖子方向紧了紧,李倾城感觉脖子一阵刺痛,仿佛有股热流正沿着脖子往下流。鼻间又一阵血腥味袭来。   “住手,你若敢杀她,我便移平整座苍山,杀了你们。”   宇文邕紧盯着他,幽深的眸子满是寒光,李倾城见他紧紧握着手中的剑,脸色俊逸依旧,却好似蒙上了一层寒冰。   “倾城妹妹,”   冯小怜站在他身边,苍白的脸上满是担忧。   原来方才她只一味观察着冯小怜,却未曾注意到那原本正在和几个士兵纠缠的瘦子悄悄来到了身后,一把击晕了位于她右侧的檀香,然后挟持住了她。   她不禁暗自叫苦,她怎么就成了她最不喜欢的拖油瓶啊。 ☆、第四十一章 负伤   月上中天,林中一片狼藉,尸横遍野,满地鲜血,李倾城觉着背后更是一阵阵阴风吹拂,令人作呕的浓浓的血腥味儿随着风在空中飘散,闻着若有似无的味道,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你,你们所有人都放下兵器,不然,小爷杀了她。”   瘦子的声音听着感觉有些不耐烦了,而架在她脖子上的刀紧贴着她的肌肤,那冰冷的触感虽让人害怕,但她却表现得很镇定,好歹也算是到鬼门关走过一遍的人了,再说,那双漆黑亮丽的眼睛自她被挟持起就没移开过她,她若不表现得坚强点,要是他一时分心,那么他们这一行人也别想着活着离开,不过想来理智聪明如他,应该也不会的。   “三毛,都说擒贼先擒王,你这一招,可真够绝的,兄弟我佩服。”   那被唤作二毛的彪悍男看着李倾城身后的人,不禁大笑。   众山贼跟着他齐刷刷地来到了李倾城身后,原本乱炖般的人群,立刻泾渭分明,宇文邕和冯小怜并肩站在正对着她的方向,仅剩的几个家丁模样的士兵满脸鲜血,依旧手握兵器,眼神锐利,紧紧守护在两人身边。   “小王八羔子,还不给爷快快放下兵器,”   彪悍男一脸不屑地看着对方,口气甚是嚣张。   李倾城看着宇文邕,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她想叫他们自己走,不用管她,可她知道,她就算说了,也没用,因为宇文邕不会抛下她不管的。   晚风过处,四周树叶翻动,一片窸窣声响,头上一轮明月,正高高地悬挂在漆黑的夜空中,而身旁火光照耀下,面前的人显得很是朦胧,她有些看不清,只能够感觉到一道清冷的目光一直落在自己身上,对面的人,面容模糊,一袭白袍,恍若谪仙下凡,右手一把雪亮的宝剑,在火光照耀下,发出幽幽的冷光。   彪悍男干吼了半天,见没人搭理,顿时感到窘迫,肝火旺盛的他随即紧盯着宇文邕的方向,突然冷笑一声。   “臭小子,你似乎挺在乎这个小娘子,瘦子,”   彪悍男不怀好意地看向她,李倾城感觉脖子上的刀子自皮肉上轻轻擦过,一阵刺骨钻心的疼痛随即弥漫至全身,她这个身体在古代这几年养得可娇贵了,细皮嫩肉,白里透红,脖子上刀力道虽不大,但她却清晰地感觉到皮肉绽开的声音,然后又一道热流从脖子上流过,。   她自己倒不觉着怎样,可在旁人看来,却颇为触目惊心。   “倾城妹妹。”   冯小怜更是瞬间惊呼着喊着她的名字,苍白的脸在火光照耀下毫无血色,一双秋水眸子宛若利剑自她身后扫过。   而现在她身边的人自始至终一动不动,只是那双眼睛出奇的森冷,俊逸的面孔神色难辨,身子如松般站得笔直,她感觉他握剑的右手绷得很紧,手柄处原本白皙透亮的指节借着火光,依稀能看出来因其用力过度,剑身隐隐颤抖。   她心徒然一紧,他可别犯傻。   紧接着,只见一道寒光闪过,耳边一阵布匹刺啦破裂声响,她看着宇文邕举剑朝自己的左手狠狠一划,她隔了十步远都能听见冰冷的剑刃在皮肉上游走的声音,而他却是连眉毛都没皱一下。   “公子。”   冯小怜想是也没料到,一双眼睛睁得老大,惊讶地看着身旁的男子。   “不要。”   李倾城愣了半晌,方才大吼道。   彪悍男见状,冷哼一声,显然不甚满意,而她身后的男子也轻轻地叹气,随即幽幽地说道:“小子,你以为这轻轻的一剑,便能抵过你伤我哥哥的那一剑,你未免傻得太天真。”   李倾城听着,不免气恼,这人趁火打劫,奸诈阴险。   她满心担忧地看着宇文邕,心中一阵抽疼,眼里流露出万般话语。然而他却毫无反应,受伤的左手宛如脱臼般垂吊在身侧,身姿依旧峻拔伟岸。    ☆、第四十二章 分道扬镳(一)   “你想怎样?”   宇文邕紧盯着她脖子的方向,声音如故,语气冷淡。只是那张原本淡然镇定的脸,有那么一瞬间露出一丝慌乱的神情,她几乎在那转瞬即逝的瞬间便捕捉到了。心,突兀地疼痛起来,她何德何能,竟会让他为她做到如此,她原是异世而来的陌生人,充其量也就是匆匆一过客,她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累赘。   “臭小子,小爷看你颇不顺眼,你还是自行了断吧,不然,便杀了她。”   彪悍男不断用手抚过自己受伤的手臂,眼睛死死地盯着宇文邕,脸色极为难看,想来他从未受过如此大辱,心中很是气恼,他想让宇文邕以命抵命。   他根本就是异想天开,李倾城想,且不说宇文邕身份如何,单就根据他的性格来看,他也不会如他所愿,她与他相处这么多年,虽未能真正了解他,但也略知一二。当年在现代,小枫也不止一次在她耳边唠嗑过,宇文邕何其英武,何其善晓人心,何其…顾小枫将他夸得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她也难得繁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宇文邕不会死在这儿。   她想着,心顿时安了下来。   “怎么,不想动手?你不动,那爷便动了。”   彪悍男说着,转头朝她身后人道:“三毛。”   “慢着,”   她原想着自己恐怕真要命丧于此,却见宇文邕朝着她的方向迈了一步,那双漆黑的眸子一直看着她,眼里似古井中的水,深沉幽远,她一时竟呆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这是做什么?   “公子。”   红衣女子一把拉住宇文邕的衣袖,眼里满是不解,苍白的脸血色全无。   “宇文邕,不要,你可不要犯傻,我死也就算了,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个女汉子,可你不一样,你还有好多事要做。”   她睁大眼睛看着他,眼神里几近乞求,一丝丝殷红的血早已在晚风的吹抚下,干涸在雪白的脖颈上,苍白精致的脸看起来很平静,说出来的话音却有些颤抖。她虽知道历史,可谁知道小枫说的是真是假,历史上的宇文邕会是她认识的这个宇文邕吗?如果不是,他要是真的为了她而死,假如她侥幸活了下来,她之后的人生也只能活在痛苦和愧疚之中了。   她突然好恨自己,恨自己怎么就那么不小心,恨自己怎么就这么无能,要是她身怀绝世武功就好了,那样的话,她就不会像如今这样,被人挟持,束手无策了。这种恨,层层递推,最后转移到宇文护头上,要不是他,她也不会去什么北齐,也就不会遇到这么些烂摊子事,她暗自咬牙发誓,如果有一天她有能耐了,定要他血债血偿。   她的话显然有些作用,至少在他看着她的那么一瞬间,他明显得愣了一下,再加上冯小怜一手紧紧拽着他的衣袖,一手握住他拿剑的手,让他顿时难以动作,冯小怜几乎整个身子都挡在了他面前,一张精致的脸静静地看向他,一脸坚定。   “小王八羔子,艳福倒不浅,快点,爷可没耐心跟你们耗,”   彪悍男握紧手中的斧头,脸色很不好,口中又开始骂骂咧咧起来,瘦子显然也难得耗下去了,只听他朝地上狠狠啐了一口,铁爪般的手捏得疼的李倾城差点喊娘。   气氛一时有点怪异,双方这般僵持着,谁也动不了谁,这帮山贼也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也拿不下宇文邕他们,所以才绑了她用以要挟,这样他们就不必损兵折将,便可钱财和美人两得,最后还可以逼着他们就范。简直一箭三雕,完美极了。   “二毛三毛,玩一玩也就行了,玩过火了,可就不好了。”   就在李倾城以为双方要进行第二次火拼时,一个慵懒随意的声音却突兀地自她的身后响起,她感觉身后的人身子一愣,架在她脖子上的刀微微抖了抖,而她身边的彪悍男原本凶恶的脸立刻变得十分奇妙,先是微愣,然后是欣喜,再然后…是害怕?   她突然感觉这人来头不小,居然让二毛三毛如此失态,诚然二人也并非什么英勇角色,不过,就冲着这随意的声音,她的直觉告诉她,此人定非凡夫俗子。至少是一个厉害的角色。   再观宇文邕,虽然还是那副漠不关心的样子,神情却立刻警惕起来,冯小怜也立马松开了手,站在他旁边,两人皆是一副表情,紧紧盯着她身后的方向。   约摸半刻钟的时间,那人才慢慢悠悠的出现,她仔细地观察来人,心中不禁感到疑惑。   此人看起来弱冠年纪,身穿一袭淡青色长袍,手里摇着一把折扇,长得眉清目秀,特别是那双眼睛,典型的桃花眼,一看就不是善茬。   李倾城见他悠悠然地走到她跟前,悠悠然地看了她一眼,在看见她脖子上时,啧啧地感叹了一下,她感觉自己的嘴角又不受控制的抽了抽。   来人看过她,便又半睁着眼轻飘飘地扫过三毛二毛,两人均是一愣,未等二人说话,他便轻飘飘地走到宇文邕跟前。   李倾城盯着他的背影,感觉有些熟悉,一时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那人装模作样地摇了摇扇子,然后又装模作样地收回扇子,朝宇文邕微微颔首,   “兄台,小弟们多有得罪,望兄台大人不记小人过,放他们一马。”   青衣男子语气慵懒,她却听得一愣,不光她,就连冯小怜都愣了。宇文邕倒是一脸正常,神情冷漠,眼睛紧盯着面前的男子,眉梢微皱,若有所思。   “三毛,放人。”   男子朝身后的人挥手,声音不大,却颇有震撼效果。   李倾城感觉肩膀一松,脖子上那柄寒刀撤去,她感觉整个人又重新活了过来。冯小怜见状,忙上前扶住了她。   “老大,他伤了二毛,这帐可还没算完,老大,不然,我们…”   “三毛。”   瘦子模样的男子还一脸愤愤然,青衣男子懒洋洋地喊了他一声,瘦子立马缄口,默默地退到彪悍男身边,一脸阴沉。    ☆、第四十三章 分道扬镳(二)   李倾城在冯小怜的掺扶下来到宇文邕的身边,锦儿安顿好檀香,忙跑过来帮着冯小怜处理她脖子上的伤口。方才被刀割破时并未觉着有多疼,而此刻,大概死里逃生,身心具疲,而伤口又开始干涸,再加上晚风的吹拂,尽管两人已经很小心的为她抹膏药了,她还是疼得不断吸气。她也不知道脖子上的口子有多大,会不会留疤。   “姑娘,我兄弟是粗人,多有得罪,在下在此代他们向你道歉,还望姑娘见谅,在下马上派人送你们下山。”   青衣男子握着折扇,双手抱拳,朝她微微欠身,动作从容淡然,语气慵懒舒缓,她看着他那张好看的娃娃脸,原本满心怒火,莫名其妙便消散了,青衣男子抬头,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刚好对上她的眼睛,她看着他,感觉那双眼睛黑亮如宝石,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如一股清流,缓缓在他眼中流动。她心想,你好看,你任性行了吧。   这人外表一副漫不经心,风流倜傥,明明就是一个贵族公子哥的样子,谁知就这么个清俊的公子模样的人,居然是个山贼头头。她忍不住啧啧地叹了数声,这古代,人当真是不可貌相。   “不敢劳烦。”   在她和男子对视的时间,冯小怜已经快速将她的伤口包扎好了。宇文邕连看都没看那男子一眼,便一把将她抱起,往马车方向走去。她在他怀中愣了半晌,方才想起他手上还有伤啊。   “散了吧。”   青衣男子看着两人的背影,若有所思。随即嘴角微扬,一双好看的眼睛半眯着,右手复又撑开折扇,漫不经心的摇着扇子,沿着来路走去,山路崎岖,月光不甚明亮,男子如履平地,很快便消失在夜色中。   “走”   彪悍男看着眼前的众人,一脸悲愤,一双眼睛似万千冰刀子,紧紧盯着马车方向,心中很是不平,最后只能虎臂一挥,干吼一声,便见众山贼如作鸟兽散,很快便消失,就连地上原本睡躺着的死尸也很快被清理干净了,原本人满为患的山路一时间变得空荡荡,若非微风过处,飘来丝丝血腥,她都要怀疑刚才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宇文邕将她放进马车,修长的手拂过她的脸,俊逸的脸上不复往昔淡然,满脸愧疚,她看得心疼,拉过他受伤的手,她因从不带手帕,便随便自衣裙上撕下一角来,胡乱替他包扎了。   她本想问他可有伤到实处,却见他一直静静地看着她,漆黑的眸子看得她有些不好意思,心突然慌乱起来,她整个人都有些不自然了。正当她想说些什么时,宇文邕却一把将她抱在了怀中,头埋在肩膀上,薄唇轻轻摩挲在她鬓间。   “对不起。”声音嘶哑深沉,他一直重复这同样的一句话,双手紧紧搂着她,力道却不重,好像抱着一件稀有的珍宝,怕一不小心就将她触碎了。   她想说她的没事,叫他不必自责,却感觉肩膀上一阵温湿,她顿时一愣,整颗心都揪在了一起,他紧埋在她肩膀上,一句话也没说,她却感觉到他有些颤抖,甚至有些害怕,是的,他在害怕。想到这儿,她心里一阵欢喜,一阵心酸,一阵心疼。   她双手攀上他精瘦的腰身,紧紧地抱着他,这一刻,她突然想感谢上天,把她带到了这里。在这里,她找到了她喜欢的人,她抱着他,心从来没有过的满足,在现代,她一直以为自己二十六岁后,就跟爱情绝缘了,所以她从不刻意去追求,当父母为她的婚姻大事急的团团转时,她依旧一副顺其自然的样子,她从不敢奢望,也不敢再去尝试,其实一个人,过的何其自在啊。   可是现在,她想好好珍惜,她从来都是固执认死理的人,没有时她不会强求,一旦拥有,便是失去生命,她也会守护她珍惜的人。   李倾城斜靠在马车的软垫上,昏昏欲睡。锦儿去了另外一辆马车照顾檀香,而冯小怜以照顾她为由便和她同坐在一辆车上。   马车又开始轱辘轱辘地行走在山道上,经过半夜的折腾,无论人还是马都有些困倦了。马车行得很慢,也很平稳,可车身不时轻微的摇晃,她脖子上就一阵钻心刺骨般疼痛。她疼的龇牙咧嘴,冯小怜一直守护着她,双眼几乎没闭过,她原想叫她睡会儿,但话未说出口,便抵不住如泉水般疯狂的睡意,沉沉睡去了。   李倾城这一觉睡得异常安稳,脖子上的伤口原本火辣辣的疼着,她在睡梦中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在伤口上抹了一层东西,她只感觉到伤口处一阵清凉,便再也感觉不到疼痛了。隐约间,她似乎听见冯小怜喊了一声公子,她想睁开眼看看,也不知是药物的作用,还是身体机能太疲乏,总之,她很快便失去意识彻底进入梦乡。   待她清醒时,窗外一片大亮,马车已经开始行驶在宽阔的大道上,自车窗外看去,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在高远的天穹下是一片宽阔的平原,平原分布在道路两边,因是初春,平原生机盎然,一片嫩黄色的绿草恍若一张天然的绿毯铺展在这片宽阔的大道上。   她看着如斯美景,忍不住深深吸了口气,感觉整个人顿时一阵神清气爽。   “伤口可还疼?”   宇文邕在她吸气的时刻早已来到了她身边,他低着头,看着她,深邃的眸子一片清明,今日他换了一身蓝袍,玉带束发,面容清俊,颇像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她嘴角含笑,眼睛半眯着,刚想调戏他一番,却听见一阵咕噜声自她腹中传出,她咧嘴一笑,神色窘迫,她的肚子可真会煞风景。   他看着她,一言不发,原本清亮的眸子微眯,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自眼角闪现。俊逸的面庞一片柔和。   “停车,暂作休息。”   他一声令下,马车便稳稳当当停在了道路上。    ☆、第四十四章 分道扬镳(三)   古代的天空总感觉比现代的要蓝得通澈,空气也是前所未有的清爽醉人。   李倾城胡乱填饱肚子后,便开始漫步在眼前这片偌大的平原。古人常说温饱无愁思,可在她这儿,仿佛所有人们认准的道理都是相反的。人这种动物其实是很矛盾的,什么都没有时,总幻想着拥有所有,当真正拥有时,又开始患得患失。   她脚踏绿地,耳听微风,头顶是一片汪洋般宽阔的天穹,一片片白云仿若一叶叶扁舟,在上面轻轻飘荡,她仰头看着那些漂浮的白云,突然有些想家了。   现代的日子虽说平淡无奇,也算是岁月静好,如今每日就好像踏在真空中,没有一点真实感,也没有一点安全感。   她是一个习惯固守心中净土的人,人一旦过了某个年龄,就会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人生一世,其实挺短的不是吗?老天爷故意将她带到这个时代,难道就是为了打破她的生活,让她来一段武侠小说中所说的荡气回肠?她不懂,她真的越发搞不懂了。   她一个人在草地上走了很久,她整个人却始终不在状态,她很想一个人静静,她的心情怎么就无缘无故的低落了。   “公子,长安来信了。”   冯小怜换了一袭白裙,来到男子身边,将一个小小的竹筒递给他。神情淡漠。   四弟,计划有变,速回。   几个仓遒大字写得极是用力,可想而知写字之人心情是如何急迫。   宇文邕看着绢帛上的大字,冷峻的面孔毫无表情,眉头蓦然一皱,握着绢帛的手骤然收紧,丝质的绢帛立马变形,修长的手指因用力过度,微微有些泛白,冯小怜看着他,精致的面容上略显担忧。   她欲开口问,却见他突然抬头看向不远处身着湖绿色衣裙的女子,幽深的眸中闪现一丝无可奈何。她感觉他的脸色很不好,眉头紧紧地皱着,神色深邃,似乎在与什么作思想斗争。   “皇兄有危险,我必须马上赶回去,你陪她去北齐,务必护她周全。”   “不,公子,让小怜陪你回长安城,小怜不放心公子一人,还请公子准许。”   她看向他,一双潋滟的水光眸子似在极力恳求,苍白的脸上满是坚定。语气也是从未有过的笃定。她要保护公子,这是她一生的使命。   “小怜,保护她,这是命令。”   宇文邕回头看着她,神色严肃,语气冰冷,她看着他的眼睛,心却一点点凉了起来,她知道他是不会让她跟着他回去的,他是她的公子,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表情,代表着什么,她都知道,他的公子一旦做出了决定,便是千万骏马都拉不回的,而这一次,他的表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深刻,可她不想让他一个人回去。宇文护心思如何,她怎么会不知道,他明知道长安城暗藏汹涌,他却不要她跟着他,他怎能如此。   她睁大眼睛,眼里满是不可置信的泪光,她的公子怎么能这样,怎么能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子而不顾自己的安危,更重要的是,他怎么能让一个跟了他这么多年的女子去守护另外一个女子,诚然她的命是他给她的,可她只愿为他而死,其他人,生死又与她有何相干。   “公子,小怜恳求公子让小怜陪您回去,倾城妹妹这边小怜会派人好生护送,一定将她安全送到北齐,公子…”   “小怜,别说了,我不能陪伴在她身边,除了你,其他人我不放心,就这么决定了。”   “公…”   宇文邕说完,不容分说,便朝远处的人匆匆走去。   冯小怜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句公子未说出口,人已经离她很远了。她颓然的站在原地,神情悲伤,心痛如割。白色的衣裙在风中呼呼作响,仿佛一个人在低声呜咽。   李倾城站在草地上,看着天边的游云,神情恍惚。她早该知道,她所拥有的东西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根本经不住时间的折腾。   宇文邕跟她说他可能要走了,她一时有些懵了,随即对他淡淡的笑,只言不语,始终咧着嘴,好像笑得很开心,她渐渐感觉脸上有些僵硬麻木,嘴角的弧度始终如一,她笑着笑着,感觉眼睛干涩,鼻子微酸,眼神也变得一片朦胧,心也渐渐开始酸疼起来。   所有开头的美好不过预示着结局的悲惨,她本就不该奢求太多,更不应该乐不思蜀,他是宇文邕,将来的北周武帝,是乱世的终结者,而她呢,她是谁?她是一个没有过去未来的,一个突兀的出现在这个时空的匆匆过客,她与他本就不该,不该在一起,现在,他就要离她而去了,以后,他们没有以后了。   她背对他而立,仰头看着天空,尽量不让自己哭的太狼狈,微风过处,淡青色衣袂翻飞,三千漆黑的发丝在纤瘦的后背恣意飞扬,她感觉有几根发丝飞到了她眼中,她的视线一片模糊。她的心好乱,就好似她刚从九重天落入凡间,这种毫无归属的陌生感让她茫然无措。   宇文邕一直静静地站在她身后,面容清俊,神色忧伤。他走近她,伸开双手,将她揽入怀中。   她靠着他温暖的胸膛,浑身一怔,一滴滚烫的泪水顺着洁白的脸庞滑落,她闭上双目,双手抚上腰间的手,神情悲伤。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何他们不能长相厮守?今日一别,此生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一面了。   “等我。”   宇文邕薄唇吻过她的耳际,声音嘶哑深沉,她听得心一颤一颤,她想叫他别走,可她说不出口,他们原本是两条毫无交集的平行线,纵然强行交叉在了一起,总有一天也会分开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她感觉腰间的手渐渐松开,而身后的人也如一阵清风般渐渐消散,她呆站在原地,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泪水如断线珍珠,他们始终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只能任人摆布。   宇文邕牵过疾风,回头看了眼远处的女子,随即翻身上马,神情冷漠。薄唇始终紧紧抿着。   “公子,千万当心。”   冯小怜一脸忧伤,神情悲凄,一双潋滟的眸子如同一面波澜起伏的湖水,里面波光粼粼,荡漾着万千不可言说的思绪,宇文邕看着她淡淡点头。   “驾”   李倾城听着嘚嘚的马蹄声响起,她的心徒然一落,她迅速转身,看着渐渐远去的蓝袍公子,突然发足朝其拼命跑去,她提着繁琐的裙子,跑的飞快,她的前生加上今生都没有这般不要命的跑过,她要告诉他,她会等他来接她,耳畔风声呼呼而过,她的脸如同被刀子割过一般,脖子上的伤口也剧痛不已,她却好似根本没有感觉一般,她一心一意只想追上那马上的人,只想跟他道别。   “宇文邕…”   她边跑边叫着他的名字,她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身体如同灌了铅似的,十分沉重,而随着马蹄声渐渐远去,她的心也渐渐冰冷。   “阿邕”   她几乎是撕心裂肺般的喊出这两个字,而她整个人也累得跪倒在草地上,神情狼狈。她大口大口呼吸,感觉自己快要死了,她知道她没能喊住他,耳边的马蹄声早已微不可闻,她秃废的坍塌在地,脖子一阵刺痛,感觉一丝丝温润的热流不断浸透白色的纱巾,鼻间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她突然干呕起来。   而宇文邕在听到阿邕二字时身形一顿,立马勒住了缰绳,一个漂亮的翻身,便下了马,朝着她跑来的方向跑去。   “你怎么就不知道爱护自己,就凭你也想追上疾风。”   虽是苛责的语气,李倾城却听得心中一喜,她茫然地抬头,便见他站在她的眼前,长身玉立,器宇轩昂。   她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一下子便从地上跳了起来,一把扑进他的怀中。   “我忘了告诉你,我会等你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许忘了我,更不许近女色,每日要给我写一封信,要勤奋思进,最好尽快将宇文护这个毒瘤消除,还有,要替我照顾好姐姐,她的一生也够苦了。”   她埋在他怀里,抬头仰望着他,字字珠玑,语速很快,幸好宇文邕并非常人,不然还真听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他含笑着看着她,双手捧着她的脸,嘴角一扬,她还待说什么,。   “唔…”   接下来的话都淹没在了这个漫长的吻中,宇文邕轻轻地摩挲着的唇瓣,深邃的眸子一直看着她的脸,她眼睛睁的老大,满是错愕,这个吻,来得如此猝不及防,这可是她在古代的初吻,她不知自己的初吻早就没有了。她脑子一片空白,之后的事情她毫无印象。   好久好久,感觉已经是地老天荒了,她看着他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倒影清楚的出现在他眼中,她看着天空的白云,听着耳边的风,她的心似奔腾在旷野的马,无拘无束,好不自在。 作者有话要说:  行文很是随心所欲,文笔拙劣,只不过为了圆很多年前的梦,故而笔耕不辍。 文中亦有胡编乱造处,应剧情所需,本人实在惶恐。希望快些结束恶梦。 ☆、第四十五章 虞州遇小白   宇文邕走后冯小怜却留了下来,她们整日共乘一辆车,檀香锦儿两人则另乘一辆车紧随她们而行。   李倾城整日除了吃就是睡,再不然就是趴在窗边儿发呆,一路风景秀丽,在她眼中也不过尔尔,她对所有东西都失去了兴趣。冯小怜也状似木头,两人很少说话,便是说话,也是冯小怜开口问她伤口怎样?还疼吗?她不是嗯,就是不,几个简单的字便是两个人所有的对话内容。   李倾城如此,是因为她在思考一件顶顶重要的大事,冯小怜如此,是因为她在担心宇文邕。两人各有心事,互不干扰,相处得倒也不错。   经历那次山贼后,宇文邕才回到长安城没多久便派了几十个身手不凡的人来,一路在暗中保护她们,不过说来也奇怪,她们这十几天也曾跋山涉水,路过荒山野岭,却再也没有遇到过山贼,一路顺风顺水,行驶得极顺畅。   冯小怜对此倒没多大反应,她在想宇文护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据他们的探子来报,早在他们未遇见山贼前,就该遇上宇文护的人马,可事实并没有。   为何他迟迟不动手?难道宇文护另有打算,可公子如今已经平安抵达长安。   她想不明白,索性也不去想了,宇文护这人满腹心机与算计,她很难搞懂,不过,她相信,时间会让所有的阴谋诡计渐渐浮出水面的,他们,需要的是等待,她相信公子。   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马车终于抵达了离两国边界最近的一座城池——虞州城   与绝大多数城池一样,虞州城的建筑风格和规模都和华州城、思州城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这座城里驻扎的军队很多,大概是因为它靠近边界的缘故,北周王朝为了保护城池的稳定安宁,故而调兵遣将,将它围得水泄不通,杜绝了北齐侵扰它的可能性。   李倾城一行人经过细细盘诘,最后顺利进入城里。   此时已是日落时分,马车在一家装潢华丽的客栈前停了下来,她们此行花的算是公费,李倾城虽觉得奢侈,却也十分受用得紧。在现代尚且有贫富差距更何况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古代。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她就是朱门中的小姐,她觉得自己享福的日子快不长久了。   分配好住房后,在檀香锦儿两人的伺候下,她舒舒服服的泡了澡。然后懒懒的睡趴在床上,盯着床顶的蚊帐发呆。   晚膳后,借着消食的缘故,她带着檀香锦儿两个丫鬟,在虞州城的大街上溜达。这座城池守卫森严,但夜晚街市的繁华却丝毫不逊色于其他城池,按理说这古代的夜市在宋代时方才真正开放,在唐代都是有严格要求的,而她在北周见到的这些个街市都是别具一格的热闹。她甚至有些怀疑她读书时的课本是骗人的。   不过只要略加思索便能够想明白,魏晋南北朝,五胡乱华,天下尚未真正安定,又何来那么多的规定,人活一世,不就图个热闹,图个开心,何必将自己桎梏在一个特定的模式里,整日郁郁寡欢,悔恨终生。   她突然有些喜欢这个朝代了,她在街上看见过很多少数民族人士,他们有的穿着自己独有的民族服饰,有的操着一口家乡口音,在街上或买或贩,无拘无束,她所见过的,和汉人们相处的都很好,其实这才像一个国家,没有肤色种族歧视,更没有身为汉人的高傲蔑视,这是一个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的朝代,是中原人和少数民族大融合的时代,抛去其表面的血腥暴力,其实给后世留下来的又何尝不是一种珍贵的历史回忆。   现代五十六个民族俨然成为了一个大家庭,在这个家庭里,人人有爱,人人团结互助,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繁荣昌盛,没有平民百姓,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这种历史根源,难道不是来自于这千百年的历史的积淀吗?   她第一次感觉到有些幸运,能够亲自见证许多历史上存在的大事件的发生,未来如何,她根本就无需自寻烦恼,活在当下,未尝不可。   街灯如织,人烟稠密。檀香锦儿两人到底还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两人一到街上,看着路边的摊子,眼睛就没眨过,一对小小的脑袋随着人群左看右看,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李倾城看得想笑,早知如此,就不该带她们出来了。   一条街逛完,也没见到啥新奇的东西,她感觉索然无味,决定找间酒店喝两口烧刀子,解解闷。脖子上的伤口虽说未痊愈,喝酒应该不成问题。   好在这街市酒店不少,她方才就曾路过一家,她想了想,决定继续往前走,果然没走多久,便又是一家酒店,这间酒店装潢陈旧,显然有些年头了,外边看去,规模也不大,此刻虽说是夜晚,出来买醉的人也不少,因为她在外面就能看见里面灯火通明,人影穿梭,晚风吹送下,还能够闻到缕缕酒香。   她整了整衣襟,每次出门,必定是男装,理由无他,方便好行事儿。   正迈步朝酒家走去,背后被人狠狠一撞,她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小,公子,你没事吧。”   檀香锦儿两人见状,忙上前扶住她,急切地出声问道。   她感觉后背一阵酸痛,也不知哪个挨千刀的撞了她一把,等等,这个桥段,她忙伸手探向腰间,真真了不得了,她推开檀香锦儿两人,转身向身后望去,人潮如海,撞她的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气得差点跌脚大骂,天子脚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这下可惨了,这小偷顺手牵羊,牵走的却不是她的银子,而是她用来救命的玉雪丹,作为现代人的她,自来到古代后,为防如此狗血的剧情的发生,她将自己的每件衣服都进行了改造,在贴近胸口处缝了个包,专门用来装钱,这样以来就不担心被偷了,在古代,她不得不长点心,有钱可是能使鬼推磨的。可是,今日洗完澡,她换了一件新衣服,而这件衣服她忘记改良了,所以她将姐姐给她的装有玉雪丹的瓷瓶放在了一个荷花袋里,挂在了腰间,而银两全在檀香锦儿两人身上,就这么一次,还给偷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人群,神色茫然。   “小姐,你怎么了,可是受伤了。”   檀香觑着她的脸色,担忧地问着。   “也不知是哪个不长眼的,竟然敢撞我家小姐,当真是不要命了。”   锦儿一脸忿忿不平,李倾城压根儿没听她们两人说话,她只是呆愣在原地,心中不禁寻思,她是该返回去呢,还是该继续走下去,可如果没有玉雪丹,她的命就不保了。她突然想起来,她还没有告诉宇文邕,她和姐姐原本是宇文护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不,她还不能告诉他,姐姐如今还在宇文护的控制下,她不能冒险。   她拨开人群,胡乱地寻找,方才转头的瞬间,她似乎瞥见了一抹青灰色的身影,她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大海捞针一样,也不知该从何捞起。   “姑娘可是在找这个?”   正当她已经绝望时,一个熟悉的慵懒的声音在她面前响起,她一抬头,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一个小小的精致的瓷瓶,正是她被偷去的瓷瓶,她心下一喜,紧接着便看见一只洁白修长的手正托着瓷瓶,顺着手看上去,便是一身青灰色的衣服,然后就是修长的脖子,再然后,再然后…   李倾城在看清来人的瞬间,立马瞪大了眼睛,她不由分说一把抓住男子的手,另一只手则从男子掌心将瓷瓶迅速夺过,放进袖口处的袋子里,眼睛死死盯着来人。   眼前的张娃娃脸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在街灯的照耀下异常光亮动人,她看着他那张人畜无害的脸,眉头一皱。   “我说山贼大王,您不好好守着您那荒山,跑到这儿来当小偷,还自投罗网,您是不是过得太悠闲了?要不然,便是您的山寨穷得揭不开锅,要您老人家来这儿碰瓷?”   “碰瓷?”   男子原本一脸悠然神情,在听到碰瓷二字时,眼睛突然一亮,不禁开口问道。   “说吧,为何偷我东西?”   李倾城懒得跟他废话,原本一只手抓着他的右手,可想了想,很快换做了两只。   “小姐,他偷了你的东西?”   檀香锦儿两人一脸震惊。   “小姐,要不抓他去报官吧。”   檀香瞬间回神,随即献策道。   李倾城没有搭话,只静静地盯着面前的男子。   “小姐,你可冤枉贫道了,贫道方才路过小姐所在地方时,见有人故意撞倒小姐,趁机偷盗,贫道路见不平,奈何手里没刀。遂徒步追身上去,拼尽平生的力气方才将歹人制住,夺回小姐的东西,小姐怎能说是贫道偷了你的东西,贫道当真是有口难辩,这世道,好人难做,好人难做啊。”   男子说着一叹三咏,虽说是在陈述自己的委屈,语气却依旧是慵懒不在状态,让人很难信服。檀香锦儿两人面面相觑,满心疑惑,显然都认出他来了。   李倾城看着他,脑中迅速运转,这人说话有三分可信,七分不可信,但就他是山贼头头这一点,她就不会轻易相信他的,可是,他既然偷走了她的东西,干嘛还要送回来,难不成他真的是吃多了没事儿干?不对,他自称贫道,这又是何故?   她看着他一身青灰色的衣裳,仔细观察,还真像道士所穿的衣服,再加上,在他的左手上还捏着一根竹竿,竹竿上挂着一面白底黑色镶边的旧布旗子,上面书写着五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江湖神算子   她感觉自己嘴角抽筋,眼睛无意识地翻了个白眼,原来是他。那日思州城中的王大仙(她自己封的)   “这位小姐,虽说你身着男装,可男女终有别,你这般紧拽着贫道,恐怕不妥吧。”   “少废话,我也不知你说的是真是假,不过既然我的东西已经还回来了,我便不与你计较,如果真如你所说的,我便谢谢你,如若不然,咱们私了还是公了自然由不得你。”   她说完,便将他松开,双手环胸,上下打探着他。   男子闻言,嗤的一笑,理了理自己被她拽得皱巴巴的袖口,悠然道:“小姐说话果然有趣,不过贫道所说句句属实,绝无虚假,天色已将晚,小姐还是带着婢女早些回去的好,贫道与小姐就此别过。小姐若想报答贫道,他日相见,再说无妨。”   男子说完,拿着手中的旗子,没身人潮悠悠然地离开了。   李倾城站在原地盯着他的身影,若有所思。    ☆、第四十六章 邺城   抵达邺城时已是未时左右,午后的天空甚是明朗,惠风和畅,一派祥和。   邺城作为北齐的都城,虽比不上长安那般宏伟繁华,却也不辜负它作为一个王朝之都的美名。   李倾城虽对这个北齐没啥兴趣,但作为一名现代的知识女性,对于眼前这座将在不久的将来化为一片废墟的古城她至少也应该放眼好好瞧瞧才是。   与经过所有的城池一样,在刚进入城门时,她都会习惯性地抬头去看那高高地书写在城门之上的大字——邺城(尽管她大部分看不懂)   倒不是她故意要为难自己,实在是古装剧看得有点多了,惯性使然。不过与她路过的城池有一点不同的是,这邺城的城墙修得也忒高了些,便是有着绝世轻功的高手,估计也很难从城外飞进去。   马车顺利进入城门后,并未顺着主街道行走,而是沿着一条僻静的小道,七绕八拐来到了一个大户人家门前。   李倾城一路靠着车窗,看着周遭的景致,觉着委实乏味了些,马车停下后,冯小怜便携着她的手下了车,她看着眼前的府邸正门上高高悬挂的牌匾,上面书写着两个大大的汉字——白府。   她看着眼前的府邸,心中不禁暗自嘀咕,她一路上一直以为只要一到北齐,她就会进宫当皇帝的小老婆,如今看来,她恐怕想的太简单粗暴了些。小皇帝哪儿是想见就能见的,而且这选秀也是有规定的,有的朝代是三年一选,有的是四年,有的会因为一些特殊的日子而提前或推后,这么看来,她有足够的时间来策划逃跑的路线了。   如此想着,她不免有些高兴,连带着眼前巨大的宅子此刻看起来都那么温馨,冯小怜疑惑地看着她,一句话也没说,便拉着她的手,一同进了门。   一路上李倾城看她轻车熟路,根本不用下人们引路,再加上下人们见到她都是极恭敬的弯腰请安,诸如此类,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她带着满心疑惑在冯小怜的带领下进入了正厅,一踏进门,就见一雍容华贵的美貌妇女正举步朝她们款款而来。   待其走近,却见冯小怜松开了她的手,忙上前欠身,   “小怜见过姑姑。”   美貌妇女见如此,忙将她扶起,满脸堆笑道:   “估摸着你们也就这两日便到,方才还在念叨着,可巧这就来了,姑姑这就叫下人去备饭,为你们接风洗尘。”   妇人说着便朝李倾城走来,一把拉住她的双手,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一双新月般的眼睛瞬间弯如钩,口内连忙笑着说:   “姑娘这一路受苦了,今后便委屈姑娘暂且住在寒舍,日后有甚需求姑娘尽管吩咐,就当在自己家一样,望姑娘莫要有所拘束。”   这妇人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李倾城看着她心中莫名有种亲切感。冯小怜既然喊她姑姑,那么她也该喊她声姑姑才是。   “不辛苦,姑姑说哪里话,日后还要有劳姑姑多多关照。倾城在此先谢过了。”   说着她向她微微欠身。   那妇女见状,连忙将她扶起,眼里笑意越发浓烈。想来也是惯会察言观色的人物。   “姑娘严重了,此皆老身分内之事,姑娘奔波许久,恐有劳累,我这就带你们去别院暂作休息。”   说着妇人便携着两人来到一处别致的院子,李倾城在进门的瞬间瞥了眼,棠梨轩,名字倒取得挺好听的。   院子不大,布置得却很雅致,花草树木,屋舍陈设样样精致,她看着很是称心如意。   更让她倍感兴奋的是,这院子里居然也栽有海棠花树,难怪要叫棠梨轩。   晚膳过后,李倾城便回到了院子里休息,这棠梨轩虽不大,容纳她和冯小怜再加上两个丫鬟,也是错错有余的,这一个多月的长途奔波,还真让她身心俱疲。也不知道宇文邕那边怎么样了,一切都还顺利吗?   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无法入睡。   感觉脑海里有太多思绪难以理清,心中也仿佛装了很多事。她接下来的路,恐怕有点难走了。她一定要想个万全之策,不能让姐姐被她牵连。   她索性从床上起来,踱步至窗边,此时正值二更时分,她以为自己已经累到一挨着枕头就能睡着的,没想到她竟失眠了,她看着窗外一片漆黑,心中茫然不知所措。    ☆、第四十七章 再见小白   李倾城抵达邺城的第二日,天公不作美,淅淅沥沥的雨接连着下了好几天。这几天,她几乎都是待在棠梨轩中,不是睡觉就是吃饭。   今日已是第三日,窗外的雨依旧如牛毛如花针,不大,却总也停不了。   以前在现代时,北方的雨与南方总是相差甚远,南方雨丝下得细腻而且绵长,北方的雨短小急促,下得却豪迈大气。她原是南方人,却因工作原因去了北方,在那里待了很多年。没想到古代北方的雨却与南方的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自早膳后,她就倚着窗口,开始看雨,这棠梨轩不仅栽有海棠花树等各色树木,还在花圃中间种了一株芭蕉,如今的芭蕉虽不比胜时,却也叶大色泽温润,她看着如丝线般的雨落在硕大的叶子上,渐渐积聚,然后化作一颗颗晶莹的珠子滚落,心思却不知飞到哪儿去了。   天空是暗沉的,风是冷酷的,她一袭淡青色长裙,乌发随意用一支簪子别住,及腰的发丝在风中随风飞舞,整个人仿若一尊玉像,站在窗前一动不动。一双灵动的大眼滴溜溜的乱转,也不知在想着什么。   檀香锦儿两人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她们知道每每这个时候,她都会陷入沉思,最不喜被人打扰,所以两人早早的安置好一切,便悄无声息的退下了。   冯小怜来到房中看到的便是如此一番画面,一位倾国倾城的标志可人儿正手倚花窗,神情恍惚,也不知在思考些什么。   她一袭曳地红裙,落地无声,轻飘飘地来到她跟前,淡淡的看了她一眼,随即很快转移视线,顺着她的目光看向院子里的那株芭蕉。   两人默默地站着,李倾城是在默默地神游太空,而冯小怜,是在赏风景。   “妹妹无需担心,公子正在想办法拖延时间,短时间内妹妹是不会被送进宫的。”   “…哦”   冯小怜的到来,她早已察觉,只是她刚陷入一片无边无际幻想的时空,并不想出声打断自己的神思,冯小怜说完,她几乎是过了好久才回应的。   比起她进宫这件事,她此刻更担心的是宇文邕,他那般匆忙地往长安赶去,定是长安城出了大事,这两人显然都知道,可都不告诉她。宇文邕一回到长安就给她写了一封信,信中无非什么叫她好好保重,不要担心他云云。这种越是写得平淡无奇的信件,就越是表明他所遇到的事情越是不简单,这种套路,她见得多了。   然而两人相隔甚远,她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又能帮到他什么,无非在这个小小的天空下自怨自艾罢了。   她的直觉告诉她,肯定是宇文护有所动作了,在小枫的介绍下,她知道宇文邕会当上皇帝,可具体是哪一年,她不知道,宇文护如今权倾朝野,爪牙密布,她总感觉他能当上皇帝一定会很不容易。   “冯姐姐,要不你还是回去吧,如今我已安全到达北齐,比起我,公子更需要你。”   她突然收回视线,转身看向身旁的女子,一脸认真。   冯小怜亦转头看向她,脸上表情寡淡,一双秋水般的眸子淡淡的看着她,须臾,但见她轻轻的摇头,却一句话也没说。李倾城一直看着她,略感疑惑。   “冯姐姐…”   她见她毫无反应,准备继续劝说。   “妹妹,别说了,公子既然叫我保护你,我就不会走,除非公子亲自叫我回去,不然,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你的,妹妹,这外面风甚大,妹妹还是不要久站为好,姐姐先走了。”   李倾城看着她纤瘦的背影渐渐远去,心中颇不是滋味。她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一直到第五日,这该死的雨方才休止。她这几天在这棠梨轩待得都快发霉了。   正好这日天空放晴,她乐的自在,准备逛逛这闻名不如一见的邺城。说到北齐,她了解的历史还真是少的可怜,除了从姐姐口中知道这个王朝的皇帝好色且荒淫无道外,别的还真是一无所知。   她一直坚信着一句至理名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她决定去好好考察考察,顺便规划一下逃跑路线,免得到时候如同无头苍蝇般,慌不择路。   她换上一袭素白袍子,束发加冠,腰间配着一块月牙形的玉佩,手中摇着一把十二骨节的扇子,活脱脱一俊俏的富家公子哥模样,檀香锦儿两人将她装扮完毕,足足呆看了她一刻多钟。   她轻装出门,连檀香两人都没带,冯小怜原本担心她,想陪她一道出门,却被她婉言谢绝。在众人都未反应过来之际,赶紧溜之大吉。   这邺城虽比不上长安城,却也修筑得有模有样,她走在正街上,一路探头探脑,左看右看,实在乏味得紧。   若非为了逃跑大计,她实在犯不着如此。   她突然有些感慨,觉得自己这几年实在过得单调乏味,人生四大乐事,吃喝嫖赌,她一样都没碰过,不,除了吃喝,其他两样,她可真没碰过,好不容易来古代一趟,她觉得自己不应该虚度光阴,她要积极地做些有意义的事,当然不是此刻,在此之前,她得先弄清楚邺城的路线。   她一路边走边看边寻思,这条漫长而宽大的街道居然也被她花了半天的时间给逛完了,她觉着着实没趣,不过却也熟悉了个大概。这正街对着的便是城门,一出城门她就可以顺着路去虞州,不,虞州不能去,她要去南方,去看江南的烟雨风光。   北齐的历史她不知道,却知道这个时代大概的分布图。   北方由北齐和北周两个政权相制衡,再往北便是突阙和吐谷浑还有契丹等少数名族建立的政权。南方的话应该就是宋梁齐陈四个政权并立。她想去陈国看看。因为陈国最靠近江南。   她走到了大街尽头,一抬头就能看见那巍峨高大的城墙,还有紧闭着的城门。她在城墙下独自站了很久,直到守卫注意到她并开口问她可是要出城门时,她才默默的收回视线,对城墙上的守卫大哥摇头,然后默默的转身离去。   回去的路上她刻意走了另一条路,这条路虽比不上正街那般宽阔,却也是人来人往,叫卖声不绝。   她轻轻地摇着手中的折扇,步履悠闲,整个人感觉很是自在,正当哼着小曲慢慢地往正北方向走时,突然左侧身子被人狠狠一撞,手中的扇子因手力不够大,顿时飞了出去,而她整个人也被撞得往右边倒去,若非她反应迅速,差点就和大地来个亲密接触了。她站直身子,顿时黑了脸,方才被撞的瞬间,一只手在她腰间肆无忌惮地探了许久,还好她经过上次的教训,立马将所有的包包都改良了。这扒手摸了许久未找着她的钱包,又迅速收回了手,趁着人多,很快就消失了,她气得脸色发青,赶紧摸向腰间,还好,还好。   她将玉佩赶紧收到手中,紧紧拽住,心中好不气愤,她就那么招小偷惦记?看来以后出门她得打扮得穷酸一点。不然,每次出门都被这么狠狠一撞,她估计要不了多久,她的内部零件就会瘫痪。   她站在人群中,将方才被撞之处揉了揉,正准备回去,却发现手中的折扇不见了。   她四下寻找,并未看见,想来是人多,被别人捡走了。她暗叹倒霉。整了整衣襟,便往回路走,刚走出几步远,就被人拦了下来。   她站在原地,一股闷气顿时从胸口处爆发出来。眼前的男子衣衫褴褛,一头乱似鸟窝的乱发,头微微低着,她看不清他的面孔,这人虽长得比她高了将近一个头,但因她此刻怒火中烧实在没心情打量来人,只见他一手端着一个破旧的瓷碗,她顿时了然。   “小爷此刻心情很是不好,拿着钱就赶紧走开。”   她胡乱自衣服里探了个银子,也没看是多少,便随手丢进了他手中的破碗,绕过他便继续往前走。   “姑娘…”   谁知这乞丐非但不走,居然又跑到了她前面,将她拦下。   她感觉自己太阳穴处青筋暴突,心中有种想打人的冲动,这乞丐还真是得寸进尺。她暗自,强行,极力,吞了口气,干脆一把将胸口处的荷包拽了出来,狠狠朝他那破碗中一扔。   “诺,都给你了,现在可以走了吧。”   她朝她龇牙咧嘴的开口一笑,满脸狰狞。   她绕过他,正想走,那不知死活的乞丐又站到了她面前。   她感觉自己的牙床在咯咯作响。她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抬头,朝对方狞笑   “这位兄台,可曾听说过贪心不足蛇吞象?人啊要懂得知足,此刻我已将所有银两都给你了,你为何还要拦我?”   她想他要是再不走,她就要先礼后兵,开始用暴力解决问题了。   “姑娘,你的东西掉了。”   乞丐说着便将一把扇子递到她面前,她看着那扇子,脸色稍稍有所缓和。自他手中拿过了扇子。   “谢…”话音未落,她便如同被蛇咬了一口,顿时闭上了嘴。   不,慢着,怎么感觉这厮说话的声音…   她一把抓住来人,抬头仔细一看,顿时呆住了。   眼前的人长得眉目清秀,一张娃娃般精致的面孔,再加上那双迷人的桃花眼,这不就是那厮自称贫道的山贼么?   “姑娘,人生真是何处不相逢啊,这么快,我们就又见面了。”   男子语气悠然,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打从一开始便悠悠然地盯着她在看,此刻她看着他那张人畜无害的脸,再看他一身乞丐的服装,而那举手投足之间却透露出一种贵公子的痞子气,哪点都不像乞丐,这人这次又是在干嘛?   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来人,满心疑惑。   “我说姑娘,为何你每次见到小人都这般激动?还主动握着小人的手,莫不是姑娘对小人芳心暗许?若果真如此,小人还真的受宠若惊了。实在惶恐,实在惶恐啊。”   这人说话全没个正经,不过,她倒是立马松开了手。   “怎么又是你?你说你怎么老是阴魂不散的,这次,不是贫道而换小人了?我说山贼大哥,你是不是玩cosplay玩上瘾了?”   “克斯什么?”   男子闻言,一脸求知样,一双单纯的大眼正眨巴眨巴地看着她。   她看着他那副模样,顿时有种想杀人的冲动,这人非奸即盗,肯定不是什么好人,他一路从思州跟着她来到北齐,也不知在打什么算盘,她懒得跟他在此耗费时间。   “姑娘,相逢即是缘,小人姓施名小白,姑娘唤我小白即可,不知姑娘芳名?可否告知在下?”   小白?我还小黑呢。这人就不能编个有点水准的名字,至少不要让人一眼就瞧出来是个假的。她觉得自己对他根本无力吐槽了,她无奈地朝对方翻了个白眼,掉头就走。   “姑娘,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姑娘,你我有缘,下次定能再见面的,对了,这银子就当姑娘对在下的报恩了…”   李倾城听着身后的声音,赶紧加快步伐,很快便拐出了这条路,将男子甩掉。   老天爷,她遇到的都是什么人啊,一个两个都莫名其妙的。   她揉着酸痛的臂膀,朝着白府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白的名字是真名 ☆、第四十八章 夕阳红(一)   李倾城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撞了狗屎运了。这几日她出府游玩勘探已经足够低调小心了,却总能遇到那位瘟神。   那厮好像每次都是拿捏好时间在她逛完一条又一条街准备打道回府时,就会奇迹般地出现在她面前,不仅如此,她还感觉他肯定是患上了严格的精神分裂症。譬如,第二日,他一身锦帽貂裘,穿得很是人模狗样,说话也文绉绉的,一看到她便笑得像个二哈,频频朝她打招呼“小娘子,你我又见面了,前方有一茶馆,不如同在下去略略坐坐,谈谈心?”那种漫不经心悠然的语调,让她听着很不爽。她连白眼都难得翻,直接漠视,抬脚绕弯走过。   第三日,两人街道口狭路相逢,他一身贫民服饰,肩上挑着一个担子,看见她,一双好看的桃花眼迅速眯成一条缝,嘴角微扬,她看着他白皙透亮的一排整齐的牙齿,还之一笑(狞笑),随即掉头就走。   “哎,姑娘,别走啊,可要买条鱼回去,小人这鱼可是才从河里捞上来的,可新鲜了,姑娘…”   她感觉自己要是还站在那里,肯定会忍不住对他拳脚相加,这人,真是闲得不能再闲了。   这一日,呃,她觉得她已经对他产生了视觉疲劳,尽管他每一天穿的都是不同的衣服,扮演的也是不同的角色,但那百年不变的悠然的语调,还是很轻易地就能触碰到她的底线,未免发生这种月黑风高杀人夜的惨案,她决定非礼勿视,非礼勿言。   “这位姑娘,小的看你面若初雪,却惨白得过于骇人,不如买点胭脂擦擦,定能倾国倾城,颠倒众生。”   “这位小哥,小爷瞧你年轻气盛,却未料到是个老眼昏花,糊涂不通人事的人,小爷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活脱脱的公子哥却被你看做姑娘,由此可知,你的眼力是有多差劲。”   “好个伶牙俐齿的姑娘,不过,小人喜欢,姑娘若是看上哪盒胭脂,直接拿去,小人不收钱如何?”   李倾城看着那双微眯的桃花眼,满心不爽。她脑子一转,随即朝来人笑道“你说的可是真的?”   “君子一言,岂能不真。”   “那好,这些,这些,我都要,全都包起来吧。”   她朝对面的人说着指了指摊子上所有的胭脂,笑得好不称心如意。   男子闻言,眼睛眯得更深,嘴角微微抽搐。   她将他的表情全都收纳在眼里,心里别提有多快活了,小样,敢跟她斗,也不瞧瞧她李倾城是谁。   不过这人也就震惊了那么一会儿,很快便真如她所说的,将所有胭脂包好了。   她看着被自己收纳一空的摊子,啧啧称赞,她提着胭脂,随手挑了一两盒,其他全都送给了与她擦肩而过的众女子,等到最后一盒都送出去时,她拍了拍肩膀,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准备打道回府。   “姑娘,今日经你一闹,在下损失很是惨重,你就不能有所表示,就这样走了?”   “不然呢?”   她回头,仰望着男子,眼睛大大地睁着,看着男子,一脸淡然地问道。   “喂,喂…你干嘛啊?放开我,听到没有…”   男子一把抓住她,一言不发地穿过人群,便朝着一条人迹罕至的巷子走去,李倾城被他紧紧地拽着,挣脱不了,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他走去,心中顿时惶恐起来,这人要干嘛?谋杀?她不就是拿了点他的胭脂嘛,至于吗?   她看着他,行动如风,一脸吊儿郎当,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微微眯着,她正了正心神,暗自宽慰,如果他真要对她行凶的话,她就跟他拼个鱼死网破。   这样想着,她的心顿时安定下来,手依旧被他紧紧抓着,脚步却平稳了下来,她一边跟着他走,一边观察四周,彼时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尽情地飘洒在邺城的大街小巷,她居然还分心欣赏起风景来。 ☆、第四十九章 夕阳红(二)   李倾城坐在颓圮的城墙上,看着远方天穹之上那轮欲坠未坠的落日,霞光满天,落日的余晖毫不吝啬地挥洒在这片广袤的天地。   她听着耳边的风,看着远方的景色,思绪万千,她觉得自己就好像一个漂泊在异乡的游子,永远也找不到家的方向,只能一生漂泊。   “唉…”   她突然有些感慨,这人啊,一生说长不长,也就短短几十载,她从前不相信命,来到这里后,她突然有些相信了,人的一生,上苍早就为你安排好了道路,你挣不脱,就只能按照它给的路线去走。她以为自己能创造奇迹,没想到,自己也就这点能力,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保不住,又哪里有能力去保护她想保护的人。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让她突然想家了,她想爸妈,想小枫,想灭绝师太,想现代的所有的一切。她好讨厌这种身不由己的感觉,她本是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在蓝天飞翔,却被人关在了这个铁制的笼子里,整日渴望着外面的蓝天,直到老去。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人生无限好,只是不由己。”   她双手撑在颓圮的城墙上,满是感慨。   “如斯美景,姑娘为何如此伤感?”   男子半边身子斜靠在身旁的矮墙上,一只手托着腮,双眼微眯,看着身旁的女子,神情淡然,目光里满是打量。   “没有,只是文人的无病呻吟罢了。”   “噗嗤…”   男子闻言,忍不住笑了出来。   李倾城眉梢微皱,一脸不爽地看向他。   “你笑什么?”   她语气森冷,男子看着她笑得却越发欢畅。   “喂,你有病啊。”   “哈哈…姑娘说话着实有趣,在下没病。”   男子见她脸色不好,立马正襟危坐,收起笑脸,一本正经地看着她。   李倾城顿时无语,连忙转过头,她此刻不想看见那张很欠揍的脸。   “喂,你一天是不是吃多了没事儿干?要不就是玩cosplay玩疯魔了?怎么每次看见你都是不同的装扮不同的身份啊?”   两人默默地并肩坐了很久,微风吹拂,连空气都快凝固了。李倾城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   “克斯什么?姑娘,为何你每次说话总有那么一两句让在下百思不得其解?”   男子并未回答她的问题,反而一脸求知状地反问她。   她转头看着那张人畜无害的脸,尽量控制住自己,她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果断地回头闭嘴。   空气顿时又开始凝固,她看着远处渐渐向西移动的太阳,看着那漫天绯红的色彩,一时胸襟开阔。   “喂,你是如何发现这个地方的?从这儿看日落还挺美的。”   男子闻言看着她微微一笑,一句话也没说。   “姑娘,在下已经说过自己的名字了,姑娘怎么还喂喂的唤在下,在下姓施名小白,姑娘唤我小白就可。”   “你真的叫施小白?”   她转头看着他,一脸探究。   “真的啊。”   他亦回望着她,语气真诚,神情真挚。   “好吧。本姑娘叫李倾城。”   她说完,复又转头看向片落日已经完全沉下去的天空。霞光灿烂,绯云满天。远远望去,天空好似一片璀璨的玛瑙铺就的锦布。   她看得出神,没想到这邺城的落日竟这般好看。彼时微风轻抚,女子柔软的发丝在风中飞扬,男子静静地顺着女子的视线望去,俊秀的面孔上一片柔和淡然。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始终眯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今日你既拿了我的胭脂,就陪我看落日。”   之后两人谁也没说完,一直默默地看着远方那片宁静的天地,直到霞云散尽,直到夜幕降临。   施小白将她送到白府门前后,一句话也没说,只对她微微一笑便悠悠然地离去了。她看着他渐渐隐没在漆黑的夜色中的身影,久久未动。    ☆、第五十章 逃亡   二月初二是龙抬头的日子亦是邺城的花朝节。   李倾城经过这么多天的勘察,终于将这邺城的大街小巷摸得一清二楚。她必须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寻找合适的时机逃跑,而这一天,便是这热闹的花朝节。   这花朝节她在长安那会儿也曾度过,也曾跟着姐姐去拜过花神,观赏过长安城的百花,但长安的花朝节却比邺城要举行的晚,大概在农历十五左右。   花朝节顾名思义就是百花的节日,她知道在这一天会有很多女子组成大大小小的队伍,到地方的花神庙进行拜诵,而各大街小巷都会摆满各色花朵,而街上的人也会比平时多出好几倍,那时,她就有机会逃跑了。   她到邺城没多久便收到姐姐的来信,信中姐姐说她一切安好,叫她勿念。她透过信中的只言片语,隐隐觉得姐姐有事瞒着她,她好像在筹划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件事,她在宇文府时就隐约感觉到了,如今姐妹俩虽相隔千里,她那种不安的感觉却又强烈了许多。   姐姐对宇文护的恨,是彻骨的,她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他,可她一介弱女子,无权无势,连宇文邕都拿他没办法,她又如何能报得大仇。她如今不在她身边,希望她能谨慎行事,千万不要出事。   二月初二就在她的精心等待中到来了。她自从来到北齐后,几乎天天都会往外面跑,白府中的人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就连冯小怜都对她无可奈何,只能随她折腾,好在她每次出门都能够平安归来,当然,她知道冯小怜暗中派有护卫保护她,她要做的事就是甩掉那几个隐藏在黑暗中的护卫,然后溜之大吉。   冯小怜说宇文邕如今已经成功牵制住宇文护,所以他暂时管不到她,叫她放心等候,但她是谁,她从来就不是会坐以待毙的人,既然命运不能迁就她,那她就自己为自己创造出一条路去走。   她决定逃跑。   二月初二,天晴,惠风和畅,绝佳的天气,绝佳的环境,再加上绝佳的逃跑计划,李倾城感觉心情很好。   一大早府里的下人们便开始忙碌起来,姑姑也在她们用过早膳后,在几个丫鬟的陪同下去了城北的花神庙,这偌大的白府就只剩下李倾城她们这行人。冯小怜一吃完饭便回房了,这几天她几乎很少出现在李倾城面前,大概也在忙着筹划什么大事,檀香锦儿两人虽对她寸步不离,但以她的智商,要摆脱她们,还是绰绰有余的。   她趁两人没有注意的时候,早就将重要的东西都贴身放好了,特别是银两。这南北朝最令她苦恼的是居然没有银票这种东西,走到哪儿不是铜板就是银子。想多带点,都带不走。包袱也早就悄悄地藏在了东街外破庙的神像下面。她只要在上街后将两人甩掉,再将身后的护卫撇开,就可以拿着包袱逃之夭夭了。   檀香知道今日是城中最热闹的时节,以小姐的性子,肯定会出府游玩。所以早早就将她的男装准备好了。她在两人伺候下很快换上一身素白的袍子,手里摇着一把折扇。束发加冠,好个英俊潇洒的公子哥模样。   三人一来到街上,人烟繁盛,果然热闹非凡。李倾城因有心事,所以根本没有心思来观此胜状,倒是檀香锦儿两人,因很少出府,像这种庆祝特殊节日的日子,更是咸少遇见,再加上这是在邺城,所以两人对街上所有的东西都十分好奇。   李倾城看着两人左顾右看,心下好不开心。正寻思着该如何悄无声息地离去,就听见耳边一阵阵热闹的呼喊声,她朝着正北方向看去,见一群人正朝她们的方向缓缓走近,这支队伍由无数奇装异服的女子组成,个个手里提着一个装满各色鲜花的篮子,在为首的一个中年妇女的引领下,整齐划一的步子,队伍略显庞大,几乎占据了整条街道左右两边的宽度。   她看着那些缓缓靠近的身影,再回头看了眼正一脸好奇地看着那队伍的两人,心道好机会。她悄悄地走到两人身后,然后混到拥挤的人群中。   锦儿站在她左边方向,原本正看得入神,倏忽回头间,却发现中间的小姐不见了。她急忙拉了拉右边正在踮脚看人群的檀香。   “怎么了?”   檀香转头看着她,大声询问道。   “小姐不见了。”   因为身边的人实在太多了,人声嘈杂,两人即使隔得很近,说话也要靠吼,对方才能听见。   “…哦”   檀香闻言,一脸平静,好像丝毫不着急。她知道小姐不会走丢的,她也知道小姐会自己回去的,因为这么久以来,小姐每次出门都是一个人,而且每次都能安然无恙地回来,再加上有公子的人保护,她们根本就不用太着急。   “可是,我总觉得不对劲,要不我们还是找找吧。这里的人这么多,要是小姐遇上歹徒,公子的人不能及时赶上,那可如何是好。”   檀香听完锦儿的话,略微思索,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忙点头,两人遂一同在人群中寻找李倾城。   而此刻李倾城早已离开了人群,往城东方向走去,一走出主街,人群就少了许多,她不得不佩服自己的高智商,幸好每次出门她都没有带上檀香锦儿两人,这下可不怕她们找到她了。而自己身后的几个跟屁虫早在她七绕八拐下远远地甩在某条大街上了,此刻几人正在慌忙寻找她吧。   约摸十分钟,她来到了古庙,将神像下得青布包裹取了出来,顺便拜了拜面前的神像,然后往城门方向跑去。   这样盛大的日子,邺城的盘查还是挺严格的,好在她出门时趁檀香锦儿两人未注意,已经将易容工具偷偷藏好,还特地将自己的面部修饰了一番,技艺虽不甚高明,至少不会让人看着觉得很招摇。   来到城门口,守卫大哥在她脸上匆匆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放她出城门,她心下不禁暗喜,这么一张平平无奇的脸,丢在人群里压根儿就找不见,她不相信她还能成功引起别人的注意。正当她准备跨过守卫大哥往前走时,一双魔爪自身后将她右臂紧紧抓住,她脸色一暗,忙使出吃奶的劲儿,死命挣扎,奈何能力有限,身后的人的臂力又忒大。   她停在原地,心猛地一沉,暗道,不会被发现了吧?这下完了,她跑不了了。    ☆、第五十一章 相伴而行   李倾城硬着头皮回头,映入眼帘的居然是施小白这厮挨千刀的。她气得连骂他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瞪着眼睛,紧紧盯着他,狞笑着问道:“小白兄,小人是欠了你几千万两银子不是?为何你总是阴魂不散地跟着小人。”   闻言,面前的男子微微一笑,抓着她袖子的双手力道却丝毫不减。   “没有啊。”   他满脸无辜地看着她,那双狐狸般的眼睛微微眯着,气质优雅懒散,语气也是慵懒的。   “那你这是做什么?莫不是上辈子小人不小心杀了兄台全家,所以兄台才屡次与小人作对?”   “李兄怎能这么说呢?本公子每次能与兄台相遇,实乃缘分所致,本公子正是上天派来拯救兄台于水生火热之中的呀。”   这次又是自称本公子,她看着他满身的绫罗绸缎,一时竟无语凝噎。   两人拉扯间,并没注意到两人正处在路口的中间,而且成功引起了守城官员的注意。   “哎,你们两个怎么回事,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呢”   李倾城看着守城官员略微怀疑地看着两人,心下一急,她可是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可不要因此又被抓回去了。她狠狠地瞪了施小白一眼,忙满脸赔笑道:“这位官爷,真是不好意思,这是小人府中看门的壮士,因家中老母不放心小人一人出城,所以特派他来保护小人。小人们这就迅速离去。”   她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块分量十足的银子,悄悄塞进守城官员的手中。这年头,就没有钱办不了的事儿,更何况是在这古代。果然,那守城官员在握紧银子的时刻脸色缓和了许多,朝他二人佯装不耐烦地挥手“快走快走”   闻言,李倾城如释重负,连拖带拽地拉着施小白,“小黑哥,咱快些走吧,别耽误官爷办公了”,她假装没看到某人已经变黑的脸,趁着他变脸的时间将之带出了邺城。   李倾城拉着他走了很远,直到离邺城已经很远了,才放开其人的手。   “小白兄,小人既没有欠你钱,也没有宿世恩怨,你我就此分道扬镳,后会无期。”她说着,未等他回答,转身便欲走。谁知一个步子还没迈出,就又被他拦住了。   “李姑娘,在下知道你要去哪里,只是北周出来容易,要想回去,可就难了,且别说山高路远,你一个姑娘家,便是到了两国的边界,没有通关证件,你也是断断过不了的。”   李倾城原本因他又阻拦她,满胸的怒火,在听到他说要通关证件才能过边界时,她如泄气的皮球,突然瘪了。她怎么忘了这茬儿?在现代,出个国都要签证,更何况在古代。她想越过两国边界,就需要通关证明。她从北周来时,一路有宇文邕和冯小怜打点,她根本就没有注意这个。   完了,这下真的完了。   她看着眼前的男子,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她一把抓住男子的袖子,笑的像个二哈“小白兄既然这样说,那肯定有办法。望兄台帮助则个,小人将不甚感激。”   “哈哈哈……”   闻言,男子仰头微笑,睥睨着看向她,一副除了我还有谁能帮助你的傲气的模样,李倾城看着他,心里虽极度不爽,脸上却笑得灿烂如花。   “走吧。”   男子说完,便悠悠然地往与邺城相反的方向走去。   李倾城看着他的背影,愣了半晌,方才回过神,连忙跟了上去。他这是要跟她一起去北周?可是,他怎么知道她要回北周?这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无不让人感到奇怪。   不过此时也容不得她多想了,他既然愿意帮助她,她又何乐而不为呢。她小跑着方才追上他的脚步。两人就此结伴一同回北周。    ☆、第五十二章 傅小宛(一)   李倾城仰靠在浴桶边缘上,微眯着双眼,洁白而精致的脸上,抛去了白日间所有的忧愁,一脸舒心放松。室内充盈着氤氲的热气,花香萦绕,她泡着热水,昏昏欲睡。这是距离邺城几十里外的一所客栈,两人经过一天的长途跋涉,终于在夜幕降临时分,找了间装潢舒适的客栈住下。   这次逃跑,除了多出来的一个人外,一切都还在计划之内。接下来她要计划好路线,施小白既然有办法让她进入北周边境,她就只能带着他这个拖油瓶一起走,等进入北周后,她就找个合适的时机,将之撇下。   主意打定后,她看着不远处桌子上昏黄的火光,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模糊的身影,内心一暖,她微微一笑,缓缓闭上眼睛。   月黑风高,夜色苍茫。晚风吹刮着客栈外面街道旁的几株四季常青的树木,客栈位于街道尽头,正面着街道。临街客栈二楼的高级房间内,烛火幽幽,男子一袭青衣,手执折扇,清俊的面容上,一脸悠然,男子倚靠在窗牖处,姿势慵懒,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微微眯着,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二日,李倾城早早地就起来了,等她收拾好行李准备下楼吃点东西后再去喊施小白那厮时,竟发现那厮早已穿得人模狗样地坐在一张摆满佳肴的桌子前,看着她下楼,笑得十分欠揍。没想到,他居然比她起的还早。   她没好气地撇了撇嘴,径直走到他对面的空位子上,将手上的包裹往桌子上一放,埋头便开始大吃大喝。   对面的人,一直看着她,一双迷人的眼睛眯得更深了,她偶尔抬头看见他投来的视线,一脸无所谓,随手拿起一只鸡腿,便开始大口啃起来。   “李姑娘,你可真是在下见过最…”   男子说着,看着她突然停顿了一下,眉头微皱,似乎在思考该如何措辞。   “最什么?最粗狂?我说小白兄,马上就要走了,此时不多吃点,等下哪儿有力气赶路?”   她抬头看着对面的男子,满嘴油光,满不在乎地说道。   “好吧,李姑娘所言极是,只是在下以为,姑娘家吃饭,还是优雅一些得好。”   闻言,李倾城朝他翻了翻白眼,难得再跟他废话,继续埋头大吃起来。她从来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野性女子,优雅什么的,请问跟她有什么关系?这古代,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吃个饭都要装腔作势。   施小白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便收回视线,开始,呃,优雅地吃起饭来,李倾城看着他那副从容淡定优雅至极的模样,十分无语,她觉得自己如果再看下去的话,肯定不疯则颠。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她果断地收回了视线,将自己沉浸于美食中去了。   等两人吃完饭,不,应该是等施小白吃完饭出客栈时,早已是日上三竿了,她记得自己明明很早就起来了,本想着趁着时间早,他们可以多赶些路,好早点抵达北周,却未料到,这厮吃饭竟然足足用了一个多时辰,白白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她觉得自己不能再想了,要不然的话,她肯定会控制不住自己的。   “小白兄,你说你一个大男人吃个饭怎么比我这个小小的女子还慢?”   她仰头看着男子,没好气道。   男子微微侧目,打开手中的折扇,轻轻地摇着,看着她悠然道:“李姑娘,吃饭最忌讳赶时间,特别是早膳,要细嚼慢咽,这样才能更好地将食物吸收。再者,在下并不认为李姑娘是小小女子,至少,在这里不算。”   “你…你…”   她瞪着他,顿时语噎。   罢了,她决定还是不要跟他计较了,毕竟,她还有需要他的地方。   施小白看着她的样子,心情大好,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的,他原本眯着的眼睛,此刻更是变成了一条深刻的缝隙,嘴角微扬,一张好看的脸,悠悠然的样子,让人看着很是不爽,李倾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便走出了客栈。   在她登上马车之际,一匹枣红色的马突然朝她的方向飞奔而来,她听着哒哒的马蹄声,抬头望去,便见一道火红的流光迅速飞奔至前,在马距离她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只听见“驭”的一声,便停了下来。然后,便见一个漂亮的女子,手握缰绳,翻身下马,动作十分干净利索。   她收回正准备掀帘的右手,走回到地面上,静静地打量着来人。   眼前的女子十五六岁的样子,紫罗衫杏黄裙,肌肤胜雪,容颜可爱靓丽,个子不高,却十分纤瘦,女子直接忽略了她,紧紧地看向她身后的方向,一双好看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欣喜和激动。   李倾城还未来得及回头,便看见她十分激动地朝身后的男子如饿狼扑食般,猛扑过去。   “三哥”   女子满脸笑容,完全没注意到男子在看到她时那张变幻莫测的脸。   “三哥,小五终于找到你了,终于找到了。”   女子紧紧地抱着男子,仿佛一松手男子就会消失似的,她埋在男子怀中,满心欢喜,语气激动,连说出的话都带着一丝微微的颤音。   李倾城看着相拥的两人,一脸探究,这姑娘,是施小白的妹妹?   她看着一向悠然自得的某人此刻黑着的脸,一脸无奈的样子,顿时心情大好。敢情他是偷跑出来,如今被自己的妹妹给抓到了。她揶揄地看着他,眼睛弯得比月亮还漂亮,笑的毫不吝啬。   李倾城看着紫衣女子如同八爪鱼似的紧紧抱着施小白足足几分钟,若非施小白最后用力将她扯开,她想这个女子恐怕一辈子都会这么抱着他的。她很好地扮演了一个吃瓜群众的角色,静静地站在一边,揣测兄妹俩的剧情该如何发展。只可惜,她手边没有瓜子。   “小五,你怎么来了?”   男子皱着好看的眉头,语气冷淡,完全不似以前那副慵懒的样子。   “三哥,我是特地出来找你的,你出来这么久都不回去看看小五,小五想你,就只能自己出来找你了。跟我回去吧三哥。”   女子自从看到他的那一刻,就没有移开过视线,此时正抬头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双白皙的手紧紧拽住他的衣袖,态度温和,虽说是恳求的语气,却十分坚定。   李倾城双臂环胸,一副看好戏的样子看着眼前一言不发,十分无奈的男子,感觉心情好的不能再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懒洋洋地继续写。 ☆、第五十三章 傅小宛(二)   李倾城一手拿着包裹一手掀开马车窗的帘子,看着窗外缓缓飞逝的景色,耳边除了马车行驶间发出的轱辘声响外,还有少女银铃般清脆的声音。   她看着马车旁边马上一直面无表情的某人,总忍不住想笑。而在他旁边同样骑着一匹枣红色马的紫衣少女,自打见到他开始话就没有停下过,李倾城从她没头没尾的语句中也知道了个大概,这个名叫傅小宛的女子的确是施小白的妹妹,施小白因为某些原因离家出走了,她在家久久得不到他的消息,十分担心他,所以干脆偷跑出来找他,从大草原一直找到中原,她在中原各个国家都找遍了,足足找了他一年,却一直找不到他,没想到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他。她看着少女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施小白所在的方向,话语中满是掩饰不住的兴奋。   她看着施小白那厮那张始终阴沉着的脸,满心不爽。这人也真是的,自己的妹妹不远千里出门到处寻找他,现在找到了他,他不关心人家也就罢了,还摆个臭脸色给人看,她真为他的妹妹感到不值,做他的妹妹,也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她要是他的妹妹,才不会来找他呢,就让他在外面自生自灭好了。这些个富家公子,不懂人间疾苦,动不动就闹出走,就应该让他们在外面好好待待。最好是将平民百姓的穷苦全都经历一遍,不过,她看他在外面过倒也不错,又是山贼老大,又是富家小少爷,这老天待人也太不公了吧。   不过人家姑娘倒没怎么在意,一路上,她看着她兴致高昂,一直在施小白耳边絮絮叨叨地讲着。   “三哥,你走后家里就像炸开了锅似的,爹娘都很担心你,特别是爹爹,一得知你离开的消息,立马就叫俞叔带着大量人马出来找你,爹爹为此甚至还将大哥和二哥都叫回来了,让他们动用自己的人脉,务必要将你找到。三哥,你要出来玩,怎么也不跟小五说一声呢,小五自从三哥走后,就一直没有好好睡过,小五真的很担心三哥。”   她说着,满脸委屈,一双灵动的大眼睁的老大,里面隐隐有泪光闪现。   男子看着女孩稚嫩而白皙的脸比他离开时足足瘦了一圈,原本一直无动于衷的他,终于忍不住叹气,看着少女温声道:   “小五,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有多危险,你一个姑娘家就这么一个人出来,要是发生什么意外,你叫我怎么向爹娘交代?再则,你从来没有来过中原,要是找不到我,你该怎么办?你真是太胡闹了。”   “三哥,要是找不到你话小五就一直找下去,相信总有一天会找到你的,你看,小五现在不就找到你了吗?嘿嘿”   少女看着男子愠怒的面孔,非但不怕,反而破涕为笑,一双明亮的大眼直勾勾的看着男子,笑的十分满足。   “三哥不在的日子,小五真的很无聊,小五害怕三哥永远不回去了,所以,所以……”   “所以你就自己跑出来了?”   男子看着少女,脸色极度不好。   “…嗯”   少女看着男子,笑着点头。   “你,你,”   施小白看着眼前的少女,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这丫头从小就喜欢跟在他屁股后头,她跟谁都不亲,就偏偏喜欢跟着他。她天真活泼,可性子却执拗得很,自己一旦下定决心去做某件事,便是八匹马都拉不回她。他看了她许久,最终只能无奈地摇头。   “三哥,我们这是去哪儿呢?”   少女讲了半天,终于回过神来注意到他们去往的方向了。   “长安。”   李倾城看了半天的戏,两人相认的戏码结束,自己终于能够说上话了。他没等施小白回答就率先出声道。   “长安?”   少女从马上低头疑惑地看着她,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在见到她的一瞬间,睁的更大了。她看着少女眼中不甚友好的探究,嘴角忍不住开始抽搐,感情这姑娘这才发现她这么个人的存在啊。她回望着少女的目光,一脸平静,她不知为何,总感觉少女看着她好像在看着敌人般,一脸敌视。   “小五,这是李姑娘,是我的,我的朋友。”   他看着她,淡淡地向少女介绍道。在听到朋友二字时,少女原本紧绷着的脸立刻阴云散尽,朝她露出了一个甜甜的微笑。   “你好,我是三哥的妹妹,傅小宛,你叫我小宛就可以了。”   “你好,我叫李倾城。”她也朝少女淡淡地笑道。   “你既然是我三哥的朋友,那便是我傅小宛的朋友了。那我以后就叫你倾城好了。”   少女说着,一双漂亮的眼睛微微眯着,白皙的面孔在日光的照耀下宛若白瓷般,很是美丽。   “你方才所说的长安可是周国的都城长安城么?”   少女疑惑地望着她,见她点头,忙回头看着施小白道:“三哥,这长安城小五已经去过了,只是当时小五只顾着找你,所以也无心玩乐,这次小五可要好好地游玩一番,娘亲总说中原很有风趣,比我们的大草原要好得多了。这次我可要好好游玩一次了。”   “不行,在去长安之前,我先送你回去,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三哥…”   少女看着男子,眼睛睁得大大的,嘟着嘴,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施小白看着少女,态度坚定,丝毫不为所动。   “那三哥要和小五一起回去吗?如果三哥不跟小五一起回去的话,那么就算打死小五,小五也不要一个人回去。”   少女看着男子,语气笃定,神情坚定,态度比男子更坚决,那张稚嫩的脸始终紧绷着,黑白分明的大眼一直盯着男子。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你…”施小白看着少女,一脸挫败,要是可以的话,他真想将她敲晕了扛回去。这小丫头还真是折磨人。    ☆、第五十四章 夜宿(一)   这一天在少女欢快的声音中就这么过去了。一路上他们尽抄小路而行,所见人烟甚是稀少。将近黄昏时分,他们在一片幽深苍翠的林子前停了下来。李倾城下车抬头看着眼前巨大的林子,在夕阳的照耀下,碎金般的色彩不停地在风中摇动。她忍不住看了眼旁边的人,男子觉察到她的视线,亦低头看着她,一双漆黑的眸子微微眯着,嘴角一扬。他怎么会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呢。   “放心吧,这林子里没有山贼。”   李倾城闻言,嘴角微抽,吃一堑长一智,他们这次人手不多,除了他们三个,就只有一个驾马的车夫,个个都不靠谱,要是遇到山贼了,肯定是被抓的命。   “但愿吧。”   她收回视线,幽幽地吐了口气。   “再说了,就算有,有我在,你怕什么?”   男子抱着双臂,一副自信心膨胀自我感觉良好悠然地道。   李倾城朝他翻了个白眼,没有说话。正是因为有他在,她才害怕好吗?山贼,他不就正是一个山贼么,而且还是一个山贼头头呢。   “倾城你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她还没腹诽完,就见男子旁边的紫衣少女,走到她身边,搂着她的肩膀,微笑着安慰她道。   她顿时有些啼笑皆非,她倒不是害怕,她只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她自己有手有脚的,而且还有个聪明的头脑,用得着这个小姑娘保护吗?   进入林中后,众人隐隐听见有淙淙流水的声音,一行人循着水声的方向寻去,果然在林子的西边发现一条小溪。他们将车马停好,就着小溪旁的岸边休息。   李倾城看着施小白独自进入林中,不过片刻功夫就抱了一大堆干柴出来,拿出袖中的火折子,在众人中间的地段生了一堆火。   李倾城看他动作纯熟自然,想来是经常做的缘故。   此时夕阳西下,天空中五彩霞光闪现,一缕缕金粉色的光芒,一点点倾洒在大地上,将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度上了一层靓丽的色彩,她仰头看着远方渐渐隐没的太阳,心中莫名有一丝惆怅。他此刻在干什么呢?冯姐姐肯定知道她逃走了吧,他若是知道她来找他,回不回开心呢?   正在她沉思之间,忽然听见噗通一声,她忙收回视线,朝水声方向看去。见施小白正挽着袖子,拿着一把雪亮的宝剑,正在水中,插鱼?   夕阳将最后的余晖都洒在了男子身上,男子凤目微眯,紧紧盯着水面,手中的宝剑随时蓄势待发。这种情景,饶是她已经在小说和电视剧中看了无数遍,此刻,身临其境,亲眼所见,她还是有些想笑。   施小白插鱼功夫,十分了得,一插一个准,只不过半个钟的功夫,他就插了好几条鱼,足够他们四个人吃一个晚上了。她见他不断将鱼丢向岸上紫衣女子的脚下,动作如同行云流水般,没有丝毫拖沓。   “三哥,够了。”   紫衣数了数脚下正活蹦乱跳的鱼,忙抬头朝水中的男子道。   男子将最后一条鱼扔到岸上后,自己也走出了水。   “想不到你插鱼的功夫这般了得。”   李倾城拍了拍衣裙,起身走到他们兄妹二人身边,准备帮忙。   “姑娘谬赞。”   他说着,随手拿起一条鱼便蹲在用宝剑刮去鱼鳞。   她也拿出随身的短刀,学着他的样子,拿鱼,蹲地,准备刮鱼鳞。   谁知她刚蹲下,正准备下刀,手中的鱼想是感受到了水的气味,奋力一蹦,竟从她手中跳进了水里。   噗通的水花溅了她一脸,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哈哈哈”   紫衣女子见此状况,双眼一眯,笑得前俯后仰。   她看着身旁的男子,也是微微眯着眼睛,嘴角微微扬起,眼里满是戏谑的笑意。   她看着他白净的面容上那抹慵懒的笑容,半天才回神,略感窘迫。   “这鱼,好像有点滑。”   她咬牙切齿地看着男子,面上有些挂不住。忙起身又去拿了一条,准备开刮。   “我看你还是坐在旁边看好了,免得这好不容易抓来的鱼都被你放跑了。”   男子悠悠然的语气,十分欠揍。   “你…”   她瞪着他,一时竟无言以对。这能怪她吗?她从来没有刮过鱼鳞,更何况这鱼,还这么滑。鬼知道它会趁机逃跑啊。   她有些生气,将鱼往男子脚下一扔,   “喏,给你。”   转身便坐回了原来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发文速度之慢,令人发指。 ☆、第五十五章 夜宿(二)   月明星稀,晚风拂面。   李倾城静静地坐在火堆旁,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火光上芬芳诱人的烤鱼,不断吞咽口水。   男子两只手分别拿着一根棍子,棍子顶端各插着一条鱼,鱼身上遍抹调料,在烈火焚烤之下,芳香四溢,惹得人口水横流。男子动作十分娴熟,在翻烤鱼的过程中,早已将某人的丑态尽收眼底。他真搞不懂,是他太久没接触女人了?还是这中原的女子都变了?她怎么看,都不能算作一个女人吧。   “小白兄,这鱼烤好了吗?”   她倾着身子,盯着火中的烤鱼,恨不得一把从火中捞过来,大快朵颐。这种光闻其味,看其形态,对于她这种半日都未曾进食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活生生的折磨啊。谁曾想到,这施小白不仅会抓鱼而且还会烤鱼,还烤得这般香。她忍不住斜眼看了一眼身旁的男子,暗暗想到,若是在现代,他肯定是个抢手的小鲜肉。可惜,生错了时代。   “…喂,好了没啊?再烤下去,天都快亮了。”   她收回视线,继续看着眼前的鱼,默默地吞着口水。   “倾城,你不要着急嘛,三哥做事从来就讲究尽善尽美,当然也包括这烤鱼一活。你就耐心地再等一等吧。保证你会尝到此生最美味的烤鱼。”   紫衣女子坐在她对面的鹅卵石上,学着男子的样子,两只手各拿着一根棍子,也在烤鱼,见着她这般模样,遂朝她嫣然一笑。一双宝石般的眼睛在火光的照耀下,发出流光般的色彩,好看极了。   “切,我才不相信呢?就凭他,还能将这鱼的味道烤出朵花的味道不成?”   她撇了撇嘴,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倾城,是真的,我可没有骗你。小时候在家乡,二哥,三哥,还有我,总喜欢在我家乡附近的丹水河畔,生火烤鱼。那时候,三哥每次烤出来的鱼自己都来不及尝一口,就被我和二哥抢吃完了,三哥烤鱼最是美味,就连二哥都对他赞不绝口,二哥还就此与三哥比试过,最后结果肯定是三哥赢了。二哥至今都未能赢过三哥呢。”   少女说着,忍不住朝男子的方向看去,笑的无比自豪。   李倾城听完少女的话,亦忍不住看了眼身旁的人,心里仍旧有些怀疑。她不知他烤鱼的手艺如何,不过,他的童年过得倒不错,无忧无虑,没事儿就跟着哥哥妹妹去溪边烤鱼。真是舒坦。   “给…”   男子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便将手中的鱼递给了她。   “这次慢点吃,没人会跟你抢。”   男子说完,又将另外一根棍子递给了紫衣少女,自己则将少女手中的鱼拿过来,继续烤。   李倾城拿着手中的棍子,鱼香扑鼻而入,她忍不住又吞了口口水。   这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今日早晨,她的吃相是不好看,可是,他就不能忘记那茬事儿嘛。总是有意无意地提醒她。   她从来就不喜欢装淑女,她吹了吹鱼,待它冷却一些,便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咬了一口。   鱼肉入口,芳香弥漫。鱼肉外焦里嫩,鲜美至极。看来烤鱼之人深谙火候之要素,掌握得十分好。还别说,就算她在现代待了将近三十年,烤鱼也吃过无数次,还真没有哪次比得上她此刻所吃的鱼。也许是饿紧了,她竟觉着便是天下最厉害的大厨做出来的鱼恐怕也不及她口中的这块鱼肉。这鱼好吃得让她差点将舌头都吞进了腹中。   “…谢谢,这鱼,真好吃。”   她忍不住朝来人竖起大拇指,由衷地赞叹道。   “我就说三哥烤的鱼好吃吧。不过这中原的鱼比不上我们家乡的鱼味道鲜美,以后你可以到我的家乡去,尝尝丹水河里烤出来的鱼,那才叫一个美字呢。”   紫衣少女,一边啃着鱼,一边不断向她介绍道。   “好,有机会,我一定去。”   她吃得满嘴油光,动作依旧迅猛无比,吃相实在不忍直视,不过,当她看见对面的女子的模样后,她就有些自我感觉良好了,原来她的吃相也算是优雅的。紫衣女子,吃起东西来,毫不拖泥带水,该啃处就啃,该撕处就撕。下嘴一口一个准。不知怎的,她突然好喜欢这个女孩。   男子将手中的鱼递了一条给车夫,剩下的一条,留给自己享用。车夫接过鱼,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坐下,默默地啃着,他们三人则围着火堆,一同默默地啃起来。   “鱼虽好,只是少了酒,就有些美中不足了。你们等着,待我去取酒来。”   少女说着,便将啃了一半的鱼放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起身往拴马处走去。没过一会儿,就见她拿着两个酒囊,朝他们走来。   “三哥。”   她将其中一袋扔给了男子,男子接过酒囊,一句话也没说,便顺手将之抛给了李倾城。   “你们喝吧。”   李倾城拿着酒囊,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转头便想到,他们三人不能都喝得烂醉,这荒郊野外,若是遇上什么歹人,那可如何是好。她一面默默赞叹男子的细心,一面则打开酒囊心安理得地喝起来了。   酒虽美,却比不上心玉酒肆里的忘川,不过好在鱼肉鲜美,混合着酒,倒也还凑合。她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不知怎的,心里徒然有些伤感。她好想心玉和心夜,好怀念那段混吃混喝,无所畏惧的悠闲自在的日子。若是时光能够倒流,她真希望回到那段日子,有亲人可以依偎,有朋友可以相伴,而不是此时此刻,一个人在一边,对着苍茫的夜色,喝着不知名的苦酒。她的未来在哪里?她又该何去何从?   “小宛,来,今夜我们一醉方休。”   她朝少女举起酒囊,豪气顿生。   “呵呵…好啊,一醉方休。”   少女闻言,忙拿着酒囊,往她身边跑来,在她身侧的鹅卵石上坐了下来。   男子看着两人,神情疏懒,嘴角含笑。始终一言不发。   “倾城,你跟我见到的中原女子很是不同,你根本不像一个中原女子,倒有点像我们草原的女子,大方,不拘小节。我太喜欢你了。”   少女仰头喝了一口酒,朝她兴奋地笑道。   “…哈哈,我也喜欢你的天真豪气,小宛,今日能够结交到你这个朋友,真是三生有幸。”   “嘿嘿,我也是,能交到你这个不像中原人的朋友,真好。”   女子笑嘻嘻地看着她。一双大大的眼睛弯弯的,好像天上的月亮。   她看着她,突然放声一笑。   “来,为我们的友谊,干杯。”   “干杯。”   两人举起酒囊,在半空中狠狠一撞,然后各自仰头喝了一口,而后满含笑意地看着对方。   男子看着两人,一副无可救药的傻样,忍不住淡淡地摇头,伸手加了几根柴火到火堆里。   李倾城听着火堆中不断发出噼里啪啦的干柴爆裂的声音,心情大好。   她此生一直在追求梁山好汉那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豪情,今日一幕,倒真别有一番风味。   两人对着天上的月亮,你一口我一口地慢慢喝起来。   “倾城,你说这天底下的月亮会不会都是一样的,我们此刻看到的月亮会不会就是父母看到的月亮?我跟你说哦,我们家乡的月亮可好看了,又大又圆又亮,以前每天晚上我都会和三哥跑到草原上去看月亮,特别是在夏日,我们躺在草地上,天上是圆圆的大月亮,草原上空是无数比星星还灿烂的莹星虫围着我们四处飞舞,像梦里的场景一样好看。晚风吹拂,感觉真好。”   少女的声音很是甜美,她听得出来她是真的陶醉在那个她描述的画面里了,她转头无意间对上男子灿若星辰的眸子,微微一愣。这个人,平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没想到他也会和妹妹躺在草地上看月亮。她感觉自己好像又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的诸多身份之中,她觉得那个少女口中的哥哥可能才是他真正的模样。   “小宛,这天底下的月亮当然都是一样的,你此刻看到的月亮你父母也能够看得到。”何止是这天底下,便是一千多年后人间的月亮恐怕都是一样的吧。月亮是亘古不变的,它见证了所有人的悲欢离合也见证了所有王朝的频繁更迭。他们这些人,不过是在为它上演一幕幕或悲或喜的戏剧罢了。   这天下,终究不是自己能够掌握得了的。他们每一个人活在这世间,都是身不由己的。宇文邕,李娥姿,她,包括施小白。他们所有人,好像都活在命运的佛手之中,永远不得自由。   她突然有些明白小白为何喜欢频繁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了。   “…倾城,真好…真…”   少女靠着她的肩膀,双颊绯红,显然已经喝醉了,口里犹自喃喃地说着。   收回视线,睁着迷蒙的眼睛,看着遥远的苍穹。晚风吹过,带着丝丝寒意,天空中,白云如纱般缠裹着那轮明月。她的心,也有些微微的寒冷。   “借酒消愁愁更愁。”   她幽幽地叹了口气。看着月亮一言不发。静静地呆坐着。   男子默默地看着她,眸光如黑玉般,漆黑发亮。薄唇微抿,似在沉思。 ☆、第五十六章 她被抛弃了   “更深露重,你少喝点吧。”   男子将她肩膀上的可人儿移到自己肩上,隔着一个人,坐在了她旁边。淡淡地说着。   “你和小宛真的是兄妹吗?为何你们一个姓傅一个姓施?”   她手里拿着将告罄的酒囊,仰头大大地喝了一口,随口问道。其实,这个问题不用问她也知道,人家肯定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可是此刻夜太静,她又睡不着,总得没话找话,来度过这漫漫长夜才是。   “我和小五并非亲兄妹,我是,”   他微微停顿了一下,随后继续淡然道:“我是傅家收养的。”   她听着他的声音,平淡无奇,毫无波澜,好像丝毫不在乎一般。她一时有些默然。睁开眼睛,转头看了他一眼,随后,仰头将酒囊里最后一口酒喝尽。她将酒囊随手往脚下一扔,双手抱臂,静静地看着眼前红亮的火堆,感觉脑袋有些晕乎乎的,一时不知该讲些什么。   “那你自己的父母呢?”过了半晌,她才闷闷地出声问道。   “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其他的亲人。五岁那年,爹将我带回了傅家。”   男子悠悠地说完,便再没说话,只静静地看着耀眼的火光,眼睛微微眯着,一脸慵懒闲适。好像口中说的人并非自己而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她收回视线,继续转头看着他,明亮的火光的照耀下,男子侧脸极其清俊精致,好像玉刻就一般,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始终隐隐挂在嘴角。他就好像一朵漂浮在天空中的白云,让人摸不着,也看不透,因为白云总是变幻无常。   “…三哥,三哥,不要丢下小五,小五不走,三哥不要丢下小五…不要…”   少女双眼紧闭,秀丽的眉头微微皱着,洁白的小巧的脸上好像盛开了一朵绯红的花朵,十分耀眼,一张樱桃般润泽的小嘴,犹自喃喃地轻声说着。   “她好像很害怕你撇下她。”   她看着少女,温声道。   男子低头看着肩膀上的女子,伸手轻轻拨开女子额前的一丝碎发,动作温柔,面色柔和,眸光温暖。   “她迟早是要回去的,中原不适合她。”   男子说话声音极其温柔,可语气却是从未有过的坚定。   她微微一怔,随即收回视线,继续盯着火堆,默默无语。像她这般天真烂漫花一样的女子就应该盛开在广阔的天地间,无人束缚,自由自在。中原,确实不适合她。   她突然有些羡慕她,至少她是有选择的,可她没有,自从被迫来到这个时代开始,她就失去了选择权,同时也失去了可贵的自由。她的一生,注定要随波逐流,在这条历史的洪流之中,默默挣扎。   宇文邕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他的使命是保卫北周,而她的使命呢?追逐他?亦或听天由命?   “上天早就在人们出生那一刻,就规定好了每个人该走的道路。有的人要在温柔富贵乡中,无忧无虑地过完一生,而有的人,却注定要披荆斩棘,一生风雨。两者看起来,天差地别,其实归根到底,不过殊途同归罢了。”   她说完,默默地叹了口气。晚风吹拂,她微感凉意,脑袋倒清醒了不少。   “李姑娘的见解,果然独到。”   男子低声一笑,拿起脚边的干柴,随手往火堆里一扔,干柴烈火,一触即燃,她听着火堆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鲜红的火星顿时蹿得老高,明亮的火光,照得她脸微微发烫。   “一时感慨罢了。对了,你为何要帮我?”   她说着,终于问出了心里多天的疑问。   男子并未立刻回答她,她转头看着他,见他神色依旧,她看不出他究竟在想什么。   “人生太漫长,总要找点事情做做,才不会无聊啊。”   半晌,他转过头,看着她,一脸悠然,一双桃花眼微微眯着,笑得一脸无害。   “说人话。”   一听就知道他在敷衍她,她冷冷地暼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李姑娘,在下说的都是真话,在下确实是感觉无聊,刚好又遇见你要回去,所以权且打发打发时间,跟你一起去长安城玩玩。”   她狠狠地剜了他一眼,立马收回了视线,这人,没有一刻正经过。亏她还妄想他告诉她真相,真是异想天开。她决定,不再搭理他了。   她双手撑着脑袋,默默地看着火光,开始发呆。   男子看着她,微微一笑,随即收回视线学着她的样子,看着火堆,发呆。   长夜漫漫,晚风寂寂。这一晚,真的很难熬啊。   第二日,天光刚明,他们就开始赶路了。回去的路程不比来时,她这几日,总想着快些回到长安,见到姐姐,见到,他。   正午时分,一行人,又来到了一座密林之中,现在天气渐渐回暖,她一人坐着马车,除了道路有些颠簸外,还可以略略赏赏景色。可人家兄妹两人骑着马,顶着热烈的阳光,一路风餐露宿,纵然她心再急,也要顾及顾及别人的感受,更何况,小宛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呢。   他们在林中的一棵巨树下暂作休息。施小白兄妹俩各自下马去拴马,而马车夫也在喂马吃东西。她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树荫下,看着阳光透过密密匝匝的树叶缝隙,一点点零零碎碎地打在她身上。她微仰着头,闭着眼睛,十分享受。倒不是她矫情不肯骑马,她只是有些累了。只想静静地待在一个幽闭的空间。   这几日,不知为何,她总会回想起她和宇文邕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带着阳光味道的记忆,就像一杯浓香纯醉的酒,很是迷人。没想到,她来到古代已有这么些个年头了。她怎么感觉好像很多事情就发生在昨天一般。彼时她还是孟梦,她才踏进这个陌生的时代,诶,时间总是这般无情又叫人无奈。她好想有人能够告诉她,这一切,只是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都消失了。可是另一方面,她又好害怕,害怕自己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记了。这些鲜活靓丽的人,她心心念念的人。她至亲的姐姐。她怕她把他们都忘记了。   “倾城,在想什么呢?”   她听见声音,睁开眼睛,就见到紫衣少女一双宝石般明亮的眼睛,她不禁暗叹,这姑娘真好,像阳光一样干净。   “在想你们大草原大大的月亮,明亮的莹星虫,还有和顺的微风。”   “真的吗?既然这样,你就不要去长安城了,跟我们回草原好了,我爹爹和娘亲见到你一定会很欢喜的,我带你去我们大草原骑马,我们去丹水河畔烤鱼,我们去噶玛草原看星星看月亮,好不好?”   少女坐在她身边,双手抓着她的手臂,一脸兴奋,激动地摇着她的手臂道。   她朝她笑了笑,“我一定会跟你去大草原的,可是不是现在,我要先去长安城办一些重要的事,等待事情办完了,我就去大草原找你好吗?”   “…这样啊,”   少女微微有些失望,不过,随即她又朝高兴地朝她道:“这样也好,我们先去长安城玩玩,等你玩腻了,我们就去大草原,你说呢?”   “嗯。”   她看着少女亮晶晶的眼睛,忍不住含笑点点头。   “吃点东西吧。”   男子将一个包袱和两个水袋递给两人,自己则拿了一个水袋,仰头喝了一口。   李倾城两人就着水,一边听着少女喋喋不休的说话声,一边吃着干粮,不禁感慨,其实,夜住晓行的日子倒也不错啊。   就在她默默感叹之时,忽闻一阵阵嘚嘚的马蹄声正极速地朝他们所在的林子奔来。她喝着水,差点一呛。心里不知为何,有些莫名心焦。   “三哥,有人来了。”   少女的声音刚落,她放下水袋,就见一匹骏马正急促地奔进林子,马上那抹绯红的人影,就好像一朵鲜红的花盛开在风中,让人看得痴迷。   她心下一惊,忙站起身,左顾右盼,藏身之地未找到,女子已下马走到了她面前。   “倾城妹妹。”   女子牵着马,站在她面前,静静地看着她。   “冯姐姐,好巧啊,哈哈…”   她不敢直视女子,只微微仰着头,看着女子的发梢,讪讪地笑着打招呼。该死,居然被她逮到了,她此刻心里不知该如何形容,总之,五味杂陈。她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她不管,就算冯小怜打死她,她也不会回去的。   “倾城妹妹,你姐姐给你的信。”   冯小怜并没有说过多的话,只是将一封深褐色的信递给她。她蓦然抬头看着她,见她一双秋水般的眸子,平淡若水,没有一丝涟漪。只是眸光出奇的亮。她一路风程,马不停蹄赶上她,就只为给她送信?她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默默地接过信。   “谢谢你,冯姐姐。”   “倾城妹妹…”,她抬头看着她,见她一双水剪眸子正默默地看着她,欲言又止。最终,她什么也没说,只默默地摇头,收回视线。牵着马,走到了树边的位置。   “倾城妹妹,我随时都在。”   她被她一句话,搞得莫名其妙。   紫衣女子见状,走到了男子身边,兄妹俩静静地看着她。   她撕开信封,缓缓揭开薄薄的宣纸。   吾妹倾城:   妹妹,姐姐已怀有身孕。自爹娘惨死那日起,姐姐知道自己这一生就已经完了。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你总劝我看开些,只是贼人尚在,爹娘死不瞑目,尸骨未寒,姐姐若放下,于心何安?爹娘对我十多年的养育,又教姐姐如何报答?最近我总在想,自己所做,究竟是对还是错,然,终究未能得出答案。人来此世一遭,不过求个心安理得。妹妹,姐姐对不住你,不过,你是懂得姐姐的。姐姐这一生,所图无他,只愿手刃仇人,为爹娘报得大仇。妹妹,姐姐希望你找个机会就逃走吧,你是无辜的,这场腥风血雨,不应该将你牵扯进来。姐姐知道你一直渴望自由,你离了这中原,去寻个自由的天地吧,为姐姐也为你自己,快快活活地活一次,姐姐希望你能找个如意郎君,白头偕老。此生怕是不能再见面了,但姐姐亦不愿再见到你,你也莫要再回到这里。妹妹,你本就是一只翱翔在九天之外的鸟儿,怎么能够被久久囚禁呢?勇敢地飞出去吧,外面的世界在等你。关于颦蹙一毒,姐姐已经向宇文护要了足够多的解药,公子已经托人给你带去了。你在外面,要处处留心,好好照顾自己。不要担心姐姐。   妹妹,千万珍重。无需回信。   李娥姿绝笔   她拿着手中薄薄的纸张,仿佛有千斤重般,好几次都颤抖着手,差点没拿稳。姐姐的这封信,字字珠玑,每一个字都好像一把锃亮的刀子剜在她心上。她要干什么?告别?诀别?她真的打算要孤注一掷了吗?   她知道自己是不想哭的,她只是感觉嘴里有些苦,心上有些微微疼痛。她不想哭,可是她的泪水怎么就是控制不住呢?一颗连这一颗,好像断线珍珠,不断滴落在宣纸上,滴答滴答,像屋檐落下的雨水,很快,白纸黑字的纸张被泪水晕染成一片模糊的墨迹。   她睁着迷蒙的双眼,死死盯在“姐姐已有身孕”“绝笔”“无需回信”等几个字上,心如刀割,姐姐怀孕了,孩子是谁的?她根本不用想,就明白了。他怎么能这么对她?他怎么能这么对她们姐妹俩?他如何狠心。她这些天,没有一刻不在想着回到长安城见到姐姐的画面。她费尽心思拼命跑回去,为的是什么?姐姐怎么能这么狠心,她要她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没有他们的地方,她又哪里找得到幸福。   她感觉自己好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她愣愣地站在原地,泪如泉流。她要做什么?她又是要去哪里?姐姐不要她了,他也不要她了。天下这般大,她却无处可去。   她颓唐地蹲在原地,双手抱臂,手里死死攥着信。哭得像个无家可归的小孩。她只觉着这个地方好冷,她要回去,她要回去。   “倾城。”   紫衣少女见到她这般模样,大吃一惊。忙来到她身边蹲下。一脸担忧地看着她。   “倾城,你怎么了?你怎么哭了。”   少女看着她,一脸不知所措,只一味地扶着她的手臂,不断地担忧问道。   她将自己埋在手臂中,什么也不想,她只想哭。她这么多天,究竟在追求什么。她此刻的伤心,不是为姐姐,也不是为宇文邕,她只是一时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东西。她迷茫,她无助,她没有方向。   “倾城妹妹…”   冯小怜来到她身边,将她搂在怀里。   “妹妹,你知道,公子也是被逼无奈,你姐姐…”   她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深深地叹了口气。倾城此刻的伤心,她怎么会不了解。正因为她懂,所以她才更不知该说些什么。   李倾城趴在自己的腿上,任泪水漫流。她如何不懂,他们这一生,终究是身不由己的。姐姐的选择,宇文邕的选择,都是身不由己的。就连她,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宇文护想要姐姐怀上宇文邕的孩子,他一直忌惮宇文邕,知道他实力不弱。他想操纵他,想控制整个宇文家族的势利。姐姐想要报仇,就不得不获取更多的权利,而宇文邕也就将计就计,选择以身设局。她不知姐姐究竟是如何与他协商的。不过,她知道,姐姐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姐姐了。她老早就知道的,只是以前她不愿去深想。她只想开开心心的过完每一天。   大道理她都懂,可是,她的心怎么就这么难过呢?姐姐不想她白白送死,宇文邕也不想她跟他同生共死,她于他们,究竟有何意义。她难道至始至终都只是一个不相干的外人吗? ☆、第五十七章 心如死水偶遇君   日光如火,明亮,璀璨,耀眼,但不知为何,照在她身上的光芒的热度,好似被削弱几千万倍,没有温度不说,反而让她觉得心底生寒。这种寒意就像一股冰冷的泉水,从她的心里逐渐蔓延到她的全身,最后将她整个人全身上下完全覆盖。她的心并不疼,她只觉得冷,这种刻骨的冷,她从小到大都未曾经历过。   原来一直以来,她都是在自作多情,她原就是一个多余的人。她想问老天,为何要将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她想回去,她想她的爸妈,想小枫,想现代所有的一切。她不是李倾城,她是,对了,她是谁呢?   她突然感到恐惧,内心极度不安,她不知道自己是谁。   “倾城…倾城…”   她睁着迷蒙的双眼,看着眼前这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她是在喊她吗?   是了,她的名字叫李倾城,她是李娥姿的妹妹,那她现在在哪里?北齐。是,她人在北齐的领土上,可她的心在哪里呢?   她一心想要回到姐姐的身边,想陪着她,想与她同甘共苦,她想回到长安城,她想去见他,他,他又是谁。   他们是谁?她要去找谁?   她失忆了,失去了所有关于他们的记忆。他们抛弃了她,她也失去了他们。她现在该干嘛呢?   她轻轻推开身边的红衣女子,缓缓站起身。   “倾城。”   紫衣少女秀眉微皱,洁净的小脸上一片忧色。   她目光看向兄妹俩,久久无法聚焦。   施小白自始至终都没说话,只是一双漆黑的眸子紧紧地盯着她。她看着他模糊的面容,心下一冷。   不住冷笑一声。她现在算什么?冷宫弃妇?还是被爱人抛弃的良家妇女?   她和宇文邕连恋人都算不上,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她一厢情愿罢了。人家甚至连一句喜欢她的话都没说过,是她自作多情,以为他喜欢她,原来在权利,在天下面前,她根本就微不足道。   人家是宇文家族的四公子,是北周未来的君主,而她是什么?是个来路不明,是个被人利用的棋子罢了。她又为何要心存幻想?她早在二十六岁那年就暗暗对自己发过誓,此生再不要轻易沦陷于爱情。她为何还要相信爱情?   他们都在看着她,都在同情她。可是,她有什么值得他们同情?她不在乎,她完全不在乎。   可是,她的心好冷,心中好像有一股无名的闷气在周身游走,她感觉自己有些喘不过气来。她好难受。她想狠狠发泄,她的确也这么干了。   她眼睛朦胧间看见冯小怜方才骑来还未曾拴好的马。她如同一只恶虎般朝骏马扑去。   抓住马鞍,翻身一跃,她很轻松的便骑上了马背。   “驾…”   手握马鞭,朝马身上狠狠一挥。   骏马扬蹄,嘶声啼叫。   “倾城妹妹…”   冯小怜见状,眉心一皱。   她来不及看清她的面部表情,骏马已经狂猛飞奔起来。   马跑得飞快,她骑在马上,好似醉酒后的人,随着马的奔跑,歪歪扭扭,好几次都差点跌落下来。   可她自我感觉很爽,她发誓,她从来没有感到这么爽过。   马步如飞,风声如刀。她睁着迷蒙的双眼,瞥见身旁的景色极速往后倒去。前方,一片茂密的丛林,她不断挥舞着手中的鞭子,每打一下,马的速度就加快好几分。最后,马已经跑得如同一道闪电。她仍不满足。手上挥鞭的动作依旧未停。   迎面而来的风,犹如刀子,一点点,由点到面再到全身,她感觉自己就好像奔跑在三九的寒冬,奔跑在漫天大雪里,眼前一片白茫茫,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她就任着飞马恣意狂奔。   她的前半生过得走马观花,没有大起大落,一切就好像一面光滑明亮的镜子,棱角分明,一眼望穿。   老天好不容易让她到这个世上来,她应该抓住机会,聚焦于有意义的事情上,而不是在个人的小情小爱上,一副生不如死,死不得尝的怨妇的样子,整日蹉跎时光。   寒冷的风,明亮的日光,葱浓的翠木。这一切自马上看起来都是那般非同一般,她如醍醐灌顶,突然明白了。她方才的确如同鬼魅上身,一直想找个突破口,将胸中的恶气撒出来。   骏马狂奔,一直在往前跑,待她彻底清醒过来时,已是夕日欲颓时分。漫天金黄金粉金紫,灿烂辉煌的光芒,一点一点,一缕一缕,源源不断地洒在她身上。   她迎着疾风,艰难地睁开眼睛。   “驭…”   她扯着嘶哑的声音,急忙勒马。手里的马鞭却早就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可身下的马想是被她半日的狂打给打疯了。   骏马如山,四只铁蹄竟比现代的跑车还快,她闷着一口气,使出吃奶的劲儿死死拉住缰绳,却好似老汉推车,毫无效果。身下的马好像越跑越有劲,越跑越快。越快越无法停下来。她颠簸了半日,此刻更是筋疲力尽,几次试图将之勒住,依旧毫无效果,她在马上死死拉着缰绳,马好似又被她刺激到了,扬蹄飞奔,如同一只利箭,嗖嗖,嘚嘚,极速飞奔。   她被颠得头晕眼花,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突然有些后悔,后悔方才的鲁莽。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冯小怜的马,可真是一匹好马。带着她跑了这大半日,还能够跑的虎虎生威,着实惊人。   她此刻筋疲力尽,也难得再干费力气。她紧紧握着缰绳,弯下身子,紧贴在马背上,干脆放弃挣扎,任它狂奔。希望冯姐姐能够尽快赶上她。   马不停蹄,毫无方向。这马跑得飞快,好在前方的路够宽敞。两边绿林丛生。马一直在沿着大路狂奔,她不禁暗自庆幸。   “公子,前方有人来了。”   少年一身玄色的护卫服,骑在一匹棕灰色的骏马上,看着前方不远处,骏马扬起的尘埃,微感震惊,忙侧首,朝身旁同样骑着马,紫衣华服的男子,低声道。   男子未说话,显然早已看到。   李倾城被马颠得心窝子疼,她直起身,正想换个姿势,一抬眸,便看见,前方夕阳西下,两匹马,两个人,静静地站立在大路前方,马不动,人也不动。好像正在欣赏残阳景色。   “骏马受惊,前方好汉快些闪开。”   她也没想到,自己被颠了这半日,居然还有精力喊出这么一声。她觉得自己还是很厉害的。   不过声音一喊完,她手里一滑,险些跌下马来。吓得她整个人一木,赶紧抓紧缰绳,这么快的速度,这么高的马。她若是摔了,好一点,面目全非,坏一点,肝肠寸断。无论哪一点,终归都不好。她决定一个都不尝试。   “公子,听这声音好像是一位姑娘,她说马受惊,公子,我们要不要…”   少年看着逐渐逼近的一人一马,忍不住看着身旁的男子。   男子一袭紫衣,衣式繁琐,质量极好。在微风的吹荡下,宛若流波,轻轻漂流。十分好看。男子束发加冠,眉如星裁,面若春玉,眼含流波,薄唇微抿,竟比女子还好看几分。少年看着男子好似并未听见自己说话一般,一双漆黑的眸子静静地望着前方,马不动,人也不动。微风乍起,男子衣袂飘飞,长发如练,竟似九华谪仙临凡。光彩照人。   少年看着近在咫尺来势汹汹的马,顿时有些沉不住气了。   “喂…”   李倾城看着前方风雨不动安如山的两人,心下一急,忍不住发出杀猪般的尖叫。   眼见她身下的马已经距离他们不过几丈远,马蹄如飞,尘土飞扬。她吓得脸都白了。这要是撞上了,可是要死人的。 ☆、第五十八章 高长恭   三丈,两丈,一丈…   李倾城看着即将相撞的三匹马,心一狠,把眼一闭。今日恐怕要惨死于马下了。   “公子…”   玄衣少年见对面极速奔近的马匹,心神微震。但他身旁的紫衣男子始终一动不动,他当然也不敢动。   马匹越来越近,马蹄声如惊雷滚滚,马过处,尘土飞扬。李倾城此刻已吓得面无人色,连睁开眼睛看的勇气都没有。她不怕死,她只是怕疼。   三匹马之间的距离仅有几尺,眼见得就要狠狠撞上了,就在那千钧一刻之际,紫衣男子突然拉住缰绳,往路旁一让,当李倾城骑着马与之擦肩而过的瞬间,男子翻身一跃,竟从一匹马上飞到了另一匹马上,并且稳稳当当地坐在了正在狂速飞奔的骏马上。   李倾城死死拉着缰绳,眼睛紧紧闭着,她听着骏马踏着铁蹄飞得极快,耳畔风声如利刀。心里骇到了极点。   恍惚间,她感觉身后突然多了一个人,她于惊诧间睁开双眸,马蹄飞过扬起的尘埃在夕阳的照耀下,好似一点点碎动的浮金,在空中缕缕飘扬。   “坐好。”   耳畔有温热的气息抚过,男子低沉温和的声音好似一道梵婀玲。缓和,沉静,平淡,没有丝毫感情起伏,但她听到男子的声音后,原本慌乱惊惧的心,居然奇迹般的冷静下来了。   紧接着,她感觉腰身一紧,身后的人,一只手扶上她纤瘦的腰身,一只手从她臂膀处伸过来,抓住她手里的缰绳。   她觉查到一股千钧之力猛地拉住缰绳。   骏马受此神力,嘶声一吼,前蹄朝天一扬,居然停了下来。李倾城感觉自己整个身子正极速往后面滑动,她吓得连缰绳都差点没抓稳,好在她身后的人将她腰身紧紧一扣,她整个人如同一坨肉球般完全落入了一个宽厚温暖的怀抱。   残阳如血,绯红的霞云如同一缕缕彩色的纱衣,在九天之上缓缓飘动。   尘埃落定,风声如歌。   她这是得救了?   她紧靠着身后人的胸膛,感受到其人一丝丝温热的呼吸若有若无地喷洒在自己的脖颈处,她的耳朵顿时烧得通红。   好在身下的马已经安稳地站在了原地,她方才差点跳出胸腔的心总算回到了原处。   她握着缰绳的手因用力过大,指关节已经由白泛青。她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膛,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多谢兄台出手相救,小女…小人感激不尽。”   “嗯…”   男子轻轻应了一声,在她怔忡间,已翻身下马。   玄衣少年见状,忙翻身下马走到男子身边,正抬头打量着她。   她深深吸了口气,忙翻身下马,走到两人面前。   她首先看的是这个一直在默默打量她的少年,少年一身玄衣,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眉清目秀,她看着他这身打扮,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方才救她的男子的小跟班。她朝他微微一笑,然后转身,抬头。   在看清其人面目的瞬间,她几乎愣在了原地。   眼前的人长得非常好看。这种好看,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好看,好像所有华丽的陈词堆叠起来,都不及他的一分一毫。她一时竟无语凝噎。   这种美,虽带着女子的三分阴柔,却又带着男人的七分阳刚。阴柔之中不乏艳丽,阳刚之下又不失英气。   如玉般的面孔,洁白无暇,五官好像是世上最好的雕刻师亲手一笔一划精心雕刻出来一般,漆黑的眸子竟比她见过的所有的黑宝石还亮还黑。   男子一袭紫衣,在夕阳的照耀下,在晚风的吹拂下,宛如一条流动的河流,轻轻飘荡。男子就那么静静地站着,好像一棵孤松挺立在这苍茫的天地间,永远也不会倒下。   紫衣华服,衬得其人越发气度不凡。一股无形的尊贵高尚的气息若隐若现。   她愣愣地看着人家,半天说不出一句话,这人看着,真让人舒服。   男子看着她,面容温和,一双比黑宝石还黑还亮的眼睛,就那么静静地,静静地看着她。   “在下高肃,字长恭,敢问姑娘芳名?”   他看着她一脸花痴的模样,非但没见怪,反而带着三分笑意,朝她拱手一揖。   他的声音清朗,带着一丝磁性。听起来,宛若一汪清泉在心间涌流,真舒服。   高长恭?原来他叫高长恭。   她朝他微微一笑。   “我叫李,”   她话未说完,忙止声。眼波流转,随即朝两人嫣然一笑道:   “我叫孟梦,孟子的孟,浮生若梦的梦。”   她双眼微眯,宛若一弯新月,眸光流动,洁白耀眼。   紫衣男子见状,微微一怔,大抵是没料到她一个姑娘家竟如同男儿一般朝他行礼。不过到底是见多识广的人,他很快便恢复了神色,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   “孟姑娘,我叫阿默”   玄衣少年亦朝她抱拳朗声自我介绍道。   “多谢高兄出手相救,若非高兄,小人恐怕就要曝尸荒野了。小人在此再次郑重感谢。”说着,她又深深地朝男子行了个礼。   可不是么, 若是她继续任着马儿狂奔,她迟早会被颠下马,不死也得残废。   “姑娘严重了。”   男子语气温和,笑容平淡。   “敢问高兄你们这是去往何处?此间又是何处?”   她抬头环顾四周,见大道两边是苍茫宽阔的一片草地,在草地的边缘处,生长着无数灌木丛。夕阳已经渐渐褪去光芒,如血般的残阳,一点点洒在大地上,晚风过处,草地如同一阵海浪翻涌,碎片般的光芒,耀眼夺目。如斯美景,当真妙不可言。   可是,她实在看不出,她这一番狂奔,究竟跑到了哪里。   “我们要去建州城,此间正是去往建州城的大路。”   少年护卫看了眼身旁的男子,见他没有反对,遂出声回答道。   原来这是去往建州城的路啊。看来她这一下午的打马狂奔正歪打正着啊。如此一来,她倒不担心冯小怜他们找不到她了。   她收回视线,继续含笑着看着面前的两人,眸光对上那双黑亮如宝石般的双眼时,又愣住了。   这双眼睛,真的很黑很亮,不同于宇文邕的那种深若潭水,不可琢磨的黑沉,他的眼睛黑亮如星辰,是星星,是月亮,是光明,是所有美好的象征。她看着它们,就好似入迷了一般,久久无法回神。   高长恭,高长恭…   不知为何,她的心中一直反复在念叨着这三个字。感觉很熟悉,却又想不起来。她的确是听过这几个字的。   她闷着脑壳,想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这人究竟是历史上的哪号人物?    ☆、第五十九章 醉酒狂欢   “驾…”   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从他们身后响起。李倾城眯着眼睛,微转过身子,见尘沙飞扬处,一红一紫一白,正朝她所在的方向飘来。想不到他们来得倒是挺快的嘛。   骏马顿足,扬蹄急嘶。   “倾城,你可吓死我们了。”   紫衣少女未等马停稳,已翻身下马,一个大步便来到了她面前。削葱般的玉手紧紧抓着她的手臂,杏目大大的睁着,小嘴犹自撅着,看起来很是不满的样子,但她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却弥漫着一股掩饰不住的担忧之情。   她心下一暖,朝少女微微一笑。   “我没事。”   “哼…下次可不能这般任性了。就算天塌下来了,你还有我和三哥这样的好朋友帮你撑着呢。你怎么能一声不吭就跑了?听这位姐姐说你马术不精后,你知道我们有多担心你吗?你,你,唉…”   少女嘟着嘴,洁白的小脸因骑马赶路的缘故,此刻看起来红彤彤的,像是一个刚成熟的小苹果一般,可爱极了。即使她故意绷着脸,一副极不满意,生气的样子,她还是忍不住想要捏捏她的小脸。   “倾城妹妹,你没事吧。”   冯小怜也紧随着紫衣少女的步子,来到了她面前,在她身后,是施小白那厮。她看着三人如出一辙的表情,心里虽觉得好笑,却也感觉如沐春风,很温暖很舒服。原来除了姐姐外,还有人会关心她的。自她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开始,她就一直以为自己会独自走完这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直到她遇到了姐姐,遇到了胡心玉姐弟俩,直到她遇见了他们。不知为何,她感觉鼻子有些酸酸的,想哭。她从来就不是一个矫情的人,可是她就是想哭。她想自己刚才一定是魔怔了,居然会绝望到想轻生。生命何其好,她为何要想不开呢。这种有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好极了。   “我没事,真的,不信你们看,既没缺胳膊,也没少腿。好的简直不能再好了。”   她笑眯眯地看着三人,摊开双手,抖抖双腿,示意自己真的没事。   “哼,”   紫衣少女见状,轻轻一哼,表示极不满意,但那双月亮般的眼睛已经闪闪发光,像无数星星点缀的一般。她终于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一双魔爪伸向少女如玉般的脸颊,狠狠地揩了一把。老天,这姑娘怎么能这么可爱?   “倾城你,你太可恶了,哼。”   紫衣少女看着她的动作,愣了半晌,随即气得把脚一顿,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睁得老大。似乎不相信她会对她开这种玩笑。   “哈哈…”   她看着少女越来越红的苹果脸,意犹未尽地收回魔爪。   紫衣少女怒火冲天地看着她,原打算狠狠修理她一番,但是她刚举起绣拳,想了想,又放下了。   “算了,本姑娘不与你计较,”   她把头一扬,十分高傲地睨了她一眼。决定不再理她。   冯小怜见她还有心思开玩笑,一颗心总算落地了。她朝她微微一笑。她就知道,以妹妹的聪敏,她又怎会看不开呢。   “这两位是?”   施小白将目光从她二人身上收回,随即转向她旁边的两人,疑惑道。   “在下高肃,这是我的贴身护卫,阿默,”   说着,主仆二人拱手朝他三人行礼。   “原来是高兄,在下施岑,幸会幸会。”   施小白亦抱拳朝二人行礼。   李倾城见原本慵懒的人非但不慵懒了,反而一副认真得不能再认真,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样子。心里微感震惊。等等,他说他叫什么?施岑?这该死的不是说自己叫施小白吗?他居然敢骗她。哼,好在她也没有真的彻底相信他。   她瞪着对面的人,脸色极不好看。   其人感觉到她的视线,眼睛半眯,居然朝她颠倒众生般一笑,那态度,要多悠闲有多悠闲,要多慵懒就有多慵懒。她一股闷气堵在胸腔,这人,真是,无可救药。她忙收回视线,懒得再看他。   “冯小怜见过二位公子。”   冯小怜朝二人微微欠身,淡淡道。   高长恭二人见状亦朝她还了一礼。   “我叫傅小宛,相逢即是缘,以后大家就是朋友了。还请多多关照。”   紫衣少女抱拳朝二人朗声笑道。   高长恭显然也被她的豪爽大气所震慑到,她见他含着笑,朝小宛抱拳。如玉般的脸温润祥和。让人看着倍感亲切。   李倾城将她被救的经历简单地朝三人叙述了一遍。几人又互相抱拳相谢了一番,便又骑着马,一同往建州城的方向奔去。   月上中天,繁星密织。夜风吹拂,好似情人的手,温暖,轻柔,舒适。   李倾城背倚着一棵粗壮的树干,头微微扬起。眼睛半睁半闭。火堆发出的明亮的光芒好似无数破碎的金子,照在她洁白的面孔上,衬得她一张笑脸格外柔和。   冯小怜坐在她左边的位置,一双剪水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火堆上方一闪一闪的金红色的光芒,一袭曳地红裙好似一朵鲜艳的红花般盛开在这寂静的深林中,那鲜红的色彩,竟比这眼前的火堆发出的光还耀眼。   紫衣少女坐在她右手边的方向,双手撑着小脑袋,一双月亮般的眼睛则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   “你看我做什么?难道我脸上有花不是?”   她看着少女,佯装嗔怒道。   “嗯…”   少女眼睛弯弯,嘴巴弯弯,小脸红扑扑的,可爱至极。   “真的有花?”   她转头盯着少女,假装惊讶道。   “哈哈…有啊,因为你本身就是一朵花呀!”   少女眯着眼睛,双手捧着圆圆的脸,朝她甜甜地笑道。   “倾城,你长得真好看。”   少女盯了半晌,十分感慨道。   闻言,她噗嗤一笑,立马坐直身子,仔细地打量少女。   “得了,你就别恭维我了,说吧,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只要不超出我能力范围,我一定帮你完成。”   这小丫头,无缘无故夸奖她,肯定是有什么事需要她帮忙。   “倾城,你说什么呢。我才没有什么要你帮忙的呢,我说得是真的,你真的是我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女子了。就像,就像…”   少女盯着她,微微愣神,一时没想到该用什么来形容。   “对了,就像,就像我们草原上夜空中的星星。”   少女看着她,突然一拍手,大声笑道。   她看着少女兴奋的样子,微微一笑。心想,那是因为你见到的女子太少了。不过,她是不会说出来的。女人嘛,对于别人说自己长得好看,而且还是一个漂亮的姑娘说的,自然会感到一丝喜悦。更何况,对于她这种心里住着一个老妖怪的女人来说,真的很高兴,高兴极了。   “没有没有,我只是,只是长得比别人好看一点点。”   她谦虚道。心里虚荣感爆棚。   “不是一点点,是很多啦。”   少女由衷一笑,一双眼睛弯弯得像月亮,正痴羡地盯着她。   “你怎么能长得比我还好看呢,唉…三哥,幸好,幸好。”   少女轻轻的叹了口气,脸上一抹惆怅一闪而过,只听她喃喃自语道。   “你三哥怎么?”   她奇怪地看着面前的女子,一脸疑惑道。   “小五,难道你又在向别人宣扬你三哥的光荣事迹?”   少女正欲开口,就听见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自他们身后的林子里响起。   李倾城回头,见三个男人,一人一手拿着一些刚打的野味和几个酒瓶子。她大老远的就闻到了酒香。暗暗的吞了吞口水,心里一阵狂喜。她此刻正需要酒,越多越好。   三人刚走近,她已起身自施小白手里夺过一坛酒了。   “你就不能矜持些?怎么像个女山贼似的,说抢就抢,我敢说,以后没有任何一个男子敢娶你,太粗鲁了。”   施小白被她的动作给生生惊到了,他一脸无可救药的样子,摇头叹息。   她懒得理他,揭开封酒的盖子,仰头就是一大口。   酒很烈,入口微苦。酒香却很浓。这酒很好,好极了。   她连续喝了好几大口,这酒虽比不上胡心玉的忘川,却能够让她很快醉倒,她希望醉倒,醉倒了,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火堆越燃越旺,所有人围着火堆坐着,她睁着迷蒙的双眼,看着火堆上正烤得滋滋作响的肉,下意识地吞了口口水。肉未烤熟,香气已经霸道地弥漫在四周。   她喝着酒,愣愣地看着施小白手中的烤肉。   “倾城,我三哥不仅烤鱼好吃,烤其他的肉也很好吃哦。”   紫衣少女学着她的样子,也拿着个酒坛子,一口一口地喝着,看着她的样子,忍不住开口道。   的确,她从他熟稔的手法中,就可看出,他技艺如何。她抬眸,眼睛无意间瞥见在她对面穿着一袭紫衣的高长恭,见他也用木棍挑着一块肉在烤,那熟稔的手法与施小白简直不相上下。看来两人都是常年漂泊在外的人。   天上的月亮已经高高地悬挂在他们头上,繁星如灯,点点星光,如璀璨的钻石,耀眼迷人。   “给你。”   施小白将烤好的肉一块递给她一块递给了紫衣少女。   “谢谢。”她朝他微笑道。伸手接过,张口就是一大口。   “冯姑娘”   紫衣男子亦将自己烤好的肉递给了冯小怜。   “有劳高公子。”   冯小怜接过木棍,亦朝他微微一笑,表示感谢。   “醉酒当歌,人生几何?”   李倾城吃完一块烤肉,仰靠在身后的大树上,半眯着眼睛,显得很是满足。   “醉酒当歌,人生几何。果然妙啊。哈哈…”   施小白听完她的话,朗声一笑。随即举坛喝了一大口。   “确实很妙。”   高长恭手里也拿着一坛酒,清俊的面容上,始终带着一抹笑意,就好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干净,澄澈。让人很舒心。   冯小怜一手拿着一块吃了小半的肉,一手拿着一个酒坛子,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喝着,那原本洁白如玉的脸上早已染上一抹红晕,剪水般眸子里一片水光,但是眼底里的那抹忧愁却丝毫未减。他们这些人,是很少有过这般的放肆,就拿她自己来说,就从来没有和这么一大群人围在一起,月下喝过酒。李倾城的出现,给她的生命画上了一抹不一样的色彩。她突然想起在长安城的时候,也是同样的夜晚,同样的月色,她和她在一间名叫今夕何夕的酒店,喝着一种名唤忘川的酒,那一晚,她站在明亮的月光下,看着远处书房里如豆般的灯火,竟是从未有过的满足。其实,她这一生能一直那样静静地远远地看着他,未尝不好。   “三哥,娘亲说得对,这中原,确实别有风趣,你看,我一来就交到了这么…朋友,嗝…”   紫衣少女拉着身边的男子的衣袖,一双明亮的眼睛弯弯的好像月亮,在她脚边,是一个即将告罄的空酒坛子。少女小巧的脸白里透红,红里透粉。饱满的樱桃小嘴微微嘟着,就像一个漂亮的小娃娃。   “小五,你喝醉了。”   男子看着少女,一脸无可奈何。   “没有,小五没有醉,呵呵…”   少女仰起头,看着男子,格格地笑道。一双漆黑的眸子好像盛满了星空中所有星子的光芒。   “三哥,以后你去哪里小五就去哪里,你休想再丢下小五。”   李倾城眯着眼,见少女正紧紧的挽着施小白的臂膀。她知道少女是真的醉了,她好像每次一喝醉就会很害怕,害怕男子离开她。   “倾城,你说我醉没醉?我没醉对吧?”   少女转过身子,笑眯眯地看着她,小脸红得像苹果。   “没醉没醉,小小的一坛酒怎么会醉倒我们的小宛呢!来来来,继续喝。”   说着,她捧着坛子,仰头喝了好几大口。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呵呵…倾城,你这个样子,好像我三哥,三哥每次一喝醉,就会像个落魄的诗人一般,举杯吟诗。”   少女弯弯的眼睛,紧紧盯着她,嘴角大大扬着。   “我像他?”   她放下酒坛子,伸手指了指少女旁边的男子。   少女含笑着看着她,愣愣地点头,表示真的很像。   “哼,我才不像他呢!小骗子,哼。”   她想她也是喝醉了,因为她早已失去了原有的理智,她就像个孩子一般,十分不屑的仰起头,洁白的脸上,一抹红晕比少女更胜。   “骗子?我三哥怎么会是骗子呢?三哥他从不骗人的,他,嗝…”   少女说着,想是语速太快了,打了个酒嗝。紧接着,她扬着小脑袋,看着李倾城道。   “三哥就算要骗人,也是骗那些该骗的人,三哥说过,对于他珍视的人,他从来不会欺骗他们的,三哥,三哥从来就没有骗过我,我…”   少女的声音渐渐低了,最后连一点声音都没有了,因为她已经醉倒在地了。   男子扶起少女,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她疑心是自己眼睛花了,因为那双原本慵懒的眼睛竟比他任何时候都要认真,那样子好像是在说,我没有骗你,真的没有。   她想着,自己是真的喝醉了,她的脑袋好像一坨铁球,很沉重,眼睛里也好像蒙了一层纱,眼前的人一个头变成两个,一只胳膊变成了四五只。   “呵呵,小白,你还会变魔术啊。呵呵,真厉害,太厉害了。”   她傻笑地看着面前的人,忍不住伸手鼓掌。   嘭…   酒坛自她手中滑落跌落在地,碎成了好几片,小半坛酒水顺着脚下的泥土渗进,很快便消失了。   “哈哈…这酒喝得人真爽,哈哈…”   这酒不好喝,不仅不好喝,还很苦涩,这种苦,苦进了她的嘴,苦进了她的心。她整个人就好像浸泡在一缸苦水里,可她仍在笑,笑的十分猖狂,笑得眼底泪光盈盈。姐姐,姐姐。她想见姐姐。   “呜呜…”   她没有哭并且永远也不会真的哭,她只是偶尔会像野兽受到伤害般呜咽几声。   明亮的月光还是很明亮,耀眼的繁星还是很耀眼。李倾城的心还是很痛苦。她将所有的孤独所有的痛苦都当做酒水,一口接着一口,全部喝到腹中。有人告诉她,醉了就好,醉了,就什么都不用去想。想她一个三十多岁的现代女子,如今在古代,过得举步维艰,明天,明天的明天,甚至以后,她该何去何从。她的未来,未来又在何处?她觉得自己就好像一粒浮尘,顺风而飞,风停则止,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她只是盲目地飞飞飞。   死也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生活,如地狱般的生活。    ☆、第六十章 酒醒之后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哈哈…罗大诗人的诗此刻读来最是应景,哈哈…拿酒来,拿酒来。”这人盗用唐朝诗人的诗脸不红心不跳,丝毫没想过,这些诗都是在南北朝之后才出现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她自己写的呢。   有的人喝醉了喜欢安安静静地睡觉,有的人喝醉了喜欢耍酒疯。而有的人,喝醉了,却喜欢念几句酸腐的诗,充当落魄潦倒的诗人,再趁机耍耍酒疯。如此奇葩而又奇葩的人,当然非李倾城莫属了。   她的确喝醉了。但奇怪的是,一般喝醉了的人往往都不愿承认自己已经喝醉了。他只会觉着自己离喝醉还很远很远,这是古龙老先生说过的话。现在看来,确实很有道理。她才没醉呢。她还能喝,她还要喝。她是一个火爆脾气并且拥有着男儿性格的女汉子,在她的世界里,至少在她以前幻想过的世界里,她这一生虽不能鲜衣怒马,却也是头可断,血可流,美酒不可无的性情中人。像他们这种自认为隐居于市井中的江湖人,最是喜欢酒了。   “倾城妹妹,你喝醉了。”   冯小怜放下手中的酒坛,一双明镜般的眼睛一直盯着她,苍白的容颜上平静如水,十分好看。   “冯姐姐,我没醉,真的没醉。以前我在心玉的酒店里,可是能够喝上一整天的,现在,就这么点酒,就能灌醉我吗?哈哈…这怎么可能…”   酒不醉人人自醉,她从未想过,今时不同往日。以前的她纵然惆怅却不悲伤,纵然悲伤却不孤寂。如今的她,惆怅抑郁孤独悲伤悲凉。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落到只能靠喝醉酒才能平复下心情的。   也许对于她这种实际年龄早已超三的人来说,这些不可理喻的举动实在幼稚可笑,可是,人本来就是情感动物,而且是很复杂很矛盾的情感动物。也许这一刻,作为一个成年人,你还在为职场的勾心斗角而悲愤绝望,下一秒就已经为一颗糖果而开怀大笑了。没有人能够真正看透自己,正如没有人能够真正把握自己的情感一样。   她从来就是崇尚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野性女子,她从来就是。   她起身踉踉跄跄地从身后抱了两坛酒,然后踉踉跄跄地回到原来的位置。一把撕开酒坛的封口,抱着瓶子,仰头大喝。   月光如水,照在她红彤彤的脸上,就好像一块通红的宝石在灿烂的灯光照耀下,光芒四射。很吸引人。   “痛快啊。”   她放下坛子,嘴角还残留着晶莹的液体,她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火光,大为感慨。   “孟姑娘好酒量,在下实在佩服。”   高长恭手里拿着一个酒坛子,坛子里的酒却仍是满满当当的,似乎一点也没动过。其实他是喝过一点的,只不过浅尝辄止。酒有时候是个好东西,有时候,却只能徒增人的烦恼,害人害己。像他们这种人,是不敢太放纵的。不过,他看着对面的女子,一直在喝,而且从未间断过,不但未觉得不妥,反而打心里敬佩。他自己虽不能尽兴,但看着别人一口一口地喝酒,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更何况,他今日所见的这几位女子,都是这般的与众不同。   施小白一手扶着身旁的少女,一手拿着一个不大的酒坛子,虽偶尔也仰头喝一两口,但是酒坛中的酒,却和紫衣男子酒坛里的酒相差不了多少。   只见他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微微眯着,好像是喝醉了一般,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慵懒是那么真实,就连那张俊雅的面孔都是悠闲自在的,但是,如果仔细一瞧的话,就会发现那双半眯着的眼睛,是那么黑那么亮,好像能将世间所有不可琢磨的事情都看通。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命何其短暂,如同朝露,阳光一照,就消失殆尽,生命又是何其漫长,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哈哈…倒不知,自己竟成了半个哲学家,哈哈…”   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一双迷蒙的眼睛紧盯着前方。火光很耀眼,闪的她的眼睛有些花,她伸手揉了揉眼睛,无意识地抬脚向前跨了一大步。整个如同秋风中的枯叶,摇摇欲坠。   “倾城妹妹”   “李姑娘”   “孟姑娘”   三个人惊心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冯小怜离她最近,眼疾手快,在她跌入火坑的刹那,一把将她搂住,紧紧抱在了怀里。   李倾城感觉整个人就好像踏在一片片白云之中,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毫无意识的,她只是如同孩子一般,想做就做,全不计后果。她刚才明明是准备去追逐光亮,却被一个人给绊住了。这人不仅抱住了她,还将她往火堆相反的方向拉开了好几步,然后就拉着她坐下。这人拉着她的双手,一直未放开,她迷迷糊糊感觉到她纤瘦光滑的双手,如同两块光滑的羊脂玉般,干净,温暖。   她紧紧握住她的双手,就好像溺水之人突然抓住了一根木棒,死死地抓紧不放手。她整个人真的好像身处在高空中,脚踏不着实地,眼也看不清前方,她如同一片落叶,一直飘啊飘,整人一上一下,好不令人心惊。她感觉自己随时都会摔死。她想逃,逃离这片压抑的天地,她想飞出这个华丽的笼子,可是,她的翅膀已经没有了。   她突然好害怕,她惶恐,无助,孤独,悲伤,痛苦,绝望,她感到十分恐惧。她该怎么办?她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她该怎么办?姐姐不想看见她,宇文邕也不想看见她,长安城,她回不去了,她再也看不到他们了。她如今该去哪里?这天下这么大?她该去哪里好呢?以前人人都说有家的地方就是人该去的地方,心之所向,人之所往。可是,可是,她再也回不去了。   她再也忍不住,一把抱住身旁的人,放声大哭起来。所有人都需要一个突破口,来发泄。她又何尝不需要。从刚开始来到这个地方,到如今,她已经忍了好多年,她难道就不能好好哭一场?没有谁能真的了解她,包括她自己。   女子的哭声像是山洪暴发,一发而不可收拾。   明亮的月光,如同华练,下半夜的晚风,带着露水,吹在人身上,微觉寒冷。山林中一片寂静,唯有女子悲怆的哭声,如同一支壮丽的曲子,一直响彻云霄,经久不衰。   “哈哈…哈哈…”   “呜呜…啊……”   她哭一阵又笑一阵,已完全像一个疯子。喝醉酒的疯子其实还是挺可怕的。至少在施小白和高长恭二人眼中是这样的。   第二日,待李倾城酒醒时,已是正午时分。阳光透过密密匝匝的树缝照射在人脸上,格外耀眼。她睁开睡眼惺忪的双眼,看着头顶丝丝缕缕的阳光,足足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   她撑着沉重的脑袋,环顾四周,突然发现众人都在看着自己,那眼神,简直,简直就好像是在看一个刚从青山精神病医院出来的人一样。特别是施小白这厮,那双总是爱眯着的桃花眼非但不眯了,反而睁得老大,在看到她清醒的那一刻,瞳孔紧缩,好像活见鬼了一般。那副恐怖的样子,倒实实在在把自己给吓着了。   她转头见冯小怜,高长恭,还有那个阿默,三人的表情简直如出一辙。   除了比她早醉的小宛看起来还算正常外,其他几个人,神情复杂,真是,一言难尽。她瞪大了眼睛,略略想了想。突然以手抚额,昨晚,她究竟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竟将这几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人,吓成这般模样。她不禁开始回忆反思。可是,老天爷,她真的什么鬼都记不得了。    ☆、第六十一章 重回建州   建州城,她才离开没多久,就又回来了。以前她总以为,很多不经意的遇见,只是为了更不经意地离别。现在,她才懂了,很多不经意的相遇,也许只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   在进城之前,高长恭二人便与他们一行人分道扬镳,前往了另外的地方。其实,她早就看出来,这高长恭,身份绝对不简单,只是,她一直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   好在人们总是不喜欢折磨自己,对于自己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的问题,人们大多数会选择不去想,也许时机一到,这个问题就解开了,也说不一定。   进入城门以后,天色已晚,他们一行人找了间客栈住下,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冯小怜好像有心事。她知道这人一颗心比许多人几颗心还要复杂,她不愿意说的事,你便是拿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绝不会说一个字的。   她其实一直有个疑问,在她所知道的历史里,冯小怜好像是北齐这边的人,为何会出现在宇文邕的身边?而且现在很多事,好像根本就不是按照她所知道的历史在发展着,她在这段历史中,究竟算什么?   她感觉这个故事一直在朝着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局面发展着,更让她倍感痛苦的是,她纵然知道,却也无能为力,因为,她不是这个故事的操纵者,她只是被操纵的人。她压根儿就没权利。   她觉得傅小宛这个人真的很有趣,她不仅天真而且活泼。不仅活泼而且有趣。   明明才刚用过晚饭,刚喝过酒,她就又按捺不住,来找她出去喝酒了。   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她以前很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如今遇到她,更是将她骨子里的那种豪气干云给激发出来了。   她来到这该死的古代已经这么多年了,除了在心玉的酒肆里喝得十分尽兴外,她还从来没有和人这般投缘过。   “倾城,我跟你说哦,我们草原人是很能喝酒的,昨晚,我可能是喝得急了些,所以比你醉得要快些,今晚,我可不会再让着你了。”   她知道草原人豪爽,不仅人豪爽,就连喝酒也是如此,所以,她朝她笑了笑,举杯又大喝了一口。   这是城里最偏僻最不起眼的一间小酒馆,然而它酒店里的酒,却是她们这一路来喝到过的最好喝的酒。   两个姑娘,坐在临窗的隔间里,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两人似乎很开心,因为她们的嘴始终含着笑,两人又似乎很伤心,因为她们的眼里一片泪光盈盈。这真是两个矛盾的姑娘。   “倾城,你跟我们去草原不好吗?为何偏要回长安城呢?”   少女的脸颊上已染上一抹红霞,眼睛始终弯弯的,像月亮。   她看了看她,轻轻一笑,一时没说话,只是举杯喝酒。   为何?因为她有亲人,有朋友在长安,还是说,因为她的执念,其实,直到现在,她都没有搞懂,自己为何要回去,她只是一直认为那里就是她的家,不管家在哪里,一个人在外漂泊久了,总是要回去的。   可是真的是如此吗?她不懂,她实在是越来越搞不懂自己了。人,真的是越老越复杂。   “也许是因为执念吧!”   她转动着手中的杯子,缓缓道。   “执念?”   少女显然不是很明白。   她看着她点了点头。   是啊,就是执念。这世上,每个人都有执念,有的人执着于生死,有的人执着于金钱,而有的人,则执着于爱情,而她呢?是亲情还是爱情?亦或两者都不是?   “执念是什么呢?”   少女果然不是很懂。她睁大了眼睛,疑惑地看着她。   “执念就是执着的念想,譬如说,你对某样东西或者某个人有一种执着的念想,这种念想就像一条结实的绳子,一直在牵着你往某一个方向前进。”   “哦…我好像懂了。”   少女看着她,愣愣地点点头,一双眼睛眨了眨,好像突然在垂思。   “倾城,你可是有喜欢的人在长安城?所以你才会不顾一切地想要回去?”   少女突然抬头看着她,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睛很亮,比宝石还亮。   她突然愣住,她没想到少女这般聪明,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她。   她看着她,过了半晌,方才缓缓地点了点头。   感情这种东西,也许局中人无法看清楚,可是局外人却很容易就看出来。她对宇文邕的感情,究竟是什么样的,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她会因他受伤而心疼,也会为他一个人去对付宇文护而担忧,她还会因为他接近别的女人而生气,而这别的女人,正是她的姐姐。想到这里,她的心又是一阵刺痛。他们什么也不告诉她,以为她什么都不知道,就算是对她好了,可是,她宁愿和他们一起受苦,也不要成为局外人。   这个故事,她本来就已经参与进去了,她不该只是一个局外人,她也是其中的主角。纵然他们都是为了她好,可是,她的心还是有些怅然。   “我就知道,倾城,其实这种感觉我是明白的,每个人都有执念,我也有,我的执念…”   少女说着,又举杯喝了起来,她看着她那突然怅惘的表情,突然有些愕然,难道她也有心事,也在为心爱人而烦恼?倒不知她的心爱人是谁,是否能够值得她为他烦恼?   两人没再继续说话,只是默默地喝着酒,她们明明还这么年轻,就已经开始为感情而烦恼,倒不知是该高兴呢还是该忧愁。   建州城的治安虽比不上长安城,却也能将就。至少两个大姑娘加酒鬼最后都安全抵达客栈。   李倾城在冯小怜的搀扶下走进了自己的房间,而小宛自然是由她的哥哥照顾。   “倾城妹妹,下次还是不要出去喝酒了,这大晚上的,多危险。”   冯小怜将她扶到床边,看着她,皱了皱眉,终于忍不住开口劝道。   “嗯…嗝…”   她眯着眼睛,朝她笑了笑,随即倒在床上,开始呼呼大睡。   冯小怜替她脱了鞋袜,为她盖好被子,站在床前叹了口气,方才慢悠悠地走了出去。   在门被关上的瞬间,原本睡得像头死猪的人,却突然睁开了眼睛,原本迷糊的眼睛,竟比任何时候都有明亮。   她盯着头顶的床帐看了半天,终于起身下床,踱步到了窗边。   窗外很静,遥远的天穹繁星点点,月光如水,轻盈,皎洁。   她默默地倚靠着木窗,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时,原本寂静的夜空中突然响起了一阵笛声,一阵悠扬清脆的笛声。   都说音乐最能表达一个人的心事,看来还真不假。她就那么静静地听着,神思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乱世之中求生存,谁也不容易。她这个从未来穿越过来的人,就更是不容易了。   笛子的声音一直轻飘飘地在遥远的夜空中响着,月光下的笛声,月光下的吹笛之人,他们,都是孤独而痛苦的。   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每个人都妄想着能够平安一生,然而,这是多么地奢侈。战火可能随时都会波及到他们的人生安全,如果,这个世上真的有桃花园,她想,她肯定会不顾一切地去寻找的。 ☆、第六十二章 锥心   她从未想过,北周与北齐的边界线原来竟是一座山,一座高耸入云,十分险峻的山。   而她此刻,就正站在这座山的山坳上,透过层层白云,看着山下不甚清楚的峡谷,腿脚下意识地颤抖。从这半山坡往下望去,还真挺吓人的,峡谷中雾气腾腾,一片朦胧,人要是从这里摔下去,至少是活不成的。   这座山,被划分成了两个部分,从她脚下开始,以东归北齐所有,以西,归北周所有。   如此一座天然的地标,两国之间,泾渭分明,谁也占不了谁的便宜。   “喂,小白,你确定你有把握能让我们进城?”   她望着虞州城的方向,不安心地问道。   其实,她觉得即使没有小白的帮助,凭她的聪明,应该也能够进城,再加上现在又多了一个冯小怜,她完全没必要担心啊。   “当然。”   施小白站在她左斜后方的位置,满怀自信道。   “倾城,你小心一些,这里看下去怪吓人的。”   少女躲在她身后,匆匆的暼了一眼山脚下的风景,吓得立刻倒退三步远。一副心有余悸地道。   “嗯。”   这里乍一看,的确很恐怖。像小宛这种终年生活在大草原的人,肯定很少见过这么险峻的山。当然会害怕。   他们站的地方,是一处宽阔的山坳处的平地。只要沿着前方拐个弯,就能进去北周边境。   此时,她不知为何,突然不想继续往前走了。她的心就像漂浮在海面上的轻舟,一直找不到方向,好在她也没纠结多久,就找到了答案。其实这答案并不是她自己找出来的,而是别人带给她的。   她见到过冷漠淡然的宇文邕,也见过伤心悲痛的宇文邕,还见过柔情似水为她担忧害怕的宇文邕,可是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帅气冷酷,几乎不带一丝感情的宇文邕,而现在,她见到了。   他就好像是天神下凡一般,骑着一匹青骢马,赫然出现在云层中,而在他身后,是无数训练有素的士兵。   她看着他那俊逸如往昔的脸,看着他那飞扬的发丝,看着他那双不再温柔却依旧幽深黑亮的眸子,心情很是复杂。   她既没有激动得想要扑上去,也没有兴奋地大叫,她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一句话也没说,甚至连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都没有表现出来。而他也正静静地看着她,眼睛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像暗夜一般的黑。他们都没说话,其他人自然也都没说话,因为众人都知道两人之间关系很微妙,所以都不愿打破这个诡异的氛围。   纵然他的人就在她面前,可是,她的心却比任何时候都要慌乱,她总觉得有些事要发生,不管是什么事,总归不是好事。   “公子…”   冯小怜首先出声打破了原本死一般的寂静。她看着来人,眼睛忽然一亮,随即快步走了过去。   宇文邕始终端坐在马上,甚至连眼神都没有改变一下,一张脸,平淡得不能再平淡。   “回去吧。”   也不知是在叹息还是在失望,过了很久,方才听到他缓缓地说道。语气淡漠,神色冷静。   “回去?”   她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脱口问道。   “回邺城吧,长安城不是你该去的地方。”   他的语气出奇地冷漠,脸色不变,好像正在说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而她的心却突然沉了下去。可是她却得装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为何?如果我偏要回长安呢?你知道的,只要是我决定了的事,就没有人能够阻止我,就连你也不能。邺城我实已待腻了,现在,我要回到姐姐的身边,你们谁也不能阻拦我。”   他难道不知道她是花了多大的勇气,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逃到这里,眼看着距离北周的边界就只有几步之遥了,而他却亲自来叫她回去。回邺城然后进宫吗?   她搞不懂他在想什么,她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从未搞懂过他。他在想什么,在谋划什么,她一点也不知道,难道,她真的就那么傻吗?   她的心一直在往下沉,整个人如同一块木头,一直呆愣在原地,一双眼睛始终盯着马上的男子。   “回去吧。”   宇文邕冷冷地看着她,不断重复着这一句话。   她看着他那张淡漠的脸,心中一股无名怒火熊熊燃烧,他凭什么要叫她回去,她去哪儿,是她的自由,谁能管的了?   “我说了,我不回去,你凭什么叫我回去,难道你忘了我的家在长安,不在邺城。”   她看着他,冷笑道。   “哦…?难道你也忘了,长安城中的家是谁给你提供的?你以为你回了长安,本公子还会让你继续住在府中?”   他的声音不大,却比寒冰还酷冷。   他居然又开始自称本公子,她听得心猛然一紧,整个人就像被人用钉子钉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她的家的确是他提供的,不仅如此,他还提供了她们姐妹俩这么多年的吃喝用费,他说得很对,在长安城,她根本就没有家。她不知怎的,突然觉得很悲凉,她的一生,就像浮尘,一直在风中飘荡,无从归所。   可是,她即使没有家,她还有姐姐,还有心玉,她就是要回长安城。没有人能阻挡她。   “即使没有家,若我说我非要回去呢?你又能奈我何。”   她原想着气他一下,可是人家在听到她这句话后,神色自若,只是眼神依旧冷淡。   “本公子的确不能将你如何,只是,本公子身边既然有了一条毒蛇,就不会再多养一条,你若是偏要回去,本公子也没办法,至多将多出来的那条杀掉便是。”   她听着他森冷的语音,整个人就好像置身万年冰窖,一颗心更是冻得几乎快要停止跳动。她知道他什么都知道了,可是,她没想到,他居然会拿姐姐的性命来要挟她,原来,一直以来,都是她一厢情愿,她自作多情,她活该,活该当个冤大头。   她怎么就没想到,他宇文邕是何许人也,会对女人动心吗?他是北周的皇帝,是历史上最出名的皇帝,他的心机,他的谋略,这世上,又有几人能与之匹敌?她实在是太天真,太愚蠢了。亏她还相信,相信所谓的爱情,原来,都只不过是彼此之间互相利用罢了。   她明明都是知道的,可是她却非要装傻,非要隐藏这最真实也最伤人的事实。   女人是不是都是如此的,明明知道很多事的真相,却偏偏喜欢自欺欺人,喜欢幻想。   “你…”   她瞪着他,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整个人就好像去地狱走过了一遭,心更是碎成了一片一片,这一次,她真的是跌进了谷底,一个长满倒刺的谷底。   宇文邕看着她,神情淡定,眼神里流露出的是鄙夷还是嘲讽,她不知道,因为她已经看不清他的表情,她的视线一片模糊。   “呸,谁稀罕回长安啊,她就算不回去,也不用去邺城,因为她要跟我们去大草原。”   少女一把挽住她的手,朝宇文邕的方向狠狠啐了一口,随即面带微笑着看着她道:“倾城,你别哭啊!他不让你回去,你就跟我和三哥去我家乡,我们带你去吃烤鱼,去看星星,看月亮,我敢肯定,草原上的星星月亮可比长安城的好看多了,你说好不好?”   少女说着,替她擦了擦眼泪。   她却好像完全没感觉一般,一双眼睛死死盯着马上的男子,她也说不上自己对他究竟是爱还是恨,她只是感觉心很痛,就好像有万千把利刃在切割,疼得她快喘不过气来。   她为何要相信,她为何还要让自己受伤,她明明是现代人,见到过的渣男没有一千也有五百,她为何还不懂得保护自己?一个女人,如果这一生都在为所谓的爱情而一直悲伤,真的是很可悲的。    ☆、第六十三章 终于解脱了   风很大,吹得人眼睛生疼,天空中的白云也显得很低垂,好像就在头顶飘动一般,山上的雾气非但未被风吹走,反而越发浓厚,她站在白云底下,透过缥缈的视线,看着一袭华服加身的他,他也在看着她,那种淡漠疏离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他们之间,好像隔了万重山,永远也越不过去。她突然好难过,这种难过不是突如其来的矫情,而是一种深深的悲哀,他们之间一直以来都好像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只是以前她从来没注意过,现在这条鸿沟越来越深,深的将过往种种都摧成了云烟,过眼即散。   好,很好,他不让她回长安,她就不回去。可是,她为何要傻傻地去邺城呢?   “好,你既然不让我回去,那我便不回去了,小宛,”   她漠然转移视线,看着少女,缓缓道:“我和你们去大草原,去看星星看月亮。”   她感觉眼睛有些干涩,声音也变得干巴巴的。整个人就好像一块木头,麻木,干硬,她不知是迎面而来的风太冷还是她的心太冷。总觉得有些冷,彻骨的冷。   “好啊,我们这就回去。”   少女闻言,一脸雀跃。   “三哥,倾城决定跟我们回去了,我们现在就走吧。”   她完全视对面的人如空气,只是在她答应跟他们去大草原时,转身看向自己的兄长。一双好看的眼睛弯弯的,像月亮。   男子默默看着眼前的一幕,一双灿若桃花般的眼睛,微微眯着,衬得整张脸十分好看。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少女,嘴角微抿,态度悠闲,好像只是单纯地在欣赏风景。他倒想看看,这场戏如何收尾。   “本公子说过,你哪儿也不能去,只能回邺城。”   宇文邕原本冷淡的面孔在听到她说要去大草原时微微有些变色,漆黑的眸子一片寒光。就连冯小怜都感受到了他说话语气中的冷冽。   她微皱眉头,抬头看了眼他,随即朝李倾城的方向道:“倾城妹妹,你就听公子的话回去吧。”   李倾城并没有听她的话,她甚至没有再转头去看他们,她只是看着少女白净的面孔,脸上微微笑着,似乎根本就没有听见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话。没有人知道,她这个笑容是费了多大的力气才笑出来,没有人知道,她的心是多么痛。   这一次,没有谁能阻止她,姐姐要她走,这一次,她就走得彻彻底底。   “我们走。”   她拉着少女的手,两人转身便准备离去。   “世风。”   “在,”   她听到他冷然一声,便骤然停住了脚,一脸不可思议地转头看着他。   只见一个玄衣少年应声而出,正站在他旁边,垂首以待。而他本人也翻身下马,静静地站在地上,一直看着她,面色冷清,   “送李姑娘回邺城,如若有任何闪失,本公子绝不轻饶。”   短短几句话,他说得掷地有声,毫无温度,毫无转圜之地。好像别人若不按着他的话去做,就会立马死无葬身之地。   “是。”少年躬身,转身即向她走来。   她看着他们,无端地打了寒颤,他是铁了心要送她回邺城。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她。这跟换个方式囚禁她有何区别?他不是不让她回去吗?那好,她走,走的远远的,还不好吗?他为何非要逼她呢。   她这一生,一直向往自由,她想要飞出这个密不透风的时代,想要远走高飞,想要浪迹天涯。她不喜欢被人束缚,她已经被迫在长安城待了那么多年,如今,他们都希望她永远不要回去,她也决定永远不回去了,可是,他为何还要这样强人所难,为何她连走,都这么艰难?   她下意识往身后退了几步,整个人就好像刚从结冰的湖水里打捞起来一样,被风吹得浑身发抖。她以为自己的心已经破碎得不能再破碎,原来还可以的。她的心已经不能再用千疮百孔来形容了,这个时代真可怕,这里的人也很可怕。总喜欢操纵别人。宇文护如此,他亦是如此,她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他。小人,都是小人。   “李姑娘,请跟我走吧。”   玄衣少年站在她面前,躬身朝她行礼。语气淡然,态度坚决。容不得她拒绝。   “宇文邕,你不要欺人太甚。”   她停下脚步,看着远处的男子,厉声大喊道。她的声音是颤抖的,人是愤怒已极了的,一双眼睛干瞪着,眼里布满了血丝。他难道真的要逼她吗?   宇文邕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那淡漠的眸子就好像在看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不带一丝感情,冯小怜显然也不忍心再看下去,只能将自己的头微微偏转。公子也许是有苦心的,可是他这般对倾城妹妹,确乎也太残忍了些。自己心爱的人居然要亲自将自己送进宫,这世上还有任何一种打击比这种更让人绝望悲痛吗?当初他亲自护送她前往邺城时,因为有过承诺,所以她是心甘情愿的,可是如今…   她能够理解她此刻心中的悲伤和痛苦,爱一个人有多深,这种痛就有多深,也许,这种痛比爱更深。她们都是可怜的,只因为命运从来由不得她们自己选择,所以她们只能忍受。可是,她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她怕自己控制不住,会哭。她以前是很少哭的,自从认识公子以来,她就很少哭了,她总是认为她是这世上最悲惨的人,其实不然,她比很多人都要幸运,因为她活了下来,只要能活着,就是幸运的,所以,她决定再也不要哭泣,她要为公子变得更坚强。可是现在,她感觉自己的心有些酸涩,眼睛也有些干涩,她只能转头看着天上的白云,只有如此,才能不让自己落泪。   “我说过,这一次没有任何人能阻止我,就算你,也不能。”   没有人能再逼迫她,因为死人是不害怕任何人逼迫也不会被任何人逼迫的。   她深深地凝望着他,看着他飞扬入鬓的剑眉,看着他高挺的鼻子,看着他俊逸冷漠的脸,最后,她看着他那双幽深的眸子,目光透过那深不可见的眸子几欲看透他的心。她还在寻找什么吗?她还在妄想什么?她微微苦笑。一滴泪珠滚落尘土。   他也深深地凝望着她,在看到她露出的笑容时,突然脸色大变。   “不要!”   男子一双眼睛被惊惧恐怖布满,好像见到了此生最恐怖的一幕一般。拼尽此生最大的力气朝她奔去,然而,还是晚了。   “倾城妹妹,”   “倾城,”   所有的声音都在一瞬间响起,所有的动作都在一瞬间完成,所有人都被极大的恐惧笼罩。   她只是轻轻往身后一跃而已,只是轻轻一跃而已。   她原就不属于这个时代,老天爷非要将她带到这里,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她终于可以回去了,她好累,真的很累了,她想爸妈,想小枫,想灭绝师太,想现代所有的人。   “城儿…”   “公子,”   男子悲怆的声音响彻云霄,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可是,他为何不告诉她,他这么做,只是为了保护她。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她就这么抛弃他了。   冯小怜和世风两人死死拖着自家公子,好像一不小心他就会掉进这万丈深渊。   “倾城,三哥…”   少女突然惊呼出声,众人还未反应过来,就见一抹蓝色的光芒迅速往悬崖下坠落。   “三哥…不要…不要…”   少女脸色突变,整个人好像被人抽干了血,失去了生命一般,颓然地跪倒在地上,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一瞬间,在人们来不及反应的一瞬间。她愣愣地看着悬崖下的虚空,一双眼睛因恐惧而睁得老大。   “三哥…呜呜…啊呜呜…”   少女跪趴在地上,哭的比鬼还难看,就好像失去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一般,像个孩子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三哥,三哥,她的三哥,怎么能再一次抛下她?她好不容易找到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他,他怎么能又抛弃她呢!她觉着自己的心死了,人也死了,她的三哥,她的三哥又不要她了。谁能够明白她此刻的心情?她此生最爱的人,从此不在这个世界上了,那她还活着干嘛?她这一生,本就是为了追随三哥而存在,三哥就是她的一切。她不能没有他。   不行,她要去找他,她要去找三哥,在这个世界上,要是没有三哥,她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少女擦干眼泪,突然凌空一跃,好像一只翩然起飞的蝴蝶,在云雾中跳舞,很快便被白雾围绕,消失在人们眼前。   李倾城看着头顶的虚空,一直没有眨眼,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她居然会选择如此愚蠢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且死的如此狗血。   其实在她跳下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虽然看着宇文邕好像被人捅了几刀般痛苦不堪的样子很解气,可是,她真的后悔,自己怎能蠢到用生命来看玩笑?诶,她自己也不知该说自己什么了。   失重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坐过的云霄飞车,很爽很刺激,又好像行走在白云中,无拘无束,很自在。她不敢去想象自己摔成烂泥的样子,那样子实在恐怖至极。她知道,这一跳,绝对活不成。这代价看起来虽惨重,但是有可能就能回到自己的世界了,并且,死了,也就能够得到解脱。也就不再烦恼了。所以,她还是想得很开的。   她这短暂的古代生活终于要结束了,虽然舍不得姐姐,可她也只能如此了。就在她决定安然合上双眼的那一刻,眼睛里突然出现一抹蓝色的身影。   她的眼睛立马瞪得比铜铃还大,如果可以的话,她此刻的嘴里铁定能够装下一个鸡蛋。老天爷,她想死,它也不用给她找个伴侣啊。更何况…   她看着白雾中那双灿若星辰的桃花眼,那张好看的娃娃脸,那抹漫不经心的笑容,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心里是何滋味。   在这个世界,能够遇到一个为自己跳崖的男子,她是该感到幸运呢还是不幸。   不管幸与不幸,她此刻只想揪着他的耳朵,问他,施小白,你他妈的是不是有病?然而,她永远也问不出口了。   透过厚重的雾气,她只能隐约看见他模糊的面孔,但是少年那抹浅浅的笑容,却比任何时候都要真诚耐看,她竟看得痴迷,看得心酸。老天爷,他们究竟造了什么孽啊! ☆、第六十四章 死亡的滋味   无论任何一种爽快,都不会持续太久,甚至可以说是很短暂的。然而人们往往会为了这短暂的爽快,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甚至死亡。等这阵爽快过去后,却没有几个是不后悔的。   是的,李倾城后悔了,悔得肠子都青了,打结了,她怎么会这么蠢,简直蠢得令人发指,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该说自己什么了,这世上的蠢蛋,有很多,像她这种为情自我了结的蠢蛋,就是其中最让人看不起,最最愚蠢可笑的。她发誓,如若上苍有好生之德,她能够大难不死,她一定要亲手敲死自己。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下坠的速度很快,在这过程中,她一路穿过悬崖上的荆棘,浑身被割得血肉翻飞,那种尖锐的疼痛就像无数把锋利的刀子,在她身上招呼,疼得她简直后悔生在这个世界上来。老天爷,她知道错了还不行么。   好在当她快疼得死去而下坠的姿势还在继续进行时,她身下突然多了一个人肉垫子,一个活生生的,长得还不错的人肉垫子。她不知道施小白是怎么来到她面前的,等她反应过来时,她的腰已经被人紧紧揽住,她从来不相信这种只出现在电视上的狗血情节,有一天也会出现在自己身上,她觉得自己在做梦,可是这个梦又这么真实,这种真实的感觉,在她看见他那张慵懒悠然的脸时,越发强烈。   她自从认识他以来,所看到的就是他这副嬉皮笑脸,浑不在意的样子,好像这个世上根本没有任何事值得他认真对待,他一生下来就是这般欠揍的样子。   耳边的风吹得很急,可是她的心更急,她几乎用尽了全部力气才吼出一句话。   “施小白,你脑壳进水了吗?”   声音刚响起,就被风吞噬得一干二净,不过抱着她的人却听见了。她看着他朝她灿烂一笑,一双桃花眼眯得像只小猫咪。她愣愣地看着他,鼻子一酸,险些哭出来。   这世上,还有谁能够为了她这般不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她好讨厌自己,为何总在祸害他人。他就这么跳下来,小宛怎么办?   两人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对方,好像完全忘却了两人正在朝着死亡迈去,在他们身下无尽的深渊,却好像繁花似锦的天堂,他们好像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很安心。   许久,她才看见他微微牵动嘴角,可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被一阵巨响掩盖。   冰冷的水迅速淹没了他们,她还未来得及抓紧他的手,就被巨大的冲击和无尽的黑暗笼罩。她感觉自己全身都快碎了,身体上每一寸骨头每一块肌肤,仿若密密麻麻的针扎过,又好似千斤重的大锤子在她身上狠狠砸了好几下。她整个人几乎碎成齑粉。她已经忘却了疼痛,因为她完全麻木了。人只要疼到一定境界,就会麻木,但这表示,她距离死亡不远了。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尽的痛苦。   原来死亡是这么痛苦。以后,她再也不会轻易作死了。可是,她还有以后吗?   “你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女子,你若是死了,我以后的日子岂非很无趣?”   这是小白最后跟她说的话,虽然她并没有听得很清楚,这些话,只是她跟着他的口型自己脑补出的。可是为何,她这么想哭呢?这个天下第一大笨蛋,还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聪明的人,真是愚不可及,愚蠢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下辈子,她要是再遇到他,她保证会打得他亲妈都认不出他。   施小白去哪儿了?一直紧紧搂着她腰的那双手突然消失了。她的意识渐渐溃散,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她的口鼻都被冰冷的水封堵住,她已经半只脚踏进了幽冥。   可是她还想挣扎一下,她想去找一个人,这个人是谁,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一定要找到他。她瞪大了眼睛,张口欲言,嘴刚张开就被冰水灌满。可她还不甘心,她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往四周极目看去,然而眼中除了无尽的黑暗,再无其他,她想找的人,根本就不在。他去哪里了?她不知道,也没有人告诉她,她想哭,她这辈子没有欠过任何人,可是,她却欠了他,而且这辈子都还不了了。   她随着水流渐渐下沉,身体已经达到极限,她方才只是作了临死前最后的挣扎,然后就永远陷入了沉睡。   这一次,她是否真的能够回到自己的世界?没有人知道,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疑问。   她来到古代的这段日子,明明才短短几年,她却好像过了一辈子,所有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所有该看的不该看的,她都看到了。这一生,虽然遗憾远远超过满足,但是,她却不后悔。因为,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是这个苦逼的李倾城,她是孟梦,她终于可以回去了。她真的好开心,所有的一切,就从这里画上一个句号吧。    ☆、第六十五章 重获新生   李倾城做了一个梦,一个很冗长很繁琐的梦,梦中出现了很多人,有姐姐,有老爸老妈,有小枫,有宇文邕…   很多人组成的梦,情节一般不会太简单,不简单的情节必然会很乱,很乱,必然会没有逻辑顺序,的确,她这个梦是跳跃性的,一会儿在现代和小枫鬼混,一会儿又跑到古代,跟姐姐学女红,又回到现代,跟灭绝师太斗智斗勇,然后又回到古代,将宇文护打得他亲妈都不认识。这跳跃的速度极快,往往一眨眼,就是一个不同的场景,看得她眼花缭乱,这梦做的离奇古怪,她半天没能找到精髓。   梦到最后,竟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嘛了,混乱得很。不过最后一个场景,她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她误打误撞,闯进了一个地方,在她脚下,是一条繁花铺就的小路,身边是层层仙雾缭绕,前方,因雾气太盛,她看不清楚。她环顾四周,见到许多奇花异草,仙树横生。这里,俨然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仙家圣地。   她呆站在原地,一时不知该去往何处。倏忽一阵微风起,风中隐隐有琴声传入耳。   她循着声音,往前缓步走去。过不多久,就见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河上有一座拱桥,桥的那边是一个水榭,因仙雾太浓,她看得不是太真切,不过琴声确是从那边传来无疑。   她信步走过小桥,来到了水榭前,微风过处,仙雾散去,一红衣女子正端坐在水榭中,低头弹琴。   她顿了顿,心下一喜。   “冯姐姐。”   女子闻声抬头,朝她所在方向看了一眼,潋滟的眸光一闪,李倾城看清她的面孔,果然是冯小怜。   她忙走上去,在女子面前站定,一脸喜色。   “倾城妹妹,你来了。”冯小怜看着她,指尖停在了琴弦上。   “冯姐姐,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见不到你了呢,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姐姐呢?你看到她没有?”   冯小怜没回答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那双剪水眸子透过她,看着她身后的一片虚空,脸上的神情,很平静,但在这平静中,却另有一层淡淡的哀伤。这个神情,让她想起了第一次看到她的情景。   “倾城妹妹,原来上天早在我们出生时就将个人的命运安排好了。”   “冯姐姐…”   李倾城看着她,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   “这也许,就是天意吧!倾城妹妹,你走了也是好的,就不必再为世事烦忧。世人皆惧死亡,又有谁知道,其实死才是真正的永生…”   冯小怜看着她,似在喃喃自语,又似在跟她说话。语气无奈,带着淡淡的忧伤。   她想跟她说话,却突然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了。冯小怜看了她一眼,收回视线,手抚琴弦,低头缓缓开始弹琴。   琴声空灵,清韵,空虚,悲凉。是她从未听过的曲子,她呆站在原地,徒然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哀伤,这种伤痛好像潮水一般在她心间涌现,逐渐朝她的四肢百骸蔓延,渐渐的,她感觉心有些酸涩,她蹲在地上,默默地哭了起来。   一种难以言状的哀伤,她说不清道不明,就是想哭,想哭个天昏地暗,哭个你死我活,她突然想到,自己已经是个死人,她还怕什么?她什么也不怕,她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有谁敢管她?   就这么哭啊哭,也不知哭了多久,当她哭得糊里糊涂,终于把所有悲伤都哭尽了时,她才收声。正想站起来,却发现四周的景物正在慢慢消退,而原本就坐在自己面前的冯小怜却不见了,她一个激灵,忙站起来,刚踏出水榭,感觉视野一暗,整个人就此人事不省。   李倾城睡得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她盯着头顶的横梁,足足有一盏茶的时间,才慢慢对准焦距。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居然没死,第二反应,就是自己应该没有穿越得成,还待在古代的某一个地方。   身体又酸又痛又麻,关键是使不上力气。感觉自己就像一摊烂泥一样,正仰躺在床上。待她适应了身上的剧痛后,才转动眼珠子,开始四处打量。   这是一间很简陋的屋子,屋子里除了她睡的这张床,就什么也没有了。不,还有点东西。   在门对面的地上放有一个蒲团,蒲团对面的墙壁上有一幅观音画像。看这样子,这里应该是一个修行的地方。   她在房中打量了半天,目光转动间,突然发现自己头上有一个窗户。   她费了老半天的力气,才将窗子推开。   窗外骤然照进来的阳光,刺的她眼睛如针扎一般,疼痛难忍。她忙闭眼,等待适应后,才缓缓睁开。   放眼望去,窗外一片花海,她仔细看了看,发现,居然是海棠花,窗外那片空地上竟种了好多海棠树。此刻,海棠花开,实在是美丽极了。   偶有一阵风吹过,带着些微凉意,从脸颊掠过。她心情大好,就这么半趴在窗口,欣赏着外面的风景。   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竟隐隐听到几声木鱼敲击的声音。   “阿弥陀佛,施主你醒了。”   李倾城不知道自己趴在窗边看了多久,等她回过神来时,才发现房中不知何时赫然出现了两个人,两个尼姑。   为首的一人,看起来大概三四十岁的样子,身姿窈窕,样貌很惊艳。在她身后的姑子看起来比她小一些,长得也很是亲切。   两人看着她,皆是一脸喜色。想来便是她们救了自己。   “多谢师太出手相救,小女子感激不尽。”   她看着两人,诚恳地道谢。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施主命大,贫尼帮救施主不过举手之劳,施主不必挂怀。施主溺水,幸无受伤,只需静养几日便可,还请施主不要担忧。”   “多谢师太。”   她朝二人点头。心猛然一顿,突然想起了什么。忙看向两人,急问道:“师太可曾看到一位男子?他与我一同坠入水中,不知此时可,可安好?”   她双手紧紧抓住被子,颤着声音问道。   施小白跟着她跳了下来,下坠过程中,挡在她身前,将原本该招呼在自己身上的所有荆棘利石尽数都挡了去,此刻她纵然活着,已是死里逃生,而他,她实在不敢想象,若是他因为她而发生不测,她肯定会愧疚一生的。   “施主所说的男施主已经被贫尼救了上来,除此之外,还有一位女施主也被救了起来。两位施主伤势严重,不过并无性命之忧,只是仍处于昏迷当中,估计很快就会醒来的,施主不用担心。”   “师太的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为报,只愿来世做牛做马,才能报答师太。”   “阿弥陀佛,施主严重了。施主你就好生养病吧,贫尼就不打扰你了。”   两人说完,双手合十,走了出去。   李倾城看着她们走出去,久久才回神。小白没死,太好了。不过。她们方才说的另外一个女施主会是谁呢?    ☆、第六十六章 桃花潭   师太说她不过是溺了几口水,没甚大碍,只需躺在床上静养几日便可。李倾城觉着自己并不是溺了几口水这么简单,因为师太说的几日并不是几日,而是足足大半个月。是的,她就这么半死不活地躺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才能够堪堪下得床。照这情况看来,她受了内伤。不严重却很要命的内伤。   等她能够出门时,时间又飞过了好几日。   这日晴空万里,窗外繁花似锦。她终于可以出得门去。   按着师太的指示,她跑到自己房间旁边的一间小屋,甫一踏进门槛就远远看到一人静静地躺在床上,她脚步一顿,差点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这个大傻子。她吸了吸鼻子。举步走近。小白睡得很稳,脸煞白煞白的,不过没有看到伤痕,还是那么俊朗。   只是身上穿的衣服已无一处完整,大概是被沿途的砾石荆棘所割。直到此时,她才闻到一股浓浓的药草味儿,她皱了皱眉,看着小白身上数不尽的伤口,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想,他要是醒着,她一定劈头盖脸骂得他后悔跟她跳崖,真是愚不可及,愚到了极点。   她站在他床前,一边心酸一边气得想骂人。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她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的脚有些站麻了。   她盯着小白的脸,看了一会儿,转身走了出去。来到紧挨着小白的一间房间门前,她直接走了进去。   在看到床上躺着的人时,她呆站了许久,才深深地叹了口气。走了出去。小宛。   她站在一棵海棠树下,看着头顶的海棠花,默默出神。   没站多久,就听到了木鱼声,隐隐约约还有人在念经,只这一瞬间,她就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只是没想到,悬崖下面还有尼姑庵。   他们休息的地方是一间小小的院子,共有四间木屋并排而建。出了院子,感觉木鱼声越发清晰。她信步走去,果见一间庙宇。她站在檐下,没有进去,只是从旁一条小路,走出了尼姑庵。   走到门口。她习惯性地抬头看了眼。水月庵。名字取得倒不错。   水月庵建在半山腰,她站在庵门口,望着眼前翠竹横生,很是幽静。她沿着山路,慢慢地走着,没过一会儿就走到了山脚下。   山下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两岸有些四四方方的田土,估计是师太用来种植粮食蔬菜的。   她在小溪边的草地上坐下,看着头顶湛蓝色的天空,心情大好。   她干脆躺了下来,一手搭在眼睛上,一手撑在脑袋下。   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人身上,四周很静,微风轻抚,很是舒服。她感觉自己就像躺在柔软的羊毛毯上,身心舒畅。   一种大难不死劫后余生的轻松感。这个地方,还真适合用来隐居。她决定了,下半辈子就待在这里了。   “施主是睡着了吗?”   昏昏欲睡之际,听到一个声音出现在耳边。她移开眼睛上的手,见是那个长相亲切的姑子。   她忙起身朝对方行礼。   “施主不必多礼。”对方双手合十,抬头冲她笑了笑。   李倾城感觉眼前的人和平常的尼姑不一样,平常她在电视剧里看到的尼姑一般都是光着头。而这人却是带发修行,而且一般尼姑给人的感觉跟和尚差不多,高深莫测,一说起大道理来,那真是没完没了,可眼前这个尼姑,却让人感到莫名的亲切。   “敢问师太,这里是何处?”她问。   “施主叫我素心就可以了,”那姑子对她笑了笑,继续道:“这里位于齐周两国交界处,确切名字我也不知,所以无法告知施主。”   “哦…”她默了半晌,又道:“那师太可否带我去我们跌落之处看看。”   “好,施主请随我来。”   李倾城跟着她从山下的一条小路走去,大约一盏茶的时间,她就看到了一个幽深的潭水,潭岸四周种满桃树,此刻间桃花盛开,好不美丽。她站在岸边,盯着水面,半天没说话。   “此潭名唤桃花潭,因潭岸边的桃花而得名,施主请自便,我先回去了。”   “麻烦师太了。”李倾城看着她走远了,才回头仰头看去,悬崖之上雾气缭绕,看不到顶,心下一阵阵发寒,真不知自己是从何处得来的勇气,居然敢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   若非中途的树枝减缓了下坠的趋势,还有眼前这个幽深的潭水,他们恐怕早就摔成烂泥了。现在想想都有些后怕。   他妈的,以后宇文邕就是拿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不会自杀的。真是害人又还己。一想到还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两人,她就懊丧不已。   她站在潭边看了没多久便沿路返回了。   回到水月庵,见方才那个名叫素心的姑子正端着一碗白粥往小白的房间走去。她忙上前一步。   “师太让我来喂他吧。”   素心看了她一眼,笑着把手里的托盘交给她。   “我去照顾那位女施主。”她说着便走开了,估计又去端粥了。   李倾城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见剧中的主人公也昏迷,不吃不喝好几个月,醒来依旧活蹦乱跳。但电视一般就是用来忽悠脑残的,可信度基本为零。   正常情况下,人就算昏迷,也得吃喝拉撒。如果不吃不喝,用不了两天,就会归西。   她端着粥,小心翼翼地喂着小白。这喂昏迷的人东西也是个技术活,她折腾了老半天,才将半碗粥喂下去。期间还弄洒了不少。   喝个粥都这么麻烦就更别说吃其他的东西了。   吃喝倒还好说,这拉撒就有点尴尬了。她不知道他们昏迷这些日子,两位师太是如何帮助他们的,现在一想起来,还真有点那啥的。   好在她是个现代人,对于这些都挺看得开的,以前去医院时早已司空见惯。就是不知这些古代人会作何感想了。   算了,算了,还是先把粥喂完吧。    ☆、第六十七章 我想晒太阳   “施主,这位男施主估计快醒了。”名叫素心的师太一边替小白换药一边笑着看着她。   “嗯,这段时间真是有劳师太了。”   “施主说哪里话,小…忘尘师太说过,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施主以后就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李倾城看着她,缓缓点头,随即又将目光落在小白的脸上。   小白脸色苍白,眉头紧皱,似在做噩梦。   这几天,她一直在他和小宛的房间里徘徊,小宛摔下来时,伤到了脑壳,比他二人又严重了不少,她担心小宛摔成脑震荡,要是一直昏迷不醒,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醒来后,也有可能会变成傻子。这两种可能都不是她希望看到的。她希望老天爷能够再一次大显神威,保佑小宛平安无事。   幸好小白的伤不是在脑壳上,不然的话,以她一人之力,以后有可能要照顾两个傻子,这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几天她一有空,就喜欢坐在院子里海棠花树下的石凳上,一坐就是一整天。看着满树的繁花,她不再童心未泯想要去爬树,她只是静静坐着,发呆。仿佛当日一跳,就将她跳回了三十多岁的老女人。现在,她已经提前进入了衰老期。   脑子里始终是一片空白,很多前尘往事都忘却了,现在的她,真的就好像是在坐等花落。   有时候听着庵堂里木鱼声和师太念经的声音,她会突然萌生一种出家为尼的想法。   她抛却了所有,她已经一无所有,想回去回不了,倒不如安安静静地呆在一个地方,等待生命终结。   当然,这些大多时候都只是一个想法,一转眼,就会烟消云散,人反正就是这么善变。   今日的天色,看起来还不错,好像自从她清醒以后,这里的天气一直都不错。   从早上醒来到现在,她已经在这里坐了五六个钟头,期间素心师太几次来叫她用食,都被她一一回绝。   她不想动,哪儿也不想去,就想瘫在这儿。   就这样,一直到夕阳西落,一直到繁星满天。   当月上中天,她才慢悠悠地回房,坐在床上,睁着眼睛,了无睡意。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光镂空的木窗照进屋子里时,她伸手搓了搓眼睛,眯着眼,看着窗外的世界,愣了好半天。   匆匆梳洗完毕,她跑去小宛的房间,喂她喝了点水,又跑去厨房,给小白熬药。   这些都是素心教她的。这么久以来,都是素心和念尘师太在照顾他们,如今她已痊愈,也应该搭把手,帮点忙才行。   药熬好后,她用陶碗满满装了一大碗,心想,我就不信这么多还喝不醒你。   端着药,小心翼翼地来到小白的房间,将药放在床头的木桌子上,低头看了看小白的脸,估计是太长时间没晒太阳了,显得有点惨白。   她拿着勺子一勺一勺地喂着他喝。   说实在的,这草药的味道比她在现代喝过的中药味道差不了多少。她看着小白喝一口吐一口,闻着这股霸道的味道,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施小白,听话,把药都喝了,不许吐,这可是本姑娘亲手为你熬制的,你就算不喜欢,也得硬着头皮给我喝了。”   她俯身凑到他耳边,恶狠狠地说。   说完了又开始喂,刚喂进去,就又被他吐出来了。   她看着他紧皱的眉头,一张小脸难受得鼻子眼睛都快纠结到一起去了。她顿时又心疼又想笑。   一想起这个一直懒散,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的人。居然被自己灌药灌成这副模样,她就有些得意。   哼,施小白,本姑娘今天就是要逼你就范,哈哈哈哈!   她想着,手下的动作不停,喂了半天,干脆用手捏住他的腮帮子,拿起碗就开始慢慢倒。   这种操作虽略显粗暴,但是很有效率,很快,一大碗药就见底了。   她放开手,将碗放在桌子上,拿着手帕替他擦了擦嘴角的药汁,不知怎的,一看到小白拧着眉头,一脸委屈的模样,她就想笑。   美则美矣,就是有点那啥,让人忍不住想狠狠欺负一下。   “我怎么觉着你是在公报私仇?有你这么灌人喝药的吗?”   李倾城擦完脸的手刚举起还没来得及收回,就被这个声音给生生定住了。   她看着小白缓缓睁开的双眼,依旧漫不经心地眼神,看得她手微微发抖。   她如被人施法定在了原地,一双眼睛愣愣地盯着小白。久久没回过神来。   这就醒了?醒得也太不是时候了吧?   “你怎么了?不会是摔哑了吧?”小白冲她眨了眨眼,估计手上有伤,抬不起来,所以只能用眼睛来吸引她的注意。   小白的声音很好听,沙哑低沉,带着一种磁性,让人听着很舒服。   “喂,李姑娘?”   “你,你醒了。”   她愣了半天,才回过神,缓缓收回手。   “再不醒,估计就要被你这喂药的手段给刺激得神志不清了。”小白啧了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得她心里有些发虚。   “我,我这不是为了你能够快点醒来嘛,事实证明,我这喂药的方法还挺不错的,你看这不就立竿见影了么,你不是醒了么?”   “李姑娘,本公子此刻又加深了对你的认识,原来你的粗鲁还可以继续升华,看来本公子低估你了。真不知以后你还能不能嫁得出去。”施小白一脸戏谑的样子,一边摇头一边叹气。   “知道自己孤陋寡闻了吧,本姑娘的本事还多着呢,以后有机会一一展示给你看。”她哼了一声。   “快手下留情吧,本公子实在无福消受啊。”   “哼,”李倾城瞪了他一眼。   直到现在,她的心都还是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小白醒了,听他说话的语气还和从前一样,一样欠揍。看来脑壳没出问题,说话也中气十足,看来内伤没多大问题。   两人说完都没再继续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李倾城发现,施小白的眼睛很好看,比他以前那种漫不经心,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多了份真诚,好看得多了。可是,她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就匆忙收回了视线。   “我,我去给你拿点吃的来。”说着便欲起身离去。   “不用了,我不饿。”施小白忙说,然后低头看了看桌子上的空碗,意思再也明显不过。   “哼,下次我要拿个更大一点的碗。”李倾城恶狠狠地说。   “带我出去晒晒太阳吧,感觉好久没见过太阳了,我想晒太阳。”施小白看着她,眯缝着眼。   “啊…?”李倾城愣了。    ☆、第六十八章 山溪戏鱼   “真好。”李倾城双手撑在石桌上托着脑袋,眯着眼不住感叹道。   “嗯?”施小白疑惑地看了她一眼。   李倾城没搭理他,只静静地看着头顶的繁花,感受着迎面而过的微风。心里真是说不出的舒心畅快。   真好,他们都没死。   突然,她脑中灵光一闪,当即坐直身子,盯着对面的小白,右手往石桌上用力一拍。   施小白被她这一掌拍得震撼了,一脸莫名其妙。   看着她,过了半天,才艰难地道:“李姑娘,这是,石桌。”   李倾城没搭理他,感觉手掌有些微微发麻,看来是用力过猛了。一双眼睛却睁得像铜铃似的,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施小白我最后一次跟你说,以后别学我脑壳抽风,本姑娘这一跳,寻求的是永生,”其实她想说,寻求的是回家的路。“你学什么君子舍命陪美人啊。”   “我,”施小白看了她一眼,才慢悠悠地继续说道:“李姑娘,实话跟你说吧,其实在跳下去之前,我已经目测过了,那地方跳下去是死不了的,像那种地形,下方一般都会有水,再加上悬崖上横生的树木,你就是想死,估计也死不了,至多不过是,半身不遂罢。”   李倾城震惊了,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至多不过半身不遂,半身不遂还不够吓人?这人脑子是进水了吧。她彻底无语了。   “你大爷的,有水有树又怎样,你知道树有多大水有多深?就算你走了狗屎运,都目测对了,你难道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重力加速度这种东西吗?你知道我们下坠的速度有多快吗?那些树啊水的能挡住吗?”李倾城一脸无可救药地看着他,气愤地说。   “不知道,重力加速度是什么?”施小白看着她,无比诚实地道。   “我…你,你要气死我了。”李倾城扶额,感觉顿时失去了全身力气。她跟他们这些古代人根本没法儿交流。   “总之,我警告你,下次不许再犯同样的错误,不然,就算你大难不死,我也会亲自送你归位。”她恶狠狠地道。   施小白眯着眼,看了她半天,轻轻一笑。   “你笑什么?我说的你都听见没有?”她瞪着他。   “好。”施小白笑了半天,终于敷衍道。   “你,完了,无药可救了。”李倾城白了他一眼,转头不再看他。这人简直就是冥顽不灵。   “李姑娘,我方才说的都是真的,我是自愿的,所以你不必感到愧疚,再说了,我现在不是好好的活着么。”   “那是你踩了狗屎走了运。”她回头朝他翻了翻白眼。懒得理他。   “小白,”她突然想起一件事,“你妹妹小宛她,她也跳下来了。”她看着他,缓慢道。   “你说小五她,”施小白猛地睁开眼,神色一凛,“她也跳下来了?”   “嗯,”李倾城点了点头。“她被这里的师太救了起来,不过现在仍处于昏迷当中。”   “请李姑娘扶我去看看”施小白冷静地说。李倾城看他一脸平静,只是眼神有些哀伤。   “嗯。”说着便起身扶着他往小宛的房间走去。   在进门的时候,施小白顿了一下。李倾城感觉他身子微微颤了一下,看着他正看着躺在床上的小宛,脸上终于有了点变化。   施小白站了一会儿,便继续往前走,她赶紧扶着他,在靠近小宛床边的地方,给他拖了张凳子,让他坐下,自己则慢慢退到了门外。   施小白看着静静躺在床上的少女,心情有些复杂。   “小五,你这又是何苦。”他缓缓伸出手,往少女脸上抚过。   他是傅家捡来的孩子,从小自卑又孤僻,不愿意跟任何人说话。但是小五喜欢跟他说话,第一次见到他时,她就在他耳边喋喋不休,他比她要大一岁,小时候很讨厌这个总喜欢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跑的妹妹。感觉她话多又爱缠人,很烦。长大一些后,他开始渐渐习惯这个喜欢跟着他的妹妹,他带着她在草原上策马奔腾,带着她烤鱼,带着她去看星星。他们真的就好像亲兄妹一般,在一起自由自在,感觉很快乐。后来他因家族问题,不得不离开傅家,在外流浪,只是没想到,小五居然会偷偷跑出来找他。   这丫头,怎么还是这么傻。他是不可能回去的啊。   施小白坐在床前,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像是睡着了一样的少女,一脸沉重。   李倾城继续坐在石桌前发呆。施小白和傅小宛的关系,有点复杂,她看得出,小宛喜欢小白。只是不知小白对她是什么感情。   诶,这世上最难纠缠的就是感情吧。一想到自己和宇文邕,她的心就如针锥。   宇文邕是何等人,她李倾城又是何等人,她怎么就那么天真那么傻呢?看来不论你年龄有多大,一旦陷入爱情,智商一般都为负数,做出来的事和脑壳里想的东西,可能比幼儿园的孩子强不了多少。   坐了没多久,她就跑到厨房里帮着素心师太准备斋饭,顺带帮两个伤员熬药。   晚上,吃完饭后,她紧屋,趴在窗口,了无睡意。看着窗外的天空繁星点点,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夜渐渐变深,晚风有些寂寂,吹在人脸上感觉有些凉凉的。   她趴在窗口,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见一阵阵笛声从风中传来。   笛声清韵、寂寞、萧索、空虚。她突然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吹笛人应该是小白,因为这曲子她曾经听到过。倒不知他是从哪儿得来的笛子。   一夜没睡,第二天起来,感觉自己依旧充满活力。看来是前段时间睡得太多了。   早上她把药熬好,见素心师太端着药碗进了小宛的房间,她找了个大碗,把熬好的药尽数倒了进去,然后便端着托盘往小白的房间走去。   进门的时候,小白已经醒了,偏头一看到她,脸立刻就变色了。   “你,确定不是想要毒死本公子?”小白皱眉。   “公子,你一日三餐可无,药却是断断乎停不得的。”她强忍着笑,走过去,将碗放下。抱着双手,居高临下看着他。   “我的伤快好了,这药,我看不吃,也没什么打紧,你还是端出去吧。”施小白揉了揉鼻子,皱眉道。   “那可不行,这药可是我辛辛苦苦熬制的,你不喝,岂不是辜负了我一番心意。”李倾城板着脸说。   “我,”施小白抬头看了她一眼,“我喝。”说完,拿起碗,拧着眉看了一眼,随后闭着眼睛,一扬脖子喝了。   “我要是死了,肯定不是摔死的,是喝药喝死的。”施小白放下碗,一脸痛苦的样子。   “这就对了嘛。”李倾城笑着,走过去将药碗放在托盘上,准备离开。   “李姑娘,你看我,把这么一大碗药都喝了,你是不是…”施小白看着她,眯缝着眼,一看就知道没好事儿。   “你待怎的?”李倾城看着他。   “我是说咱要不要试着改善一下伙食?这天天素菜素饭的,吃的我都快吐了。”施小白皱着眉道。   “嗯?”李倾城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带我去山下。”施小白眯着眼道。   李倾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施小白这厮拖到山下,她将他一把扔在草地上,自己则坐着喘了老半天的气。   “去吧,”施小白将一根削尖的木棍递给她,抬头看着她,笑的一脸灿烂。   “你,”李倾城一脸无语。这厮实在太也可恶,要不是因为他身上有伤,她早就一脚踹他进河里了。   李倾城白了他一眼,无奈,只得接过木棍。把裤子往上撩了撩,起身往河里走去。   这条河不是太深,水刚到大腿根,正午阳光充足,照在人脸上,感觉很温暖,河水有点冰凉,不过很舒服。   她拿着木棍在河里缓慢行走,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河里的动静。   大抵是因为从来没人在这里抓过鱼,这里河里的鱼到挺多的。刚才她走下来的时候,就看到好几条从她脚边溜走。   鱼虽多,可是要她这种从来没有抓过鱼的人来抓鱼,而且是用木棍插,她感觉有点悬。   “右脚两步距离的位置”施小白看着她,淡淡道。   李倾城没来得及冲他翻白眼,转身往他所说的方位,狠狠插去。因用力过猛,她差点一下子扑到水里去,很不幸,鱼跑了。   “哈哈…”施小白见状,笑了起来。   “你,闭嘴。”她狠狠瞪了他一眼,继续弯腰寻找。   在水中左右开插,硬是没抓到一条,她自己倒累得像只二哈。   “左前方一步距离。”施小白忍着笑,继续说。   李倾城抡起木棍,一看到他说的那条鱼,就猛地插下去。鱼,又跑了。   “哈哈…”施小白笑得站了起来。   “你,笑什么笑。”她冲他大喊一声,忽然计上心来。往他所在方向走去,左手往水下一钻,冲他狠狠泼了去。   “哎,”施小白立即后退,腿脚有点不灵活,加之退得太快,没注意看后面,居然一屁股跌坐在地,水泼了他一身。   “活该。”李倾城白了他一眼,继续捕鱼。   “哈哈,李姑娘,就你这样,估计一天都抓不到鱼。你得握紧木棍,看鱼要准,下手要快,着落点要往鱼所在地方向前移动一点。”   李倾城没理他,心里倒将他所说的话一一记下,在插鱼的时候,慢慢用上。    ☆、第六十九章 你最想要什么   在施小白这厮半是干扰半是戏谑的指导下,整个下午,成果颇丰,呃,两条鱼,不过她很满意,一大一小,大的归自己,小的嘛,就赏给小白了。   她踩着夕阳下的余晖,走上岸,见施小白这厮不知从哪儿将柴火给弄来了,正坐在河边清理她抓来的鱼。   她看了他一眼,随即走过去问他要了火折子,将柴火点燃了。   “你说我们就这样明目张胆地在尼姑庵下烤鱼,是不是太…太不尊重神佛了?”李倾城看着施小白将处理好的鱼串在木棍上,坐在她对面,正准备上火,忍不住抬头往山上看了眼,小心翼翼道。   施小白看了她一眼,没说话。直接将鱼放在火上开烤。   算了,不敬就不敬吧。俗话说得好,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反正他们又不是尼姑,用不着守那些清规戒律。这么些日子以来,她吃斋饭嘴里都快淡出鸟了。再则,小白烤出来的鱼…想想就让人垂涎欲滴。   小白烤鱼的样子很专注,动作也很娴熟。拿着木棍的双手,嗯,很修长。   李倾城盯着他的手看了起码得有十多分钟。   小白这人吧,刚开始时觉得他很神秘,自带一种主角光环,懒懒散散,仿佛对什么都不上心。而且还很爱cosplay。但是相处久了以后,她发现,他其实还挺好相处的,对什么事儿一旦认真起来,那真的是专注得不得了。就拿现在他烤鱼来说,虽然看起来依旧潇洒随意,可是却很投入。看得久了,竟会入迷。   天边的斜阳将尽,碎金一般的光芒带着一丝丝血色,轻轻地落在大地上,天地间立时便变了颜色。   李倾城转身对着河水,双手撑在腰两边的草地上,仰着身子,眯着眼,看着天边的残阳。晚风自面上掠过,带着淡淡的烤鱼的香味,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心中真是说不出的舒心畅快。   “可以了。”   小白将最大的那条鱼给了她,自己则吃着手里的小鱼。   “谢谢,辛苦了,”李倾城接过鱼,鼻子凑过去闻了一下,真香啊。   她吞了吞口水,不停地吹着鱼。   没有放任何作料的鱼吃起来别有一番鲜味。再加上小白高超的烤鱼技术,李倾城觉得,这烤鱼简直就是自己这辈子吃到过的最好吃的烤鱼。(当然也有可能是自己吃了太久的素缘故,所以产生了错觉。)   “真好吃。只可惜,没有酒。”她砸吧着嘴,有些惋惜道。“对了,小白,你以后可以考虑去长安城开家烤鱼店了,保证生意火爆。”吃完一条鱼,而且是最大的那条,李倾城觉得肚子有点撑。她继续刚才的姿势,眯着眼,看着河水,一边说话一边啧啧称赞。   “嗯,可以考虑。”施小白看着她,认真地点了点头。   之后两人就没再继续说话,李倾城是觉得肚子吃饱后,太舒坦了,懒得说话,只想静静地坐着或躺着。而施小白大概也是因为如此吧。   施小白学着她的样子,转身看着河水出神。   夕阳完全西下,天边的晚霞已渐渐褪去,夜逐渐拉下帷幕。两人中间隔着一个火堆,并肩而坐。   李倾城听着火堆里不时爆出一丝火星儿,嗖嗖往上扑,很快就又消失。   “小白,你说人这一辈子究竟在追求些什么?”过了许久,她偏头看着施小白问道。这问题宇文邕以前也问过她,那时候她是如何回答的,她记不清了,现在她想问问小白。   火光照耀下,施小白的侧脸很好看,少了些凌厉,多了丝柔和。   “不知道,”施小白看了她一眼,“每个人追求的东西各不相同。”   “那倒是。有的人在追求荣华富贵,有的人则在追求一生幸福安康,还有的,则在追求自由。”李倾城转头继续盯着早已一片漆黑的河面道。   施小白看着她没说话,过了半天才道:“那你又在追求什么?”   李倾城没说话,只是叹了口气。她在追求什么?她也不知道,以前不知道,以后也未必会知道。很久以前,她总认为,只要时间还在流逝,只要人还在继续往前走,总有一天会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可是,她没想过有的人,到了死的那天,还不知道自己在追求的东西,就糊里糊涂地走了。她一直都很有主见,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这里,都是如此。可是,有主见,不代表知道自己所思所求。她的这小半生,过得照样糊涂。   “倾城,你想要什么?”施小白看着她,神色淡定,却是从未有过的认真严肃。   李倾城回头看着他,许久,直到一束明亮的火光闪动,衬的小白的脸有点模糊。她才开口缓缓说道:   “以前,我什么都想要,现在,我什么都不想要。”她想要的,她得不到,她不想要的,老天也不会硬施于她,现在的她,无欲无求,只求安度余生。   “你呢?小白,你又在追求什么?你最想要的又是什么?”她反问道。   施小白没有马上回答,只是缓缓收回视线,仰头看着天空,今日的天空,繁星点点,像钻石铺满锦缎,美丽极了。   “追求的东西太多,最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了。”小白带着一丝自嘲的语气淡淡道。   “倾城,曾经我最想要的是自由,像雄鹰翱翔于天际,像鲲鱼畅游于大海一般没人管束,无事叨扰的自由。如今,当自己真的自由自在地流浪世间后,才突然发现,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真正的自由。一个人,如果身上的枷锁太过沉重,势必会影响到心迹,心如果受到了影响,想要自由,恐怕就很难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李倾城点头,“这世上最难治的就是心病,因为无药可治。心如果被缠住,别说自由,就是想要日子过得舒坦些,都有点困难。”   “嗯,”施小白垂下眼角,轻轻地应了声。   借着火光,她只能看到他的侧脸,她不知道他的这番话是在说自己呢还是一时有感而发。不过,听他的语气,倒颇有一番自我嘲讽的意味。按理说,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是最自由的人啊。他可以做山贼,可以当少爷,可以卖鱼卖胭脂,心情好的话还可以装瞎出去给人算命。要是像他这样的人都不自由,那这世上恐怕就没有自由的人了。难不成他人是自由的,心却是被禁锢着的?她有些疑惑地想着。    ☆、第七十章 苏醒   山谷里的夜很静,静的让人感觉到莫名的孤独。   两人一直坐在河边,到了下半夜,她才起身扶着小白往水月庵走去。其实她心里想的是,就这么坐到天亮。反正她最近都没什么睡意。但是一想到小白还是个伤者,就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回到水月庵,她依旧坐在床上,盯着窗外的天空,了无睡意。都说人越老,睡的就越浅,有的人甚至不喜欢睡觉。看来,她真的是老了。   次日,照样晴空万里。她早早起床去厨房熬药。这已经变成了她每日必做的功课。一方面她是想看小白喝药时那副痛不欲生的表情,另一方面,她也想找点事儿做做,免得一天傻傻的呆着,无事可干,忒无聊。   小宛还是处于深度睡眠状态,她不知道她什么会醒,也许明天,也许后天,也许今生都不会醒了。有时候,她希望沉睡的人是自己,她总觉着睡着的人要比清醒的人幸福。睡着了,就什么也不用去想了。   这几天小白除了叫她扶他去山下烤鱼,其他的时间,大半都坐在小宛的床前。一动不动,像尊雕像一样。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如果换做是她,可能大半会是愧疚。   喜欢一个人很容易,一个眼神一个笑容,或者是一句简单的话。而爱一个人,却很难。爱会让人失去理智,变得疯狂,爱也会让人忘乎所以,做出很多无谓的牺牲。   下午的阳光,总是很好的。这里鸟语花香,感觉一年四季都是这般美好。   小白的伤已经快好了,现在她熬药的频率已经大不如前。每天空出来胡思乱想的时间越来越多。   人总是很奇怪,明明告诉自己不要想,只需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就好了,可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有些事,虽说已是前尘往事,可是越想,心就越寒,越寒就越是会去想。在这里的日子,虽说很平静,可是这种没有终止的平静,只会让人更抓狂。   她觉得自己最近越发坐立不安,想找人发泄,想喝酒,想去干点疯狂的事,然而,她什么也干不成。只能一天天的消磨时间。坐着等死。   “你要去哪儿?”   李倾城刚走出水月庵,就听到小白的声音。   “随便走走。”她头也没回,说完这句话,就往山下走。   走了没几步,就听到后面有人跟过来。她不用想,也知道是小白。小白肯定也看出她的烦躁,生怕她想不开,最近总是跟着她。她懒得管他。自顾自的走着。   施小白慢悠悠地跟在她后面,没有问她去究竟要哪里。这个地方,也就这么大,她还能去哪儿。每天除了在河边走走,就只能去桃花潭那里待着。   走到山下,她坐在河岸边,盯着河水,默默无语。施小白在她身后站了一会儿,随即走到她身边坐下。眯缝着眼,抬头看了眼蓝蓝的天空,慢悠悠道:“今儿个天气甚好啊。”   李倾城转头白了他一眼,没说话。心想:“这里的天气哪天不好了。这白痴。”   “李姑娘最近心情不大好啊,可是有什么心事?不妨说出来,在下虽不才,为人排忧解难的本事倒有几分。”小白手撑在草地上,身子往后仰了仰。   “小女子可不敢劳烦施兄,只要施兄不要想不开给小女子找麻烦,小女子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李倾城冷声道。   施小白看着她,笑了笑,没说话。   她有个屁心事,她只是闲的烦躁。   “李姑娘,听在下一言,有些事既然想不明白,就不要想了。你看这里鸟语花香,四季如春,景色多么迷人,你老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岂不是辜负了这片怡人的景色。”   “你说的我又何尝不知道,只是…”李倾城顿了顿,抬头看着天空中的浮云,没有说下去。有些事真不是自己想不去琢磨就不会琢磨的。   “哎,”她还没看多久,就被人一把从地上拽了起来。“你干嘛啊。”她看着施小白,一脸惊讶道。   施小白笑了笑说:“让你清醒清醒。”   话音刚落,李倾城就被他拽到河里去了。她没有挣扎,任他拉着自己往河水中心走。   肌肤一触到这冰凉的河水,她的心一松,整个人顿时轻松了不少。微风不时抚过,带着一丝丝花的清香。她站在水里,慢慢闭上了眼睛。   “怎么样?是不是轻松了不少?”施小白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像微风轻轻扫过。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的确很轻松,就像心里的大石突然被人移开了一样的轻松。   她不该瞎琢磨的。自从她跳崖以后,她就不再是李倾城了。   “你以后就叫我孟梦吧。”她睁开眼睛,看着施小白道。   “嗯?”施小白疑惑地看着她。   “我说了你也不懂,反正就记住我叫孟梦,不是李倾城就行了。”   “哦…”施小白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什么也没问,只缓缓地点了点头。   两人在河里走了一圈儿,又互相泼水嬉笑了一会儿,才回到水月庵。   刚走进庵门,就见素心师太一脸兴奋地朝她二人走来。   “菩萨保佑,那位女施主醒了。”   李倾城心里一惊。还没来得及回应,就见施小白像一阵风似的往小宛的房间跑去。   李倾城站在原地,问师太小宛是何时醒的,师太告诉她说:“你们刚出去没多久,我进去喂她喝药时,她就突然醒了。一醒来就在找一个叫三哥的人,不过女施主她…”   她原本满心的欢喜,在看到师太欲言又止的样子时,忍不住顿了顿,心里莫名的不安。   “她怎么了?”她忙问。   “小…忘尘师太说女施主脑部受伤,可能,可能失去了心智。”   听完素心师太的话,李倾城呆愣在原地,过了半晌,才想起来向师太道谢。   失去心智,什么是失去心智?脑震荡?失心疯?她不会变傻了吧?   她踏着沉重的步子,走进小宛的房间。   刚走到门口,就看见施小白蹲在小宛床前,背对着她,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小宛坐在床上,一动不动,一双眼睛大大地睁着,看着小白,只是脸上的表情,是,一脸茫然。   “你是谁?你看到我的三哥了吗?”小宛朝她所在的方向看过来,那双大眼睛很干净,就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的干净纯洁。苍白的小脸蛋,满是急切。   李倾城愣了,呆呆地定在门口。心猛的一沉。小宛,这是失忆了?   在现代时,她见过很多头部受伤的人,他们有的变成了植物人,有的死了,而有的,则变傻了。她从未见过有失忆的人,一般这种情节只会出现在小说或电视里,再说就小宛现在的情况,根本就不像是失忆,而像是,傻了?   “你们有没有看到我三哥?告诉我他在哪儿,三哥,三哥。”   “小五,你看着我,我就是三哥。”施小白小心翼翼地拉着她的手,轻轻道。   小宛没有看他,一双眼睛只是盯着李倾城所在的方向,依旧一脸迷茫,好似并未听到他说话一般。   “三哥,你去哪里了,你怎么又不要小五了。三哥…”   小宛看着她,喃喃地说着,一双大眼睛里满是哀伤。   “小五,三哥在这里,三哥答应你,再也不走了,三哥会永远陪着小五。”施小白握着她的手,说话的语气很慢。   “三哥…”小宛呆呆地坐了很久,才将视线落在他脸上,愣愣地看着他。好像从未见过他一样。   李倾城靠在门边,鼻子有点酸。要是以前,她肯定不会这么矫情。可是眼前的一幕,是自己切切实实看到感受到的,她又怎会不心酸。小宛为了小白,连命都可以不要,这份真情,是她从来没见过的。以前,很多人都喜欢将爱的死去活来这几个字挂在嘴边,可到了那个关头,又有几人能够真正做到。   现代的人,往往都是理智的,这种理智会让人变得冷漠,爱情与生命相比,生命往往是第一。没有几个人能够为了爱情抛却生命。   她是跳过涯,可是她跳崖一半是因为绝望,一半是为了回家。而小宛不同,她完全是因为太喜欢小白了,喜欢到为了他,她可以放弃生命。就她对小白的这份感情,也容不得小白再视而不见了。   她悄悄地退了出来。在院子里的海棠树下坐着。他们这一生,究竟是谁欠了谁啊?   树上的海棠花已经开到了尽头,好多都凋谢了。她静静地坐着,心很乱。耳边是微风轻轻吹过的声音,风中还有佛堂里师太念经的声音。这些声音,原本最是能够让人心静的,可是此刻在她听来,却是格外的刺耳。    ☆、第七十一章 忘忧曲   当小宛的外伤内伤好的都差不多时,山谷里的夏天已经来临了。或许是因为这里地理位置比较低下,所以即使是夏天,也没感觉有多热。   不过,热虽不怎么热,但是对于她这个无水不欢的南方人来说,只要自己心情好,夏天最少不了的当然就是游泳。   天气一回暖,她就开始频繁地往桃花潭跑。不得不说,这个救了他们性命的潭水,真的就像个天然的浴缸,人躺在里面,不仅可以畅所欲游,还可以闭目养神,静享片刻的安宁。   “你去哪儿?”对于施小白这种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举动,她早已见怪不怪。她站在水月庵门口,回头暼了他一眼,在看到他身后影子一般跟随着他的小宛后,她愣了一瞬。都这么久了,对于小宛这种状态,她还是有些不适应。心里有些难受。   “沐浴啊,怎么,施兄可是想要观赏美人出浴?”她冲施小白眨了眨眼。   “李姑娘既然盛情邀请,施某定当恭敬不如从命。”他对她拱手,轻笑道。   李倾城看着他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愣了愣,本想着这些个古人一般都保守得很,她这么赤果果的说,一般的人肯定会知难而退,可是施小白这厮居然,居然给她来了这么一句,真是恬不知耻。看他那副德性,是了,他这种人,是不能以常人看待。她怎么就忘了,这厮扮猪吃老虎一向扮得很像。   “你想得倒美。”她瞪了他一眼。   “李姑娘怎么比施某还激动,”施小白笑了笑,抬头看了眼天空,“姑娘要是再不走,太阳恐怕就要下山了,那时候光线不好,对于美人来说,多少有些影响出浴的效果。”   “死小白,你大爷的,看你家姑姑的舅舅的妹妹的丈夫的小姨的弟弟的男朋友出浴去。”她朝他吼了一声,赶紧溜之大吉。   施小白盯着她逃离的背影,嗤笑了一声,那声音钻进她的耳朵,格外刺耳,让她有种想把他踹去火星的冲动。   桃花潭四周种满了桃树,不过此时,桃花已尽,唯有桃树一大片,在青山绿水映衬下,倒也别有一种美感。   她站在潭岸边,朝来路看了看,确定施小白那厮没有真的跟过来,她三下五除二,褪去衣衫,缓缓走入潭水。   潭水冰凉,像是刚从地底下冒出来一般,带着一种特有的清香。   当水将整个身子覆盖后,她深吸了口气,一个猛子扎进水里。   她会游泳,而且游得还不错。以前在现代,她一有时间,就会逮着小枫,去游泳馆泡着。游泳馆充满尿素的的大池子,自然不能跟老家天然的河水相比,但是她却也乐此不疲。   小枫是属于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头脑简单四肢却不发达的文科女生脑袋,她游泳,一般只会狗刨,刨起来还能自创招式,最后狗刨不像狗刨,猪爬不像猪爬,别提有多搞笑了。   小枫游泳技术不咋的,但是每次她叫她去游泳馆,不管她有多忙,都会陪她去。用小枫自己的话来说:“两人相同或相近的爱好一只手都数不到两根手指头,好不容易有个游泳的爱好,我要是再不去,我们别说八竿子,就是八个大铁锤都打不到一块儿去。”   一想到小枫,她就想到了现代,想到了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样,现代的自己又怎么样了?死了?亦或没死,半死不活着?   她喜欢水没顶的感觉,喜欢将自己沉入水底,一直沉下去,一直沉,永远没有尽头。那种如同漂浮在云端的感觉,虽然让人不踏实,却让人打心底里感觉到爽。   从桃花潭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她沿着小路一边慢慢地走,一边欣赏着落日。   在走到山脚下的时候,发现施小白那厮居然又升起了火,正在烤鱼。   小宛坐在他身边,像个听话的乖宝宝,安安静静地看着他。   小宛的状态,她不好形容,像是失忆,又像是傻了。她的世界里,好像就只认识她的三哥,其他的人一个都不认识,而且智商好像也出了点问题。这种决绝的摒弃除了她三哥以外所有的人和事的状态,真不知是好是坏。   头部受伤,这样的结果,也许已经算是最好的了,至少她人还活着。她叹了口气,走到火堆前坐下。   今天她好像没什么胃口,一条鱼只吃了小半条,就吃不下了。她双手撑在膝盖上,托着脑袋,看着小白和小宛,思绪万千。   施小白好像也没吃多少,剩下的鱼都给了小宛。   三人中两人隔着火堆,面面相觑,一人如同孩童一般,吃得十分欢畅。   李倾城看着小宛吃的满嘴都是,施小白从她身上掏了条手帕,她吃一点,他就揩一下。小宛不时抬头看他一眼,笑了笑,傻傻的,然后又低头开始吃。   她微微叹了口气,仰躺在草地上,看着满天繁星。   山谷里不论白天黑夜,都很静。这种静有时候会让人摒弃所有往事,有时又会让人心怀不安。   智者乐山,仁者乐水。不同的人,对于同一样东西总会有不同的感觉。像她这种时时刻刻有挂念的人,应该是不适合隐居山林的。   三人很晚才回到各自的房间休息。   第二日,李倾城照样是早早地就起来了。她一个人在院子里闷坐了一会儿,听着师太在佛堂里念经,着实没意思。   古代人一般不吃早点,最近她的食欲不好,不怎么想吃东西,吃不吃早餐到无所谓。看施小白那厮,牛高马大,看起来比谁都要强壮的人,肯定不用吃了,小宛呢,不知道她要不要吃?此刻她应该还在睡觉,自从小宛清醒以后,总是格外嗜睡,昨晚又在山下待了那么久,这会儿,她恐怕很难醒。   她起身,伸了个懒腰。为了不让自己继续瞎想,她决定做早饭。   以前自己一个人在一边的时候,偶尔也下下厨,虽然味道不咋样,总能入口。   说做就做。她去厨房拿了个小背篓,到山下地里摘蔬菜。   师太种的菜不少,不过品种却少的可怜。她站在菜地里,举目四看,除了青菜,就只有萝卜,青菜有好几种,不过好多她都不认识,萝卜却只有一种,白的。   她犹豫了半天,蹲下身摘了几种青菜,然后拔了一个大萝卜。   在上山前,她在河边站了会儿,心想要不要抓条鱼去弄个鱼汤,最后想想还是算了,他们要吃鱼随时可以来抓,可不能将鱼弄进庵里,坏了师太们的清规,人家好歹也救了他们三人。她总不能这般对人家吧。   “你这是…”   走进水月庵的时候,刚好看到施小白那厮朝她走来,看到她,一脸惊讶。   “今天本姑娘下厨。”她绕过他,走进了厨房。   “你…下厨?”施小白跟着她进了厨房,一脸震惊地盯着她。   “对啊。”她将背篓放下,将菜一一拿出来。   “你还会做饭?”施小白好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这话说的,我不会做饭难道你会做啊。”她白了他一眼,“哎呀,瞧我这脑子。”她拿着萝卜的手突然一顿,他们这用水都得去山下挑,她刚刚怎么就不知道在河边把菜给洗了?真是笨啊。   “没事,你洗,水不够我再去挑,我倒想尝尝李姑娘炒的菜,不知会不会吃出人命。”施小白好像看出她的顾虑,笑着说。   “你自求多福吧,我相信一定会的,而这人就是你。”她没好气地说。   洗完菜,施小白这厮倒是跟自觉地去生火。   把菜都切好后,她在厨房里扫视一圈,除了盐,好像什么也没有。连油都没有。她有些发愁。愣愣地站在灶台前。   这可真是考验人的厨艺啊。难怪她越来越没胃口,原来这里的饭菜什么都没加,完全就是用火把食物煮熟,不至于茹毛饮血,咳咳,不至于生吃。   她一时不知该如何下手。施小白把火升好,加了几根柴进去,然后起身站在一边盯着她,一脸打探的样子。   她看了他一眼,终于把心一横,开始炒菜。   一顿饭没花多长时间,就做好了。她弄了四个菜,炒青菜1、炒青菜2、炒青菜3、青菜煮白萝卜汤。这真是素得没法儿再素了。   吃饭的时候,施小白将她炒的菜挨个儿品尝了一遍,然后笑着对她点了点头,表现出一副很满意的样子。李倾城白了他一眼,她自己吃了第一口都不想再吃第二口了,他居然还很满意?这人什么毛病啊。   吃完饭后,她又跑到山下去溜达了一圈儿。才回来水月庵。   在踏进院子的时候,她首先听到的是笛声,然后才看到施小白那厮端坐在海棠树下,正在吹笛子。   小宛坐在他旁边,双手叠在石桌上,把下巴搁在手背上,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好像她的世界就只剩下小白一人,她的眼里口里心里,全是她的三哥。   笛声清韵,悠扬,却带着淡淡的空虚和萧索。   她轻轻地走近,在小白对面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小白吹笛子很认真,眼睛微微眯着,嘴凑近笛孔,轻轻吹气。样子,很迷人。   在她眼里,小白平时看起来很轻浮,可是一旦认真起来,就好像身上背了个大太阳,让人忍不住将视线落在他身上。   曲子不长不短,刚刚好。   “这是什么曲子?真好听。”她看到小白停了下来,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忙问道。   “忘忧曲。”小白说。   “忘忧曲…难道听了它就真的能够忘记忧愁了?”她愣了愣,继续说:“一般能让人忘记忧愁的曲子不都是欢快的么?可是你这支忘忧曲里却有一种莫名的感伤,说是孤独又不像,说是寂寞又有点空虚。怎么看,都不像是让人忘记忧愁的曲子,我觉得它不应该叫忘忧曲,应该叫唤忧曲。”   施小白看着她笑了笑,没说话。李倾城看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忙转开了视线。   施小白嘴角弯了弯。    ☆、第七十二章 毒发   “妹妹,你快走吧,走了就永远不要回来。你是一只小鸟,外面的天空才属于你。”姐姐的声音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   “姐姐…”她在虚空中奔跑,朝着声音的方向寻去。   “姐姐这一生早就结束了。妹妹,你不同,你不该被姐姐的仇恨绑缚,姐姐希望你能够自由自在地生活。”姐姐的声音感觉离得很近,可是她怎么也看不到她。   “姐姐…”她拼命地跑啊跑,一直在虚空前进,脚下的路好像没有尽头。耳边很静,没有风,除了她奔跑时发出的喘息,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姐姐,你等等我,你让我看看你好不好?”她喘息着,在一片虚无中停了下来,对着遥远的地方,大声呼喊。   她好想念姐姐,她在这里唯一的亲人。她舍不得她,她一点也不想离开她。经历过一次死亡的人,对生命总是格外的珍惜。她以前很潇洒,对生死看得很开。所以她从来不懂得珍惜,现在她懂了,有些人,在你的世界里,一直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不是你想抛弃就能抛弃得了的。   她再也听不到姐姐的声音,四周如死一般的沉寂。她定定地站在原地,口中喃喃细语。心里很难过。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油然而生。她帮不了姐姐,她什么也做不了,她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离开姐姐,一个人浪迹江湖,可是,她如何能够心安?   李倾城醒来时,天还没亮,天上的繁星依旧亮眼。   她躺在床上,睁着眼睛,轻轻地舒了口气。全身都是汗,头发感觉被水洗过一样,又湿又臭。很难受。   又做梦了。这几天,她只要一闭眼,就会做梦,梦中的内容,很空泛,但大多时候,天地间除了她自己,是没有人的。那种感觉,很恐怖,好像自己已经被全世界抛弃了,所以她一直在梦中奔跑,试图找到人群。   睁着眼睛,再也睡不着了。窗外很静,什么声音也没有,就连虫虫们都睡大觉去了。   这种感觉,让人觉得很诡异。   幸好没过多久,就听到了小白的笛声。笛子声音打破了夜的静谧,在辽阔的天地间飘荡,这忘忧曲,看来也得分时间来听。   小白是不是也跟她一样睡不着?为什么呢?他看起来不像是有心事的那种人啊。   也许有些人外表装得越是洒脱,内心可能越是纠结痛苦。就像金庸所说的:笑容越灿烂的人,内心往往越悲凉。小白喜欢扮演不同的角色,其目的是在体味不同的人生,但是在她看来,他也许只是想将真正的自己隐藏起来。通过别人的人生,来隐藏自己。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至多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出去吧。”   “什么?”李倾城伸懒腰的手还没来得及放下,就听到施小白的声音。   她回头,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你说出去?去哪儿啊?”她问。   “去你想去的地方。”施小白看着她说。   李倾城看着他一脸认真的模样,心里一惊,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他们在这里待了多久,她不知道,但是小宛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她知道他们终究是要离开这里的,只是没想到小白会这么突然地说了出来。   “我也不知道我想去哪里。”过了半晌,她才闷闷地说。   真的不知道么?假的。就她这做梦频率,她说不知道想去哪儿,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相信。   施小白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那双漆黑的眸子盯得她浑身难受。她偏开头,转移了目光。   “我…”她猛地一晃,感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往后一倒。直接倒进施小白的怀中。   “倾城,你怎么了。”施小白紧搂着她,一脸惊慌。   “我…”她一句话没说完,心猛地抽痛起来,好像有千万根钢针在猛烈地刺。痛意迅速蔓延至四肢百骸。   “好难受…”她挣扎着,像只虾米一样,痛得佝偻起来。   “倾城,你怎么了…”施小白慌了。   “啊…”她痛得尖叫,这种痛,就好像将人活生生地推进人肉碾压机一样,机子里的铡刀正一片一片地切割着她的皮肉。万千种利刃尽数招呼到她那颗心上。   她双手紧抓住胸口,疼得面目狰狞。冷汗涔涔。   “倾城…倾城…”施小白脸色大变,紧紧将她抱在怀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李倾城紧抓着他的臂膀,指甲深入肌肤。施小白紧张地看着她,眉头紧皱。   “此毒名唤颦蹙,因西子捧心颦蹙而得名。此毒一年发作一次,一旦发作,心如万千利刃相割,浑身寒冷抽搐,让人痛不欲生,若半个时辰内没有解药,必将七窍流血而死,另外,此毒有迷惑人心智之效,毒发时刻,人癫狂若疯子,六亲不认。”宇文护的话如同毒蛇一般钻进耳中,她一面恨着一面痛得死去活来。   慌乱之中,她摸进腰包,才突然醒悟,姐姐给她的那瓶玉雪丹早在她跳崖那日就遗失。看来,今日她真的要去找阎王爷谈心了。   她扭动着身躯,像是羊癫疯发作一般,浑身抽搐。疼得她想立刻死去。这种痛苦不知持续了多久,当她彻底失去意识前,眼前浮现的是小白那张焦虑的脸。   “师太,李姑娘这是怎么了?”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在说话,是小白。小白的声音有些沙哑。语气中透露出来担忧,让人心蓦地一酸。   “阿弥陀佛,这位女施主中毒太深,贫尼也束手无策。生死皆由命,还请施主节哀顺变。”这是忘尘师太的声音。   “怎…么会?师太,我求你再好好看看,就算是中毒,只要能认出□□种类,那也不是完全没救,师太,求你救救她,她不能就这么…”施小白有些哽咽。   “阿弥陀佛…”忘尘师太叹了口气,“施主,不是贫尼不救,只是女施主实在回天乏术,贫尼也爱莫能助。”   施小白没说话,李倾城没听到任何人的声音。   又一阵疼痛袭来,即使处于昏迷状态,她也痛得一抽一抽的。   当所有的感官都消失时,她只觉得身子一轻,整个人都飘起来了。   完了完了,这是灵魂出窍,三魂七魄都要完蛋的状态。她吓得两眼一翻,又昏死了。   “我听见海浪的声音/站在城市的最中央/我相信眼泪会决堤/你说愿意的那天起/后来怎么消失不见…”   李倾城睁开眼第一时间就听到手机铃声在响。   她迷糊了半天,才猛地睁圆眼睛。   “哎哟…”起身的时候,不小心把老腰一闪。疼得她差点大叫。   眼睛往四周一瞟,是自己在现代的房间没错。就连书桌上那两本搬砖厚的小说都还原封不动地摆在桌子上。   感情她就这样躺在椅子上睡了…很久?可是房间里的一切都还和昨天一模一样,连灰都没有。难道才睡了一个晚自己上?   她感到很吃惊,忙拿过手机一看。2016年七月二十二,大暑,宜:纳彩,订盟,嫁娶。真的只是睡了一个晚上啊。   老天爷,她回来了?   “我听见海浪的声音/站在城市的最中央…”   手机铃声又响了老半天,她拿着手机盯了半天,差点忘记该如何使用。当第三次响起时,她才手忙脚乱地接通了电话。   “喂…”   “喂,孟大小姐,你是跑去火星旅游了不是?半天不接电话。要不是这个点怕引起交通事故,我早就开飞车过来拯救你了。”小枫的声音还和记忆中一样,她对着电话笑了笑。   “对了,那部小说你看了多少啊?觉得怎么样?”   “我…”她回头往桌子上看了眼,她能告诉她,她一页都没看完吗?   “诶,先不说了,小说你就慢慢看吧。晚上我来接你,咱们去几何吃顿饭。”小枫打断了她,听声音好像有点不对劲。   “什么情况?”她缓了缓,才问道。   “就我老妈,不知去哪儿给我找了个对象,这不,逼着我去相亲呢,”   “又相亲啊?”她说。   “可不是么,我跟你说,现在我都懒得反抗了。乐不乐意全在我自己。反正就去吃个饭,而且还是别人请的。也没不会缺斤少两。”小枫无所谓地说。   “就吃个饭你还得把我捎上啊?要是你看顺眼了,我岂不是变成了你的眼中钉了。那也太可怕了。所以我还是不去了吧。”   “小梦梦,梦姐姐,梦大美女,咱俩同仇敌忾的友谊哪儿了?说好的同进同退呢?你说你这样也太不够朋友了吧。”   “好好好,我去,我去还不行吗?”为了不让顾小枫打开闸门,对她进行连珠炮轰击,她果断地打住她。   “行行行,到时候我来接你,咱姐妹俩携手同行,辣手摧草去。”小枫估计是怕她又改变主意,赶紧切断了电话。   她拿着手机,在原地愣了半天。她这就回来了?从李倾城变成了孟梦。难道昨天真的只是做了一场梦?只是这个梦未免也太真实了吧。    ☆、第七十三章 这就是故事结局   早知道嗑药就能回来,她当初就不那么死皮赖脸的去求宇文护的解药了。   这几天,她恢复了以往的作息时间。照常上班,照常被灭绝师太骂,照常拉着小枫,两人去危害人间。   这个似梦非梦的故事,她没有跟小枫说,一来她怕她不相信,二来,她自己也不确定,那究竟是梦还是真实的故事。她能回来,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故事的开头她没猜到,故事的结尾她同样也没猜到。   她的离开,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只是,每当她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浮现最后小白抱着她,一脸悲痛的样子。心里着实不是滋味。   在这个大城市里,待了差不多大半个月后,她辞职了。   小枫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送她登机以后,她回到家乡看了看父母,然后去了极西的地方旅游。   旅行是极消耗精力的一件事,在这过程中,她结识了很多人,也走过了很多地方。可是她的心依旧空落落的。   在一个还未完全开放的风景区,她住在旅馆里,看着外面阴沉沉的天空。终于下定决心点开了电脑。   她把所有人的结局都看完了。从早上一直到深夜。   在这期间,她没有哭,只是一味的叹气。所有人中,姐姐的命也许是最好的。   原来高长恭就是历史上最著名的兰陵王。而施小白,历史上并没有记载。   李倾城就更没有任何记录了。   原来这一切,真的只是一场梦。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不是最好的结局,甚至可以说不完整。但却是自己最想要的结局。很矫情的一篇文。